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探索音乐与影像的交融

——“音乐影像志”专栏评述

李浩鹏 袁瑞
  
优享生活
2024年8期
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 云南昆明 650000

摘要:音乐影像志是音乐民族志从文本到影像的一种转换方式,是基于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基础上,运用视听语言去传达自己对音乐事件的态度或倾向,对人类音乐活动的进行描述与记录的一种视听文本。21世纪以来,音乐影像志在中国本土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实践有了突破性发展,并有相关研究成果陆续在国内学界出现。对音乐影像志中国实践先行者研究动态及相关理论进行学术探讨,在学科文化批评和学术自我反思中不断总结,从而推动“音乐影像志”在学科建设层面的深入发展和创新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音乐影像志 民族音乐学 影视人类学

一、“音乐影像志”专栏概述

2022年中国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委托“国内驱动的先行者”、上海音乐学院特聘专家刘桂腾教授主持专题栏目,以“音乐影像志”为主题,组织了10位国内民族音乐学界、影视人类学的学者,聚焦音乐影像志理论与实践的议题,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完成了8篇学术性文章,以专栏形式刊发在《中国音乐》2023年第1期。这是国内音乐学界首次以“团队”形式对“音乐影像志“这一较为新型研究领域的“集体”性研究,也是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学术关注的拓展,在国内音乐学界产生广泛影响。

“音乐影像志”专栏中的8篇文章是国内民族音乐学和影视人类学两个学科领域深耕有成的几位学者,他们立足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并及音乐影像志的实践(田野)与理论(书写),突出自己关注的前沿问题,围绕音乐影像志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自由拟题。其中,既有与“音乐”相关的民族志电影史文献梳理,也有“民族志现在时”的前沿思考;既有跨学科视角的基础性理论探索,也有独具个性和方法论意义的影像叙事经验分享。

二、“音乐影像志”专栏的跨学科分享

(一)民族音乐学

本次专栏共有萧梅、刘桂腾、程俏俏三位在民族音乐学领域深耕有成的学者分别从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以及在音乐影像志方面的实践来进行分享。

1.萧梅

萧梅老师在本次专栏发表了题为“声影洞见——音乐影像志在当代”的文章。在文章中简短地回顾了其自身在该方向的学术积累,并以两届“华语音乐影像志”参展作品为例证,讨论多样性音乐影像志的当代意义与面对的问题。并且以“音乐影像志”学科建设的推动者以及学科发展亲历者的身份来讲述多样性音乐影像志的当代意义与面对的问题,在此过程中主要以“从“音乐文化研究的视觉方法”到“音乐影像志学””和“音乐影像志“诸相”之思两方面来讲述。

2.刘桂腾

刘桂腾老师作为本次专栏的主持人一直致力于国内影像音乐志的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工作。在本次专栏发表了题为“实录型音乐影像文本写作”和“通往”音乐“的一座陆桥——音乐影像志的跨学科对话”(卷首语)的两篇文章。他认为音乐影像志是立足于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的理论框架之中,是运用“两支笔”书写的多模态“志式”描述性研究,所以必须借鉴跨学科的有益经验,从而形成一个具有自身特色的音乐学新领域。

3.程俏俏

程俏俏老师的文章“音乐影像志的历史、类型及其应用”为当代音乐影像志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清晰的基础理论,其在文章中梳理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后期欧美世界的音乐影像民族志历史、类型及其应用方法,并且提出面对如何才能拍摄一部称之为音乐影像志的纪实影像作品,应该先了解其发展的历史脉络,厘清这一领域已经形成的类型与特征,才能真正对音乐影像志的当下与未来做有用之功。

(二)影视人类学

1.鲍江

鲍江老师作为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影视人类学委员会主席,在影视人类学领域深耕多年,并且在本次专栏发表了题为“音像志学基础理论”的文章,文章中主要是从音像志学的基础理论讲起,并且指出音像志者将镜头对准具体人,因此对志者提出特殊伦理要求: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主体,他们研究实践的本质是以音像为本体和媒介探索主体之间相处及相处之道。阐明了音像志是影视人类学的普遍化扩张形式,它以具体人的生活世界为基本研究对象。

2.朱靖江

朱靖江老师同样也在影视人类学的多年实践之上发表了题为“留声机与摄影机——蜡筒时代的人类学音乐影像志考略”的文章。文章中朱靖江老师根据音乐影像志的现有基础理论以及自身多年的影视人类学实践提出:“影音民族音乐学的主要对象是民族音乐学影片,即通过影音的方式,来描绘音乐家的生活、分析音乐的结构、对音乐表演进行民族志式的进人,即便它能够被学界认可为一种在自我语境中表述音乐的有效方法,但这一概念犹未定型,仍在进程之中。”

3.刘湘晨和雷建军

刘湘晨老师和雷建军老师均是结合自身实践的具体影像作品分别为本次专栏发表了“直面与执守——从帕米尔高原到额尔齐斯河”、“纪实影像的“深描”与民间音乐的“阐释”——以《大河唱》个案探讨音乐影像志的文化实践”两篇文章,从具体的记录电影与影像作品出发,结合重大影像计划的实施以及参与观察式纪录电影的拍摄技巧来为音乐影像志的拍摄与制作提供新的想法与路径。

三、“音乐影像志”专栏所引发的思考

(一)如何使音乐民族志能够在“影像”中生动表达?

影视人类学界曾有这样的观点:影像志中的“影像不是唯一的手段,写作也同样是一个手段”。在音乐影像志的文本类型中,实录型音乐影像文本以其鲜明的学术性和纪实美学特色而独居一席。与着眼于公共文化平台民族志知识传播的影像创作不同,实录型音乐影像文本是以调查人为主导、以“保存”(文献典藏、活态传承)和“利用”(学术研究、文艺创作)为旨归、具有文献遗产价值的音乐民族志写作。

(二)如何合理平衡“文献遗产”与“学术阐释”之间的关系?

实录型音乐影像的摄录往往不采取摆拍方式,而是在音乐事件的动态过程中进行拍摄。所以,现场对表演者音乐行为记录的准确性就显得格外重要。若不能掌握各种乐器的器型、音色特征,就很难迅速、准确抓取到表演者的镜头,以致出现手忙脚乱或张冠李戴的问题。若要做到这一点,摄录者就须有相应的音乐专业训练。但在大量的非遗保护项目的实录中,团队组成人员--拍摄、录音、剪辑等生产要素的专业结构问题似乎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只有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的音乐影像志生产机制,才能使实录型影像文本的“文献遗产”价值真正得到保障。

结语

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的发展现状与国内外影视人类学界相比,与蒸蒸日上民族音乐学教学与研究水平不相匹配。其次,作为一种视听电子文本,它是对传统的以书面文本为表述形式的音乐民族志的有益补充。第三,随着国家对非遗项目保护的加大实施,亟待民族音乐学者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藉此,对于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的搜集与整理不仅仅限于书面文本的记谱与文字描述工作,而是基于民族音乐学视角下,充分结合现代多媒体影音技术,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进行一个多元、主体型的保护与传承。同时,提倡开设音乐民族志电影专业的学习,既拓展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新路径,也有助于为本专业学生营造更多的就业空间。总之,亟待改善中国民族音乐学教学与培养方案、学术与职称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发展的美好前景。

作者简介:

李浩鹏(1998.11-)男,汉族,河南三门峡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族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袁瑞(2001-),女,汉族,甘肃环县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族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