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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力乡村振兴:“带法下乡”路径优化研究

刘芷晴 蔡海立 通讯作者:肖晓哲
  
大海媒体号
2025年11期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广东省湛江市,52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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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前些年志愿者热潮和乡村治理的背景下,高校志愿者下乡普法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也面临普法路径固化的困境,旧有路径已经难以切实解决新问题。笔者旨在通过阐述旧有路径不足,通过构建新宣传路径解决形式化、片面化,法学专业人员参与不足等问题,提升普法宣传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助力乡村普法之路实现从“送法”到“种法”的跨越。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者、下乡普法、路径优化、乡村振兴

一、当前法治需求

在新时代背景下,新发展产业得以进一步挖掘农村土地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潜力,释放经济和生产效能,这一变化拓展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空间。与此同时,随着现代化与城市化理念的持续渗透,为乡村社会带来了诸多外部规则以及挑战,冲击了根深蒂固的“约定俗称”理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洞悉到,法治乡村建设将是乡村未来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新阶段,是乡村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趋势,而在此过程中,提升乡村人口的法治素养,则是推动乡村社会沿着可持续发展路径前行的重要基石与必由之路。

党中央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着重强调"加强乡村法治教育"[1],进一步凸显法治化宣传的核心地位。在建设新农村的宏伟蓝图中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的现代治理体系已成为一项关键性的任务。近年来我国法治与教育建设取得重大成绩,众多高校纷纷开设法学课程,为大学生下乡深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打下坚实基础。高校响应号召,组织本校法学生投身于乡村基层普法的进程当中。高校法学生进行下乡普法活动,不仅是深切回应党中央对青年的号召,更与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宣言》倡导"校地协同育人"模式不谋而合[2]。

二、目前普法宣传发展

近些年来,诸如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积极投身于送法下乡的行动之中,这些志愿普法活动呈现出时间长、频次高的特征,在实际普法操作中取得了切实的成效,提升了大学生对志愿普法宣传的积极性和加深了基层群众对法治的认识。但目前志愿者在推进基层普法宣传过程中仍面临严峻的挑战。大学生普法志愿活动仍存在着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这阻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为深入探究目前大学生送法下乡志愿路径所面临的根本困境,寻找普法路径优化的策略。笔者通过查验资料阅读文献结合等多种调查方法,了解当前大学生送法下乡志愿路径面临的基础困境以及提出普法新路径。

三、目前路径模式及困境

旧有普法宣传路径,在初期阶段虽切实有效地满足了向村民普及基本法律认知、进行守法宣传的法治教育的需求,但随着农村社会快速发展变迁,群众普法需求现已由向人的依恋逐渐转向由物的依恋[3],人民群众从知法转变为更加关注与自身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事务。在这一背景下原有宣传流程显现出诸多的不足之处,致农村普法效果不尽如人意,大学生志愿者也难以这一活动中获得自身价值的认同感持续参与普法活动的动力不足。

3.1普法口号化

3.1.1普法目标模糊、缺乏科学性

在送法下乡志愿活动中组织者主要为高校的团委老师以及志愿者活动部门,此类组织者在筹划普法宣传时往往面临主题模糊的问题,其对于具体解决普法中的哪些问题以及如何有效解决普法问题缺乏科学系统的策划,活动往往缺乏深度和针对性。同时高校组织者对农村普法问题的思考存在理想化,片面化,忽视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将乡民视作大整体,普法宣传活动缺乏的具体对象和目标,志愿活动本身呈现形式化。

3.1.2普法内容表面化、脱离实践

党中央始终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普法旧有路径中宣传仍停在口号呼吁宣传的层面,将宣传的重心停留在教育基层村民应遵法守法上。忽视了现如今农村普法的重心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已发生改变,面对农村的纠纷和冲突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成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乡民渴望了解的普法内容。学生对广大农村的认识有限,对高发纠纷存在回避和一知半解的情况,让普法变成喊口号读法条。目前,大学生志愿者活动陷入路边派传单、村委会议室中读PPT的窘境,致使普法服务深度还远远不够[4]。

3.2活动主体法律素养不足的困境

3.2.3普法宣传组织者法律素养的局限性。

旧有宣传路径中校团委老师和志愿活动部门策划负责人作为活动策划的核心力量缺少专业性是致使普法内容空心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法学专业老师鲜少切实参与“送法下乡”志愿活动的主体策划和流程确定中。因此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组织者难以提供有效解决方案,致普法内容回避法律纠纷。随着乡村环境的日益复杂,高校普法志愿活动的组织和策划需要对乡土生活、乡村高发法律问题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3.2.4志愿者培训时间不足。

志愿者只有在一些大型活动中才能接触到基本的培训知识,对知识了解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所欠缺[5]。法律调整纷繁复杂的社会实践,志愿参与者多为非法学专业学生且培训基础薄弱,在进行送法下乡时无法为村民所面临的问题说明法律解决途径,让村民对普法志愿者的信赖感降低,对普法活动失去参与热情[6]。

3.3普法宣传缺乏常规化流程

大多高校的志愿者在普法宣传活动中尚未真正形成流程化、常规化的乡村普法行动。乡村普法宣传存在与当地村委会、基层法院组织的联系不够紧密,这种缺乏紧密合作的情况导致活动地点、活动主题、活动方式经常变更,难以形成稳定的普法机制。活动缺乏常规化,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往往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了解和全面认识的情况,自然导致他们难以进入接下来的信任和实践阶段。

四、新路径措施改善

面对以上大学生志愿者普法路径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新观念,新方法解决以上的旧问题,便于青年志愿者更好服务于投身于乡村振兴战略,也为今后颁布农业法后推行提高思想的基础,打造守法用法新农村提出新的宣传路径。

4.1活动前期进行普法调研

4.1.1前期调研广度与全面性

高校学生志愿普法活动若要深切回应群众需求,前期进行田野调研是不可或缺的。通过落实“田野调查”将志愿活动准备、执行与评估的三个阶段全覆盖,从而确保普法内容与形式能够精准对接村民实切需求。在特定乡村调研过程中,高校调研者应从活动村委的实际出发,结合特色法治问题,而非仅机械依据理论预设。这种形式的走访调查则要求学生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走访与调查应采取多种形式获取资料,如网络与实地相结合,最终形成科学完整的田野报告。

4.1.2目标观察深度提升

面对复杂的新农村环境,高校进行田野调查不仅要求广度,更需注重深度。在调查中有意识的将农村情况进行类别划分,针对不同目标群体所面临的具体困境,制定差异化的宣传教育策略。面对老年、妇女、儿童在农村普遍存在的群体面临的具体法律困境有所不同的,观察具体类别需求选择普法路径就显得尤其重要,活动前期提升对普法目标观察深度,有利于提供更切实有效的普法方案,从而调动更多基层人员的积极性以及主观能动性。

4.2普法过程中加强校企结合

4.2.1构建长期普法实践基地

高校应致力于完善自身的服务组织结构,健全相应志愿服务制度。可由校团委与法学院合作成立校内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管理机构。同时建立和健全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实现送法下乡的良性循环,志愿活动有序与常态化开展。此外高校、地方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等主体应携手搭建大学生普法志愿服务联合平台,共同建构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对接机制和保障机制[7]。中央在2024年普法规划中明确指出,需建立法学援助中心,以强化法学教育与基层法治实践的衔接。探索建立法学援助中心普法实践基地,改变了传统方式的“向下普法”,强调基层群众的积极性,让村民们主动寻求法律帮助。

4.2.2经济支撑体系多元化

乡村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为法治宣传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环境,大学生志愿普法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校企项目的深度合作不仅能够破除因经费短缺对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同时还实现了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减轻对学校资金的过度依赖。校企合作落实需加强经费使用的规范性监督,从而实现经费保障有力、使用规范有序的良性循环,为高校志愿者送法下乡活动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4.3加强普法队伍整体素养

4.3.3提升普法队伍核心组织能力

强化下乡普法活动的专业性和实效性,要求提升组织者的综合素养。在活动过程法学院的专业教师应深度参与,协助确定宣传主题,还应针对群众面临的法律难题,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普法组织宣传活动提高更有效的专业支持。

4.3.4增强参与者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

大学生普法队伍中高校志愿参与者的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是有效普法的重要一环。法学生在作为普法宣传的主体具有天然优势,其已具备初步的法学基础,可减少培训所需时长,快速形成高素质的普法队伍。同时在普法实践中能够深化学生理论知识认知。因此更多的呼吁法学生参与送法下乡的普法活动是新普法的应有之义,让适格主体更多参与专业契合度较高的活动从而提升志愿活动效能。

4.4宣传方式更为多元

4.4.5线下线上混合式宣传

在普法实践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宣传策略,有助于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效应,形成持续普法宣传之效。乡村普法宣传体系核心乃是结合农村实际,构建出“多维度、深层次”的宣传网络环境。线上线下混合宣传采用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表达形式将抽象的守法、尊法情怀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法律解决问题路径,实现法治理念的具象化传播。

4.4.6文字与漫画字图结合

文字和漫画相结合旨在最大程度进行乡民普法渗透,漫画形式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互联网,通过视觉冲击,在潜移默化中持续的对乡民进行影响,让村民较为愿意接受严肃的普法信息。文字与漫画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充分利用文字内涵的丰富性和漫画的视觉冲击性,更快地进行精准普法,利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提高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4.5优化旧有路径反馈机制

高校普法宣传普遍存在反馈机制模糊、过度依赖量化指标的现象[8]。评估普法成效时主要依赖志愿活动次数和志愿者时长,该种反馈机制将视角聚焦志愿者,导致志愿者活动呈现出形式化、表面化。

为解决这一困境,笔者提出建立按季度进行的调研反馈机制。高校通过组织志愿者进行回访、访问村民等调研形式,深入了解乡民中具体法律困境实际的改善情况,并将此状况作为评估普法行动效果的重要依据,构建健全普法成效指标体系。调研式反馈机制将视角聚焦于基层受普法者上,从实践中出发有利于后续送法下乡活动流程设计的优化,以及切实落实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对复杂的基层环境,只有落实行之有效的反馈机制,才能真正解决乡村法治问题,将高校普法宣传扎根于乡土。

五、结语

随着农村地区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乡村新秩序下的矛盾与冲突频繁出现,法治观念“下乡”势在必行。高校青年志愿者作为基层复兴的重要力量[9],在面对“三农问题”时应彰显其自身的担当和使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普法活动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现阶段下随着旧有宣传路径固化高校普法志愿活动已难以切实解决乡村法治新问题。笔者通过阐释旧有路径的不足之处,针对性提出志愿乡村普法新路径,通过加强活动开展前后的田野调研,提升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运用多样的普法宣传方式加强普法志愿活动的科学性。

新路径一以贯之的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为高校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新思路。大学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乡村人才振兴的前提保障,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必然要求,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客观诉求[10]。不断培育乡村型法律人才最终才能实现从“送法下乡”向“种法下乡”的跨越。

参考文献

[1]新华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提出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EB/OL]. (2023-02-13)[ 2025-04-26].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02/id/7141262.shtml

[2]教育部 新文科建设工作会在山东大学召开[EB/OL]. (2020-11-03)[ 2025-04-26].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501/t20250119_1176166.html

[3]何潇.浅谈农村基层组织现代化建设的困境与出路[J].农业经济,2020(6):56-58

[4]侯玲玲,谭建辉,凌博楠,等.大学生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J].南方农机,2024,55(12):127-130.

[5]陈迎红,许冬武.服务-学习理论在大学生志愿者行动中的应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40(27):6-8

[6]唐榕,谭洪波,吴金玲,等.大学生志愿者活动效能的现状及提升策略[J].现代教育管理,2019,(08):106-110.DOI:10.16697/j.cnki.xdjygl.2019.08.018.

[7]王万奇,陶光均.新时代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路径探究[J].社会科学家,2022(12):147-153

[8]杨威.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三个乱象——让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回归初心[J].人民论坛,2018,(19):100-101.

[9]吴超.论乡村振兴中大学生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4,45(06):22+61.

[10]周木子.新时代大学生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研究[J].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4,133(3):38-40. DOI:10.3969/j.issn.1672-5646.2024.03.013.

基金项目:2024年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参与乡村振兴的优化策略研究(项目编号:CXXL2024239)

作者简介:刘芷晴(2005--)女,广东韶关人,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2023级学生;

通讯作者简介:肖晓哲(1978--)男,广东湛江人,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湛江524088),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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