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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研究:现代化语境下“修辞立其诚”指导价值复现
一.问题提出:
本篇在一组产品循环:“生产-传播-收反馈-再生产”的媒体产品生产框架下选择以“受众做反馈,生产端接受反馈再生产”阶段作为研究的核心框架部分。更具体指:上一轮投放结束收到受众反馈后,再生产根据反馈进行下一轮调整,这个传受主体存在着相互作用的阶段。
产生了一个目前尚只是设想的公式:(抽象计量过的)“技术”价值+“内容”价值需要相加达到一个“价值量级”,才会被投放入市场。转化视角也就是:一件被成功投放到市场中,收获好评和点赞的新媒体产品,按照上述逻辑,它应该可以被拆分为大致的技术部分和内容部分,去进行相对独立的模块分析,以便细化探索“成功”要素。为了更契合后文的表达,在此对假设表述稍作调整:“在产品评价和反馈环节,应该存在:产品技术和内容,价值二分的趋向。”顺应中国现当下,政策层面以“提倡内容生产”(即上述内容部分价值)为主调,研究更具有当世意义。
由于产品生产往复不断,我们无法从“零”开始介入具体某一次的“反馈-再生产”环节,所以本次研究找到了受众端的“评价二分”这一容易被显化的“现象”作为入口和起始,试图寻找这个假设可能潜含的价值。
为了与媒介领域迭代过多次的概念进行区分,在此做出一定的名词解释。此篇的技术更多指:作为一种服务于内容生产的“加工手段”,即内容之外的所有用以加工,修饰,强化表达它的部分;此篇的内容指具有传递,交换价值,有头有尾构成叙事逻辑和意义的新媒体产品的“立意”部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类比为“内涵”、“中心思想”等概念。
二研究现状、文献回顾:
1大数据时代的内容生产(知网8159篇)
该类背景与本篇重合,都注重数字时代“技术的多元,信息的富足与流动”因为技术和产品选择面的宽广,所以探讨“会更激烈”,更具价值。其中的一篇典例确实在关注技术和内容的关系,但它强调“利用技术改进媒体自身的生产流程”,而并未鲜明的把技术和内容生产划分成有界限的两个独立面向。技术在它的研究里丧失了被讨论的独立性。在我们的研究中,技术将被当作一个独立的变量去探讨它的作用、角色。
2传播领域科技与人文 (知网2530篇)
相关度高,它于本文是一种名词外延的放大。 典例提到的相关性最强的一句话“既着眼解决理论,前沿技术发展的落地问题,又要避免技术发展的盲目性问题。”本文亦在探讨技术使用的程度,去适配怎样的内容,以达到怎样的传播效果。它站在“为人类社会良性发展提供可能”的视角,而本篇将范围缩得更小,仅仅关注“修辞立其诚”在新媒体空间中的生命力。
3传播领域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知网4篇)更多的是一些归纳性质的文章,方向和思路与“2”基本一致。
能够发现上文所提相关文献中,很大一部分将所探讨的相关内容放在人类学,社会学视角之下。去观察进步,观察意义,而将研究重心放置在相对来说较为浅层的传播效果视角和生产经营视角的很少或占比很小。
三研究意义:
(一)在于分析视角的降纬和落地。本篇只站传播学视角分析接收程度,分析传播效果以及新媒体生产经营有可能的内在逻辑。试图探究“内容为王”的思路下,新媒体良性发展的可行性道路,以及践行起来的难度。
(二.)研究基于现状,不做因素控制。一直以来,较为公认的看法是:文化产品的核心立意是其成功的关键,而基于现下的技术迭代,它于成功,或许具有一定的补足功能。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人工等成本在技术补足而非内容生产方面正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三.)本文进行量化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受众。研究范围更加聚焦:通过观察受众端对新媒体产品的评价是否存在二分,借以判断一种虚拟的,可被用于评估的“价值量级”是否真的存在。
四.前测研究设计:
使用问卷为主,访谈为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用十三人的小样本做分析。试图在具体的作品当中,观察评价是否存在“二分迹象”。
样本人群有一定特征。性别0.69(1为女,0为男);年龄:均值22.3;初筛十三人为对数字媒体领域有一定了解的年轻受众群体。
基于数字媒体艺术是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艺术处理和创作。又因为当今数字化泵井,技术手段多样和内容创作灵活,它所涉及的技术和内容相关矛盾点比较突出,所以找了该领域相关的八个各有侧重的作品进行具体的情况分析,试图获知在实际的情况下,受访者对每一作品的感知评价。
由于小样本必然存在大误差。在此算得的斯皮尔曼系数仅作为相互对比的一项直观数据,并不从它本身的概念角度进行释意。对比“对内容部分的喜好程度是否会较大程度影响整体打分情况”计算r1=0.619(保留三位小数);对比r2“技术项和整体的相关关系系数”得0.452。
发现:样本受众对产品整体的喜欢程度与“技术”或者“内容”某一部的单独的质量评级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在此处无法直接说明单一部分对整体产生了怎样实质性的补足。
综上,前测结束。就小样本来看,由于“内容”和“技术”对产品整体评价而言,存在不同程度的“回拉”效果,因而可做二轮研究。
五.二次研究假设和模型设计:
基于此篇为探索描述性研究,整体思路是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聚焦到“数字化下,受众对于具有商品属性和文化作品属性的新媒体产品的评价是否存在二分倾向。”
纵向来自于:一商品评价框架下的“性价比”、二作品评价框架下的“将主题立意与技法表现”分开评价等“评价共识”和“评价经验”。
假设如下:
H1对商品的评价模式会沿用至对新媒体产品的评价上
a存在消费习惯“二分”
b在互联网+商品模式中,“二分”会延续
H2对作品的评价模式会沿用至对新媒体产品的评价上
a在对作品进行评价时存在“二分”习惯
b在对新媒体作品进行评价时,“二分”会延续
H1、2a在新时代,二分趋势不仅会继续存在还会加强;
b在新时代,对于新媒体产品的评价会继续延续“二分”趋势;
横向:思路是通过几项显性数值,对应出现象的存在。假设如下:
H3特定时空下这种评价模式会更显化
a存在因为技术或内容过于吸引你选择观看的情况
b在需要对作品进行评价或打分时会用“二分”法进行分割思考
c会基于内容(技术)某一突出优势产生关注行为
d推荐给他人的作品里会包含显著的技术或内容优势
H4特定时空下这种评价模式会更普遍
a作品中普遍存在技术和内容高下立见的情况
b现象级”作品中技术和内容高下立见的情况更突出
c基于不同的平台,刷到的内容都存在技术和内容高下立见的情况(B)
再拓展性挖掘现阶段“现象显化”普遍,可能存在的外部因素。
H5其他因素是否造成影响:
a存在“提倡‘内容生产’”相关表述会对二分现象的显著造成正向影响
b听周围的人提起过“内容生产”相关概念会对二分现象的显著造成正向影响
c长久以来,自己已经接纳并认可评价“二分”体系,这会对二分现象的显著造成正向影响。
六(一)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于2024年1月以网络匿名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样本基于微信、微博平台强弱关系圈展开。由于关系群体多为Z时代18~25周岁本科及研究生,与本文研究话题的触达程度深,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前测调查问卷共13人完成调查;二次问卷共85人完成正式调查问卷。
六(二)信效度检验
问卷包含5个维度,共25题。通过对单选题(主设置)和七级量表题(补充说明主设置程度)的模式展开。
基于此为原创性自变量表,所以在此对各维度Alpha系数进行汇报。只基于主设置。分别为:H1“商品评价模式的沿用”为0.416;H2“作品评价模式的沿用”为0.536;H3“特定时空下这种评价模式会更显化”为0.698;H4“特定时空下这种评价模式会更普遍”为0.383;H5“其他因素是否造成影响”为0.875(根据后文,已删去“误差项”后)
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进一步拟合。即:将H1和H2和H12(对新媒体产品(既是作品又是商品))相关表述拟合在一起,分析其中克隆巴赫系数。在可靠性分析当中加入一项“删除项后的标度”以此类比发现,在未做删除处理前,拟合的克隆巴赫系数为0.452;在删除“商品属性下对日常消费活动的评价倾向”后变为0.492,在删除“商品属性下互联网+模式的评价”后变为0.536;两项最明显变动均为H1下。
说明新媒体产品虽具有商品和作品的二重(及以上)属性,并延续了二者部分的评价模式,但在评价阶段受众更偏向于将其看作是一份“作品”而非“产品”
结合两次问卷情况,更为具体发现:1“二分倾向”与作品本身是“基础型”相关性更弱,是“现象级”相关性更强。即:现象级作品中更能被看出某一分部的突出“优势”。或许这就是生产端“抓大放小”的一种思路。与文章预设“存在普遍的‘价值评价二分’”有着认知偏差。换言之,“抓一放一”不是一种针对“基准作品”的常态化做法;而是只有出现明显的“爆点”(可能是“内容”也可能是“技术”)时更易产生的“有的放矢”的思路。
效度检验:
本研究利用SPSS27.0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因子分析,最大方差法旋转,显示KMO值为0.591,Bartlett球形度检验近似卡方值为301.916,自由度为120。但因为KMO值并未大于0.6,所以不适合用整个模型做进一步的因子分析。
但若分模块进行;则H1、H2、H3均可以考虑做进一步的因子分析。
六(三)描述性统计
基于自创,故描述性分两个部分汇报。一为H1~H5分别的相关性汇报;二为各变量描述性统计与相关系数矩阵(经过处理:H1与主题相关性最强的问题是H1b作为代表;H2与主题相关性最强的问题是H2b作为代表;H3根据题目性质取abcd的平均值做H3;H4根据碎石图再结合成分矩阵,主成分分析法发现H4的“割裂感”较强,有两个成分在分开影响。且平均分布,故ab取平均,cd取平均;H5取均值)
第一部分:
H1、H2、H3均在0.01级别(双尾),相关性显著;H4在0.05级别(双尾),相关性显著,H5在0.01级别(双尾)和0.05级别(双尾)均相关性显著。
第二部分:
六(四)推断统计 验证假设是否成立
H1题组来看:商品的评价模式存在“二分”。但商品评价模式中“两级”设为“具有使用价值”和“具有附带价值”,一定程度上能与新媒体评价层面的“内容”和“技术”两端做大类类比。但命名水平和名词范围覆盖性都还有待进一步矫正。
用独立样本T检验,印证商品属性下评价模式的二分是否存在“延续”。预设的因变量是“有无这个习惯会对其,是否对互联网+商品做出二分评价”存在正态影响。(sig=0.00,)即二者存在相关性,H1b此时才能说明存在。
H2题组来看,在将纵向(H1 H2)进行拟合后发现它们与“对新媒体产品评价”的相关性并没有预想的值高,新媒体所包含的具体属性,除去“意识形态文化产品”和“经营性产品”之外还应该有别的属性在发挥强影响;二两个属性之间想要捏合需要一些模型辅助,国内对此研究较少,尚未可知。
用独立样本T检验印证作品属性下评价模式的二分是否存在“延续”同H1b的思路分析,此时sig=0.03;显著性0.45;可以说明相关,作品评价属性同样得以延续。H2b成立。
H3题组来看,基于问卷设计逻辑是:四个基于新媒体多端口社交门户平台特征的显化行为。一“选择观看”;二“看完评价”;三“触发点赞转发行为”;四“产生分项欲望”。但由实际的KMO值检验分析可知“选择观看”、“点赞关注”、“分享给他人”三项之间的相关性较强,但”对作品做出评价“与它们三者之间的相关性都呈弱,所以剔除。结合李克特五度量表在此的均值。(赋值1:总是;5从不)a为2.16;b为2.54;c为2.14;d为2.13。以3为中立分界,可以说明偏向“存在”。即:假设H3a、H3c、H3d假设成立,H3b由于与其余分项拟合性较差,先不做判断。 但经由上述三项成立假设依然可以得出“受众能够感知到新媒体产品中存在技术和内容两端投入的比重偏差”只是不通过“评价”行为表现出来。即:数字化时代下,确实存在某几个具体行为印证着“二分模式”的存在。
H4题组来看,最初是想通过它说明模式不仅存在(H3)且“普遍”。一层为“尽可能多的作品”体现“存在普遍”;二层为“尽可能多的平台”体现“存在普遍”。就整体数据而言,赋值1为内容部分;赋值2为技术部分;分别为1.26;1.35;1.15;1.13均偏技术;仅就本文研究视角看,结论可以说明存在,但无法对比得出“更普遍”;
对H4进行回归分析,思路同是“是否容易被感知”作为自变量,它的有无是否会影响到“对新媒体产品进行评价二分”行为,对第一个主成分下 a作品中普遍存在技术和内容高下立见的情况的sig=0.024,有显著相关性,Beta为0.254;但b“现象级”作品中技术和内容高下立见的情况更突出的sig=0.97,正如预测,现象级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分析。所以通过H4a假设的成立,说明了“技术与内容二分”在此种语境下容易被感知,从而才影响了“评价二分”行为的产生。
H5题组来看,考虑了社会(他人)和自己两个行为主体对做出“二分评价”行为是否可能带来影响。“他人部分”结合了部分传播学理论和视角,诸如“社会认知理论”。理论认为,“通过增加对特定行为的认知和知识,可以促使个体采取积极的行为。”因此“内容生产”表述的“先行”,对受众形成评价体系,理论上来说会存在影响。
但实际情况是:他们之间构成的关系都不呈显著相关。
六结束:
综上,量化部分结束。此篇的目地在于找出受众方对新媒体作品评价上可能存在的逻辑和规律,以此为生产端提供一定的的参考。
不少业内的专业人士通过更加系统和全面的分析已经概括出目前阶段的现状是:“很多人希望通过技术的加持,给在新媒体时代滞后于媒介形态变迁的内容生产涂抹一层高科技和未来感光环”。不少行业内专家都在关注这一趋势。王宗贤说过“要警惕过于依赖数字技术而忽略传统创作情感”肖永亮也提“该思考的是技术如何为情感,创意,体验服务。”刘晓春教授更是提出“技术并非故事内容的补充,只是服务于创作。”
在“内容为王”占理论主导地位的当下,现实层面的践行情况却与呼吁有所差距。这种差距来自于很多客观情况,而无论是创作者还是占据反馈高地的受众群体,应当意识到这种趋势将会长期存在,并警惕其愈演愈烈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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