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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应在新时代新征程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何光才 农朝辉 孙如健
  
大通媒体号
2024年52期
文山州社会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1 时任富宁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2 文山市追栗街镇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 3 云南文山州 663000

[内容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国供销合作社组织源于农民,网点遍布农村,经营连接城乡大市场,是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织力量。研究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路径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三农”发展  农村现代化  供销合作社

提到供销合作社,人们就会联想到计划经济,谈到供销合作社发展,就有人认为是社会的倒退。其实,市场经济也需要供销、需要合作、需要联合力量,也就需要供销合作社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更好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不断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本文对供销合作社在过去为农村经济发展曾经作出的重要贡献进行总结性回顾,对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供销合作社应当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发挥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进行前瞻性思考,核心是期盼供销合作社现实地回到农民中间,重新组织和带领农民联办联建各种专业合作社,共同繁荣发展农村合作经济。

一、供销合作社的历史贡献功不可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问题。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文以富宁县供销合作社“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资料中反映出来的数据为依据,列举供销合作社作出重要贡献的几个方面,辅助读者了解供销合作社。

(一)富宁县供销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就大力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并取得显著成效。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1952年1月成立,之后就把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从1955年到1994年的四十年时间,先后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100余项次,投入资金390多万元。以时间为序,1955年到砚山县购进烤烟和黄菸苗11.75万株发放给城关坡地、板仑弄楼等地农民种植;1957年组织100多人分赴全县各地开展农副产品资源调查,得出有经济价值的农产品资源566种,帮助生产合作社开发利用101种;1958年组织农民采收山楂、石良、橄榄等10余种果品出售或加工,建立烤胶厂、酒厂、粉丝厂、糕点厂、饲养厂等农副业生产项目53项;1963年扶持1612个生产队建立养猪、养禽、种植蔬菜、铁农具加工、烧制砖瓦等生产基地776个;1964年抽调60多名干部深入八角主产区对八角种植分布和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首次获得在全县2361个生产队中有671个队种植有八角面积25488亩,以及全县有1180个队适应种植八角等重要资料;1965年到1975年,先后从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和国内的湖北、四川、浙江、新疆等省区购进柑橘、荔枝、沙甜柚、葡萄等16种果树苗191.58万株,种籽12033公斤,扶持富宁至剥隘、富宁至田蓬两条公路沿线农民种植。1978年到1980年,先后为社队联营厂提供种籽、苗木并指导种植八角、油桐、蓖麻、草果、棕树、板栗、泰国木棉,核桃等经济林木53000亩。1982年,为满足农民种植油桐、八角的需要,在县联社的统一安排下,各基层社先后建立八角育苗基地30个,建立千年桐嫁接苗培育基地12个,从广西、湖南等地购进千年桐嫁接苗447株,接穗15155个,培育出嫁接苗50183株,购进对年桐种籽10000公斤,千年桐、葡萄桐籽4200公斤扶持农民种植发展;1983年到1987年,供销社系统共采购八角籽种育苗17500公斤,为全县农民提供八角苗8000多方株,提供油桐良种51000多公斤,极大地推动了油桐、八角产业的发展;从广西,福建等地购进山楂、草果苗58.5万株,籽种1025公斤,扶持里达、田蓬、者桑等乡镇755户农民种植;建成油桐、八角混交林试验基地1个;茶叶生产基地1个2280亩;1992年至1993年,扶持新华、归朝、田蓬3个镇50户农民建成油桐基地4个2100亩。1965年到1978年,全县年均发展油桐2639亩、八角2966亩。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富宁县供销合作社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980年从系统内的土产公司、榨油厂等单位抽调9人组成生产科技组,1982年增加到50人,分别在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建立的30个苗圃基地蹲点指导生产。在此基础上,1984年又面向农村招收98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男女青年充实到生产科技队伍中,采取就地招收就地使用的方式,经集中县上统一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各自回到当地指导生产。期间,全县油桐、八角种植以年均9965亩和16307亩的速度快速发展,到1994年,全县油桐、八角面积分别由解放初期的2.6万亩和2.54万亩发展到15.8万亩和14.3万亩。油桐、八角产业覆盖村寨80%以上。1983年,富宁县全县八角大丰收,仅供销社收购量就达153.5万公斤,产值921万元,占当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采购总值1564万元的58.88%,国家增加税收40多万元,农民仅出售八角收入上万元的就有42户,收入5000元的有60多户,收入1000元的有1000多户。许多农民家庭依靠种植八角实现脱贫致富。1985年9月,国家商业部组织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国八角产品质量评定会,富宁县参展的八角质量被评为全国第一。

(二)1961年到1981年,富宁县供销合作社对农民出售桐籽、八角采取奖售粮食和布票的措施调动农民发展油桐、八角生产积极性。二十一年间,共奖售粮食58万公斤,布票57.7万多尺,给433个种植有八角的村寨减免余粮,公粮买行折金代征。1982年至1983年,又对农民新种植的油桐、八角进行成活验收,每成活一株付给农户一角钱,两年间共支付油桐、八角栽种成活验收费63万元。

(三)1984年至1986年,富宁县供销合作社扶持农民进行八角老林施肥5100亩。在试点上,供销合作社自己出试验资金,增收产品全部归农户所有。在面上推广,供销合作社先借化肥料给农民使用,待到第二年秋冬季群众出售八角产品后再回收化肥款。三年间,共借出化肥147.84吨,折合金额20.33万元。收回情况是:1984年以前作为无偿支出的100多万元已经无法收回,1986年到1988年先后支出38万多元,1989年到期应收回20.4万元。实际收回9.4万元;1990年到期应收回12.9万元,实际收回1万元。

(四)在产品收购上,1957年到1964年,富宁县八角收购量年均15万公斤,桐籽22万公斤。经过供销社扶持发展,产品收购量由六十年代八角年均22.85万公斤,桐籽31.85万公斤提高到1980年到1988年间的年均74万公斤和129.5万公斤,产值由37万元提高到480多万元。1965年到1988年,全县农民先后向国家交售八角1642万公斤,桐籽1349万公斤,交售额5560多万元,增加国家税收200多万元,供销社从留利中提取生产扶持资金70多万元。

(五)实行商品赊销,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急难愁盼。1984年至1985年,根据县供销合作社工作安排,全县各基层供销社对农村农民家庭急需棉布等生产生活用品进行赊销,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急难愁盼问题。两年间,共赊销各类商品200多万元,之后也无法收回直接转化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

(六)坚持为农民服务宗旨,全力做好生产生活资料供应。1991年,富宁县全县供消社系统共购进化肥11309吨,上年库存转入6108吨,全年共储备化肥17417吨。到十二月止,共销售化肥108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671吨;销售农药36100公斤,农膜3891公斤;铁农具50670件;农械935架,食盐1581吨;煤油542.3吨;棉布186670公尺;铁锅10682口,日用陶器23.14万件,食糖89吨,卷烟24.88万条,竭尽全力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七)供销合作社事业与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实现同步发展、互惠双赢。富宁县供销合作社大力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既促进了全县农民增收,也推动了供销合作事业的繁荣发展进步。富宁县供销合作社在大力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进程中,自己也从建社初期的4个基层社44名职工6万元流动资金,发展到1995年拥有14个基层社3个专营公司2个加工厂70个购销店261个经营网点2000多亩直属商品生产基地,自有流动资金600万元,固资资产1200万元,经营网点遍布全县各地,近1000名干部职工,在全县享有广泛影响力、感召力的供销合作经济组织。

二、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根基不扎实,导致在市场多元化竞争中被弱化

首先,供销合作社扶持农民发展的各种产业没有以合作社的方式进行,单纯地为了发展而扶持,虽然先后建有30多个各类生产基地,投入了数额巨大的生产扶持资金,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在扶持发展过程中没有与农民建立实质性的生产合作关系,享受供销合作社扶持的农民都不是供销合作社的社员。在市场放开前,农村家家户户都把自家可出售的农产品卖给供销合作社,而且当时农村交通很落后,农民出售产品基本上都是靠人背马驮来完成,费时又费力。市场放开后,对利润空间较大的农产品就开始有人到半路上收购,甚至直接到村寨、到农户家中购买,农民不需费时费力就能完成交易拿到钱,这样,供销合作社能够收到的农产品就越来越少,到后来就直接收不起来。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分购联销”链和扶持农民发展生产链也随之断链。

其次,在农产品由供销社专营到市场放开出现多元化竞争初期,供销合作社没有及时转身与农民共建各种经济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市场开放成型后对农产品经营不景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扶持发展起来的产品被其他经营者渔利。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供销社也曾经成立了八角集团公司和油桐集团公司,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供销社与农民的合作基础不扎实,加之集团公司缺乏高端经营管理人才,两个集团公司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第三,市场放开后供销社原有的工业品“联购分销”的传统经营格局也同时被打破,原来只在供销社门市部才能买到的商品,变成了在街头巷尾,甚至在本村寨都能够买得到,而且采购量大还有人送货上门服务。随着市场多元化竞争的加速演进,供销社的经营空间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小,慢慢地被迫撤销购销店、变卖基层社资产,清退临时工,梳理正式工工资和各种福利关系,渐渐弹出人们的视线,到2010年以后,许多基层供销合作社已经不存在。

三、供销合作社应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发挥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供销合作社历史悠久,群众基础好,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职工基本上都是农民子女,对服务农业、农村、农民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比拟的巨大优势,对服务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两个《决定》,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为农服务大方向推进改革,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为奋斗目标,切实把供销合作社为民服务职责放在首位,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快构建农村新发展格局,推动农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立足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宗旨和任务,着力破解当下农村“谁来种地”“地怎样种”的问题,本着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原则,组织农民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创办领办种殖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千家万户连片兴办产业基地,引导农民有组织进入市场,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辐射带动功能。

(二)依托供销合作社联系面广的服务功能,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紧密连接在一起,不断发展壮大供销合作经济。199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出:“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两次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的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从实践角度讲,市场经济也好,计划经济也罢,离开了一定的组织,任何个体都没有意义。况且当前正在实施的乡村振兴和已经开启的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都离不开物流、离不开产品循环和经营循环,所以非常需要一个组织严密、经营规范、健康稳定的经营主体来参与,在当前农村家庭经营分散的状态下,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就应该在党和国家最需要的时候,在广大农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重振雄风、闪亮登场,与广大农民一道共同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

(三)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线上线下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世界联网的供销合作经济营销网络进行集团化规模化运作。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把供销合作社对农产品“分购联销”的传统合作经营优势做强做大,让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产品渗入到全国各地消费市场和加工企业、消费企业,并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保障各地农产品产得出来销得出去或有需求必有供应,用实实在在的合作发展成果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带动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各类经济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的依赖和信任。

(四)加强与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强化供销合作社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把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和服务业、运输业等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汇集在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中,为供销合作社集团化、规模化、市场化运作提供人才保障。在此基础上,本着就地招收就地使用的原则,以服务合作社建设、共享合作社利益模式,持续面向农村招收年轻优秀人才在当地组织农民开展合作社具体工作,建立城乡联结紧密、功能完善、市场化运行高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服务当地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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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才,在富宁县供销社工作11年,现为文山州社会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农朝辉,时任富宁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孙如健,文山市追栗街镇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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