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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新思考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成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通过一体化建设,可以确保法治教育在不同学段之间的有效衔接和逐步提升,形成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但是,在新时代背景之下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仍然面临系列难题。因此,必须站在更高的视野审视,深入认识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必要性,科学分析问题指向,并确立合理的路径以解决新时代面临的法治教育问题。
一、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政课非常必要,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人的成长、成熟、成才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就跟人的生理发育一样,所以要把这几个阶段都铺陈好。”1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法治教育的角色日益凸显。对于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而言,法治教育不仅涉及法律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其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面临的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使得这一课题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新形势”,要求增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培养懂法护法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律人才。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教育,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法治教育进行整体规划,将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从义务教阶段开始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2021年6月,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中,又再次强调要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继续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指出:“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修养”。2这一时代背景和要求充分说明:发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内涵,吸收其合理成分对于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现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是“新要求”,要求增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多次提到“法治”,首次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个章节专门部署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国依法治国的新判断、新观点和新部署,深化了全国人民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任务和举措的认识,增强了人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进一步激励我们排除一切干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思想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内核,是全面深刻理解中国式法治化科学内涵的关键;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三是“新问题”,要求增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法治教育成为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内容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大中小学思政课全过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成为思政课学科核心素养,已充分融合于思政课课程目标。但是当前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在纵向衔接上还存在两张皮,各阶段还不能有效衔接,在横向贯通方面,思政课与专业课之间没有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和网络教育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新的路径。
二、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问题指向
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在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
当前,我国各地区、各学校在法治教育内容和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文件。这导致了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的重复、冗余或断层,影响了学生的法治素养的全面发展。不统一的规划和指导使得各学段之间的法治教育难以形成有效衔接,影响了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第一,教育目标不明确。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各学段在设定法治教育目标时往往各自为政,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小学可能更注重法治启蒙和基础概念的灌输,而中学和大学则可能直接跳入更为复杂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体系学习,忽略了学生法治素养的逐步培养和深化。这种目标设定上的不连贯,导致学生在不同学段之间难以形成对法治的完整认识。
第二,教学内容缺乏衔接。在教学内容上,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各学段之间往往存在重复或断层的现象。例如,某些法律概念或原则可能在小学已经初步介绍过,但到了中学或大学阶段又被重复讲解,而一些更为深入或前沿的法治理念却未能及时引入课堂。这种教学内容的缺乏衔接,不仅浪费了教育资源,也影响了学生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
第三,教学方法和手段单一。由于缺乏统一指导,各学校在法治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学校可能仍然沿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而另一些学校则可能过于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忽视了教学内容的实质和效果。这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上的单一性,使得法治教育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第四,评价方式差异大。在评价体系上,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各学段在法治教育的评价方式和标准上也存在差异。一些学校可能过于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或知识掌握程度,而忽视了对学生法治素养和能力的全面评价;而另一些学校则可能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和手段,导致无法准确评估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这种评价体系上的不完善,使得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推进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和保障。
(二)法治教育资源不均衡
除了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外,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进过程中,法治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也很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源获取的差距、教育质量的差异、教学内容与学生需求的脱节、师资力量的不均衡。
(一)资源获取的差距
不同学校的学生在接触和学习法治知识时,所能获取的资源量存在显著差异。比如,在一些偏远山区或农村地区,学校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以获得与城市学校同等的法治教育资源。这些学校可能缺乏专业的法治教师、法治教育教材和教具,甚至无法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相比之下,城市学校则能够利用丰富的教育资源,如邀请法律专家进校园讲座、组织模拟法庭等,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和深入的法治教育。
(二)教育质量的差异
由于资源获取的不均衡,各学校在法治教育的质量上也存在差异。一些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系统化的法治教育,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而另一些学校则可能因资源有限,法治教育课程往往被边缘化,导致教学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甚至存在由非专业教师兼任法治教育教师的情况。这些非专业教师可能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教学经验,导致法治教育质量不高。相比之下,一些教育资源丰富的学校则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教育课程,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
(三)教学内容与学生需求的脱节
法治教育的内容应该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和认知水平,但现实中却常常出现“教学内容与学生需求脱节”的情况。在一些学校中,法治教育的内容可能过于理论化或抽象化,与学生的实际生活和认知水平脱节。例如,对于小学生来说,直接讲解复杂的法律条文可能难以理解和接受;而对于高中生来说,如果法治教育内容过于简单或浅显,则无法满足他们深入学习和探索的需求。这种情况下,学生可能对法治教育产生厌倦情绪,影响其学习效果。
(四)师资力量的不均衡
教师是教育的灵魂,但在法治教育领域,师资力量的不均衡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某些地区或学校中,专业的法治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法治教育课程无法得到有效开展。一些学校可能只能由班主任或其他非专业教师兼任法治教育教师,这些教师可能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教学经验,无法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教育。相比之下,一些教育资源丰富的学校则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法治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和系统的法治教育。
三、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针对新时代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两大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
(一)制定统一的规划和指导文件
要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必须首先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明确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确保各学段之间的法治教育能够有序衔接、层层递进。在设计教育内容方面,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设计分层次、分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并细化法治教育的内容,确保教育内容既符合学生的实际需要,又能够体现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做到:小学阶段注重法治启蒙教育,初中阶段加强法治意识培养,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注重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在规范方法上,制定统一的教学方法指导,鼓励教师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如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拟法庭等,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二)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是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就顶层设计而言,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二是建立领导机制,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强化考核评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推动资源共建共享
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中,推动资源的共建共享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提高法治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具体的措施包括:
一是明确共建共享的目标与原则。首先,需要确立一个清晰的目标,即构建一个全面覆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易于获取的法治教育资源库,满足大中小学各阶段学生的法治教育需求。在构件共建共享的目标时,要坚持开放性与合作性,资源应开放给所有教育机构和个人,鼓励多方合作,共同参与资源的建设与维护;坚持规范性与创新性,也就是说资源建设需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同时鼓励创新,以适应不同学段学生的需求;坚持公平性与可持续性,确保资源共建共享过程中的公平性,同时考虑资源的长期维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建立共建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一个跨学校、跨地区的法治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该平台应具备资源的上传、下载、分类、检索、评价等功能,其核心内容是法治教育资源库,包括教学视频、案例库、法律文献等,为教师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三是开发统一教材。组建由法学专家、教育专家、一线教师等组成的编写团队,确保教材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在内容衔接上,根据大中小学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法治教育需求,编写内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材,确保各学段之间的有效衔接。另外,还要融入宪法教育,将宪法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贯穿教材始终,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教材开发出来后,还要定期对教材进行评估,收集师生反馈,及时修订完善,确保教材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3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确保法治教育质量、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环节。具体来说:
一是明确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与目标。师资队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教育的效果,因此,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升法治教育水平、实现法治教育目标的必然要求。明确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即培养一支具备深厚法学功底、精湛教学技能、高尚职业道德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
二是优化师资配置结构。鼓励和支持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从事法治教育工作,为法治教育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首先,合理配置专兼职教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合理配置专兼职法治教育教师比例。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兼任法治教育课程,同时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作为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其次,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在大中小学中普遍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由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和较高教学能力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治副校长应参与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规划、教材编写、教学评估等工作,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强化教师激励与考核机制。对于在法治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鼓励教师参与法治教育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其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激励教师的同时,还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教育教师考核机制,将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科研成果等作为考核指标。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督促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综上所述,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在提升国民法治素养、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面对当前存在系列问题,我们需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创新的思维,不断探索和实践有效的解决路径。我们期待通过制定统一的规划和指导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措施,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体系。同时,我们也应关注法治教育与德育的融合、强化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法治教育创新等趋势,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姿态,迎接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 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载《人民日报》2022年4月26日。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外文出版社,2022版第294页。
3、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 载《求是》,2020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