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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入章的分析建议

徐静
  
大通媒体号
2024年32期
成都高新区陆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巩固党的领导,已成为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本文深入剖析了国有企业将党建内容融入公司章程(即“党建入章”)的实践与政策背景,彰显了这一举措对于确立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法定地位的核心价值,揭示了党建入章的制度根基,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架构中的角色与责任。文中细述了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职责范畴,涉及政治引领、战略规划、人才选拔、党风廉洁建设等关键领域,以及党委(党组)参与重大决策的前置审议机制,同时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挑战,提出了压实责任、强化宣贯、常态落实及政策配套等综合解决方案,旨在确保党建入章的有效实施与持续优化。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入章;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

党建入章是指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规则。党建入章有利于党组织更好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更加明晰行权范围。目前在贯彻落实党建入章中遇见一些实际问题,例如国有二、三级公司和新组建的企业党建入章仍存在应入未入、表述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情况,因此还需深入研究加以解决。

一、党建入章的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规范公司章程管理行为,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于2020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办法》第九条“公司党组织条款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写明党委(党组)或党支部(党总支)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设立公司党委(党组)的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及有关要求。设立公司党支部(党总支)的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公司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企业党支部(党总支),明确一般由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该条规定沿用了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的《公司法》对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的要求和表述。而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是本次修订增加的条款。其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要求一致。

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只有国企党委(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才能使国企持续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持续成为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持续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党建入章的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应当深入分析党建工作,研究党委(党组)主要职责和研究事项,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职责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4.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7.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二)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研究讨论事项清单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3.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问题。

4.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三)党建入章内容参考

党建入章的内容建议包括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组织建设、职能职责具体条款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公司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2.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3.组织建设部分,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党组织建设具体情况分为两种写法。

第一种情况:党组织已经健全的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总支/党支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由(数字)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专职副书记)(数字)名。公司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员董事长、党员执行董事或其他党员负责人担任(根据实际情况)。

公司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差额选举产生。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等额选举产生。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公司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

公司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

第二种情况: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新成立公司因党员人数限制,只设党支部及其书记的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公司党支部书记由一般由党员董事长、党员执行董事或其他党员负责人担任,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等额选举产生。公司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同时,当公司党员人数增加符合党支部委员会设立条件时,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委员会相关事项任期按照党内规定执行。)

4.公司党总支/党支部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一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公司各项任务。二是按照规定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厘清党组织同公司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三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五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六是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

5.公司设立党建工作机构/党建工作岗位,配备党建工作人员,负责按照要求做好意识形态、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公司应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

三、党建入章的实际问题及解决路径

就前文提到的党建入章应入未入、表述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解决路径包括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有力举措、‌入章常态推进等。‌

首先是提高思想认识,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第一主体责任,系统梳理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公司章程, ‌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增强对党建入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其次举措有力,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通过调研交流掌握企业入章情况,将党建入章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建立“党建入章”台账,‌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按照修改公司章程的决策流程,严格把关修改后的章程内容质量,高效推进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的章程修改内部流程,把党建入章的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最后是各相关政府部门配合支撑到位。章程修改后,需进行工商登记备案,在此环节中,工商部门应靠前服务、主动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企措施,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和时间。对于党建入章的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窗口或绿色通道,提供快速审核、即时反馈的服务,确保企业能够顺利完成登记备案,助力企业完成党建入章最后一公里。

结合以上路径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党建入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建入章,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标志着中国的公司治理的日渐完善和成熟。

参考文献

[1]焦利英.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J].东方企业文化,2021,(S1):134-135.

[2]徐振轩.党建工作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J].大陆桥视野,2022,(10):67-69.

[3]裴擎星.国有企业发挥党建作用的几点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21,(02):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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