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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游戏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中的应用探究
摘要:游戏教学法一直以来深受广大一线小学教师的喜爱,根据小学生的身体心理发展水平和教学实际情况,规则游戏是教师最常使用的教学手段之一。无论从课堂的氛围营造、学生的心理特点还是课程设计的互动参与度,都发挥着有效且明显的作用。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从课程名称、教材内容到教学目标的重心转移,对教学实践提出了更为深刻全面的要求。而教师面对这一挑战,由于对课程重心的分析不足,活动设计不合理,实际教学中出现了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偏离教学目标以及教师对课堂把控不足等问题。本文在分析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教学现状,对规则游戏应用策略进行了有益的探究。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规则游戏;应用策略
品德与生活课于2016年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并全面换用新教材。该课程的课程性质、教学理念和教育方法留下了值得探讨和思索的空间。道德与法治课(原品德与生活)从课程性质上看,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具有生活性、开放性和活动性的特征。在其教学方法的采用上,游戏化教学具有教育性和娱乐性并重的特点,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将游戏融入实际教学过程的教育方法,符合道德与法治这类综合性课程的教学特点,以轻松愉快的教学方式将课程内容化难为易,符合小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征,能够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值得注意的是当游戏运用于教学时,其娱乐性需要让步并服务于教育性。游戏要承担传递教学内容,达成教育目标的责任,需要教师在教学设计中有意识的明确游戏的主体功用。在小学低段道法课教学过程中,游戏是常常被用来活跃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有效手段。然而,在现实的道法课堂中,我们却总能看到一些教学活动或是过于陈旧,或是偏离教学主题,或是忽略了孩子的活动需求,导致出现了学生活动兴趣较低、课堂氛围和德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因此,寓教于乐看似是简单的教育理念,却有着非常重要的前提,即要保证游戏设计本身的质量和效果。只有游戏本身具有令人愉悦的审美内涵形式和内容,才能让学生在这样的审美活动和体验中获得思想品质的陶冶和教化,以充分传递和实现德育价值。这种德育价值的贡献不仅仅是对学生学识拓展的关注,更是让学生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获得多样的情感体验,丰富和提升思想内涵。
一、规则游戏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中的价值
1.规则游戏的本体价值。规则游戏是指至少有两人参与的、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的一种游戏活动。规则游戏具有“规则性”“竞争性”和“文化传承性”的特点。规则游戏形式的本身就体现了“规则性”这一特点。规则游戏中的规则包括了显性规则和隐形规则,是游戏参与者之间的一种“约定”。为了保证游戏正常进行,在规则游戏中,参与者是对立和竞争的关系,可以是身体上的竞争也可以是智力上的竞争。竞争关系的强弱,与游戏者本身有关。规则游戏往往是在一代代流传中保持生命力,并以“身教言传”的方式获得传播。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规则游戏凝聚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特色,也可以看成是文化的组成部分。
2.规则游戏的教育价值。首先,规则游戏能促进儿童认知和社会性发展。皮亚杰的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儿童的认知与发展不能仅仅通过课堂上的说教,而是需要在社会性的交往中才能得以“建构”。规则的产生不仅包括协商、讨论、决策等社会性政治活动的程序性因素,也包括了公平、平等、尊重等观念性因素。在游戏过程中,需要儿童都认可并遵守规则,面对不同规则的争执,学会妥协和协调,从而发展儿童的责任感和公平、公正意识。其次,规则游戏对幼儿身体发展有积极作用。规则游戏形式有静有动。在运动性的规则游戏中,通过跑步、追逐、跳跃等活动,不仅锻炼了运动技巧,也激发了儿童积极的心智活动。
3.规则游戏特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体现。通过对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的整体梳理和分析,发现规则游戏与课程有以下几点贴合之处。第一,道德与法治教材要求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规则游戏具有“规则性”这一特点,其中蕴含的约定精神也正是这一教学目标在学习和生活中规则养成的天然训练营。第二,隐形竞争合作教育让小学生学会在社会和学校中生活。道德与法治教材更注重小学生在社会和学校场域内对自我身份的转变和认同,要求小学生在与同伴及老师的相处中养成沟通交流、合作互助的精神。在竞争类的规则游戏中,以小组为单位以及个人对全体的游戏方式能够有效地帮助学生体会到合作与对抗的关系,并通过游戏形成小组或是团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第三,在文化背景中滋养学生的生活经验。道德存在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儿童对道德的认知来源于对生活的体验、行动和感知。道德与法治课要求教师基于学生的现实生活,引导学生养成热爱生活、健康阳光、积极探究的态度。规则游戏所具有的文化传承性也正是来源于生活,继承于生活,且发展于生活,有利于推进多样化文化教育。
二、规则游戏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的应用现状
1.规则游戏在课堂中的频繁使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即之前的品德与生活课。教育部颁布的课标对该学科的课程性质定义为:“它是一门以小学低年级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道德活动型综合课程。”课程性质的定位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有导向和启示作用,因此,规则游戏在实际教学中有着极高的使用率。首先,教学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的教学方式。大多数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考虑到小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注意力不持久以及身心发育不成熟的特点,为了在体现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增加课程的趣味性,通常选用各种式样的教学方式,最多的便是游戏教学法。其次,规则游戏使用范围广泛,形式多样,教师可以灵活地掌握活动过程,并且可以把枯燥的概念讲解和规范意识的树立以游戏的形式,在不知不觉中让学生领悟并遵从,避免课程落入传统俗套、重视灌输的怪圈当中。再次,规则游戏的使用条件宽松,游戏场所不局限,教师可以根据实际环境作出相应调整。最后,道德与法治课教材重新编排,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了对儿童行为规范、规则意识以及基础的法律意识的培养重心,而规则游戏蕴含的天然的游戏形式与游戏精神刚好契合这一要求。
2.游戏化教学的偏差及背离。在进行实际的教学观摩后,笔者发现在低年级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游戏是教师常用的教学方式,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推动教学进程以及凝聚教学内容。这一教学方法的确形式活泼,能拉近课堂中的师生距离,但并不能因为其看似简单而随意运用,导致对学生的实际需要把握不准确,教学主题不突出,教学效果不理想。因此,针对教学内容的游戏设计和实践方法均需要完善。这也引起了笔者的思考,尽管道德与法治课课程内容呈现出综合性和开放性,教学方法也有活动性和生活性的特点,对于游戏化教学有着更为适用和包容的应用空间,而在相应的教学游戏设计方面却显得甚为杂乱和陈旧。这也与道德与法治课在一线实际教学的经验化有关,而过于个性和超前的经验化、体验式教学则无法真正传递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实现该课程对学生的期待。
三、规则游戏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的应用困境
1.游戏适用情况考虑不足。游戏化教学虽然是深受小学师生喜爱的教学方式,但并不是所有课堂都适用。针对不同的学科背景和主题传授,应考虑多种教学形式的可能性,不能一味追求课堂的愉悦轻松而舍本求末,忽略教学目标。
2.规则说明不到位。规则游戏中规则的约定和遵守是保证游戏顺利进行的前提。规则可以是游戏者共同协商制定,也可以延续权威人士的游戏方法。课堂中的游戏使用,是作为一种教学手段辅助教师达成教学目标,因此,课堂中规则游戏使用的规则通常由教师制定,学生依照规则进行游戏。由于学生的认知水平有限,教师在语言使用和规则说明时应该保证学生能理解规则并作出回应。
3.游戏中教师角色混乱。在低年级段的课程中,教师作为课堂活动的制定者、监督者、执行者和守护者,占据了重要地位。教师有责任和权利把控整个课堂,但这并不意味着儿童在游戏中仅仅是被动地接受规则。教师的任务是提醒学生遵守规则,并提供游戏支持,只有学生理解并主动执行规则,才能充分实现规则游戏的价值。在实际课堂教学中,往往出现教师权威超越游戏精神的现象,忽略了学生才是游戏活动的主体,而不能清晰地判断游戏过程中教师如何在恰当的时候调整进度,以达到游戏设计的理想状态。
4.忽略竞争与合作的转换。规则游戏中“竞争性”是一大特点,但是游戏过程中的竞争与现实社会中的竞争有本质的区别。规则游戏的开始就意味着有赢有输,但是对于小学低段学生来说,这种输赢并不是成人意义的绝对胜负,进行游戏本身就是最大的快乐。教学游戏更是如此,比如常见的小组游戏形式,所要求的不仅是组间对抗,还有组内合作,要求学生形成对小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有奉献精神并作出努力。而教师应该关注学生在游戏过程中交往方式和社会化的发展,而不是一味强调游戏的输赢结果,避免误导儿童的游戏价值取向,而放大了游戏带来的消极影响。
四、规则游戏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的应用建议
1.重视学生参与。课堂中,游戏作为一种手段,应服务于教学,目的是促进儿童各方面的充分发展,助力教学顺利进行,所以,教师要重视学生在游戏中的参与程度。通过对学生在游戏中的表现、言语、动作、技能养成等方面的观察,对儿童自我发展水平做出判断,从而调整教学形式,制定相应策略。首先要尽可能让学生都参与到游戏当中,而不是旁观、等待,这样的游戏形式会影响学生的积极性,并丧失耐心和信心,当然号召学生参与时,应重视自愿原则。其次,在教学游戏中分组时,最好采用随机分组的方法,避免因为性别、能力、性格等因素影响部分学生的体验,而无法形成集体的归属感和成就感。
2.重视学生感受。教学游戏以游戏的形式实现教学的目的,自身是具有极高的教育价值的。但其本身的应用方式和态度仍与游戏本体息息相关。在达成教学目标之前,教师需要考虑教学游戏本身是否为课堂营造了开放热烈的氛围以及学生是否从中有愉悦的游戏体验。当学生参与其中,只有机械地遵从规则,完成游戏动作,是无法激活学生内在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学生的发展状态没有达成,也很难以自然的方式领悟教育最终目的,尤其是游戏过程中,学生出现争吵矛盾时,必然影响当事人以及参与者的感受体验,教师应该具有教学机智,迅速应对,以平等友好的协商方式保证活动能顺利继续。
3.灵活设计规则。教师是绝大部分课堂游戏的主要角色,但教师全面地把控游戏过程并不意味着能保证达到游戏设计的理想状态。在设计游戏规则时,教师要考虑到学生的能力发展水平以及接受程度,需要注意两方面。第一,游戏程序应该由简单到复杂,逐步适当增加难度。由于很难保证全班学生的发展水平一致,所以会出现部分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或者很快感到厌倦的现象,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游戏状态,合理增加游戏难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挑战欲。第二,规则可以由学生灵活制定。当学生都同意更改规则,且更改后的规则合理,教师应该允许规则的改变。因为学生更改规则的过程即是建构规则、发展人际交往和社会性理解的过程。教师不能仅仅关注表面游戏的成功进行,学生的达成状态才是所有教学手段应用的归宿。规则游戏有其自身独特的教育价值和优势,适合低年级段的教师使用。但是教师在教学中不能盲目使用,而要考虑学生、材料、场所、文化特色等因素,因地制宜,因生制宜,在不断调整和修订中促进学生的积极发展,有效提高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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