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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发展路径
摘要:新时代,面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所面临的新挑战,我们要通过构建政治引领机制、组织引领机制、协同共治机制、思想引领机制来确保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政治引领方面要通过重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权威、建立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动员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供政治保障。在组织引领机制方面要以建强组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为抓手,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引领能力。在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方面要通过壮大社会力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乡村共治法治保障体制为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效应奠定基础。在思想引领机制方面要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群众思想工作、培育和构建村庄集体主义精神为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思想基础。
关键词:党建;乡村振兴; 路径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关乎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色和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办好农村的事,关键也在党,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穿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我们要按照规划所指明的方向,通过打造政治引领机制、思想引领机制、组织引领机制、协同整合机制,不断优化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以政治引领提供政治保障
乡村工作千头万绪且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开展乡村工作必须注重方向性的问题,确保乡村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久经战斗考验,同农村群众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性质上的先进性与同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天然成为了乡村工作的领导核心,为乡村的各项工作提供方向上的引领与坚强的政治保障。受市场经济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政治引领功能略有不足。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通过重塑党的政治权威、构建制度化常态化的政治学习机制、强化其社会动员能力不断增强其政治属性,从而高效引领乡村各项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重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权威
党的政治权威是政党组织力量的核心力量,其代表着一个政党的凝聚力和认同感。一个具有高度政治权威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仅能顺利完成党在乡村的各项工作,而且能够在农业发展、农民创收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不断重塑政治权威,需要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为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是重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权威要在推行村主任和村委书记一肩挑制度上下功夫。从政党政治理论的一般而言,政党组织既不属于公共组织,也不属于经济组织。但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党组织在结构上和功能上,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公共权力。为此,必须耦合党务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构建“一体双构,双向互动”的治理体制。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一肩制”在实践中实施的最大障碍是,目前村委会主任的选举和村党组组长的选举是独立、自成体系的。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是先由村党代会选举村党支部委员会,再由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参加选举的选民提名。这就导致在村委会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当中容易产生选举出的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不是一个人,重回二元权力时代。为此,村级党组织在开展选举之前,必须通过摸底排查村内的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关系、党组织的群众基础以及村内有无合适人选,对于村内群众基础薄弱、历史遗留问题的地方应当暂停选举。各地应做到因地制宜,结合地方根据实际制定选举办法,在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过程当中,积极引导、鼓励村党员大会和村委员会选举出德才兼备的一肩挑负责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在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提高非党员候选人参选门槛,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此外,在选举过程中,应组织村党员干部开展入户走访,向村民宣传选举情况及候选人情况,在确保广大村民满意的情况下开展一肩挑选举,为其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
二是重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权威要在强化党员的组织认同上下功夫。乡村改革四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一个具备崇高政治权威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其党组织内部成员必然具备强烈的身份认同感与归属感,从而在发挥先锋引领作用方面也更加明显,在村民当中也更具威信。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党组织的成员都对党组织的宗旨与使命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如何能达到如身使臂,发挥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呢?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可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目标。从宏观上来说,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是对党的宗旨和理念的认可,愿意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从具体上而言,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就是党员服从党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在各类事情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过程,是众多治理主体的利益汇合体。上级党委在资源和政策上向乡村振兴工作倾斜,但是政策的执行、人员的调控、利益的协调以及资源的调配都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成员进行落实。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将自身融入国家乡村振兴全局当中去,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自觉担负起振兴乡村的历史使命,在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当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具体而微的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在亲身参与乡村治理实践过程当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不断激活其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成员的公共身份,不断增强其作为政党组织成员的政治觉悟,其对政党宗旨和使命的理解与认同也将进一步加深。
(二)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党员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要始终加强政治学习,在思想上紧跟党中央。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上繁重复杂,因此很多党员对政治学习不重视,政治理论欠缺。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改革发展任务,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政治判断力,已经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极为迫切的任务。
一是要严格落实政治学习相关制度。如推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当中提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当经常性开展党内学习活动,就党的路线方针与国家法律开展专题学习。”①。农村基层党组织地位极其重要,上通天线,下接地气,只有不断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才能吃透党的政策,才能确保党的政策在乡村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各地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创新政治理论学习方式,建立领导班子带头学、党政干部重点学,以及讲党课与学理论有机结合的机制,采取重点解读、共同探讨形式,深化对理论体系和文件精神的学习交流模式。比如在方式创新中,乡镇党委首先可以每年年初制定集中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阅读书目、思考论题等,其次通过定期举办“理论大讲堂”,邀请党建、法学、文化等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为当地干部进行现场教学,加强其理论水平与综合素养。同时在过程中还可以将党员的集中学习、干部同志的集中学习、党小组的学习与个人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有机结合,将谈体会、交思想、说看法等途径有机融合。最后,还可以围绕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和培训情况,个人自学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理论书籍,学习成果,运用近期所学理论开展指导实际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理论学习的不足之处以及整改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与监督。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要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开展学习活动,以政治学习促组织发展。
二是要在实践中学。理论学习并非空谈理论,如果只是学习纯粹的理论,那么政治学习将会形同虚设、缺少实际意义。加强理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运用并指导于实践。因此学习政治理论上不仅要在书本上学,更要深入基层加强实践锻炼。只有深入实际,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与个人自身的发展相融合,同人民群众亲切接触,才能对党的创新理论有更加深入的理解。比如,村级党组织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与科技功能,创新性开发远程资源,通过网络了解其他地方的治理方式及特色,以网络形式深入实践之中,利用远程资源开阔村党员视野。同时乡镇党委还可以组织开展一些实践教育活动,比如通过参观各种成果宣传展、邀请革命前辈、榜样模范来当地做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实践之中。同时,乡镇党委更是要发挥领导作用积极组织优秀村干部、优秀村集体经济组织到村进行交流,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同时也要注意在加强实践学习过程中,要将学习内容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针对本地区现实特点,突出实用性。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社会动员
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和开放性日益增强,再加之国家对乡村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大,使得传统乡村社会当中村集体公共服务的自我供给体系被破坏,村民自我建设能力弱化,部分村民将村集体建设看作是国家的事而不是自己的事。此外,随着大批农民外出务工,农民群体的原子化倾向日益严重,这就导致出现国家向基层投资日益增多,但资金无人使用,项目无人承接的空心化问题日趋收紧。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推进,既为乡村凝聚力的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社会动员能力的发挥提出了要求,也为其发展创造了契机。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可以以乡村建设为依托,优化动员机制,发挥党的政治引领能力。
一是要构建民生保障型动员模式。从一般意义来说,民生保障动员就是以社会集体成员建设民生保障服务体系为抓手,有效开展社会动员。民生保障动员模式为社会成员提供民生服务,使社会动员对象服从于动员主体,主要是因为动员客体能够从这个过程中取得某种利益或者动员主体为其提供一定的民生保障服务。人不是单个的抽象物,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的社会性正是由人的本质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即民生保障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刚性需求,包括物质方面的内容和精神方面的内容。因此,开展民生保障型的社会动员是同人的本质相切合的,是同人类文明发展相适应的。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农村基层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自我意识、利益观相较以往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利益分化现象也日趋严重。此外,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与日俱增,单纯依靠强制性的社会动员将大大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解决制约社会发展的问题是改革的目的,因此我们要解决问题,就必须要首先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的精英阶层主要包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三种精英类型,这三种精英群体是党在乡村社会动员能力的关键,是我们必须要抓住的关键少数。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适当地满足其需求才能更好动员其参与乡村振兴的各项事业。政治精英基本是党的基层组织成员,已经被纳入到党的体系当中,通过自上而下的模式即可实现对这类群体的动员。经济精英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但这种类型的群体往往对政治地位的追求更为强烈;社会精英大部分是村庄中享有较高威望的群体,但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对尊严的需求更为强烈。普通民众的行动往往是跟随着这三类精英群体,因此我们要采取因人制宜的方法,适当满足他们的需求,从而增强我们的动员效果。对于经济精英来说,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吸纳他们进入到党的组织当中,为满足其对政治地位的追求;此外,地方政府也可通过构建咨询议事会等类似机构,将经济精英群体吸纳至地方政府的智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社会精英在群众当中具有较大威望,对于广大普通农民具有较大影响力。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尊重社会精英在村庄当中的地位,可以通过组建村庄理事会等一系列群众自治组织将社会精英吸纳进去,在保证他们对尊严需求的同时也发挥他们在乡村治理过程当中的协助作用。
二是加大三农扶持力度以增加动员资源。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长期向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也随之不断提高,相应具有更大的能力反哺农业。通过政策优惠、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增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政治引领力。具体的惠农政策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贯彻和执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权威,为其提供了充足的动员资源。例如,转移支付作为中央政府资金再分配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通过向农村倾斜,支援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化其社会动员力提供了资源。一方面要扩大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近些年来,中央政府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应当在不超出能力的范围内,继续扩大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种类,提高财政支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是扩大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一般而言,中央对乡村的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村庄建设、道路硬化、森林绿化、耕地保护、村干部合理报酬以及村党组织经费收入等方面。但是在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扶危济困以及资贫助学等方面鲜有涉及,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想解决一些当地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时,常常面临无钱可用的尴尬境地。因此,扩大农村财政转移支付范围,将村庄文化建设、扶危济困专项资金纳入其中,对于增强村庄凝聚力以及强化村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督机制。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发后,如何使用以及在哪个方面使用是个关系全局的大问题,必须要通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透明公开。
二、以组织引领优化治理体系
作为乡村治理核心领导力量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其组织能力的发挥直接影响着党在乡村社会治理目标与效果的完成。基于新的社会发展阶段,我国在社会治理的重点与难题集中体现在乡村社会之中。乡村治理工作关系着民生,牵连着民心,党的引领作用也需要通过农村基层治理的过程来彰显。我们必须要通过建强组织体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引领功能。鉴于当前乡村治理的现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引领功能需要通过建强组织体系、抓好制度建设、抓好支部班子建设来实现。
(一)建强组织体系,提升党组织引领力
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贯彻执行。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效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党的力量来源于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越有力,组织凝聚力越强,乡村治理的效果就越好。如果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涣散,往往就会影响乡村善治的实现,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就难以在乡村形成。因此,实现乡村治理必须要形成一套上下贯通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要严把党员入口关和出口关。政党是由无数个成员共同形成的组织,党员的质量和数量直接关系到政党政治目标的实现。就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而言,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政策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来贯彻落实;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需要基层党组织成员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来巩固。因此,必须要严把党员入口关和出口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农民党员面临着党员与农民身份的角色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时间方面的冲突。党员工作与农活常常不能兼顾,许多农民党员不愿意为了参加党的活动而放弃参加农活;其二是价值观上的冲突,党员的奉献性与狭隘的小农主义观念的冲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的推进,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逐渐增强,加之党员权益不断得到维护,农民党员价值观上的矛盾逐渐得到缓解,为新时期农民党员队伍发展创造了条件。一方面村党组织要充分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把村两委当中的优秀分子,村致富能手,村代表大会中的先进分子纳入党员发展发挥内,严格考察其入党动机,将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的青年积极分子吸纳进党组织当中,不断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的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另一方面是要建立健全党员清退机制。毛泽东同志提出:“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①因此,无产阶级要吐故纳新。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②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开展不合格党员的清退工作应当依托党员评议机制,按照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群评群议,边评边议的方法,稳妥有序地开展党员清退工作。通过开展党员清退工作,不仅能够保持党的健康肌体,更能使党组织成员不断检查党性,规范行为,使其信念更坚定、思想更纯洁、行为更先进。
二是要构建上下贯通的服务体系。党的工作归根到底是落脚到为人民服务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更是要落脚到解决农民的困难上。目前我国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多是自上而下的体系,村党组织对上级党委负责,但是同村民的直接接触不多,有些村民甚至感受不到党组织的存在,因此必须要构建上下贯通的直接联系群众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根本上是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和智能化水平。可以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体系,使得党员与村民面对面,增加其交流机会。可以在党小组之下,以村党员生活区域为依据划分网格,每一个网格设立一到两名网格员。由于人熟、地熟、情况熟,网格员可以转化为乡村宣传员,通过微信群与入户走访,向老乡们宣讲党的政策以及防火、防诈骗等知识。此外通过构建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对乡村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深入挖掘扫黑除恶线索、摸排重点人员去向。可以以网格为依托开展群防群治义务巡逻活动,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更加充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同基层群众面对面联系的基层组织,大部分基层党员干部都是来自本村本镇,他们一方面热爱家乡,工作经验丰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容易受到乡村不良风气的侵蚀,丧失底线。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农村党员干部身份特殊,不受强制规定约束;另一方面,农村党员干部是弹性工作制,农活与党组织工作相互交叉,如果上级不检查,农村基层党组织就成了一个摆设;最重要的是部分村干部动机不纯,竞选村干部不是为群众谋福利,而是为自家谋利益。因此,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引领力,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行为。党的制度建设是指以党内法规为核心的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就农村党组织建设来看,结合农村实际和干部自身情况,扎实推进农村党建基本制度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要深化运行机制。要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出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程序的指导。如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党组织所做的决策要及时公开,同时村党组织要定期向乡党委汇报工作并由群众在场监督。仅仅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行为不足以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还必须辅以相应的奖励制度。如可以采取信用积分制度,组建起乡党委书记、镇农商银行主任以及基层群众代表在一起的评估团,统筹开展对全体党员的信用等级评分以及授信用信工作。以季度为基础,按照党员服务群众、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内容为评定要求为党员赋分,年末由农商银行派人收取。对于积分较高的党员在信用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并以此作为指导党的一切活动的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组织原则”,又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运用”。民主离不开集中,这是民主本身的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必要的集中,民主就无法发挥作用;离开集中式民主只能走向极端民主化;离开民主和集中将导致个人主义。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最为密切,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保障每一个基层党员的权利,充分倾听广大村民的心声。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发扬党内民主,并不是要导致民主的泛滥化,而是要将基层党员和广大村民的意见作为自身决策的依据。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此外,强调集中并不是搞封建家长制度下的一言堂,而是在自由中有纪律,在纪律约束下有自由。
(三)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发挥头雁效应
正如群众所说,“党建立得住,关键要看支部。支部强不强,得看领头羊。”中共中央 2018 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技能,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勤于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①,为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是要选好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的选拔要坚持遵循传统又与时俱进。所谓遵循传统是指支部书记选拔可以从本村本镇中选拔。这类党员生于斯长于斯,对地区情况熟悉,开展工作便利。但这类同志工作能力虽强,但文化水平不够,不能够顺应信息化时代化的发展。对于这一类同志要做好帮扶工作,对他们定期组织培训,提升文化水平,方便他们工作的开展。所谓与时俱进是指要运用好政策工具,善于从选调生群体或者三支一扶群体中选拔村支部书记。这类同志年富力强,文化水平高,视野开阔,干事创业热情十足。但这类同志往往缺乏地方历练经验,上级党委对于这一类同志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为他们指导工作。
二是要提升支部班子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工作能力的提升是支部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②具备较好的工作能力,最为重要的就是需要明确支部发展目标和支部工作分工。一方面可以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工作,形成具体任务清单,形成领导集体,并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对于不能完成任务的支部委员给予一定的惩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商讨支部发展目标并形成最终意见。此外支部委员必须要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以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必须要打通支部成员上升渠道。党的组织是一个流通的体系,流通才有活力。一方面是要在公务员考试和公务员遴选当中对农村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予以照顾,要在公务员考试中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群众反映好的基层干部予以特招;在公务员遴选当中扩大覆盖面,将仅限于公务员内部的岗位扩大到基层党支部书记,对于具有一定基层工作年限,具有相当文化水平,具有一定成绩的支部班子成员予以照顾。另一方面要在党组织内部对农村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予以重视,对于优秀的班子成员优先选拔到上级党委担任领导。
三、以协同共治推动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单一的治理主体难以应对乡村复杂的形势。只有通过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力量,才能有效应对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一)壮大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共治
农业企业和社会服务组织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壮大它们的实力将会形成治理合力。
一是要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要完善资金惠农制度,以资金促发展,支持乡镇发展核心产业,推动产业与人才进入乡村,打造现代化农业小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近年来各个金融机构纷纷加大了对村办企业的资金扶持。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带动发展一批龙头企业。作为农村产业发展核心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发展得好可以形成虹吸效应,带动周边中小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农业部门可以通过会同有关部门调整产业布局,引导各地建设农业产业园,为企业预留充足用地。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农业企业提供支持与帮助。同时要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发展实施综合考评机制,以保障农业企业的有序运行。
二是要加大对社会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社会服务组织进入农村市场对于农业产业的升级转型意义重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农业发展过程中社会服务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生产是第一位的,社会服务组织只是起辅助作用。在今后的三农工作中必须要转变观念,必须认识到生产和服务是三农工作中的一体两面,二者是双轨制运行。此外,要以法治化建设保障社会组织的健康运营。以健全的法律制度为载体,鼓励社会组织的申请;以完善的政策为保障,在政策与资金方面为社会组织提供有力的支持与引导,同时还要创设一个优良的发展环境,使其融入乡村振兴这个大环境当中。财政方面可以通过成立社会服务组织专项扶持基金,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税收部门可以通过税费减免等优惠为其提供支持。
(二)拓展村民参与乡村共治渠道
一是要以平台建设为载体,鼓励新型乡贤积极参与。乡贤作为乡村社会中的一类特殊人群代表,他们往往表现出对乡村具有较为深厚的感情,但同时又具备普通村民所不具备的资源,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生存环境。虽然乡贤出身乡村,但往往却长久远离乡村,若想使得乡贤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全面参与者,就必须要强化乡贤对乡村的身份认同感,通过举办恳亲会等形式营造出重视乡贤的良好氛围。此外,乡村振兴任务繁重,单纯依靠个别乡贤的乡土情怀不能够形成乡村振兴的治理合力,要通过扩大乡贤定义以增加乡贤数量。各地在发挥乡贤作用时,多是将乡贤定义为在社会上有较高名望的经济界文化界人士,但随着乡村治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这样的定义显然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各地应该将乡贤的定义拓展到更多方面,凡是在某一方面做出成就的都可以成为新时代乡贤,凝聚他们的力量为乡村治理提供资源支持和人才支持。同时吸引乡贤回归农村要辅以相应的机制保障。乡贤对于乡村治理的投入多是义务性投入,乡贤回归乡村以后由于缺乏运用机制,难以发挥其效能。因此可以通过构造乡贤服务机制,将一大批懂农村、爱农村的新时代乡贤吸纳到这个机制当中,为新时代乡村振兴建言献策。
二是要发挥新时代宗族力量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开展乡村治理不能单纯依靠自上而下的科层制模式,新时代宗族力量是对这一模式的有益补充。新时代宗族力量同传统盘踞乡村剥削人民的封建腐朽势力不同,新时代宗族力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为实现乡村富裕而形成的聚合性力量。发挥新时代宗族力量首先要引导宗族力量与时俱进,虽然新时代宗族力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宗族,但仍然深受乡村腐朽思想影响,具有因人废事,漠视法制等特点,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要加强对新时代宗族力量的引导。对新时代宗族力量的引导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可以通过民主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意识,使其成为乡村发展的推动力量。其次,要引导宗族力量有序参与乡村共治。乡村共治是多元治理主体协同优化的工程,宗族作为乡村最大的力量,是开展乡村治理的有效依靠力量,通过调适宗族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缓解矛盾,可以为乡村治理创造稳定的环境。宗族必须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之下开展活动,这是引导宗族力量的根本性要求。此外还要明确宗族的定位和功能,构建沟通交流机制,使其能与其他力量展开合作。最后要为宗族力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不能粗暴的对待宗族力量,要将宗族力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体系的重要补充。
(三)加强乡村共治法治保障体制
一是立法是前提。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不同的主体会因自身的利益和需要而产生各种矛盾。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些矛盾,就会导致整个农村治理体系的混乱,必须依靠法律的强制性来创造乡村治理的安全环境。这就需要通过立法制定一套系统全面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各个治理主体的行为。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详细完善的涉农法规体系,但各个体系之间各有一套实施标准,有的甚至相互矛盾,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首先是在不违背国家宪法的基础上,对以往设计“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重复性内容删除,对于自相矛盾的内容结合现有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删除已经不适应三农工作实际的陈旧条文,增补一些针对三农工作新问题的条文。此外,相较于传统自上而下的政府单一治理模式,当前涉农立法难度较大。因为农村是一个多方利益聚合体,如果一方的定位或者利益受损,这个聚合体就会从内部崩溃。因此可以考虑采用综合性立法结合具体场景立法,避免涉农立法出现条块化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涉农立法必须要坚持理论实际的原则。为农业问题立法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农村问题,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推进农业立法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调研等形式,听民声,解民困,真实地反映村民的合理需求。
二是执法是关键。如果法律不能得到贯彻就会失去灵魂。首先是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在农村各个权力主体之间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避免出现行政机关权力过大的局面。在推行权力清单的同时要遵循权责一致原则,详细划分实施主体,按主体压实工作责任。推行履职尽责工作考核体系,规范执法主体行为。其次是要加强乡村执法队伍建设。当前乡村执法队伍普遍存在职业素质不够,因人废法现象严重的问题。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提高乡村执法队伍待遇,吸引一批有理想、有文化的青年人加入到乡村执法队伍当中,为乡村执法队伍注入新鲜血液。纠正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还可以通过推行罚缴分离制度,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输送现象。法律实施过程中仍然要考虑到法的适应性问题,可以通过详细划分执法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依据。执法人员对法律的敬畏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必要条件,可以通过实施执法终生追责制度,定期复查以往执法行为,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装上制度的笼子。
四、以思想引领强化价值取向
纵观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无数的史实充分证明建设一个强盛的国家,形成一个强大的民族都离不开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宏观来看,提高社会思想道德水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缩影。因此,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为基础,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思想道德水平,从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正在发生演变,乡村社会村民流动化、人口老龄化等特征日益明显。思想多元化、利益复杂化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带来了更为巨大的挑战。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牢牢把稳思想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风清气正,人人向上的良好乡风。
(一)开展行之有效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通过宣传马克思主义,向广大人民群众灌输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将先进的思想誉为解放人类的思想武器,无产阶级比作物质武器,提出思想的闪电彻底击中朴素的人民园地,实现精神武器与物质武器的相互结合,其中彻底击中指的就是对无产阶级进行科学社会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灌输。对于灌输的必要性,列宁提出:“是无法在头脑中自发生成社会主义的,只能依靠社会民主党人从经济斗争外面,从工人同农场主的关系范围外面灌输。”①就我国乡村社会的现实而言,做好广大村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指的就是向村民灌输党的科学理论,从而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政治教育本意是指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向社会成员灌输思想,以使其思想和行为同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匹配。
思想政治工作我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贯彻乡村治理工作始终的长期任务。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到抓好农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在乡村振兴的战略全局中把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核心位置。推进乡村治理与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目标任务、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同时在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
一是丰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内容。在乡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应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并将其贯穿于思想教育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教育过程中,需要对农民群众开展多方面的教育内容。首先是要将做好对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丰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抓手,推动农村群众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如可以充分利用村民大会、广播室宣传等途径宣传相关理论,将广大农村群众的意志集中到党中央的统一规划上来,集中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条道路上来。其次,可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广大农村群众强基铸魂的作用,以日常教育引导农村群众,以制度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常态化。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必须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以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乡村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①,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与学习的核心内容,结合乡村发展实际,以社会主义法治之矢射乡村具体问题之的,在农村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最后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斗争精神的传承,广泛开展农村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宣传与教育,坚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农业生产相结合,总结斗争经验,以伟大的斗争精神开辟农村发展的新天地。
二是创新农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首先,由于村民文化素质相对普遍较低,因此在乡村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要有明确的政治导向,又要在宣传党的思想理论与不超出村民理解水平之间获取微妙的平衡,充分挖掘村民的难言之隐,真正让村民心有戚戚,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具体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可以根据村民需求,通过开展一系列“上通天线,下接地气”的惠民活动,将理论宣讲与文化惠民、科技惠民等一系列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在学中实践,在实践中学。其次,要将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乡村社会治理紧密相结合,创新基层民主协商载体形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培育文明乡风,推动落实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完善乡村社会自律规范,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支持网络。最后,要针对村民群体当中的不同利益群体,因人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尊重每一个村民争取幸福生活的愿望。比如要加强低收入人口特殊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加强老年人特殊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残疾人特殊群体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还要切实加强留守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健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机制。首先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确保打牢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基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党的建设始终、国家治理始终。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走好新时代群众有机结合。其次,要深学笃行强化理论学习,强化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构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机制。最后,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反腐,建立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
(二)培育和构建村庄集体主义精神
村庄集体主义思想是与乡村社会传统当中的私念相对立的一种理念,是对小农狭隘性的超越和发展。具体指的是村民在处理自身利益与村庄集体利益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利他主义、奉献情怀等一系列思想,这同中华传统文化当中所强调的“公义胜私欲”是一脉相承的。村民的集体主义精神在实现村民个体之间的耦合,构建村庄治理共同体方面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密切联系着乡村治理逻辑当中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因素。就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而言,乡村社会始终在发生嬗变,从农业社会当中以宗族观念为依托到市场经济当中的以利为先,乡村社会正进行着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农民的个体化、市场化、利益追逐化不断侵蚀着传统宗族社会的集体主义精神。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大批资源向农村倾斜,资源的分配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实际利益,农民被不断融入到乡村治理实际当中去,为重新培育乡村集体主义精神奠定了基础。此外,随着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一系列乡村组织的陆续建立,为培育村庄主义集体精神提供了新的载体。因此,大力培育村民的集体主义精神是当前推动乡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要加强对乡村集体主义精神的宣传教育。集体主义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强调的内涵具有一致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虽然我国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村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小农的狭隘性依然存在,这是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政策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以理论宣讲与政策宣传为依托,创新工作方法,转换宣传话语体系,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集体主义价值观。集体主义精神并不否定个人需求,对于一些村民在村庄集体事务上存在的狭隘的个人主义,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肯定他们的合理动机,对于表露出来的不合理的部分,要予以积极引导,引领他们站在村集体事业的大局上,看待问题时要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
二是要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治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使村民充分参与到乡村治理各项实践当中去,增强村民对村庄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从而在实践中培育与深化集体主义精神。此外,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并不意味着漠视村民个人的权利,必须正确处理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关系。集体主义不反对正当的个人利益,恰恰是以保护个人利益为基础,超越了狭隘的个人主义。我们要在承认特殊,照顾个别的基础上引导村民发扬集体主义,消灭特殊。我们要充分尊重村民争取幸福生活的权利。对于村民所采取的那些违背现行政策的措施,要加强教育,对村民给予政策上的指导和精神上的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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