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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现实困境的思考
【摘要】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是教育工作者的初心和光荣使命,更是各阶段学校教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之举。通过大中小学一体化的法治教育服务于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成长、成才,筑牢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育人共同体。文章通过对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中现实困境的思考,寻求推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立德树人;法治教育一体化;育人共同体
2023年,我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9.83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91亿人。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学生群体,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关系着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这些重要论断为新时代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指明了方向和实践路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的习惯,既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高质量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需要。
一、法治教育、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及其提出
1.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我国现阶段的学校法治教育主要是指由国民教育体系中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的,以“法治”及其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以思政课及其他通识课程为主要载体的正规教育。《思想道德与法治》是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能力的根本需要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而设立的课程,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两部分内容。
2.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及其提出
学校法治教育的一体化,主要强调在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即大中小学之间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
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是系统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题中之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的法治教育开始受到重视。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指出:“要从小学生开始,在进行理想、道德、文明礼貌等教育的同时,进行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纲领性文件,也深层次地推动了我国学校法治教育的发展。该《决定》不仅第一次在党的重大文件中使用了“法治教育”的概念,使其在教育内容上与“法制教育”相区分,并且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其在教育形态、教育手段上与社会“普法宣传”相分离,促进了学校法治教育的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专门从大中小学一体化的思路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目标和内容体系以及实施途径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明确提出学校法治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以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为途径的工作要求,并将学校法治教育划分为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一体化统筹设置其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具有极强的政策指引作用。2017年,《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2019年,《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建设形成协同效应。2021年6月,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中,又再次强调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继续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将中小学一体化发展列为新时代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2022年,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指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亟需深化”。可见,加强大中小学一体化发展是新时代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二、推进法治教育一体化的现实困境
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整体考量、合理安排各个学段法治教育教学过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等诸多环节基础上的一体化。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就要对当前存在的诸多制约其一体化的现实困境进行梳理。
1.总体教学目标一致,但学段目标不够清晰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一体化旨在发挥各学段法治教育的协同效应,形成“1+1>2”的育人效果。应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体教学目标,各学段形成合力。但现实教学是由于教学时段、内容安排的差异,有些教学目标没能体现出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认知规律。法治教育的载体是思想政治课,这种困境体现在现实教学中的表现是,如统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维护公平正义”的单元教学目标是“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公平正义”,而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将“公平正义”作为法治思维的一个内容,仅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展开详细论述,其目标定位甚至低于基础教育的安排,在学段上体现得没有循序渐进性,区分不够清晰。再如《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高中阶段要“理解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核心概念,了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将这些目标要求纳入“选择性必修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性学习,没有达到该学段的整体教学目标要求,不利于学生法治素质的提升。
2.教学内容存在重复现象
教学目标需要依靠教学内容来落实,教学内容体现着教学目标的具体要求。要抓住思想政治课这一载体,在内容上紧扣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在不同学段统筹安排适合学生成长的教学内容。德育教材体系属于国家事权,必须由国家一体化考虑,涵养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离不开法治知识内容的学习。由于法治知识有浅有深,学习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因此,相同的教学目标可以设置相近的教学内容,因此,不同学段中有些法治教育内容有重复是必要的,但这种重复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教学目标指引下教学内容的螺旋递进、次第上升,在以不断提升的法治素养为目标,最后达到总体教学目标。
3.教学评价方式单一
法治教育是铸魂育人的课程,培养的是与党同心、与党同行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涵养的是学生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和文化素养,因此,对学生法治素养的评价,用单一的评价方式是片面的、不可取的。因为不同学段的教学任务千差万别,特别是初中和高中阶段都有升学任务,在当下还存在着以升学率或分数评价学校和老师的现象,教学评价以分数为唯一指标,学生以考试分数为目标,以死记硬背为学习手段,没能充分发挥出法治课程的价值引导功能。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虽然没有了升学压力,但在本科阶段法治教学考核形式仍以试卷考试为主,以获得相应的学分作为该课程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没有凸显出法治课程在价值引领方面的重要功能,制约了法治教学总体目标的实现。
4.各学段缺少协同效应
大中小学的法治教学,目前存在各学段教师沟通交流少、教学信息不互通、教学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情况。由于各学段法治教师缺乏共同教研的条件,对其他学段的教学目标或内容了解不够、教学情况缺乏认知,造成大学阶段重复讲述中小学的法治知识和内容,削弱了协同育人效果。再者,一些思政教师的思政理论扎实,但专业法律知识相对匮乏,且与法学等专业课程教师缺乏沟通,不能有效吸收、借鉴法学类教师的专业知识深度,拓展法学的广度,不同学段教师横向跨学科的交流研讨少,制约着法治教学效果。
总之,对于学生的法治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能力。为达成这一目标,大中小学法治教育既要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高度,在整体上进行系统设计。换言之,就是要全面考虑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认知、行为等特点,进而明确法治教育的重点,依托思想政治课这个载体进行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达到德法兼修并深度融合的目标,多方协同发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冰.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探讨[J].人民法治2015,(01).
[2]秦向东.网络时代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面临的挑战与对策[A];华南教育信息化研究经验交流会2021论文汇编(一)[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