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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体系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土地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其集约利用水平直接影响经济效率、生态保护和城乡协调发展。然而,当前土地利用仍存在粗放布局、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科学评价与精细化管理。为此,本文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构建了包含资源效益、生态环境和社会协调三大维度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类指标的评价逻辑与权重分配方法,并通过实证案例进行应用验证。研究结果为推动土地利用从粗放向集约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体系;资源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转向高质量阶段,土地资源利用面临更为复杂的矛盾。一方面,城镇化加速推高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耕地红线与生态底线的约束使得用地总量受限、管理难度上升。在此背景下,传统粗放式利用模式难以为继,土地利用亟需转向高效、集约、绿色发展。同时,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也从单一的产出效率拓展为兼顾资源效益、生态保护与社会公平的多维理念。然而,目前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仍缺乏统一、系统的科学体系,难以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亟待研究构建更具适应性与操作性的评价框架。
一、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高质量发展内涵
(一)土地集约利用的基本概念与发展演变
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在有限土地资源条件下,通过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能力、管理效率和环境承载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与以用地规模扩张为特征的粗放式利用相比,集约利用更注重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在我国,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初主要应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领域,强调建设强度与土地产出的提高。随着土地管理理念不断深化,集约利用逐步涵盖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公共服务用地等多种类型,实现对土地全生命周期的统筹管控。近年来,随着土地供需矛盾加剧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已成为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
(二)高质量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
在高质量发展战略背景下,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层次的系统性要求。首先是在经济效率方面,强调土地单位投入与产出的最优化,鼓励高附加值产业优先配置建设用地,压缩低效低产项目用地空间。其次是在生态环境方面,强化对土地开发强度的约束,注重绿地、水体、自然斑块等生态要素的空间保护与修复,确保开发行为不突破生态安全底线。最后是在社会公平方面,强调土地配置的服务功能和民生导向,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均衡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布局,提升居民生活环境与空间获得感。这些转变标志着土地利用管理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的深度调整。
(三)高质量导向下集约利用的核心特征
高质量发展导向下的土地集约利用呈现出多目标协同、过程精细化和技术智能化等核心特征。一方面,集约利用需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兼顾生态安全与社会公正,实现多元目标的动态平衡。另一方面,管理层面日益注重精细化操作,通过划分土地利用功能区、控制开发强度、规范用途转换流程,提升资源配置的针对性与效率。此外,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入使土地集约利用进入数字化阶段,依托遥感监测、时序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用地过程的实时评估与智能调度,从而构建起“规划—使用—监管”一体化的土地利用管理体系。这些转变不仅提升了土地利用的科学性,也为推动绿色转型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
(一)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构建科学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必须严格遵循系统性、可比性与可操作性的基本原则。系统性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全面覆盖土地利用的全过程,包括规划、开发、使用和更新等各阶段,同时兼顾经济、生态、社会等多重目标,确保评价内容的全面性与逻辑闭合;可比性则强调在统一的技术标准与评价尺度下,实现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用地之间的横向对比与纵向动态分析,为区域间经验借鉴和资源配置提供量化依据;可操作性方面,则要求所有评价指标具有明确的数据来源、易于获取的统计口径和规范的计算方法,便于实际应用与结果复现[1]。此外,评价体系还应采用科学的层级结构设计,划分为目标层(即土地集约利用的总体战略目标)、准则层(涵盖资源效益、生态环境与社会协调三大核心维度)和指标层(包含可量化、可比对的具体指标),构建自上而下、逻辑严密的评价模型,为后续的评估、监测与政策制定提供系统支撑。
(二)指标体系结构设计
1、资源效益维度
资源效益维度关注土地单位面积所产生的经济回报与开发强度,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核心维度之一[2]。主要指标包括:建设用地利用率,即实际开发强度与规划强度的比值,通常应控制在85%以上以保证土地空间利用的紧凑性;亩均投资强度,是评价产业项目资本投入密度的重要指标,对于高端制造类项目,建议不低于500万元/亩;亩均税收产出代表单位土地年均财政贡献,高质量开发区应达到30万元/亩·年以上;建筑容积率反映土地空间开发强度,一般以2.0为基准,在核心城区可适度提高至3.5以上,以适应城市高密度发展需求。
2、生态环境维度
生态环境维度用于衡量土地开发行为对自然环境系统的压力与影响程度,是集约利用可持续性的基础保障。关键指标包括:开发强度控制率,通常通过城市建成区面积与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衡量,合理范围应控制在60%以内,以预留生态与弹性空间;绿地率是城市生态绿量的重要表现形式,中心城区应不低于35%,以支撑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土壤污染风险指数需通过对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土壤样本数据建模评估,污染水平应控制在国家Ⅱ类土壤标准以内;水文生态完整性指数反映地表径流与湿地系统的连通性及调蓄能力,建设活动应确保径流总量增加不超过原始条件下的30%,以维持区域水文稳定。
3、社会协调维度
社会协调维度着眼于土地利用对公共服务供给、城乡空间平衡与民众获得感的支持作用,是构建公平、宜居空间的重要方面[3]。主要指标包括:土地用途结构合理性指数,以住宅、工业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比例衡量,通常推荐配比为3:2:1;公共服务半径覆盖率要求社区绿地、教育和医疗设施在500米范围内服务人口占比不低于90%,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便利;城乡用地协调度通过计算基尼系数衡量城乡用地分布公平性,指数应控制在0.3以下,超过0.4则表明存在显著差异;土地公众满意度调查指数通过居民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对土地功能、空间品质的主观评分,总体得分宜保持在80分以上。
(三)评价方法选取
为保证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的科学性与可比性,需采用多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指标进行赋权与综合打分。熵值法通过测算各指标数值变异度确定权重,具有客观性强、适应性好的特点,适用于指标间差异明显、数据分布广泛的情形;层次分析法(AHP)则通过构建判断矩阵,由专家组依据指标重要性层层赋分,反映主观认知结构,适合战略性与主观性较强的综合评价场景;模糊综合评价法能有效处理语言模糊与认知模糊型指标,通过构建隶属度函数将定性描述转化为可量化数值,适用于包含较多软性或难以精确量化指标的评价体系;TOPSIS法则基于各评价对象与正、负理想解之间的贴近程度进行排序分析,可在多个区域或方案之间形成清晰的优劣次序,适用于横向比较与绩效排序[4]。四种方法各有优势,在实际应用中可结合使用,通过互补机制提升整体评价的系统性、合理性与结果的解释力。
(四)数据获取与评估流程
集约利用评价依赖于多维度、多层次的数据支撑。标准评估流程包括五个步骤:首先,进行指标筛选与标准化处理,统一各类数据的数量级与计算尺度,常用方法包括极差标准化、Z-score转换及百分制换算,以消除量纲差异;其次,依据熵值法或AHP法分别计算客观权重与专家主观权重,并可通过加权平均或熵-AHP融合法实现多维权重整合,增强权重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其三,开展单项指标得分计算,形成资源效益、生态环境、社会协调等各类指标的独立评分结果;第四,综合各维度得分,构建加权汇总模型形成区域或项目的总评分,并据此划分为“优、良、中、差、劣”五个等级;最后,将评分结果导入GIS系统中进行空间可视化展示,通过专题图、热力图等形式展现集约利用空间分布特征,辅助开展区域结构优化分析与差异化政策制定,实现从数据获取到策略干预的完整联动闭环。
三、评价体系的实证应用与优化建议
(一)典型地区评价应用案例分析
在某东部沿海典型城市新区开展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实证评价中,研究团队基于最新年度土地利用数据,对区域土地开发水平与集约利用绩效进行了系统测算与多维度分析。结果显示,该区域在资源效益维度表现较为突出,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较高,亩均投资强度超过600万元,亩均税收接近40万元,平均建筑容积率达到2.8,反映出土地开发密度适中,产业结构具有一定附加值,空间利用较为集约合理。在生态环境维度方面得分相对偏低,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工业地块缺乏有效的生态缓冲措施,区域土壤修复工作进展缓慢,污染控制体系尚不完善,导致部分开发用地对周边生态系统产生扰动,影响生态完整性与环境承载能力。在社会协调维度上,区域内中心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较为密集,教育、医疗和绿地覆盖水平较高,但城乡接合部在基础设施供给和公共服务可达性方面仍存在一定落差,限制了整体用地公平性。综合评估得分约为80分,归属“良好”等级,具备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的基础条件,建议在未来发展中以城市更新、功能混合、绿色空间系统优化为主导方向,构建更均衡、高效与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格局。
(二)评价结果的解读与政策建议
从评价结果分析来看,该区域虽具备较高的经济开发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但在生态环境协调性与空间公平性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因此,政策层面应聚焦于绿色转型、结构优化与管理精度提升三大方向。首先,在绿色转型方面,应强化生态红线与开发边界的刚性约束,严格管控工业用地开发过程中的生态占用,推进生态隔离带、雨水花园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用地的生态嵌入能力。其次,在用地结构优化上,应提高公共服务用地比例,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新建居住区和配套不足的老旧片区中完善教育、医疗、绿地等设施布局,推动形成以步行可达为基础的“15分钟生活圈”。最后,在管理技术层面,建议全面引入BIM(建筑信息模型)与GIS(地理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对土地开发项目实行全过程数字监管,构建用地履约跟踪机制,确保土地资源从批供到建设再到运营阶段的全生命周期集约管理。
(三)指标体系适应性优化方向
为提升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在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下的适应性与实用性,需在权重设定、时间尺度与技术支撑等方面进行针对性优化。首先,应建立区域分类权重机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条件与城市功能定位,设定差异化权重参数[5]。例如,对于资源型城市可适当提升生态环境指标权重,而在中心城市则应加强对空间利用效率与社会协调性的关注。其次,构建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年度数据更新+三年滚动修正”的评估体系,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动态反映土地利用实际变化与政策调整趋势,增强时效性与前瞻性。最后,建议开发基于WebGIS平台的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指标体系的可视化管理、自动化评分与结果模拟。通过集成遥感影像分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政策数据库,可实现多维数据融合,提升指标追踪与决策支持的智能化水平,从而推动土地管理从经验型向数据驱动型转型升级。
总结:在高质量发展战略指引下,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和提升空间治理能力的关键路径。本文基于资源效益、生态环境与社会协调三大维度,构建了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实证案例验证其适用性。研究发现,当前部分区域土地开发效益虽较高,但生态约束执行力度不足、用地结构仍待优化,需通过完善管理机制与差异化政策引导,推动集约利用从“量的集约”迈向“质的提升”。未来,评价体系应加强与数字化平台的融合,实现动态更新、智能分析和空间可视化表达,助力土地资源在经济、生态与社会三方面实现高效协调的可持续利用目标。
参考文献
[1]梁猛,赖活生,程刚,等.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管控模式的构建与实施[J].矿业工程,2024,22(06):1-4.
[2]胡新国.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C]//《中国建筑金属结构》杂志社有限公司.2024新质生产力视域下智慧建筑与经济发展论坛论文集(一).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112-113.
[3]杜杨.资源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含金量”[N].经济导报,2024-09-18(005).
[4]任德玲,彭彩梅.用节约集约的笔触,勾勒发展的图景[N].马鞍山日报,2024-08-26(001).
[5]梁福鑫.彭州市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问题与对策研究[D].四川大学,2024.0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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