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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南疆家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知差异及原因分析
摘要: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教育体系中的一环。近年来,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家庭教育开始进入到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议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一部针对家庭教育的法规,它不仅明确了父母在孩子教育中的责任,还对家庭教育的方式、内容、教育环境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然而,在新疆南疆地区,由于其独特的文化、经济和教育背景,不同家庭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存在一定差异。
关键词:新疆南疆;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知差异;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实施以来,标志着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达到了新的高度。家庭教育作为孩子成才的重要环节,影响着孩子的品德、能力和身心健康。该法的出台,旨在为家长提供科学的教育指导,明确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和重视。
一、新疆南疆地区家庭教育的现状
新疆南疆地区的家庭教育面临一系列挑战,主要表现在教育观念、资源分布和家长教育水平等方面。由于地域广阔和多民族文化的差异,家庭教育呈现出较强的多样性。部分家庭,尤其是城市和教育资源较丰富的地区,能够较好地接触到现代教育理念,并注重孩子的学业与心理发展。然而,在农村地区,大部分家长能够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导致家长无法及时、有效的帮助孩子应对学习压力、人际关系困扰、情绪调节等问题,从而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发展,个别家庭只关注孩子的学业成绩,而忽视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同时,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使得许多家庭无法获得专业的教育指导,影响了家庭教育的整体效果。
二、新疆南疆家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差异
(一)了解程度的差异
新疆南疆家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差异主要体现在了解程度上。部分家庭,尤其是城市和教育资源较丰富地区的家长,能够较好地了解和接受该法律的相关内容,认识到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这些家长通常通过家庭教育讲座、新媒体、学校等渠道获得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培训。在南疆地区开展的关于家庭教育的相关调研中发现,有的妇女花钱参加线上家庭教育培训,利用新媒体平台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一些调节情绪的方法,了解孩子心理发展规律和学习沟通技巧,通过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在家庭中进一步建立了良好的亲子关系,提高了教育子女的能力。然而,许多偏远地区的家庭,由于信息闭塞和法律宣传不足,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了解较为有限,甚至有些家长并未听说过该法。这种了解程度的差异,使得不同家庭在实践中对家庭教育的法律指导和实施效果存在较大差距。
(二)对家长责任的认知差异
新疆南疆家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差异还体现在家长责任的认知上。部分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尤其是城市家庭,明确理解到家长在孩子教育中的多重责任,不仅是学业指导,还包括情感支持、心理发展等方面的全面责任。这些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孩子的生活需求、行为习惯、学习情况、情绪与困扰等,关注孩子的全面成长。然而,许多传统观念较为根深蒂固的农村家庭,依然将孩子的教育主要看作学校的责任,认为家庭的任务仅限于提供生活保障和道德教育,忽视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所强调的家长在多方面责任上的具体要求。这种认知差异,影响了家庭教育法的实施效果。
(三)文化与教育认知差异
新疆南疆家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差异与当地独特的文化背景和教育观念密切相关。许多家庭依然注重子女的学习成绩和道德教育,认为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是传承家庭的伦理与价值观,而较少关注现代教育理念中的心理发展、个性培养等方面。因此,这些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的多元化教育责任和科学教育方法理解不深,难以完全适应法律内容中的新观念。这种文化与教育认知差异导致了家庭教育法在南疆地区的认知与实施差异。
三、认知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文化传统的影响
新疆南疆地区的文化传统对家庭教育认知差异有着深远的影响。许多少数民族家庭长期以来注重道德伦理教育,强调家庭责任、尊重长辈等,而较少关注孩子的个性发展和心理健康。这种传统文化倾向使得家长普遍认为教育的重点是行为规范和生存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提到的家长多方面的责任,如情感支持、心理疏导等。因此,文化传统的影响导致家长对现代家庭教育观念的接受程度较低,制约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二)教育资源的匮乏
新疆南疆地区教育资源的匮乏是导致家庭教育认知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偏远地区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育信息传递渠道有限,家长难以接触到现代教育理念和政策信息。此外,许多农村和牧区家庭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其内容的了解相对较少。导致他们无法及时、有效的帮助孩子应对学习压力、人际关系困扰、情绪调节等问题,从而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发展。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许多家长仍然依赖传统的教育方式,忽视了法律中强调的科学教育方法和家长责任,从而导致认知差异,影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和效果。
(三)家庭教育水平的不均衡
新疆南疆地区家庭教育水平的不均衡,导致了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差异。许多家庭尤其是农牧民家庭,受限于较低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养,对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的理解存在偏差。部分家长在教育过程中依赖传统的经验和直觉,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系统的教育知识,难以全面理解法律中关于家长多重责任的要求。与此相对,城市或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往往能够更好地接触到相关法律信息,理解并接受现代教育理念[1]。这种家庭教育水平的不均衡,导致了不同家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和实施效果存在显著差异。
结论:通过对新疆南疆家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知差异的分析,可以看出,认知差异主要源于文化传统的影响、教育资源的匮乏和家庭教育水平的不均衡。传统文化强调家庭伦理和生存技能的传承,导致部分家长对现代教育理念的接受度较低。同时,由于教育资源的不足,尤其是偏远地区,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知晓程度较低,无法充分理解和应用法律中的内容。此外,家庭教育水平的差异也使得家长在教育实践中存在认知鸿沟。综合来看,这些因素共同影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南疆地区的落实和效果。
参考文献:
[1]韩玺英,周生贵等.关于提高新疆南疆地区双语教育质量的思考[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21,000(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