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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危险货物安全管控体系建设
天津港“8.12”、黎巴嫩贝鲁斯特港口“8.4”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后,“一家生病,百家吃药”,各级政府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宁波舟山港作为货物吞吐量连续15年位居全球第一的大港,经营着危险货物集装箱、液体化工、原油等危险货物作业,危险货物安全作业的保障水平如何,与我们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息息相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身为宁波舟山港股份一名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安全工作10余年,个人认为一个好的管理体系是维持整个作业环节有序顺畅有效运行的关键,下面就从框架搭建、13项具体管理要素等方面浅析危货管控体系如何建设。
一、总体原则
(一)体系架构
本体系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在整个体系框架中,股份公司本级负责对各涉危单位开展日常危险货物作业活动的检查督导,本部各职能部门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领导下,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涉危单位作为实际经营主体,结合自身特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及以上,形成各自的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控体系,作为整个公司体系框架中的重要一环。
(二)实施与评审
1.公司本级制定危险货物作业相关的指导性文件;
2.各涉危单位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要求,细化各制度、规程及应急预案,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3.本体系采用公司内部自主评审与外部评审的方式,各涉危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控水平持续改进提高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具体管理要素
(一)目标
围绕公司“隐患零容忍,生产零事故,人员零工亡”的安全目标理念,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规章、操作规程的合规性和执行力,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显著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员工安全素质。
(二)机构和职责
1.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涉危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配足注册安全工程师。
2.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卫环部负责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其他部室按照《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公司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各涉危单位作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与辖区相关方作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制度建设
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危险货物作业管理办法、特殊作业管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等制度规定,对各涉危单位开展日常危险货物作业起了一定的指导性作用;
2.各涉危单位通过互联网、政府、上级部门发文等途径,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定期进行适用性评估,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并将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加强宣贯、学习,不断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四)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治
1.各涉危单位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科学制定安全风险清单和分级管控清单,绘制“四色图”。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的管理要求,逐一落实到班组、岗位,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对涉及的高危场所及环节,开展动态评估,调整相应的风险等级,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各涉危单位按照“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整治零容忍”的原则,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涉及危险货物作业的每个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作业场所、周边环境、人员及设备设施等。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
1.各涉危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设立安全投入资金的专门储存账户,实行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2.各涉危单位依法按规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3.依靠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区域内危险货物状况,强化危险货物作业全过程管控,便于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
(六)教育培训
1.各涉危单位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宣贯教育;不断丰富教训培训手段,提升培训效果,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涉及危险货物作业应知应会专题培训,使之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涉危岗位各级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做好持证人员证书复审和再培训工作,确保教育学时达到相应要求;特别是危险货物堆场管理等相关作业岗位人员,要确保其熟练操作信息辅助工具,及时、准确查询有关危货信息;
3.负责现场危货巡检、救援等关键岗位务必遵循体能、素质、经验等择优录用原则,建立健全涉危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体系,经常性开展知识考核,促其熟练掌握必备的危货知识和技能,对不适任者实施再教育或转岗;
4.各涉危单位对进入涉危区域检查、参观、学习、开展相关方作业等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港区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并加强全过程管控。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安全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班组的安全文化建设,推广先进操作方法,引导员工自觉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文化的运作效能。
(七)设备设施
1.各涉危单位建立完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从建设、采购、运行、点检保养、巡检、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控,定期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确保使用的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形成相应的安全管理台账;
2.对照设计、安全评价报告、项目批复等要求,逐项核查整改,不随意变更内容、改变原有功能,确须更改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确保有据可依;
3.对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实时监测、紧急切断联锁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平台,完善各项基础设施资料搜集整合;制定并完善各项生产工艺卡片参数安全上下限值。
(八)作业安全
1.资质许可。各涉危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等有关要求,在许可核定的作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装有硝酸铵类物质的集装箱,仅允许车船直取;对瞒报匿报烟花爆竹、装有硝酸铵类物质或剧毒品等不能及时疏港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要制定处置方案,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间的沟通协调,要求减少在港滞留时间,加快疏港。
2.源头管控。
(1)相关涉危单位严把危险货物集装箱准入关,要求船公司、货主等随船、随车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危险货物相关信息,不能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的,禁止入港;针对超限、超载等问题严把源头关,响应地方政府关于源头治超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定实施稳妥有效的针对性方案,筑牢防火墙;
(2)相关涉危单位及时做好货运车辆自重、承重、核准载质量等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形成无形的“电子围栏”,并结合政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系统和港区危货车辆核准名单,严格落实源头充装“五必查”(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切实把好危货车辆准入关,针对超限、超载等问题严把源头关,筑牢防火墙。
3.作业行为。
(1)各涉危单位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涉及危货箱作业的单位要根据自身场地批复的平面箱位个数,合规安排进场暂存的危货箱数量,在满足危货箱按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堆放的前提下,尽可能按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将堆场划分不同的堆存区域堆放,将危险特性不同的集装箱相对分散堆存,特性相同的相对集中堆存,便于应急救援;涉及液体化工、原油作业的单位严把装卸船作业船岸检查,加强船舶安全检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船岸安全检查能力,加强与船公司的信息沟通,落实船舶安全检查隐患闭环管理,定期进行分析与总结,在下达装卸管输作业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相应安全工作要求;
(2)加强现场作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所有进港作业危运车辆实施全程跟踪和监管,严格装卸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安全措施有效落实;督促、指导作业人员按章按规作业,正确佩戴、使用与岗位风险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和执行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操作票制度,流程的操作与切换,实行集中调度、统一指挥;仓储企业根据储罐高低液位设计要求,关注作业中储罐情况;管输企业需重点关注进、出站压力、运行温度、最低输量、允许停输时间等重要指标;锚地过驳作业要督促现场操作人员按制度规章规定严把靠球、油管安装安全关,同时配合一程船做好二程船靠泊稳泊工作,做好作业期间出油口等区域的巡视、监护值班工作。
(3)对在危险货物作业过程可能涉及的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可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严格管控施工检维修作业过程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确认工作,实行闭环管理。
4.警示标志。各涉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危货箱堆场、码头、储罐区、装车台、库区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结合实际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处于适用状态。
5.相关方管理。各涉危单位建立完善相关方管理制度,按规定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对相关方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
1.各涉危单位按照公司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实施分级管理,并登记建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开展风险辨识、风险管控,同时针对涉及危险货物作业的各个环节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要求;制定实施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本单位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
2.各涉危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报警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十)职业健康
1.各涉危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及时、如实向属地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2.各涉危单位在码头、堆场、储罐区、装卸区、泵房、过驳锚地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3.各涉危单位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各涉危单位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切实抓好在岗人员职业健康和身体状况管理,及时了解人员身心健康状况,防范员工猝死事件发生。
(十一)应急管理
1.公司现有危险货物专项应急预案,各涉危单位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中的事故风险评估内容,优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通过“卡片式”管理等手段,明确各岗位应急责任和应急程序,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应急物资配置,根据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应急预案和应急评估、应急策划的需求,配置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定期检查保养,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新,确保正常使用;
3.加强日常岗位练兵,强化“无脚本”演练,多培训、多练习、多总结,不断改进提高;现场处置要强化员工应急演练参与度,改变以往组织固定人员“演”的作法,让现场管理人员主导参与其中,带动全员“练”,加强协调配合度;
4.预案演练坚决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坚决防止演练过程中多次出现重复性错误。要坚持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对在练兵中重复性错误较多、技术不过硬的员工,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学、补练,合理利用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人人过关。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各涉危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事故上报、调查、分析、处理流程,加强事件及未遂事故的管理,做到“四不放过”,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记录的档案台账;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积极配合上级与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询问,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认真剖析事故原因,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防范同类型事故再次发生。
(十三)评定与改进
各涉危单位每年对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危货管控体系的计划和措施,并提交报告由资质单位进行达标定期考评;根据评定结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鼓励辖区内各涉危企业参与CDI-T、ISO等企业管理认证活动,以更高的标准、更卓越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安全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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