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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杀人犯罪心理分析及类案预防
——以药家鑫案和李昌奎案为鉴
摘 要:相较于普通犯罪,激情杀人犯罪作案手段更残忍、社会危害性更大、犯罪的波及面更广、预防难度更大,因此亟需引起重视。从具体案件分析入手,更容易得出激情杀人犯罪行为的具体特点、激情杀人犯罪的犯罪心理形成模式以及激情杀人犯罪的犯罪心理形成因素。通过分析上述内容,提出类似案件的有效防控对策。
关键词:激情杀人犯罪 犯罪心理分析 类案预防 药家鑫案 李昌奎案
一、两案相同点
经过案情分析,两案均属于激情杀人。所谓激情杀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没有预谋的情况之下,由于某种外界因素的刺激导致情绪失控、心理失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回归上述两个案件来看,可得出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激情犯罪特征
一般来说,激情犯罪有两大特征:一是无预谋性;二是情绪性。回归上述两个案件来看,两案都符合激情犯罪的犯罪特征。
从药家鑫案来分析,被告人药家鑫与被害人张妙双方在交通事故之前并不认识,药家鑫对张妙实施杀人的行为并不是因为有预谋,而是因为当下失控的情绪控制其大脑,使其犯下不可弥补犯罪行。
再从李昌奎案分析,被告人李昌奎与被害人王家飞、王家红虽然相识也有过节,但是距离李昌奎提亲被拒到案发已经过去两年了,李昌奎一直在正常生活,直到李昌奎之兄李昌国与王家飞之母陈礼金因收水费之琐事发生纠纷,李昌奎才赶回老家。据此可见,李昌奎对于杀人行为在此之前并没有准备,是实施强奸以后一时害怕情绪作祟,临时拿起手边的工具实施了杀人行为。
(二)激情杀人犯罪行为的具体特点
具体来看,激情杀人犯罪行为一般存在四个特点:第一,连续性。犯罪行为人的行为不受控制,只求情绪的宣泄,行为具有连续性,直到情绪宣泄完毕。第二,扩大性。犯罪行为人当下无法用理智思考问题和控制身体,很可能会牵连无辜。第三,残忍性。犯罪行为人处于失控状态,实施行为不计后果。第四,易暴露性。犯罪行为人行为没有预谋,犯罪手段残忍,犯罪现场波及面广,容易暴露。两案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均具有以上特点。
三、激情犯罪心理形成分析
(一)犯罪心理形成模式的分类
犯罪心理形成模式分为两种,常见模式和特殊模式。
常见模式下,犯罪行为人犯罪符合犯罪心理形成的一般过程。常见模式又分为三种模式:机遇型、渐变型、突发型。第一,机遇型。即犯罪行为人在接触某一犯罪机遇前并没有产生某种犯罪意图,接触后方才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第二,渐变型。即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意识从朦胧到清晰,是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第三,突变型。即犯罪行为人因突发情况或者外在环境刺激而实施犯罪。该类犯罪行为人没有预谋且不是惯犯,早年并无劣迹。而且,内心情绪的变化是该类犯罪发生的主要依据,即其心理承受力、社会化水平不足以应对相关的突发情况。
特殊模式,相对于常见模式而言,是一种在犯罪案件中占比较小的犯罪心理形成模式。可以分成是三种类型:朦胧型、习惯型和变态型。朦胧型是指当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意识比较模糊时实施犯罪行为,该类型多发生于青少年时期。习惯型是指犯罪行为人由于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而形成熟练的自动化行为,甚至在无意识情形下做出犯罪行为。变态型下的犯罪行为是犯罪行为人的变态心理引起的。行为人明知可能犯罪,由于无法控制心理缺陷仍然实施犯罪。
(二)激情犯罪心理形成模式以及影响因素
1.激情犯罪心理形成模式
根据上述两案案情分析,激情犯罪心理形成模式属于突变型模式,即犯罪行为人事先并无劣迹和预谋,由于外部环境刺激或者突发对本身至关重要的情况导致行为人实施犯罪。虽然这种模式的犯罪具有偶然性,但是与行为的心理缺陷不无关系,其自控能力不足以解决外部压力带来的问题。外部环境的强烈变化导致行为人当下的认识范围缩小,自控能力下降,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实施触犯刑法的行为。
2.影响激情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其影响激情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一般分为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主体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从生理因素上来看,研究表明,激情犯罪高发于15岁至25岁这一年龄段,多是男性犯罪。从心理因素来看,利己主义的人更容易实施残忍的暴力犯罪行为。药家鑫和李昌奎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层面都符合上述特征。主体外因素包括社会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和情境因素。从社会环境因素来看,药家鑫因为害怕严厉父母的责怪,也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念之下杀死被害人;李昌奎因为强奸事实被他人发现,也怕自己受法律的制裁,最终决定以残忍手段杀死被害人。从自然环境因素来看,研究表明,黑夜比白天犯罪率高,药家鑫案就发生在深夜。从情境因素来看,药家鑫和李昌奎都是害怕自己前一个犯罪行为败露受到法律制裁,从而强化了自己进一步杀人的犯罪动机。因此可以看出,引起药家鑫和李昌奎激情杀人背后是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
四、类案预防
(一)社会预防
其一,预防犯罪要从源头入手,要从思想入手。人的观念形成需要在青少年时期奠定基础,需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开始设置心理教育课程,培养孩子养成健康的心理、健康的人格。
其二,社会方面可以通过网络媒介在新闻报道、法律宣传、游戏开发等进行宣传,但同时网络媒体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分寸,不可过多描述犯罪细节,以防止其他人的模仿。
其三,作为情绪性的暴力犯罪与行为人的压力脱不开关系,社会要进一步改善民生,减少当代人的社会压力,有助于预防激情犯罪的发生。比如,针对失业人员和生活水平低下人员,创设工作岗位,尽力解决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
(二)犯罪行为人预防
其一,加强自我完善,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公民都需要把法律牢记心中,把法律奉为自己行为的底线。
其二,注重自我修养,提升人际交往能力。一方面要正确看待挫折,培养自己坚强意志。另一方面要学习掌握人与人交往的技巧,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要学会接受,学会包容。
其三,重视自我调节,学习必要的心理调节方法。从心理学角度看,情绪是可以自我调节的,这是需要有意识学习与锻炼的。社会各类人员要尽可能多地参加文艺活动,同时学习法律与心理学知识。前者疏导情绪,后者控制行为。
(三)被害人预防
其一,减少刺激源。可以从四个方面防范:第一,防止自己挑衅在先被害。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切忌咄咄逼人、得理不饶人,避免引起对方的愤怒发生无法挽回的悲剧。第二,防止矛盾激化被害。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当采用文明的方式去解决,比如社会调解、法律途径等。第三,防止婚恋纠纷被害。婚恋纠纷是激情杀人犯罪中非常典型的一类,减少该类纠纷就能降低激情犯罪的犯罪率,因此应当引起重视。第四,防止交友不当被害。交友不慎也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和危险,在交友过程中,要择善人而交,不光是兴趣相投,更重要的是要考察友人的人品。
其二,远离危险源。发现他人处于焦躁、愤怒情绪中或者粗暴地破坏物品发泄郁闷时,应与其保持必要距离。在激化矛盾、关系紧张的环境下避免进一步争执,有意识地离开当下的环境,同时借助社会调解、向法院起诉等其他正当手段解决纠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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