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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发挥的制约因素及其实现路径

洪连
  
大通媒体号
2024年8期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省兰州市 730030

摘要:乡村治理是将治理理论与乡村实际情况相结合,解决乡村问题的一种模式。乡村治理过程中坚持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力量,可以有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目前乡村治理过程中制约农民主体性发挥的因素有农民政治意识淡薄,公共参与有限;乡村文化式微,农民文化主题发挥受限;乡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农民主体结构性失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增强农民主体意识,尊重和发挥农民首创精神;加大乡村文化投入,促进构建乡村共同体;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主体性发挥新动力措施来提升农民的主体性,发挥农民的作用。

关键词: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 农民主体性 实现路径

一、乡村治理背景下发挥农民主体性的重要意义

乡村治理中的农民主体性是指农民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拥有自觉的自主意识、自觉选择权利和主动创造能力,是乡村治理权责统一的有机统一体。农民作为乡村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有着独一无二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在乡村发展中坚持并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理念的深刻体现。另一方面,农民的主体性发挥是乡村发展的不竭动力。农民是乡村治理的直接参与者,也必然会依靠自身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成为乡村发展的推动者,为乡村治理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要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相比于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群体,农民是更了解农村现实情况的人,他们始终扎根于这片热土之上,在治理过程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能充分运用自身的聪明才智为乡村发展出谋划策。农民主体性的发挥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乡村各项建设上来,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

二、乡村治理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发挥的内在逻辑

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核心主体,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是题中应有之义。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在乡村治理的背景下发挥农民的主体性,首先需要厘清农民主体性发挥的理论、历史和实践逻辑。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性思想的继承发展

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性思想为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前提。从历史观的角度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从根本上否定了唯心主义的英雄人物创造历史的错位观点,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主体地位。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民的主体性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处在一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的人能根据自身的需要,认识和利用发展规律,积极地认识和改造自身所处的世界。从价值观角度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将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作为毕生的最高追求,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真正实现人的主体性。马克思主义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科学的阐释了人民主体性思想,为农民主体性思想的发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发挥农民主体性的经验总结

中国作为一个农民占全国绝大数人的农业大国,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根本性问题。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是党组织和发动农民的百年奋争史,农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实现政治解放,穷苦农民通过革命翻身做了主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现了劳动解放,激发了农民集体合作社和个体自主生产的积极性。农民主体性的发挥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进步。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了,农业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对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位,带领农民打赢脱贫攻坚战,谱写了人类返贫历史上的彪炳史册的奇迹。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坚持和发挥农民的主体性,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农民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三)实践逻辑: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有利于推进乡村治理的发展。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治理的发展对于实现全面乡村振兴意义重大。因此,农民主体性的发挥也是新时代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农民主体性的发挥关乎乡村振兴的实现效果,需要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农民的主体意识,提高农民的主体素质。同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本的是要解决人的问题,将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中包含着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为农民的全面发展赋予了理想空间。

三、乡村治理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发挥的制约因素

乡村治理需要积极发挥农民的主体性,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农民主体性的发挥还是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农民政治意识淡薄,公共事务参与有限

第一,村民政治素质有待提高,缺乏主人翁意识。由于自身的狭隘思想与教育的缺失,村民对于治理主体的定位不清晰,治理权利的概念不明确,对待村情村务更多的是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所谓态度,认为自己只是单纯受上级领导的被动者。村级协商议事会议大多流于形式,需要村民参与协商的公务,有时不得已以村民不参与协商、不配合协商、不接受协商而潦草收场。第二,乡村社会治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影响村民公共参与。年龄偏大的村干部思想老化,在处理问题时个人经验严重,“一言堂”式的管理将其他不同的意见建议拒之门外,严重限制村民对于公共决策的参与。目前村干部整体半专业化、非专业化特点突出,对于村情村务缺乏系统清晰的认知,政府和村民之间未形成良好的互动,对于政策宣传讲解浮于形式,村民在对政策一知半解的情况下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受限。

(二)乡村文化式微,农民文化主体发挥受限

一方面,农民对于乡村文化的认同度不高,在文化建设中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部分农民对于乡村文化建设漠不关心,认为乡村文化是可有可无的虚无缥缈的东西,对自己的生活影响不大,而自己只是旁观者。农民的这种将自己抽离于乡村文化建设之外的思想,使他们并没有成为乡村文化的建设者与参与者,也不可能发挥该有的作用。出于生活的需要,村民将更多的关注点都集中于如何增加收入上,对于本村特有的传统文化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乡村文化共同体建设缺失,乡村文化逐渐衰落。另一方面,乡村中文化设施建设滞后,大多数文化设施只是“徒有其表”的样子工程,农民并没有真正从中受益。村干部对于乡村文化社设施的建设也抱有“完任务”的敷衍态度,草草应付上级的检查,对待乡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选择视而不见。另外乡村文化活动内容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多样性,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无法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文化背景的农民的文化需求,农民文化主体性发挥受到诸多限制。

(三)乡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农民主体结构性失衡

第一,乡村人才资源流失严重,导致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缺失。随着城市的发展,农村中的大量人口外移,老人、妇女、儿童作为弱势群体被遗忘在乡村,由此导致乡村人口结构失衡。尤其是大量乡村精英或人才的外流,使得乡村人才严重匮乏,村民作为治理主体的作用被弱化,乡村治理因为人才问题而变得举步维艰。遗留在乡村的老人、妇女整体素质不高,对待政府政策、乡村公共事务缺乏理解,参与治理的过程中不能真正发挥主体作用,且其参与治理的热情与兴趣不高,致使乡村社会治理发展缺乏内生动力。大量人才的外流,村党支部缺乏高素质党员,使其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无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弱化基层党组织的能力。第二,乡村经济基础薄弱,导致乡村社会治理面临资金压力。由于大量劳动力的外流,乡村传统的养殖、种植产业趋于凋敝,乡村集体经济呈现“空壳化”,致使乡村社会治理的资金更为匮乏。同时越来越多的乡村人走屋空,之前任意建造的房屋现在也成为了村庄中亟待拆除的废墟,大量的土地被闲置,这都需要政府重新进行规划,而增加的这些乡村规划、环境治理等成本也导致乡村治理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如此困境让基层组织有更多“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感。

四、乡村治理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发挥的实现路径

(一)增强农民主体意识,尊重和发挥农民首创精神

一是要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乡村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要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保障农民的各种意愿和各项权利。加强和改进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形式,有效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农民真正参与到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上来。在民主政治上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作用, 使其有切身的参与感与成就感,更好坐稳“主人翁”位置,让乡村治理的事变成农民的“自家事”,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活乡村助理的内生动力。二是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育农民的政治意识与政治素养。农民作为乡村治理主体,因其自身素质而影响主体性的发挥的现象非常普遍,对此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显得尤为重要。要加强对村民文化知识的教育,相邀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在农村开展教育讲学,提高农民的文化程度和教育水平,从而增强农民作为治理主体的政治意识。村干部要根据本村治理现状和农民群体特点开展适宜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通过诸如“乡村大讲堂”、“乡村夜谈”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向农民进行教育宣传,让广大的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主体性作用,从而实现农民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由“边缘群体”转变为真正的“治理主体”。

(二)加大乡村文化投入,促进构建乡村文化共同体

一是要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加强乡镇的文化站、村文化室的建设,合理分类农家书屋的图书资源,聚焦农民的需求,为农民提供需要的资源。同时要创新文化表现形式,充分运用互联网资源为农民打造“掌上图书馆”、“线上电影院”,组织专业的讲解员定期为农民进行文化宣讲,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扎根农民的文化主体性意识。二是有效保护并传承乡村本土民俗文化。乡村本土民俗文化是乡村治理应关注的重要内容,也是联接农民群体之间的文化纽带,能促进构建乡村文化共同体。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治理的“领头羊”,要带动农民全面挖掘、整理本地的优秀传统文化与民俗文化资源,并以这些文化资源为载体,举办文化活动,以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让农民感受到乡村文化的魅力。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加强农民对于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觉做传统文化的宣传者与继承者,构建乡村文化共同体。

(三)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农民主体性发挥新动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数字经济的崛起,数字化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关键因素。乡村治理要依靠数字化,数字乡村的建设也为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提供了新动能,助推农民主体意识的发挥。首先是要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加大力度完善并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和交流平台。以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让数据跨越距离,开辟多种线上渠道,农民可以在网上建言献策,表达诉求,实现对农民的精准化服务,始终以服务农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要加强农民数字素养培训。农民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应以农民为主体,提高他们的信息素养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开设信息技术培训班、举办数字乡村知识讲座,为农民普及数字知识,培养农民的数字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了数字化技术的农民可以借助互联网探寻出创新致富的新路子,提高经济收入,在一定上也有利于促进农民的主体性意识。

参考文献

[1]魏天言,魏天知,柳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及实现路径[J].农业经济,2023,(06):78-80.

[2]杨希双,罗建文.基于乡村振兴内生发展动力的农民主体性问题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9(03):261-274.

[3]罗勇.发挥新时代农民主体性助力乡村振兴[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22,24(04):56-59.

[4]姜家君.“人民至上”理念: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创新发展与时代表达[J].科学社会主义,2023,(03):50-59.

[5]廖运生.中国共产党提升农民主体性的百年探索与发展[J].农业考古,2022,(04):108-115.

[6]宁鑫.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农民主体性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21.

[7]张馨,刘友田.乡村治理中的农民主体性思考[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4(06):702-707.

作者简介:(1998.10-),女,回族,籍贯:宁夏固原人,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3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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