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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背景下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研究

赵关婧雯 孙军娜
  
大海媒体号
2024年116期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 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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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秦匠遗韵——重塑三秦非遗之旅的领航者(2024DC049)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正成为文旅融合大环境下重点发展的文化旅游。陕西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但在非遗旅游产品、地方协调合作不够、营销手段单一、品牌塑造能力有待提升等方面存在创意不足、互动性不强、发展前景广阔等问题。本文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优化策略,以促进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陕西

一、引言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随着文旅融合的推进而更加深入人心。“非遗赠+旅游”模式受青睐,成文旅游成发展要道。文化观光部通知 2023 年 2 月,推动非遗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政策旨在提升非遗保护重视度,强化旅游文化内涵和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特别关注非遗与旅游的结合,以创新方式拓展非遗发展空间,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同时为旅游业注入新活力,吸引更多游客体验陕西文化。这种协同模式是为了让非遗可持续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作为民族文化的精髓,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独特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为旅游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其保护和传承对于保持文化生态平衡、促进文化交流意义重大。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相得益彰,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和旅游事业持续发展,是“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明确倡导的。文化旅游资源的共享、优势互补与协同并进,共同塑造了旅游业发展的新风貌,展现出蓬勃生机与全新气象。卫红认为将非遗与旅游融合,不仅可以有效地缓解资金压力,还能使非遗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和传播[1]。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非遗旅游满足了游客对异质文化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林继富、汤尔雅认为非遗和旅游在融合过程充分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延伸和文化认同[2]。基于此,本文以非遗资源丰富的陕西省为研究对象,从文旅融合角度探索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的新路径,为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促进非遗活化、更新与转型赋予实践意义。

三、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陕西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极其丰富,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这些传统文化资源既代表着陕西人的聪明才智,又是一笔宝贵的中华民族文化传承。西安鼓乐、中国剪纸、中国皮影、咸阳茯茶制作技艺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古琴艺术在此展出,国家级非遗项目 87 项,省级非遗项目 674 项。市级非遗项目 2000 项,区县级非遗项目 5349 项,同时拥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榆林、汉中 2 个。全国确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78 人,省级确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681 人。同时,非遗项目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和 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多个领域,非遗项目的内容覆盖面非常广,涉及的内容也非常广泛,既有传统的民间艺术、民间艺术等。例如,西安鼓乐、陕北民歌、华县皮影戏、秦腔等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有利于陕西省非物质文物旅游的高水平发展[3]。

陕西为保护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致力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保护为第一任务,以抢救为第一目标,举办了多项活动。《陕西省省级非遗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是陕西省文化旅游部为深入保护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颁布的。陕西将有更多非遗技艺得到保护[4]。

陕西省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丰硕成果。通过构建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丰富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加强非遗与现代社会的结合、以及扩大非遗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陕西省非遗不仅得到了有效的保存和传承,而且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得到了国内外的认可和欣赏。

四、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情况

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分不同年龄段、职业、收入等,收集关于陕西省非遗文化与旅游发展的相关调查数据。共发出问卷21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64份,问卷有效率达97.36%。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对陕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还普遍认为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相结合。受访者们认为,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还能为当地旅游业注入新的活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体验,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在2064位受访者中,其中65.52%的人了解一些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17.24%的人非常了解,48.28%的受访者曾参与过陕西省非遗相关的旅游活动。受访者普遍认为将陕西非遗与旅游相结合的主要挑战是缺乏专业人才,这方面的人数占比为41.38%。受访者认为通过社交媒体可以更好地宣传陕西省非遗与旅游相结合,占比72.41%。互动体验被认为是陕西省非遗与旅游相结合的最佳呈现形式,占比51.72%。

(一)非遗保护体系建设

陕西省正加大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力度,把保护工作推向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对历史文化名城及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条例》的立法工作,争取早日实施。同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级非遗保护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正在拟订与《文物保护法》相适应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确保有组织的保护措施。全国现有群艺馆、文化馆 3000 多个,近 40 个,千余个文化站、1 个博物馆、500 余个文化站。约 200 所高校及研究机构致力于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方面,众多专家和学者进行了丰富的学术研究,为实施保护工程提供了组织、学术和人才支持。

(二)非遗项目的传承

2006年,陕西省共有 24个项目入选,这是国务院首次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后,省政府对陕西省145个非遗项目进行了公示,对78个项目进行了国家级第二批名录推荐和申报,26个项目成功入选。陕西现有国家级名录 91 项,省级名录 766项,涵盖多个领域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4项。2007年,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传承人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办法》出台后,陕西省级非遗。此外,陕西省建立了1500余个非遗相关场所,如易俗社文化街区和大唐不夜城“长安十二时辰”等,为非遗传承和体验提供了重要场所。

(三)非遗文化的创新发展

陕西省在非遗文化创新发展方面具体做法较多。通过“非遗+”和“+非遗”的模式,让非遗融入现代元素,如陕北民歌展演、皮影戏与现代艺术的结合等方式,使非遗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通过非遗工坊建设、非遗网红培养等方式,推动非遗产业发展,如咸阳茯茶产业链带动就业,年产值达32亿元,实现了非遗文化与经济发展的有效结合。在旅游方面,展现出非遗文化的创新力。袁家村结合关中传统建筑和民俗文化,开创了关中民俗游品牌;韩城司马迁祠深入挖掘《史记》文化,利用传统和现代手段展示;安康龙舟文化园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非遗活动,如龙舟赛和民歌荟萃,促进非遗项目的推广和传承。通过黄河记忆非遗展等活动,提升非遗文化品牌影响力,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如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扩大非遗国际影响。陕西省计划深化非遗保护,推动其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强化非遗在提升文化自信、促进福祉和增强文化软实力方面的作用。

五、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非遗保护条例法规有待完善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保护名录、命名等方面都设置了条件,但缺乏具体的保护措施,在权利义务等方面也没有明确规定。这导致实际操作中保护工作缺乏指导和规范,难以有效执行。例如,在处理非遗项目保护问题时,由于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可能无法有效执行保护任务,或相互推诿,影响保护效果。法规不完善不能为非遗项目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导致保护工作混乱和不确定性,增加了非遗项目受损或失传的风险。

(二)保护经费不足且使用不合理

由于陕西省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有限,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非遗项目不多。大量经费被用于文旅项目开发,而直接用于非遗保护传承的较少,导致部分非遗项目因资金不足难以进行深入保护和传承。传统手工艺类非遗项目可能因缺乏资金无法购买材料、改进工具,难以培养传承人,非遗文化研究也因经费不足难以深入。经费不足限制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得一些技艺和传统无法得到充分记录和保护,影响了旅游体验的文化深度和广度。

(三)非遗保护专业人才缺乏

大量非遗搜集、记录等工作由基层文化馆工作人员完成,他们大多缺乏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经验。在面对非遗项目复杂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技艺特点等方面的研究和记录工作时,难以运用专业理论进行有效的研究和解决,影响非遗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利于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非遗传承人虽是非遗领域专家,但缺乏对旅游市场的了解,或未能真正认识到旅游对非遗活化利用的重要性,或受自身能力限制,无法充分利用旅游市场优势进行非遗资源开发,导致非遗旅游产品在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影响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四)民间组织参与度不足

陕西省非遗民间组织数量少,资金不足导致活动受限。这些组织本可利用地缘优势和对当地文化的深刻理解,在非遗保护中发挥关键作用,贴近民众进行推广。然而,由于民众参与度低,这些潜在优势未能实现,削弱了非遗保护的力量和途径,不利于构建全民参与保护非遗的社会环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耦合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游客仅仅停留在对非遗项目的表面观赏和进行一些简单的体验活动。这种浅层次的接触方式使得游客难以真正深入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和传承过程中,进一步导致深度体验产品的开发不足。游客的参与感和体验感相对较弱,因为缺乏深度的参与,无法充分感受非遗项目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内涵。

(五)部分项目后继乏人

陕西省非遗传承人面临经济收益低的问题,影响了年轻人学习的兴趣。由于市场需求有限,传统非遗项目耗时,导致传承人收入不高,难以吸引年轻人。这使得非遗项目面临失传风险,影响文化多样性和创新发展。目前,文旅产业的发展受限于传承人数量不足。尽管非遗项目具有巨大商业价值,但传承人的缺乏阻碍了其在文旅产业的应用。这不仅使非遗项目的传播和保护受到限制,其经济潜能的开发也受到一定的制约。

(六)非遗创新力量薄弱

陕西省非遗项目需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产品设计、制作和营销多缺乏创新,未能满足现代市场需求。非遗产品与旅游结合不足,设计陈旧,缺乏竞争力。缺乏创新平台和商业化模式,限制了非遗项目的创新和市场价值转化。传统产品不符合现代审美和消费趋势,创新不足限制了非遗的发展和市场前景,可能导致市场淘汰。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选择其中一些非遗名录项目进行展示,缺乏科学规划,对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理解和挖掘不够深入,致使非遗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尽管旅游企业积极推动“非遗+旅游”,但往往没有将非遗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仅仅作为宣传噱头。

综上所述,受访者对将陕西省非遗与旅游协同发展持有积极态度,认为这一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在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挖掘加强社交媒体宣传,注重文化传承和趣味性体验,并且要特别注意文化保护和旅游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六、推动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保护机制

完善保护机制是治本之策。政府要加大投入,设立非遗普查、记录、研究等专项保护经费。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明确保护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确保非遗项目得到妥善保护。建立专业保护机构,对非遗进行科学管理和动态监测,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并保护与非遗项目相关的生态环境,包括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民俗文化等。例如,对于一些传统手工艺项目,要保护这些手工艺品原材料的产地和生产工艺。

(二)重视培养传承人

根据最近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游客倾向于通过亲身参与和体验来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游客们希望通过直接参与非遗活动,在此过程中获得对非遗独特魅力的亲身体验,从而获得更深刻的理解和感受。这样的体验感不仅能让游客对非遗文化内涵有更好的了解,更能提升游客的意识,提升游客对非遗的保护兴趣。

因此,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活动,对于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显得尤为重要和不可或缺。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展示、表演、互动体验等活动,在焕发现代社会新活力的同时,也为传承人提供了施展才华、展示技艺的平台,确保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能够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三)打造并开发非遗旅游品牌

对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度挖掘,打造非遗旅游品牌,富有地方特色。如戏曲文化旅游品牌,以秦腔为代表,以华阴老腔为代表;民间美术旅游品牌,以剪纸、皮影等为代表;美食文化旅游品牌等为代表的羊肉泡馍、凉皮、肉夹馍等[5]。陕西省非遗旅游具体可以通过品牌建设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亲身体验非遗项目,还可以开发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为满足游客购物需求,开发非遗工艺品、纪念品等非遗创产品;丰富旅游内容的非遗文化节、民俗活动等也可以举办。

(四)多平台促进陕西省“非遗+旅游”发展

陕西省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非遗旅游推介会、展演等活动,促进非遗旅游的发展;同时,加大与旅行社的合作力度,在旅游线路上融入非遗旅游进行推介。此外,建议发挥大数据平台的优势,可以开设专门介绍非遗文化、民俗技艺的栏目,在大众号、抖音、小红书等热门平台上开设。网络平台让网民在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方面的需求表达得更加详细,既能为延安非遗旅游的推广做出贡献,又能扩大旅游的影响力。带来的是旅游人数的不断增加,对当地旅游业的推动作用。

(五)科技推动非遗文化宣传

陕西省应该通过设计品牌形象IP,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非遗进行数字化展示。通过拍摄小短片、制作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产品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陕西省非遗文化。同时,利用小程序平台,开展非遗网络直播、线上教学以及非遗产品售卖等活动,将陕西省非遗更好地宣传到大众的视野中。

参考文献

[1]卫红.文旅融合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模式研究——以陕西省非遗文旅案例为例[J].西部旅游,2024,(02):8-10.

[2]林继富,汤尔雅.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J].文化遗产,2024,(02):1-8.

[3]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 https://www.sxfycc.com/.

[4]中国非遗大数据中心: http://ichpc.org.cn/.

[5]曾艺琳,鱼文英.文旅融合视域下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J].旅游纵览,2024,(08):86-88.

[6]赵悦,石美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的三大矛盾探析[J].旅游学刊,2013(9):84-93.

[7]许忠伟,林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的相关研究述评[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4(9):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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