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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提升张家口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路径研究​

郭丽娟
  
大海媒体号
2024年184期
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

摘要:笔者将注意力放在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上,以此利用环京津地域优势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抢抓重大发展机遇,补齐创新短板,有效践行“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创新协作模式,最大限度把京津科技成果和产业溢出效益把握住、运用好,通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发展,让金饭碗装满创新发展成果,缩小与京津两地发展差距,协同打造区域性产业集群,以此题为研究对象,为张家口市深度融入创新集群、推动区域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字:京津冀协同、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大国家战略,其核心目标在于打破行政区域壁垒,优化区域发展格局,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区域整体竞争力的跃升。张家口,作为京津冀区域的重要节点城市,地理位置独特,处于连接华北与西北的交通要道,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在此大背景下,提升张家口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张家口积极提升自身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能够更好地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与创新资源外溢,促进区域间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高效配置,增强京津冀区域发展的整体性与协调性,形成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张家口创新驱动发展现状分析​

(一)创新投入情况​

近年来,张家口在科技研发投入方面确实做出了一定努力,投入金额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然而,与京津地区相比,差距依然十分显著。从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来看,张家口这一比例相对较低,尚未达到能够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水平。,以 2024 年为例,张家口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仅为 2.3%,而同期北京这一比例高达 6.8%,天津也达到了 4.5%。这一差距直接导致张家口在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项目资助等方面相对滞后,制约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在企业研发投入方面,张家口的企业整体表现出积极性不足的问题。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金有限,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企业往往将资金优先用于维持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据统计,张家口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仅为 1.5%,远远低于国际上公认的企业创新发展所需的 3% 的水平。过低的研发投入使得企业难以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产品和服务缺乏创新,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进一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创新主体发展​

企业创新:张家口企业整体创新能力较弱,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缺乏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目前,张家口的产业结构中,传统产业仍占据主导地位,如钢铁、煤炭、建材等行业。这些传统产业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环节,主要从事资源开采、初级加工等业务,产品附加值低,利润空间有限。由于长期依赖传统的生产模式和市场需求,企业创新意愿不强,创新能力也受到严重制约。例如,在钢铁行业,多数企业生产的钢材产品以普通建筑钢材为主,高端特种钢材的生产能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钢材的需求。​

科研机构:张家口本地科研机构数量有限,且在科研设施与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相对滞后。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科研机构的科研仪器设备陈旧、落后,无法满足现代科研工作的需求。同时,科研人才队伍规模较小,高层次科研人才匮乏,人才结构不合理。在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方面,张家口本地科研机构与高校的合作不够紧密,合作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许多科研成果仅仅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未能有效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未能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对地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例如,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究院,经河北省科技厅批准建立,由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联合 10 余家高校、企业建立。研究院围绕车载储氢技术、车用燃料电池技术、燃料电池固定式发电技术等方向开展研究,在部分技术指标上实现了突破。但张家口本地相关产业基础薄弱,多数企业处于起步阶段,在资金投入、技术承接能力以及人才储备上难以与研究院成果对接。大量成果无法及时落地转化为产品与服务,制约了张家口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燃料电池产业领域的创新发展进程,造成科研资源的浪费。

(二)创新环境建设​

政策环境方面,虽然张家口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如科技创新奖励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但在政策落实与配套服务上存在不足。调研发现,部分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审批流程繁琐、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企业和科研机构难以享受到政策优惠。同时,各项政策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配合,政策协同效应未充分显现。

金融环境上,风险投资、资本市场等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足。张家口的金融市场发育相对滞后,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较少,规模较小,投资理念相对保守,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意愿较低。同时,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的融资门槛较高,大多数创新型企业难以通过上市等方式在资本市场融资。创新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但由于创新型企业具有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银行往往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对创新型企业贷款较为谨慎,导致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较为突出。​

人才环境上,高端创新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由于张家口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城市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薪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与京津等地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难以留住高端创新人才。同时,人才引进机制不完善,缺乏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难以吸引京津等地高端人才来张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本地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不够紧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培养出来的人才难以满足本地产业发展的需求。​

三、京津冀协同发展给张家口带来的机遇分析

(一)创新资源共享: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了区域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张家口作为京津冀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机会承接京津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京津地区拥有众多国内顶尖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这些机构每年产生大量的科研成果。张家口可以通过与这些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将其科研成果引入本地进行转化应用,提升自身科研创新起点。例如,张家口可以与北京的高校合作,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对高校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科研成果进行孵化和产业化推广。​

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还推动了区域内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的共享。通过建立区域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张家口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可以便捷地使用京津地区的先进科研仪器设备,提高科研效率,降低科研成本。例如,北京市有像北京清洁能源前沿研究中心是国内首个、国际领先的从原子级到宏观尺寸、从材料到系统的清洁能源材料与器件综合测试分析平台,拥有针对电池失效分析研究的 “互联互通惰性气氛综合分析测试平台” 等先进设备。而张家口在新能源领域也有不少企业在积极开展研发工作,如河北省张家口龙驰科技有限公司在石墨烯锂电池方面有相关研发项目。当地的新能源企业可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共享平台渠道,充分共享北京科研机构高精度检测仪器,实现科研设备协同利用。

(二)产业转移与升级: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京津地区为了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产业结构,部分产业向张家口转移。这些产业转移项目不仅带来了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资金,还为张家口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供了契机。例如,京津地区的一些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向张家口转移,这些企业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张家口的本地企业可以通过与这些转移企业合作,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自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

同时,产业转移也为张家口培育新兴产业提供了机遇。张家口可以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承接京津地区转移的新兴产业项目,如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产业。通过引进这些新兴产业项目,张家口可以完善产业链条,打造新兴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产业支撑。例如,张家口近年来积极承接北京的大数据产业转移项目,建设了多个大数据产业园区,吸引了众多知名企业入驻,大数据产业已成为张家口的新兴支柱产业。​

(三)人才流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破了区域人才流动壁垒,张家口可借助地缘优势吸引京津高端人才通过兼职、顾问等柔性方式来张工作。张家口与京津地区地理位置相近,交通便利,具备吸引京津高端人才的天然优势。通过出台一系列柔性人才引进政策,如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灵活的工作机制、良好的科研环境等,张家口可以吸引京津地区的高端人才利用业余时间或短期工作的方式来张开展科研合作、技术指导等工作。例如,张家口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聘请北京某高校的教授作为兼职顾问,解决了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关键难题,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此种柔性人才引进方式不仅可以改善张家口的人才结构,充实创新人才队伍,还可以降低企业的人才引进成本,提高人才使用效率。

三、京津冀协同发展给张家口带来的挑战分析​

(一)区域竞争压力:在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资源过程中,张家口面临与京津冀其他城市的激烈竞争。与天津、廊坊等城市相比,张家口在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差距。在基础设施方面,张家口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与京津地区的交通连接不够便捷,影响了区域间的物流和人员流动效率。例如,张家口通往北京的高速公路在高峰时段经常出现拥堵现象,制约了两地之间的经济往来。​

(二)在产业配套方面,张家口的产业配套能力较弱,产业链不够完善,难以满足转移产业的配套需求。例如,在承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转移时,张家口本地缺乏相关的零部件配套企业,转移企业需要从外地采购零部件,增加了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

(三)在营商环境方面,张家口的行政审批流程繁琐,政务服务效率不高,市场监管不够规范,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可能导致优质资源被分流,使得张家口在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资源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四)创新融合难题:张家口与京津在创新理念、创新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京津地区作为我国的科技创新高地,创新理念较为先进,创新模式多样,注重原始创新和高端创新。而张家口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创新理念相对保守,创新模式较为传统,主要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在推进协同创新过程中,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沟通不畅、合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

(五)在体制机制方面,张家口与京津之间存在一定的障碍。例如,在科研成果利益分配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利益分配机制,导致在科研合作过程中,各方对科研成果的归属和利益分配存在争议,影响了合作的积极性。在跨区域创新合作管理方面,由于三地行政体制和管理模式的不同,在项目审批、资金管理、人员流动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制约了创新融合效率。如何消除这些差异和障碍,实现三地创新的深度融合,是张家口面临的一大挑战。

(六)生态保护与发展平衡:张家口作为京津冀生态涵养区,承担着重要生态保护任务。其拥有丰富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然而,在发展创新驱动产业过程中,张家口需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产业、新能源产业的创新驱动产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大数据中心的能耗较高,可能导致能源消耗增加和碳排放上升;新能源产业的开发可能会对土地资源和生态景观造成一定破坏。如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绿色创新产业,实现生态保护与创新发展的良性互动,找到生态保护与创新发展的平衡点,是张家口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提升张家口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路径​

(一)加强区域创新合作​

构建创新合作平台:与京津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围绕张家口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开展联合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合作项目。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方面,张家口可以与京津地区的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发起成立联盟,针对张家口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如冰雪产业、新能源产业、大数据产业等,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例如,在冰雪产业领域,与北京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成立冰雪技术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北京在冰雪运动技术、装备研发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张家口丰富的冰雪资源和产业基础,攻克冰雪装备制造、冰雪运动技术等关键技术难题。通过创新中心的建设,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冰雪技术人才和科研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冰雪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张家口冰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推动跨区域产学研合作:鼓励张家口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支持企业在京津设立研发中心,利用京津创新资源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定期组织对接活动,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提供便利。例如,每年举办一次大型的产学研对接会,邀请京津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张家口本地企业参加,展示各方的科研成果和技术需求,促进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同时,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库,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在张家口落地转化。对于在产学研合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项目,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到跨区域产学研合作中来。​

(二)完善创新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支持:提高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科技创新需求,逐步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例如,在未来几年内,将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提高到3% 以上。同时,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支持重点。对于企业开展的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技术研发项目,给予专项资助;对于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支持。此外,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例如,对创新型企业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高扣除比例;对企业购置的先进科研设备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风险投资、资本市场等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例如,对投资创新型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对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的设立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同时,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可以整合银行、担保机构、评估机构等资源,为创新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例如,创新企业可以通过平台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和担保情况为企业提供贷款,解决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培育壮大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制定创新型企业培育标准,通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一批创新型企业培育对象。对于入选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项目优先支持等政策扶持。例如,对创新型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补贴金额根据项目的创新程度和预期经济效益等多维度指标综合确定。具体而言,项目创新程度由专家团队从技术先进性、创新性解决方案、对行业技术突破的潜在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满分设为 100 分。预期经济效益则通过专业财务评估机构对项目投入产出比、预计新增销售额、利润增长潜力等进行量化分析,形成经济评估报告。通过科学合理的补贴计算方式,精准激励企业开展高质量的技术创新项目,推动企业技术水平提升与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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