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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与第三方支付的比较分析

丁建军 王鹏飞
  
文理媒体号
2024年73期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 甘肃省嘉峪关市 735100

摘 要:数字人民币是国家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出的一种新型货币。近年来,随着数字人民币在全国城市的试点实施,它越来越贴近普通百姓的生活。与此同时,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迅速占领了在线金融领域,在线支付已渗透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报告通过从本质属性、使用模式、交易安全性、便利程度四个方面对数字人民币和支付宝、微信支付优缺点进行比较,得出数字人民币支付相较于支付宝、微信支付在安全性、便捷性、费用成本等方面存在比较优势的结论。

关键词:数字人民币;支付宝;微信;比较分析

一、发展现状

早在2014年,人民银行就启动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论证发行的可行性。2016年,人民银行组建数字货币研究所,专门承担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工作。2019年末以来,中国数字人民币经历了4次试点推广,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研发测试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现已覆盖17个省市的26个试点地区,包括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其中,全省试点的省份有河北、江苏、广东、四川、海南5省,数字人民币正在向全面推广迈进。据公开数据显示,在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支付)的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55.6%和38.8%,合计有94.4%的移动支付市场份额由两大平台瓜分,大量的用户日常消费和转账都是通过这两家支付机构来完成。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场景与支付宝、微信支付高度重合,其推广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比较分析

数字人民币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分别代表着法定货币和第三方支付工具,在客户体验方面没有明显差别。由于我国目前推出的数字人民币定位是不付息,仅替代M0,而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早已取代了大部分现金支付。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推广,在应用场景探索和用户基数上还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短期内不会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产生明显影响,但随着用户基数的增加及应用场景的下沉,将对我国支付体系,特别是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带来深远影响。到底数字人民币在未来会不会取代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主流支付工具,在政府不干涉的情况下,有多少民众会放弃目前的支付宝、微信支付而选择采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针对这类问题,本文将从本质属性、使用模式、交易安全性、便利程度四个方面对数字人民币和支付宝、微信支付进行比较。

本质属性

数字人民币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属于M0范畴。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属于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公众因日常充值、提现、支付的需求而存放在支付宝、微信钱包的资金被称为客户备付金,其本质是支付宝、微信平台收到的预收代付的货币资金,属于M1的范畴。随着第三方支付用户量和交易量的快速增长,客户备付金存放在支付宝和微信平台上形成了巨额沉淀资金。为缓解大规模沉淀资金带来的压力与风险,余额宝、零钱通等货币基金应运而生,该资金属于M2的范畴。因此支付宝、微信平台资金属性归属于M1和M2级别。

使用方式

数字人民币和支付宝、微信支付在具体使用上也存在类似之处。数字人民币APP关联银行充值后,可向交易商户支付或在手机间转账。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本身是一种支付工具,需要从关联银行进行转账完成交易。不同的是,数字人民币APP不能直接划转关联银行的资金,需要从银行提款到数字钱包后使用。而支付宝和微信除了可以从银行提款到两个支付工具自己的账户使用外,也可以把关联银行的资金直接划转支付给商户。在使用环境方面,数字人民币能实现双离线支付,可以满足在无通信网络环境,如地下室、停车场、山区甚至地质灾害等特殊条件下使用,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则需要通信网络的支持。在资金存款收入方面,数字人民币相当于现金,用户从银行取款存入数字钱包并不产生存款收益,商户刷数字人民币相当于收取现金,无需支付手续费。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第三方支付工具,平台上的资金可以转入零钱通、余额宝赚取利息,但是商户刷支付宝、微信付款条形码需要付手续费。

(三)交易安全性

数字人民币系统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追溯”的原则,充分考虑了现有电子支付系统下的业务风险特征和信息处理逻辑,满足公众对小额匿名支付服务的需求。同时,注重防止数字人民币被用于电信欺诈、网络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交易符合反洗钱要求。数字人民币交易信息的收集遵循“最小且必要”的原则,不过度集中,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向第三方提供信息。而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属于企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数据泄露和信息安全隐患。在电子支付过程中,资金将在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处进行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风险。

(四)便利程度

数字人民币支持付款方和收款方在离线状态下完成支付,付款方借助个人密钥对交易信息进行加密,然后通过NFC近场通信将加密信息传输给收款方。由于交易信息已使用密钥签名,因此并不担心收款方虚报交易,只需等待收款方联网后法定数字人民币系统对交易信息进行处理即可。付款人无需提前为离线支付准备和绑定额外设备,也不要求收款人更新收款方式,只需要交易双方电子设备相互靠近即可完成交互。同时,数字人民币钱包可以更便捷、实时地查询余额,使用户对交易信息一目了然,而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一般只显示交易金额,需要打开手机银行短信通知或登录应用查看余额。不仅如此,使用数字人民币交易是零成本,这更符合公众对高效、便捷支付方式的期待,而传统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使用过程中通常会面临一些成本,如取款、银行间转账等。

三、比较分析的结果

通过对数字人民币和支付宝、微信支付在本质属性、使用方式、交易安全性和使用便利度的比较,不难发现数字人民币相对目前的支付平台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在某些特殊场景下会给用户带来比支付宝、微信支付更好的体验。但是,面对发展较为成熟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数字人民币目前所具有的一些独特优势还不能帮助其成为主流支付工具。数字人民币在探索实现现有金融体系所不能提供的功能和体验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建议

(一)进一步丰富延伸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一是加大数字人民币政府场景开放力度。面向数字人民币试点机构积极开放政府场景,加大社保、住房公积金、税费等政府缴费平台,和交通、医院、水电气暖等民生服务窗口数字人民币试点的政策支持。二是加快数字人民币高频场景建设速度。将数字人民币特色优势与连锁商超、生活街区等高频场景支付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快高频场景建设和拓展速度,为促进公众频繁接触了解并提升数字人民币使用意愿创造有利条件。三是丰富数字人民币特色场景应用维度。数字人民币具有“支付即结算”“账户松耦合”“可控匿名”“支持双离线”“可编程性”等特有优势。在提升效率维度方面,可探索政府专项资金监管、企业合同执行等方面的“智能合约”应用特色场景;在促进公平维度方面,探索服务“三农”、弥合弱势群体“数字鸿沟”等方面的硬件钱包特色场景;在应急管理维度方面,探索“双离线”支付特色场景等。

(二)进一步加大数字人民币创新力度。一是加大金融普惠创新力度。要立足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普适性,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和适老化服务的应用需求,借助数字人民币的特有优势,充分激发其在金融普惠方面的潜力,助力解决“三农”领域和老年人群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数字人民币在特殊领域和群体的普及。二是加大探索跨境应用创新力度。根据SWITF今年1月发布的信息,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4大国际支付货币,超越日元,仅次于美元、欧元和英镑。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将是必然趋势。建议立足“一带一路”在中欧班列上开展闭环式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为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探索有效路径。

(三)不断提高数字人民币实效性。一是坚持“量”“质”结合。目前,数字人民币钱包、落地场景等数量指标远超试点预期,但与公众实际感受存在较大差距。据了解,多数试点机构将主要力量集中在城市场景和易推广人群,而在农村地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应用场景的研究、设计和开发上,投入力量相对薄弱,取得实质性突破较少。因此,要坚决摒弃重量不重质的思想,杜绝任务摊派、过度营销等推广模式,做到用户、场景、交易协调增长。二是加强宣传普及。在今年试点推进提速的背景下,应重视数字人民币宣传普及,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数字人民币知识,提高数字人民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让数字人民币落地场景真正用起来、活起来。

(四)加强利用数字人民币实施诈骗风险预警。虽然数字人民币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但不法分子已利用数字人民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需在推广试点过程中,同步推进风险预警,引导社会公众在享受数字人民币便利化的同时,知晓出租、出借、买卖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法律后果,持续提升反诈防骗意识。

(五)完善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法律框架和制度体系建设。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货币金融领域的基础法律,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修订现行货币管理制度和规章条例,填补相关规章条例的空白和监管模糊地带,为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流通、管理和使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六)完善数字人民币刑法规制。数字人民币具有独特物质形态和法律属性,已超出现有刑法关于货币犯罪的规制范畴,需尽快把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发行数字货币、伪造或篡改数字货币、破坏数字货币数据管理系统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确保金融领域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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