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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旅游区域民宿客栈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以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为例

李江
  
文理媒体号
2024年100期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摘要:本文结合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实际,分析全县旅游区域民宿客栈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解决民宿客栈的消防安全思路。

一、玉龙县旅游区域民宿客栈基本情况

玉龙县的白沙古镇古街属于历史名街,现有民宿客栈75家。玉湖村属于传统村落,现有民宿客栈15家。宝山石头城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民宿客栈16家。黎明景区是旅游4A景区,现有民宿客栈12家。当前,随着丽江旅游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旅游业的迅速发展,玉龙县的旅游区域民宿将业发展一些低质量的民宿将被市场淘汰,而高质量民宿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防火间距不足、消防基础设施缺乏、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情况,亟需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研究解决。

二、玉龙县旅游区域民宿客栈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达不到要求。就玉龙县的白沙古镇、玉湖村、宝山石头城等民宿客栈,很多民宿客栈都是对一些老旧建筑改造而成的,甚至很多还是木结构建筑,建筑结构都是木结构或是砖木结构,火灾荷载大,火灾危险源较多,极易发生火灾并造成火烧连营。旅游区域民宿客栈,由于缺少规划,建筑布局极其紧凑,防火间距不足,道路较为狭窄,大多数道路宽度为2至4米,道路转弯处狭窄,消防车难于通行或是无法通行,救援条件差,在宝山石头城,消防车通道不通,一旦发生火灾,只能靠当地老百姓组织扑救,如是初期火灾未及时处置,具有较高的“火灾连营”火灾风险。

(二)消防水源比较缺乏。白沙古镇、玉湖村、宝山石头城这三个地方的消防水源都是由高位消防水池来供水,但仍存在着不少风险:一是消防水池内无水、管网内无水;二是室外消火栓出水压力不足;三是区域内室外消火栓覆盖率达不达到100%;四是部分室外消火栓损、安装间距不符合要求。

(三)综合监管不到位。旅游区域民宿客栈在新建、扩建、改建中,既包括土地的审批,又包括项目的审批,涉及在辖区政府、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行业部门,行业监督部门认识不到位,不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思想普遍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施工、违规改扩建等现象仍然突出,各行业部门对旅游区域民宿客栈的整治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

(四)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旅游区域民宿客栈经营由三种情况:一是本地人在经营;二是外地人承包经营;三是管理公司在经营。通过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和掌握情况来看,民宿客栈大多数员工未在上岗前进行相关消防安全的培训,不会使用灭火器比比皆是,发生火灾之后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引导和疏散客人,没有明确的消防工作岗位职责分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对火灾发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民宿客栈上,不主动学习消防知识,缺乏日常火灾防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防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五)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火源和危险源使用管控不严。部分客栈民宿用电设备过多过载使用,敷设在木结构的电气线路未做防火处理。部分客栈民宿少数强弱电源未分开单位穿管敷设,电气线路未按要求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部分存在私拉短接现象。有的民宿客栈与餐厅为一体,餐厅违规储存较多的液化气钢瓶,少着为5—6瓶,多则10多瓶、20多瓶都有,有的没有设专门储气间,有的储气间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有的民宿客栈受当地纳西族、彝族等风俗影响,有的民宿客栈中一年四季放着永不熄灭“火塘”,严格管控跟不上,常常因“用火不慎”、“遗留火灾”等原因引发火灾。

三、玉龙县旅游区域民宿客栈消防安全的思考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管理职责。按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级党委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同时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明确政府班子成员消防工作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工信、商务、文旅等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旅游区域民宿客栈的源头管理、直接管理、行业管理责任,把好行政许可关口,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二)落实消防规划,强化基础建设。白沙镇、宝山乡、黎明乡要按照县政府审议通过的乡镇的总体规则,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水改、电改、路改等,消防部门要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并与乡村振兴建设同步实施。按照《丽江古城火灾防控技术标准》的规定,在白沙镇建筑面积大于800平方米的民宿客栈,按要求组建微型消防队(站),补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旅游区域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推动行业监管,落实消防安全。要推动各行业部监管部门和属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加强对旅游区域民宿客栈消防安全的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旅游区域民宿客栈的源头管理、直接管理、行业管理责任,把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关口,督促指导民宿客栈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联合乡镇(街道)政府、文旅、住建、自然资料、应急、消防等部门,客观分析区域旅游民宿客栈存在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楼梯不足、消防设施(室外或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备不到位、消防水源缺乏等的普遍性消防安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合力解决好旅游区域民宿客栈发展中消防安全等现实问题的决策。

(四)履行管理职责,发挥主体作用。单位(或场所)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单位(或场所)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本单位(或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因此,旅游区域民宿客栈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查找本民宿客栈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火灾隐患,准确地对消防安全状况作出评价。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隐患,并建立落实防止问题反复和隐患反弹的制度,切切实实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强化教育宣传,提高消防意识。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救援机构要深入旅游区域民宿客栈,召开专题培训讲座,对民宿客栈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培育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初起火灾扑救、火场逃生方法基本消防器材应用等方面“明白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派出所督促民宿客栈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实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岗前必训”,结合实际,按照“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基本要求,广泛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真正做到“小火能灭,不扩成灾”,全面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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