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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注册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说明书对头孢菌素类皮肤过敏试验的现状调查

石殷华
  
大海媒体号
2024年14期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 541805

摘要:以头孢噻肟为例通过探讨头孢菌素类皮肤敏感试验国内外现状,为临床安全合理应用β-内酰胺类抗菌素提供参考。通过收集我国目前注册一致性评价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药品说明书,对其中的皮试描述内容进行统计;同时查阅国内外文献和共识对当前的头孢菌素类抗菌素的皮试研究进展进行分析。结果统计目前已批准上市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的药品说明书中,均描述有用药前皮试;目前头孢菌素类的皮试必要性,多数调查结果认为无意义而且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和统一的行业标准。结论为降低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素过敏的风险,建议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指导修改药品说明书的皮试描述,结合患者的过敏史等综合情况考虑是否进行皮试。

关键词:头孢菌素类、一致性评价、药品说明书、皮肤过敏试验

随着药品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通过一致性评价核准的药品说明书成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以属于头孢菌素类的头孢噻肟为例,作为一种常用的β-内酰胺类抗菌素之一,其药品说明书的一致性评价对于指导临床用药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在国内属于常见的仿制药,被国家药监局豁免人体临床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1]及《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2]未严格要求β-内酰胺类抗菌素是否需要皮试。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部分国家应用β-内酰胺类药物前不做皮试,以询问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为主。国内目前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说明书对于是否皮试现状进行调查,以期提高医药人员对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认识,推进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规范。

1  资料和方法

1.1  调查资料的来源

本次调查资料包括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药品说明书和国家药监局发布在《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名单上的参比制剂的药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的文献资料。同时,也持续关注国内外对头孢菌素类药物是否皮试的相关资料。

1.2  调查的方法

采用查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简称MAH)注册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药品说明书。以统计方式对药品说明书的基本信息和皮试相关内容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和给药方式;第二部分是各个注册一致性评价的MAH的药品说明书中是否包含需皮试的相关描述。

1.3  数据处理的方法

调查数据使用Excel 2010软件进行统计和分析。

2  结果

2.1  化学药品目录集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企业和生产厂商

查询截止至2024年4月CDE《化学药品目录集》,头孢噻肟MAH共23家,批准文号共计50个,均为境内持有。其中,自行生产厂家21家,委托生产2家。根据相关法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因此本次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2  头孢噻肟的品种比例

据调查统计,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头孢噻肟药品均为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因头孢噻肟的β-内酰胺环极易溶剂被水解破坏,剂型均为注射剂,静脉给药,规格以1.0g规格为一致性评价的主要仿制规格。

2.3  药品说明书中对皮试的描述

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药品说明书样本,在注意事项下描述“用药前需进行过敏试验”。根据同药品同审评原则的要求,查询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说明书中均有需皮试描述的注意事项。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名单(第二十三批)中,参比制剂1(日本上市,持证商サノフィ株式会社,规格0.5g、1.0g)2017版和参比制剂2(欧盟上市,持证商Sanofi,规格1.0g、2.0g)2021版的药品说明书中注意事项下并无“本品需要进行过敏试验”的描述。

2.4  国内外指南与共识指出头孢菌素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

包括头孢噻肟在内的头孢菌素类抗菌素在感染性疾病治疗中应用广泛。2018年美国过敏、哮喘和免疫学会(AAAAI)与世界变态反应组织(WAO)[3]不推荐对无β内酰胺类药物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在给药前进行皮试,因为假阳性率非常高。日本厚生省医药食品局[4]和英国过敏和临床免疫学会(BSACI)同样也不推荐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进行皮试。

我国卫健委发布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5】指出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皮试对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及相关指南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

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等联合发布的《浙江省头孢菌素类抗菌素皮肤过敏试验指导意见》和重庆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印发的《重庆市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共识》也都指出头孢菌素皮试对过敏反应的预测价值尚不明确,药品说明书未提及皮试的头孢菌素,不推荐进行皮试。

3  讨论

科学规范的对人体进行皮试有较好的预测作用,可有效降低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威胁生命的风险。此次调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头孢噻肟说明书中均有需要进行过敏试验描述。除药品说明书外,调查的国内外指南与共识也都指出头孢菌素类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皮试也可能存在皮试液配置或者皮试操作不当等引述可影响皮试结果,造成假阳性。当皮试出现假阳性时,往往会选择替代抗菌素药物,这也增加了多种耐药细菌的发展风险。各家医院进行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皮试的依据一般都是来自国家权威药典、工具书或药品说明书等,但头孢菌素类是否需要皮试均未制定统一文件规范。[6]

综上,本次调查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说明书,因药品注册申请人需按照相关的指导原则进行相关的研究,对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也基于国内外最新版的药品说明书。我国目前尚未进口原研药品,基于对原研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的研究,原研药品说明书中的确没有皮试相关描述,对此仍有待国家或权威部门出台专家共识和指导原则,指导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并对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进行规范,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回归科学,促进抗菌药物使用结构合理化。

参考文献:

[1]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M.2015 年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5: 637-638.

[2] 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J].中华医学杂志,2017,97( 40) : 3143-3146.

[3] Torres MJ, Adkinson NF Jr, Caubet JC, et al(2019)] Controversies in Drug Allergy: Beta-Lactam Hypersensitivity Testing. J Allergy Clin Immunol Pract. 2019 Jan;7(1):40-45.

[4] 日本厚生省医药食品局(2004)] 医药品医药用具等安全性情報[EB/OL].206号. http://www.mhlw.go. jp/houdou/2004/10/h1028-2a.html:2-3.

[5]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 国卫办医函(2021J188 号.

[6] 赵昕,等(2018)]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的国内现状调查[J]. 儿科药学杂志,2018,24(1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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