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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成长环境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调查与思考
——以桂阳县为例
【摘要】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竭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本文调研了当前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指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因素,分析了造成这些风险的原因,进而提出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四位一体”的综合治理建议。【关键词】优化环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量及低龄化趋势双重上升,且呈现出团伙化、预谋性增强、网络犯罪介入等新特点。这一现象背后是家庭监护缺失、教育体系缺陷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加强学生教育及保护,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问题现状
据统计,2024 年全年,鹿峰派出所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16 人,因违法被行政处罚的62 人,送工读学校学习21 人。2025 年1--10月,该所刑拘未成年人18 人,行政处罚82 人,送工读20 人,明显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青少年基本上来自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和父母系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的家庭。近 5 年,桂阳县 1445 名涉案未成年人共涉案 2022 次,涉违法犯罪行为 102 种,除侵财、伤害等传统犯罪外,未成年人参与吸毒(2025 年新增加 22 人)、网络暴力、性侵、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帮信罪”)等问题日益突出,防治形势更趋复杂严峻,这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基本上来自于问题家庭且低龄化趋势明显,桂阳县未成年人刑事立案案件总数量仍处于高位徘徊状态,防治工作成效尚不稳固。
二、原因分析
(一)家庭教育不当,存在监护缺失。调查显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单亲、离异等家庭结构异常的比例高达 80% ,存在父母教育和监护不当问题的占比 90% 。这类家庭往往缺乏对孩子必要的关爱、监督和引导。从桂阳县城区学生涉案人数统计情况来看,住服务部学生和问题家庭学生占比高达90% 以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桂阳县城区中午在服务部用餐学生达 2300余人,晚上在服务部住宿的学生有 490 余人,这一学生群体给桂阳县教育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同时,部分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物质满足轻精神关怀的现象,加上教育方法或简单粗暴,或过度溺爱,未能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主体责任。
(二)网络与社会环境诱导,存在侵蚀风险。未成年人极易接触网络色情、暴力、拜金主义等不良内容。城区及校园周边“灰色产业”屡禁难绝,出现商铺向学生有偿租借、寄存手机,甚至提供上网服务,形成监管盲区。网络催生了隔空猥亵、隐私数据滥用等新型犯罪形态,同时传统犯罪也越来越多地借助网络实施。
(三)新业态监管缺位,存在监管漏洞。少数台球厅、电竞俱乐部(网咖)、酒吧、棋牌室等场所未履行有关规定,擅自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接触烟酒、不良信息,遭遇欺凌甚至被胁迫的风险显著增加,甚至被引诱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娱乐场所中可能存在伪装成零食、饮料的新型毒品,给儿童和青少年带来内容侵蚀、安全威胁、消费陷阱、心理误导等多方面风险。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存在性侵、消防等安全隐患,易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 温床 ";盲盒销售、预付式消费等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甚至涉及赌博。
(四)心理健康疏导不力,存在行为偏差。由于教育内卷严重,多数学校仍存在“重分数、轻育人”的倾向,导致不少学生存在厌学情绪,精神世界空虚,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出现行为偏差,加剧社交障碍和家庭冲突,甚至引发自伤、自杀行为和违法犯罪倾向。部分学校对“问题学生”没有采取一人一策,对于“隐性辍学学生”更是缺乏管控。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排查欠及时,缺乏心理疏导“一对一”服务。
(五)教育减负严规铁律,存在“管理真空”。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指引性文件,从多个维度推动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明确要求严控作业总量与时长,减少考试次数,严禁公布排名,为学生“松绑”,严格保障学生睡眠时间,严禁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推行每天体育活动不低于2 小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进一步明确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负直接导致学生课后、周末与假期的“监管真空”大幅扩大,学生“时间空白”增加,传统的“学校 - 家庭”衔接链条断裂,而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未能及时填补这一空白,导致学生的剩余精力“无处安放”。
(六)法治教育实效不强,存在虚以应付。“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大于内容,法治副校长职责不清、激励机制缺失,作用发挥有限,少数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同时,学校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劳动生命与安全教育没有入脑入心,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交友观,以及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以及正确对待早恋、提升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缺乏系统、科学和常态化的课程与干预机制。此外,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不深入,未能真正触动家长特别是对于不履行或不当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缺乏有效的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和惩戒措施,违法成本低。
(七)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存在服务盲区。一是对困境学生、留守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服务还不够到位。二是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不健全。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预措施衔接不足,对低龄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措施缺乏有效抓手。三是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不到位。涉罪未成年人中无学无业人数占比较高,反映出现有教育体系对辍学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存在盲区。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高位协调指挥系统。建议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桂阳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教育生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教育、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网信、财政及各街道乡镇,实现“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实施“清单式”管理,出台校园周边禁设业态与禁入场所负面清单和各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二)填补时空空白,构建全域化成长阵地。全面升级课后服务,推动从“看管”到“素养提升”的 3.0 版转型,丰富学生的课后生活,保证学生的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让更多学生参与特色教育,寻找价值,成就自我。引进非学科类机构,打造“一校多品”体育艺术特色。推动学校运动场、图书馆等在周末和假期向学生及社区开放。启动“社区少年宫”建设,由共青团、妇联牵头,整合社区资源,开设“四点半课堂”、“周末兴趣社”,将教育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可试行推广问题学生“寄宿制”,让他们在半封闭空间学习、生活,尽量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学校要以教育作为根本手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三)抓实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抓实学生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制观念。建议每个学期至少开设两堂法制教育课,即开学时集中上一堂,期中单独对“问题学生”上一堂,授课内容涵盖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进一步选优法治副校长,可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政法系统各单位中挑选一批有责任心、懂法律的科级干部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司法部门要压实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增强其法治教育的针对性,避免形式主义,形成对问题学生的震慑作用,同时,强化对法治副校长的激励作用,适当安排授课补助。
(四)强化心理服务,确保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十条措施》,切实把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配齐专职教师,各学校要采取由学校老师“一对一”对口帮扶,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服务。探索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联盟,为学生提供专业心理支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拯救。将“生命教育与法治素养”课程化,成立“桂阳家长大学” (线上线下一体),系统培训家长,重点指导如何管理电子产品、进行有效陪伴和法治家教。
(五)净化外部环境,强化社会治理。一是净化网络环境。网信部门和网络平台需建立不良信息的发现、核实和清除机制。同时,加大对开发、传播不良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和场所监管。公安、市监、文化、烟草等部门要对新业态实施严格监管,明确电竞酒店、剧本杀等场所的监管主体与标准,强制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并与公安联网,严肃处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行为。三是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彻查整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手机租借、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顶格处罚,并建立“黑名单”。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响应中心”,整合举报渠道,设立统一热线与平台,实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的“一键响应、联动处置”。
(六)优化教育供给,扩大寄宿制学位规模。一是精准扩容,通过改扩建宿舍、优化校园空间,重点为东风中学、蓉城中学新增寄宿学位,并加快推进骏马学校寄宿制改造工程,允许学生在县内跨片区就读寄宿。二是规范引导,通过提升学校寄宿管理与服务水平,主动引导、有序缩减学生入住校外不规范“服务部”(托管机构)的比例,将更多学生纳入学校规范化、安全化的管理体系之内。三是赋能提质,确保寄宿制学校不仅提供住宿,更提供丰富的课后素养课程、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将寄宿制学校建设成为“管理严格、关爱深入、活动丰富”的育人高地。四是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机制。各学校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减少学生辍学现象。对于已辍学学生,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防止其失管失控。
(七)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构建家庭支持网络。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家风家教、心理健康讲座。对于监护不力的家庭,检察机关可通过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开展“爱心妈妈”等结对帮扶活动,教育、民政、残联、妇联、团委、慈善总会、各级教育基金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要为留守学生、困境学生提供常态化关爱服务。教育、宣传部门要选树“好爸好妈”典型,发挥正面引领作用。
(八)贯通矫治干预通道,强化“一对一”帮教。完善“分级预警与干预”体系,建立“班级 - 校级 - 县级”三级风险预警系统,推动建立未成年人重点群体数据库,整合涉案、辍学、不良行为以及家庭情况等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和风险预警。一是建立常态化早期干预机制。开展“一对一”帮教,对行为偏差学生,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和法治副校长通过日常观察、及时谈心谈话等方式早期干预;对问题情况较严重的学生,找学生及家长约谈,必要时邀请政府或派出所的人员参加,建立“一对一”的教育转化工作措施。同时,根据问题学生的特长和兴趣,通过开办篮球班、书法班、舞蹈班等形式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或存在感。二是明确送读标准。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司法、检察及共青团,对各校报送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常态化联合会商与专业评估,确保派送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对屡教不改、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且不适合在普通学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地送入专门学校接受针对性的教育与矫治。积极对接省级专门学校,探索设立县级教学点,对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早期、就近、有效的法治教育与行为矫治,防止其滑向犯罪深渊。三是提升社区矫正质效。创新“法治教育 + 心理疏导 + 行为重塑”三维帮扶模式。通过以案释法、心理疏导和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帮助未成年人真正回归社会。建立专门学校学生成长档案,定期评估矫治成效,做好与普通学校、社区社会的转衔工作,真正实现“进来一个、矫治一个、转化一个”的目标。对送至工读学校学习和矫治的问题学生,期满后可试行转入寄宿制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四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未成年罪犯,坚决依法惩治。对情节较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的,则应侧重教育、感化、挽救。五是拓展就业帮扶渠道。为年满 16 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有效解决其生计问题,降低因贫再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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