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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实践与研究

韦海奕 覃瑄瑄 蒙晓秋 农润源
  
优享生活
2023年13期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兰州 73010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变革,数字化技术的仿真性和数字储存的优势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文化保护研究之中。文化资源在保护的过程中得以良好的开发利用,与数字化技术的合理应用息息相关,能够促进文化资源更广泛的传播与运用。数字化保护是传统民居更新与保存的新技术之一,本文从广西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与实践的相关内容出发,分析国内传统民居保护研究现状,点明数字化保护的应用优势,揭示数字化技术在传统民居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探究数字化生存下传统民居保护与开发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广西,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路径

1.引言

在以钢筋混凝土为代表的现代民居样式席卷乡村之时,不少传统民居的现代化改造出现操之过急、盲目改造等问题。广西传统民居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形成,但又在现代化进程中逐渐淡出历史舞台。随着传统民居保护工作的开展,由传统、单一的保护手段转化为采用数字化技术保护手段,是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新形势的有效举措。

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研究处于初级阶段,依靠过去单纯的物理修复和图纸数据记录手段仍存在着诸多困境。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了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深化对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的认识、规范传统民居的数字资源标准和创新技术手段等保护路径,以期为广西传统民居的保护与传承以及历史资源文化数字化数据库的构建提供参考意义。

2.文献综述

2.1 国内传统民居保护的研究分析

秦章鑫《古民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恩施古民居为例》这篇文章是以恩施古民居为个例,探讨的是古民居与非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针对恩施古民居的现状提出保护建议;赵冶在《广西壮族传统聚落及民居研究》文章中对广西壮族民居建筑文化进行了区划,剖析了各分区壮族传统聚落的差异与共性,最后总结了传统聚落及民居保护与开发的意义。[1]石晓娜、杨林红的《广西都安弄名村传统壮族民居的发展及保护》;余聿莹的《广西全州县鲁水村古民居保护与开发研究》这些文章是对广西不同地区的传统民居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并对传统民居的保护提出相应的保护策略。其保护策略主要依靠政府的引领作用以及当地人民的参与,对于传统民居的保护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成效不显著且发挥作用速度慢,在传统民居逐渐遭到破坏、甚至已经逐渐消失的今天如何有效保护传统民居依旧是重大问题。

2.2 数字化保护在传统民居中的应用分析

胡建华的《山东赵家石河村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研究》,臧伟等人的《基于VR眼动数据的空间环境信息采集分析方法和应用探究—以喀什高台民居保护与设计为例》,杨绍恭的《白族聚落民居的数字化传承》这几篇文章通过分析不同地区民居的价值特色,基于数字化保护原则,运用数字化保护手段,目的是为了提高传统民居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效率,让传统民居能在利用中得到保护,在发展中得到传承。广西地区运用数字化保护民居的文献相对则较少,其中的一篇文章:《古村落数字化保护与传承之探讨——以广西高山村为》,作者李本建、谭阳在文中选取广西玉林市高山村为地点,探讨数字化技术应用于高山村保护与传承上的解决对策和发展方向,本篇文章中对于古村落数字化保护包含了对传统民居的保护的研究,但是更加侧重于村落的整体保护,不是单单对传统民居进行保护。因此,在广西地区利用数字化技术对传统民居的进行保护既是对传统保护方式的挑战也是应用数字化技术优势的创新。

3.数字化保护应用优势

3.1 有助于数据留存

数字化可以依靠高清摄像机、3D扫描技术、遥感技术、绘测技术等数字信息采集记录。大数据有着传统图纸资料不可比拟的优势,如具有易采集、易储存,储存时间长、易加工、易传播等优点。其中可复制性和可修改性,能够低成本的复刻有关传统民居的相关物理数据,以及迅速的对更新变化的民居数据进行更改。而且遥感技术与其他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技术对于传统民居资料的记录十分重要,可以快速高效的记录民居建筑的整体和细节,同时又灵活机动避免对被勘测的民居进行二次破坏。最后,数字化保护技术可以借助网络手段对中国建筑文化中民居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传播。

3.2 有利于展示传播

通过数字化所采集的数据经过信息加工,应用GIS这一空间信息测量技术,对所得数据进行归纳分析最终进入数据库,也可以将所得数据信息转化为可以编辑的数据形式,供不同领域的研究工作取用;或者依靠数据提取构建三维数字模型,为修复和重建传统民居建筑以及后期数字化展示与传播打下基石。通过3D动画,三维实景以及虚拟现实技术的方式将传统民居建筑展示出来,全方位展现和沉浸式体验让人们可以更直观的体验到传统民居建设之美以及蕴含的文化内涵。综合运用数字信息后以数字博物馆的形式展现,就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民居建筑的展示,它能够对各类遗产进行活态的的动态的保护展示。[2]

4.广西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困境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相关应用实践来看,我国的数字化技术对于传统民居保护地实践与应用相对较少,现有的数字化技术手段较为落后,不能满足社会和民居的现实需求,存在着缺乏相关的应用技术标准和数字技术人才等问题。

首先,资金不足和人力资源短缺。从调查研究到技术应用,都需要精通数字技术与熟悉广西传统民居结构和生风俗习惯的专业团队进行实施。然而,由于广西传统民居分布广泛,资金和人力资源的限制可能导致数字化保护工作无法全面展开。

其次,对文化资源保护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一些管理部门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对于传统民居的整体规划理念,导致部分传统民居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破坏,失去了原有的建筑风格特色。另一方面,过度依赖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对传统民居的建模和重建,导致传统民居充满“数据化”痕迹,从而使人们对实际传统民居的关注和参与减少,影响到传统民居的实际保护和传承。

最后,数据库建设以及数字资源缺乏统一制定标准。传统民居作为民族文化的一项重要建筑语言,其以广西传统民居特殊的榫卯结构为主要对象的数字化成果也必将融入中华文化数字库和资源库,从而建构完整的文化资源数据库。但在不同地区的地方资源网站中分布的许多公共文物数字文化资源,却因为缺乏对数字化的数字资源制定统一的标准,致使公众难以获取相关建筑的标准数据信息,导致数字资源的浪费和流失。

5.广西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路径

从现阶段来看,广西传统民居的数字化保护工作在近些年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要继续深化对传统民居的数字化保护,解决现阶段传统民居在数字化实践中的问题,可从以下三个部分展开。

5.1 培养数字技术人才

目前,对于专业研究传统民居的数字技术型人才较少,数字技术介入传统民居的研究培训也相对匮乏,导致传统民居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因此,需要培养能够熟练掌握遥感技术、绘测技术等技术的数字型技术人才。鼓励组建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对数字化技术熟练应用,并且包含当地少数民族的成员的专业过硬、能力突出的团队,有助于团队针对所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的确立。

5.2 深化对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的认识

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推动管理部门、数字化研究机构和公民等多方共同促进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的工作,为数字采集、存储与构建数据库技术体系等方面做贡献。此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还应积极的参与到对传统民居的实际保护情况中,在以保护为目的的良性运行机制下,提高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做好整体规划,发挥数字化保护在推进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中的真正作用。[3]

5.3 规范数字资源标准与创新技术手段

针对现阶段广西传统民居在保护与更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学者从不同的技术角度提出了解决思路。如学者吴丹、樊舒曾指出,通过语义层面上进行内容整合和知识挖掘,对民居建筑的数字资源进行标准规范,为数据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4]综上所述,规范传统民居数字化的数字标准与创新数字技术手段,不仅能够更为高效率地开展保护工作,减少保护成本,通过创新手段有效突破传统数字化保护手段的局限性。

6.结语

传统民居是中华民族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份,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物质载体。通过前期的数字化影像实践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为广西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研究提供实践路径方向及反思,结合多学科思维,推动社会界对保护传统民居的全面认识,实现传统民居跨区域的数字化存储,推动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冶.广西壮族传统聚落及民居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2]胡建华.山东赵家石河村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研究[J].文化学刊. 2020(04).

[3]谢金霞.传统村落优秀文化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研究[J].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3,40(01).

[4]吴丹,樊舒. 面向多源异构资源融合的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路径[J]. 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41(05).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3年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广西传统民居数字化保护实践与研究”(项目编号:X202310742112)的最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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