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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他者”地位形成原因的多元反思
——波伏娃《第二性》再审视
摘要:女性的“第二性”他者地位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由多重原因相互作用形成和巩固的,波伏娃在其《第二性》一书中较早对上述原因做了深刻的概括和总结,但总体上看,她的理论还有更进一步系统化的必要。本文正是在波伏娃理论的基础上对父权制度、男性主导的历史书写方式、女性的自然生物特征等因素,对女性“第二性”他者从属地位的决定性影响做了更进一步的理论挖掘,并揭示了男性主导的哲学话语如何在概念内涵的界定和理论叙事上将女性的他者地位强化并固定下来,从而形成了男权主义历史。上述理论观念,也为我们走出女性“第二性”他者地位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发和实践途径。
关键词:女性;第二性;他者地位
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一书中用“他者”归纳了女性的历史处境,阐明了女性是处于从属地位的第二性存在。虽然经过女性主义运动兴起以来一个多世纪的不断抗争,女性的经济和政治地位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和改善,但在当下社会依旧存在对女性的各种歧视,尤其是在公共管理领域,女性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因此,这就需要对女性“第二性”他者的从属地位产生的深层原因做更深入的反思,以便于在理论上寻找实现男女主体性地位的平等关系的途径。
一、波伏娃《第二性》中女性“他者”观念的思想渊源
“他者”概念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人类二元性思维的表达方式。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是西方古希腊哲学,他者概念的产生都是以二元性思维为基础的,如中国的“阴”“阳”观念,西方文化中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观念。“他者”是和“自我”相对的概念,自我将一切非我的存在都设定为他者,这一观念最早见于柏拉图《蒂迈欧篇》中,他试图将“他者”和自我整合为一个统一体,但他者与自我的对立和外在性并没有得到消弭。到了近代哲学时期,笛卡尔真正确立了“我思”主体的地位,“我思”作为主体的存在,表明了他的主体独立性,同时也设定了外在客体的依附性和对立性。这种以主客体二分为基础的近代哲学的认识的转向开启了最为彻底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最直接表现为高扬主体贬抑客体,以同一性否定具有差异性的他者。由此,“他者”被赋予了否定意义,成了主体的对立面。笛卡尔的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和主客体概念,对黑格尔和萨特的哲学思想中的“他者”概念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他者”观念最为突出的体现在黑格尔哲学的主奴意识的辩证法中。黑格尔认为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意识:一种是主人的独立意识,另一种是奴隶的依赖意识。在这里,黑格尔一方面明确了奴隶作为人也有自我意识,但这是依赖主人的自我意识,另一方面,也强调了奴隶对主人获得独立主体地位的中介作用,即主人地位的确立也需要得到奴隶的承认,没有奴隶的这个对立面,主人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换言之,奴隶是主人的镜子,如果没有奴隶,主人的存在就失去了自己的对立面。以此为出发点,他者概念就是以自我的概念为前提的,而且自我的独立的主体性也是以他人的非主体性为前提的。没有自我的他者,和没有他者的自我,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对“他者”概念作更进一步发挥的是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萨特对“他者”概念作了两个方面独特的解释。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哲学命题与黑格尔的主奴意识辩证法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萨特认为人之存在有两种方式:即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自在”是“是其所是”,自在的存在仅仅是存在着,这样的存在不过是“在那里”,它没有否定性。“自为”是“是其所不是”,自为的存在包含了一种否定性,他要求作为一个具有主体意识的人而存在。因此“存在先于本质”强调的是要成为自为存在,就必须首先应该作为意识主体而存在,并通过自由选择来规定自己的本质。但个人在确立自己本质的过程中,自我的自由选择可能会压制他人的自由,反之亦然。进而萨特引出了另一个哲学命题“他人即地狱”,说的是一个人如果在确立自己本质的过程中丧失了主体意识,任由他人摆布,无异于走进了地狱,失去了自由和主体独立性。显而易见,这昭示出自我和他人的一种对立与冲突的关系。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萨特指出,自我和他人的这种对立和冲突体现为一种“注视性”的日常关系。正如萨特所言:“被看见使我成了对一个不是我的自由的自由不设防的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下,我们才能认为自己是‘奴隶’”。
受黑格尔和萨特这种“他者”观念的影响和启发,波伏娃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对女性作为男性对立面的第二性存在,做出了自己独特的阐释,对女性的“他者”地位形成的多重原因作了系统而全面的挖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女性“他者”观念的理论,并对当代女性解放和女性运动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波伏娃对女性“他者”地位的阐释
以黑格尔自我意识的主奴观念为理论前提,波伏娃极具创见性的指出男女的地位是在类似主奴意识的对立关系中形成的,男性在确立自我主体的过程中将女性确立为“他者”。在《第二性》中她指出:“如果我们按照黑格尔的看法,在意识本身当中发现了对所有其他意识的敌意,那么事情就会变得一目了然。主体只能在对立中确立——他把自己树立为主要者,以此同他者、次要者、客体相对立。换言之,女性是相对于男性“此者”主体而言的“他者”客体,男女之间的地位关系是主体与客体、主要与次要的关系。
进而,波伏娃运用萨特关于存在主义的观点解释女性作为“他者”的文化身份和地位。受萨特存在主义命题“存在先于本质”的影响,波伏娃认为女性的本质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据此,她提出了著名的命题:“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同时,根据萨特对“自我”和“他人”关系的论述,波伏娃进一步阐明作为“自我”的男性将“他者”女性视为一种异己对象来支配,女性在这种对象化的过程中完全丧失了自己的主体性。此外,波伏娃对萨特的“自为”和“自在”的内涵也作了女性主义阐释,她指出,在父权制度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女性丧失了自为存在所赋予的自由和超越性,沦为了自在存在的“他者”。
综上所述,在黑格尔和萨特那里,“他者”的含义还局限在个体主体的意义上,而波伏娃则把“他者”概念从个人引向社会,认为它是一个群体(男性)对另一个群体(女性)共有的意识。具体而言,在男女两性关系的确立过程中,男性一直被视作是人类(Man)的标准,女性是由男性规定的,只作为男性的他者而存在。在人类的整体中,只有男人才能作为类而存在,这就决定了女人作为他者仅仅是依附的、另类的、从属的存在。在人类的整体中,只有男人才能作为类而存在,这样一来,作为女性的他者就失去了作为一般人存在的资格。
三、波伏娃《第二性》中“他者”女性地位的多元反思
以上述女性他者地位的观念为对象,波伏娃对这种观念的深层原因进行了多方位的分析和概括,其基本观点就是认为父权制度、男性主导的历史书写、女性的生物特征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了女性的从属地位,这种从属地位逐步变成了女性社会地位和身份的客观现实的存在,并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逐步得以强化乃至固化。女性作为男性的他者最终变成了男性的依附者、从属者,以至于到了封建社会末期,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都已经被完全奴化了,现代人类文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开启了女性解放、男女平等的发展趋向,但女性的他者地位和身份迄今也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而仅仅是人作为类存在物总体中的他者性存在。
(一)哲学思维:女性“他者”地位形成的观念基础
众所周知,作为文化母体的哲学塑造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观念,人们借助于它们实践与行动。然而作为文化母体的哲学,却被拥有话语霸权的男性掌控在手中。因此,男性的哲学思维方式也就自然而然的变成了人们共同的一般思维方式,其中,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是父权制时期所确立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性控制着这种思维方式的话语霸权。具体而言,男人和女人被视为一种二元对立关系,男性被表征为是主要的、主动的,而女人则被认为是次要的、被动的。更进一步说,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中,“情感与理智”这一对范畴最能固化男人和女人的本质及地位,它认为男人是以理智为主的,女人则以感性为主,不具备男性所具有的理智。这种思维方式不仅固化了男人与女人截然不同的“本质”,也从哲学层面上确立了女性的从属的他者地位,当男性被规定为理性动物,而女性是非理性动物时,男性的中心地位和女性的他者地位就被确立起来了。概言之,男性借助对哲学话语的掌控建构了男女两性在现实世界中的等级关系,这是女性他者地位形成的观念基础之一。
(二)父权制度:女性“他者”地位形成的制度基础
波伏娃在她《第二性》一书中指出,父权制度是促成女性“他者”地位最根本的原因,正是这种父权制使变成了依附于男性的被动的第二性别。众所周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父权制度中,女性被排除在公共场域之外,没有参与社会生产与管理的权利,仅限于从事只具有私人性质的家庭劳动,成为依附于男人的家庭奴仆。波伏娃考察了女性的历史境况,指出早在母系制度社会,女性在母系制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将母系氏族延续了数万年。然而随着私有制的出现,父权制逐渐取代母权制,父权制度中男性被赋予了支配一切(包括女性)的权力,他们将女性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从而使女性不仅失去了母权制度时所拥有的财产权,同时也失去了性别的独立性。
在父权制度中,男性的劳动被认为是富有创造性和具有超越性的,而女性的包括生育在内的劳动只具有维系功能,因而被认为是低层次的。因此,在父权制度下的男人们看来,女人在人类社会中只配充当“他者”的角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男性中心的意识形态。波伏娃因此得出结论:历史表明,男人握有一切权力;早在父权社会伊始,他们就意识到,最好是让女人处于依附地位;于是制定法典来对付她,并把她规定为他者。总之,父权制是女性处于“第二性”从属地位的深层次根源,男性通过父权制度确立了统治女人的主体地位,同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了女性“他者”的身份和地位。
(三)历史书写:女性“他者”地位形成的文化基础
除了父权制度及其哲学中被固化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女性的“他者”地位也由于历史书写的原因被固定下来。通过考察女性的历史境况,波伏娃得出了结论:“整个女性历史都是男性造就的”。后来的一些女性主义者有更为直接的表达:女性在历史上是不在场的,一个显而易见的证据是人类的历史是男性的历史(History),整个历史都是由男性书写的。用拉康的话说,女性一直是作为男性的镜像而存在的。
在由男性书写的历史与文化塑造中,女性的他者地位首先被定格在神话中。正像波伏娃所说的那样,基督教的创世神话将夏娃规定为亚当的一根助骨,夏娃出现的目的也是为了使亚当免于孤单,或者说夏娃仅仅是亚当的附属品,其地位的轻重也就不言自明了。按照波伏娃的理论框架和思路,随着男性话语霸权的历史强化,女性的他者地位逐步由一般性的文化特征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观念,这种意识形态观念借助于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逐渐地固化为男性中心主义和女性他者地位的一般性别结构。
(四)女性自然的性别特征:女性“他者”地位形成的生理前提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对女性身体的否定性描述,向我们展示了在父权制下,女性的自然性别特征也成为女性“他者”地位形成的一个客观原因。女性的诸多生理特征被认为阻碍或限制了女性的发展,尤其女性在生育中所扮演的角色使得女性不得不从属于男性,因为在这个特殊的过程中必须依赖男性的保护,母亲的角色和责任又把女性束缚在养育子女的家务劳动中。在传统社会,“男主外、女主内”并不是对等的,男性对外的社会活动被赋予更高的社会价值,女性则被限定为维持物种繁衍及家庭维系的活动范围之中,因而其社会价值与男性相较就显得低了一等。除了生育中的角色,女性从体格、身体力量等方面也比男性弱小,难以跟男性进行较量和对抗,这些生物学特征也在事实上更容易使女性处于从属地位。所以,在父权制下,女性总是在男性意识的观照中与自身的生物特征联系在一起,并且被赋予了诸多否定性的负面标签,进而促成女性只能以“他者”的方式存在,至于各种各种负面的道德伦理的禁忌对女性他者地位的强化更是数不胜数。
然而,生物学上的自然性别特征或差异不应该成为女性处于从属地位的托词,我们应该摒弃生物决定论,正确看待性别的差异性。波伏娃用梅洛·庞蒂(Merleau-Panty)的身体现象学解释女性的他者身份,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提出了女性解构他者身份的可能性。她认为,虽然身体的生物学事实是认识女人的重要维度,但生理性别所造就的差异不能在男女两性之间建立等级制度,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因为作为“面向世界”的两性身体,在本质上永远是平等的。这里涉及梅洛·庞蒂对身体概念的现象学阐释,在他看来,身体既不是纯粹的物质存在,也不是意识的产物,而是一种介于其间的身体主体,用“身体图式”这一概念来解释,即表示我的身体在世界上存在的方式,这是天生的,非主体的性别所能决定的。梅洛·庞蒂对自我的理解与这种身体现象学密切相关,他指出,身体能够以知觉体验的方式认证“我就是我的身体”,我的身体的呈现方式,就是我对世界认知的态度,我的身体与我在世界中的处境是分不开的,身体通过在世体验,积累着对世界的认知。
“我就是我的身体”这样一种对自我的体认方式,同时也昭示着“身体主体”就是我们生活意义的给予者。也就是说,不论男性抑或是女性,其身体主体决定了我的生存和生活方式,这是自然所赋予的客观存在,不是男性主观意识所能决定的。正如学者指出的那样,梅洛·庞蒂通过身体存在的含混性(非内非外)消解了意识问题,去除了主客之间的二元对立,通过身体图式便可显现他者。由此,通过身体意向性的阐释,女性可以从身心二元论所赋予的从属地位中解放出来。总之,一个人“现身”世界就表明其作为主体置身于世界中,并且本身就已经带着某种特殊的视角。男女两性的身体差异造就了对世界的不同认识,不应该是对立的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而应该是相互共在的,这种观点对女性主体性的建立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只要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解构了男权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女性的这种天然的主体性特征就可以得以确立。
四、结语
综上所述,女性的“第二性”他者地位的固化在整个人类进入男权主义社会之后,就已经变成了一种客观的必然趋势,决定这种必然趋势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或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文化思想的角度来看,最深层的内在原因是男权社会利用自己所控制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话语权借助于文化、制度、私有财产权等力量,将女性的“第二性”他者地位变成了一种必然现象。因此,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哲学,在女权主义崛起之前,哲学家和哲学流派都借助自己的哲学话语霸权和思维方式霸权在言说上不断地褒扬男性、贬低女性,并在理论上使整个社会(包括女性)认可了女性没有自己独立的性别存在。尤其是私有制借助于国家力量变成了整个人类历史最重要的基础以后,男权主义借助于自己对私有财产的控制,以及私有制强大的社会力量使女性的“第二性”他者地位日益固化起来。同时,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制度也作为这种固化的同谋者,对女性他者地位的固化起了重要作用。女性在男主外、女主内观念的支配下,只能从事家务劳动,几乎从社会政治公共活动中彻底淡出了她们的身影,至于社会文化的创造、传承和发展,女性能够参与的内容也是贫乏至极的。这种女性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的普遍性的缺位,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合力,最后铸就了女性“第二性”的他者地位。直到现代女性主义运动作为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兴起之后,上述诸多强化女性他者地位的力量才适当得到了遏制,尤其是在社会主义中国,女性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女性整体的社会地位得以显著提高。但由于女性的他者地位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层面均存在诸多对女性的显现或隐性的歧视。这就需要从理论和现实层面着手,逐步推进男女平等的进程。从理论层面而言,深入剖析女性他者地位的形成原因,实现哲学思维方式、哲学观念的转变,在历史的不断进步中弱化和改变女性的“他者”地位,并逐步实现男女两性的主体性地位和权利平等。这也是国家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继续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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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左兴玲,女,玉溪师范学院教师,博士,主要从事女性主义哲学研究。
基金项目:2022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女性主义哲学知识论观念在大学女性教育中的应用价值研究”(编号:2022J0775)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