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应用的探索与研究

杨孟欣
  
大海媒体号
2024年70期
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省普洱市 665000

摘要: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更新之后,全国范围内启动的三调项目是一项关键的国情调研任务,它亦是对自然资源进行的一次基础性数据采集。该工作遵循国家统一规范,整合遥感探测、地理信息系统以及网络技术等先进手段,综合运用现有数据资源,依托高精度数字图像以及现场勘查数据,细致准确地把握各类土地的分布状况与使用情况,进而逐级构建起成果数据库及共享系统。然而,在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长期面临着职责划分不清、概念定义混淆、技术标准冲突和数据资料分散等挑战,这些问题限制了管理的现代化和应用的深入。鉴于第三次调查成果的显著价值,未来研究将聚焦于成果应用的深度发掘与共享机制的完善,探讨如何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及政府决策制定,同时对公众提供全面的信息共享服务,这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第三次国土调查;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应用

1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流程

1.1准备工作

整理往届的地籍变更调查影像资料,搜集土地管理相关信息,涉及土地的开发、复耕及整治等方面的文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变更调查数据库构建所需的软件以及实地调查所需的硬件设施,依照国家制定的计划,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指导方案。

1.2数据预处理

接收我国分配的监测图像与影像资料,结合土地使用管理资讯及新增耕地图层等调研结果,对所分配的图像进行初步筛选,区分出能够直接依照我国指导意见调整的图像与需进行现场勘查获取证据的图像。

1.3外业调查举证

依据室内图纸斑块的总体分析,绘制调研基础图,随后将该图导入现场调研的举证装备中,进行现场的实地考察与摄影举证工作。在现场调研举证过程中,我们采用“互联网+”的摄影举证模式,对地块类型进行实地确认、界定地块的边界线、对地物进行补充测量,并记录下土地权属以及作物种植的相关特性。现场调研举证需遵循“三到位”原则(亲临现场、亲眼所见、亲口询问),确保举证的全面性与真实性。

1.4内业数据建库

将实地勘查获取的证据材料纳入室内数据管理系统,依据这些实地勘查的证据材料,对国家分配的基础数据库进行实时更新。通过数据处理软件,将变动的图斑和相关专题图层整合至基础数据库中,进而创建数据增量包,并输出符合规范的数据集。借助国家提供的数据库品质审核工具,对数据的品质进行检验,遵循审核工具指出的错误信息对数据库进行修正,直至无误,最终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数据集。

2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应用

2.1为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奠定基础

长久以来,我国在自然资源的勘查与监管方面,不同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出现了工作内容重叠、定义标准不一、数据指标各异的情况,制定的技术规范及相关准则之间缺乏协调性,导致数据之间存在冲突,这极大地阻碍了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政策的形成。经过机构调整,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与评估职能被集中归入自然资源部,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关注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体、湿地、海域及海岛等资源,打造了统一的管理架构和制度框架;整合了包括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图像、地质矿产、林业草原等在内的历史数据资源,构筑了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综合信息图,实现了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整合与对接;同时,积极探索改进自然资源分类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调查技术手段和规范指标。

2.2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唯一底版

三次调查的成果在继承二次调查及其变更调研的基础上,展现了我国国土利用随时间变迁的独有特点[4]。这些成果全面覆盖了我国的国土范围,有效补充了城市规划基础底图的不足之处,成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唯一基准图;通过将三次调查的土地利用类别初步对应至国土空间用地分类,并结合过往规划资料,为编制现状用地数据库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对三次调查成果中的土地利用现状特征、用地规模和空间分布进行剖析,并融合规划数据开展空间评估,助力于评估生态保护、农业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三大关键领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为我国国土的开发保护现状评价和规划执行效果评估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同时,也为三区三线的划分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区域划分提供了辅助,为国土的全面整治策略制定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2.3为耕地资源保护提供底图资料

借助第三次土地调查的详细数据,深入研究耕作地块的种植状况及耕地品质级别,探讨耕地保护的现状与合理性。在农业生产功能综合评估与国土空间规划制定过程中,制定并细化耕地与基本农田的调整方案,确保方案精准落实至各个具体地块。严格执行耕地用途管控措施,遏制耕地转为非农业用途,避免耕地转为非粮食作物种植,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的整体保护。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结果,进行核实与整改,确保耕地图斑长期稳定利用,优先将高品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满足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滑、分布更加集中的总体目标。构建耕地动态监管体系,确立第三次土地调查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斑,通过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与现场巡查相结合,定期跟踪监测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状况,分析发展趋势并及时指导整改工作。

2.4为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提供专题要素

实施全面自然资源资产盘点工作的关键在于精确地进行实体数量核查,依托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成果,并融合已经执行的各项专题调研数据,搜集涉及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林地、草原、湿地、水资源以及海域的相关资讯。采取多数据源整合、实地调查更新等方法,详细梳理全民自然资源资产的具体位置、总量、品质、所有权、使用目的以及分布状况;同时进行资源的实体属性与价值属性两项清查,为制定资产负债表和经济价值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2.5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提供基础资料

实施自然生态区域资源产权的注册工作,构成了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中的根本步骤。借助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成果以及自然资源领域的专题调研数据,绘制作业基础图,确保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注册与资源权益清单、不动产权注册结果、森林与湿地等专题调研数据、河流湖泊的管理界限划分、自然保护区整合提升及界限设立、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矿产资源国情研究等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整合与协调,明确划分“四个界限”,确立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6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提供地类认定标准

基于最新一年度的三次调查数据,构建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地类判定的统一规范,保障了地类信息的真实性。在此前提下,审批流程会对地类来源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全面考量。对于当前为耕地的地类,必须以耕地名义提报并执行相应的占补平衡措施;若为其他农业用地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历史上曾是耕地而未实现耕地平衡的,应按耕地类别提报并实施占补平衡。对于已开发的建设用地,将根据其取得合法性进行差异化处理,合法审批的建设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类别提报,未经审批的则根据实际占用时的地类提报。至于未利用的土地,则直接按照未利用地类别进行提报。

结论

随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公开发布,这些数据已成为我国自然资源管理体系革新及政府高层策略决定的重要基础信息,凸显了调查成果的高可信度、持续适用性以及其客观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实际应用,要将这些成果深入融合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以及政府机构的运作中;借助政务网络强化信息化建设,创建起政府机构间的信息高速交流体系;恪守信息安全规范,确保成果在使用过程中的保密和脱敏处理;全方位提升成果应用的层次、范围与深度,推动我国生态文明的构建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晏磊,吴海平.国土“三调”后如何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1,34(3):21-24.

[2]李梅香,唐华,柯红军.基于“三调”成果的底图应用分析[J].测绘通报,2020(12):79-82.

[3]冯银静,苏墨,廖琦,等.三调视野下的自然资源调查探索与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0,33(3):48-51.

[4]许军,徐海贤,韦胜.“三调”成果数据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的应用探索[J].城乡规划,2020(6):83-90.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