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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

张宜爽
  
文理媒体号
2025年1期
红河州弥勒市烟草专卖局 分公司 652300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从实践经验中总结了当前做好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难点问题,思考和探索了强化思想教育、整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三项措施凝聚监督合力,提升“八小时以外”监督实效。

【关键词】企业干部职工;监督;八小时以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开辟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从近年查处的各类腐败案件看,被打的“老虎”、被拍的“苍蝇”、被猎的“狐狸”,无不是借“八小时以内”的权力,在“八小时以外”目无法纪、不守底线,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这也反映出,“八小时以外”是当前监督工作的“弱点”“盲点”“难点”,持续探索和实践“八小时以外”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从国有企业基层角度,探索加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有效做法。

加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

腐败从根源上说,是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导致的权力滥用、以权谋私行为。从近年各地公布的腐败案件来看,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是腐败的“滋生区”和“重灾区”,许多权力出轨、行为出格、道德失范,都发生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在“八小时以内”,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受企业内部各类内控机制管控,以及法规、规范、审计、纪检等各类监督力量监督,腐败的时间和空间较小,一般不容易诱发腐败问题,亦不容易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八小时之外”,由于空间和时间相对自由,接触对象更加广泛复杂,面对的诱惑更是形形色色,干部职工更多是靠自省、自重、自警,而这些自控又都取决于其自身的法治意识、行为习惯等等,尤其是在诱惑面前,一旦有效的行为规范约束及监督,很有可能很容易诱发腐败问题和违规违法问题。所以,抓好“八小时以外”监督不仅是防范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更是对于干部职工关心关爱的具体表现。

加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难点

从当前国有企业基层实践来看,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难点。一是监督力量较为薄弱。从“八小时以内”来看,干部职工有多种力量共同监督,有业务条线上的制度办法及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有党内多种形式的教育监督管理,更有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但在“八小时以外”,干部职工活动范围更广,行为更多样,仅靠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难以掌握广大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情况,难以发挥监督作用做好监管。二是监督范围不够明晰。目前各地各级尚未就“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形成统一认识,监督部门在监督实践过程中存在不聚焦、不统一的问题,同时还需考虑干部职工隐私权问题,究竟可以对哪些“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活动进行合法监督,目前没有统一标准来执行。三是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当前的很多“八小时以外”监督方式均属于线下监督和事后监督,一方面是在整合社会其他监督力量、监督信息等方面的手段和措施还不多,另一方面是当前如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方式都属于事后监督,都是在干部职工行为已经发生后才进行报告,无法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前介入和监督提醒,从而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加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具体举措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自律底线。一是强化廉洁教育。广泛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如深入挖掘企业内部廉洁故事及案例、结合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及企业发展历史打造特色廉洁文化,组织开展廉洁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企业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筑牢“不想腐”的堤坝,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以内在自觉约束外在行为,促进廉洁自律和奉公守法。二是强化法治教育。通过定期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讲法述法活动,邀请专业人士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企业内部实行处分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针对企业内部处分的案件,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企业敏感信息的,一律实行实名通报曝光,通报曝光的内容包括受处分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法违纪事实、处理结果。通过以案说法说纪,不仅能令违纪违规者受到惩戒、感到震撼,还能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三思而行。

(二)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合力。一是突出家属监督。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之外”生活交往活动信息,最了解的人是他们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属以及周围的群众,要做好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必须依靠家属力量。企业必须加强与干部职工家属的信息互通,要加强对家属的警示教育,让家属清楚干部职工一旦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引导干部职工家属和企业共同做好监督。要针对管理人员、新提拔人员、重点岗位关键人员、新入职职工、其他重点人群等,定期做好家访工作,通过家访更深入了解干部职工家庭、日常生活等情况,进一步提高家属的思想认识,大力争取家庭监督合力。二是发动群众监督。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可通过向社会向服务对象公布举报方式、突击检查等方式,引导广大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共同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监督,同时以此对企业干部职工形成震慑和约束,促使其心有所戒、言有所畏、行有所止。三是强化信息互通。加强与当地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联系协作,如与当地纪委监委建立“内·地”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行为起底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行动监督,一经发现按照企业处分规定从严处分,在企业内部持续营造从严的氛围。

(三)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家访制度等,明确要求企业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违法、涉诉等问题及时向企业报告,明确鼓励奖励公众参与对企业干部职工的监督,明确家访的重点对象及重点内容,构建“八小时以外”监督体系,推动实现“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层层递进、环环相扣。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准则、“八小时之外”负面行为清单等,明确企业内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职工负面行为有哪些,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进行细化并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组织签订《拒绝“八小时之外”负面行为承诺书》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参考文献:

1.王利.“三举措”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J].治企有道.2023

2.党培.浅谈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J].理论学习与探索.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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