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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阜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
摘 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担当作为和市场的倾力贡献,新发展阶段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当前,阜阳发展态势良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关键期,广大党员干部须要秉承“亲”“清”二字交往原则,堂堂正正与企业家打交道,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建设“十个区域性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阜阳;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重要阐述。2016年3月,在参加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自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成为处理和解决政商关系的重要遵循和指导方针。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1]近年来,阜阳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政商交往的“安全地带”,印发、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制度和举措,以一流营商环境牵引阜阳高质量发展,勇当皖北经济发展排头兵。
(一)新发展阶段阜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探索
1、推深做实“一改两为”,奋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于企业来说,就像万物生长需要阳光雨露一样。为打造一流优质营商环境,阜阳市坚定不移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推深做实“一改两为”。2020年底,界首针对多部门审批事项进行试点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改变了过去经营证件多、办理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等市场准入领域的难题。同时,针对市场准入领域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办理,界首推行项目帮办代办,专门为企业、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助推项目进度。2021年以来,颍泉经济开发区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服务,为开办企业、培育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了企业在过去无人管、无人问的问题。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办以来,颍泉一家企业成为阜阳首个在一个工作日就拿到了开工所需要证件的企业,大大提高了开工效率。2022年以来,阜阳市率先在安徽省推行“星期六会商制度”,每到周六,市、县两级政府及各个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都会通过召开“会商”会议,就企业在运营中遇到的难题,如资金问题、用地问题等要素问题作为待办事项交予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多措并举以服务效能的提升,增进政商之间互信。
2、制定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
政商勾结、权钱交易是阻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毒瘤,也是影响“四风”建设的绊脚石。为规范政商交往,遏制“四风”问题,2020年开始,阜阳市纪委监委联合“四最”营商办印发《阜阳市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中,明确规定了十项禁止行为,明晰政商交往的红线和禁区,同时,明确指出,严禁对企业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负面清单》有利于党员干部把握政商交往的边界,避免出现“敬而远之”“不闻不问”等不敢与企业打交道现象的出现,防止懒政怠政问题的产生。
3、拓宽监督方式和渠道,促进政府改善服务
针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等各种懒政怠政问题,阜阳市拓宽监督方式和渠道,促进政府改善服务。首先,政府部门在媒体上公布服务企业的举措并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在社会张贴公告,公布监督电话,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其次,政府部门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有无存在“拖拿卡要”现象的存在。多家重点单位认真梳理,对查摆出的问题形成清单,并对问题清单进行闭环处理、督办落实,确保每件事情都有回音。第三,市纪委监委在重点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直查直办,广泛征集“拖拿卡要”的问题线索。对于典型的问题线索督促整改,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第四,对一些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向社会各界释放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整顿作风的强烈信号,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新发展阶段阜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
1、政商关系清而不亲,缺乏为企服务精神
一些基层干部对新型政商关系理解不透彻,存在“矫枉过正”的倾向。政商关系中“勾肩搭背”“亲而不清”的现象有所减少,但“谈商色变”“清而不亲”的现象有所增多。一些干部把握不好与企业交往的程度和分寸,存在“事不关己”的心态,不愿亲近企业、接触企业,为了保全“清”而舍弃”“亲”。[2]虽然一些企业对机关单位的接待费用明显降低,但是一些干部的主动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也大打折扣,不仅办事流程繁琐,办事周期长,还存在服务手段与企业需求契合度不高的现象。审批改为备案还未执行到位,形式备案、实质审批、监管缺失仍然是阻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容错纠错机制,一些干部在为企业服务时瞻前顾后、蹑手蹑脚、得过且过,不要求立功,只希望不出差错,影响企业对政府工作及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2、政商正常沟通机制尚不健全,影响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
目前,阜阳市政商正常沟通机制尚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一是官方沟通机制不健全。政商沟通仍采用私下沟通为主,官方沟通为辅的方式。有的领导干部虽然也能按照制度联系企业、商(协)会,但是沟通效果如何、解决问题的成效如何,后续没有跟踪反馈,使沟通沦为形式。由于时效性原因,大部分企业主也不愿意通过官方渠道,比如人代会、政协会等渠道反映问题,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反映问题的也不多,更多的是首选私下沟通来解决。二是领导干部定期联系企业的机制不健全。虽然阜阳市要求涉企部门的领导要定期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解困难,但并未形成制度机制,在贯彻落实中缺乏刚性约束。三是尚未建立营商环境考评机制。目前,并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企业也无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无法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影响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
3、各类监督方式有待完善,监督难以到位
为推动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阜阳市采取了多种监督方式,但各类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为:一是纪检监察部门仍以传统监督方式为主,监督方式有待创新。目前,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对显性的问题线索进行追踪调查,监督重在事后,对于通过大数据进行事前分析的研判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此外,纪委监委部门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同时,仍需完善正面清单,强化对政府部门的正向激励作用。二是政协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人民政协的监督内容很多,对政商关系的监督只是政协监督工作的一部分。此外,政协不是政府机关,没有执法权,无法通过监督达到警示教育、促进整改的效果。有些政协委员本身就是企业家,对参政议政心存顾虑,不敢对政府工作进行批评并且提出意见建议,担心会得罪政府,影响企业发展。三是人民群众监督意识不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是对这一概念的了解仅限于部分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人民群众对此不够了解,缺乏监督意识。四是媒体监督的度难以把握。实际工作中,很多媒体工作者对“亲”和“清”的度把握不好,使得监督存在一定障碍。
(三)新发展阶段阜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建议
1、树立新型政商观念,为企服务解难题
新型政商观念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前提。树立新型政商观念,首先需要摒弃传统的“官商”思维。在传统思维里,商人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创造有利的经营环境,就必须要依附于官员,为自己寻找庇护,久而久之,就容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问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必须要需要摒弃传统的“官商”思维,树立君子之交的观念。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绝不能让权力成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要廉洁从政,清白为官。同时,也要认识到,企业是助推经济发展的主体,党员干部要主动推进“放管服”改革,由过去的“找政府”观念转变为主动“找企业”,倾心倾力地为企业服务,真诚坦荡地和企业主打交道,保障企业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也要适时转变观念,从过去“找关系”、“潜规则”、“搞圈子”等旧习惯中走出来,树立平等竞争意识、市场主体意识,靠真抓实干、依法合规经营将企业做大做强。
2、健全政商正常沟通机制,促进政商 “亲” “清”交往
正常的政商沟通机制是促进政商 “亲” “清”交往的重要着力点。阜阳市健全政商沟通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官方经常沟通制度。政府与企业家要建立正式的联系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对企业遇到的难题要登记在册,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4]同时,充分发挥政协、人代会、工商联的纽带作用,听取企业和商(协)会对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在发挥官方沟通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商会、协会等非官方渠道的桥梁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政府制定行业规划,实现对宏观经济的把握和管理。二要制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机制。各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干部及服务企业的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要直接对接几家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特别是当地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龙头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生产情况,对在走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政策引导予以妥善处置。三要建立营商环境考评机制。每年工商联在对政府部门进行年度考核时,要邀请相关企业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将社会评价结果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以此倒逼政府部门优化服务、改变作风。
3、完善各类监督方式,为新型政商关系提供保障
监督是改善党风、政风,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阜阳市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完善各类监督方式。首先,纪检监察部门要创新监督方式。纪检监察部门要制定正负面清单,为监督提供依据。通过大数据对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与企业亲而不清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排查,对相关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同时,通过明察暗访、蹲点调研等方式对置身事外、作壁上观等与企业清而不亲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延伸监督范围、提升监督效果。其次,要加大政协的监督力度。人民政协要将政商关系纳入政协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积极组织企业家参加民主监督活动,围绕营商环境的重点内容,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权益保护等内容进行讨论,向党委、政府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同时,政协要严把委员关,帮助委员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政协委员不仅要有参政的热情,还要有履职尽责的能力,不仅会“协商”,还要善“议政”,为营商环境的改善提出高质高量的建议。[5]三要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要广泛发动媒体对亲清政商关系进行宣传,让群众知晓进而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发挥群众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四要增强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新闻媒体承担社会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对不谋个人私利,敢于为企业担当服务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对中饱私囊、懒政怠政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培育企业家精神,让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人心,营造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0-07-22(02).
[2]李晶燕,邓青州,杨丽.云南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探索、现实困境与优化策略[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 (3):17—22.
[3]邓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症结与出路[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4):67-70.
[4] 张菊香,林伟琼,蔡少茹.优化营商环境厦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J].2019(02):66-67.
[5] 宋魏旻.现代企业[J].新时代政商关系建设的挑战与路径,2022(1):84—85.
作者简介:高晓宁,女,法学硕士,中共界首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党史党建、社科。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3年度阜阳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新发展阶段阜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立项号:FYDXKT202354)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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