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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凉山彝族神鬼系统及其现实意义
摘要:民族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民族的精神支柱,是各族人民在历史长河中创造的智慧结晶和文明成果,民族先进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彝族神鬼观念构成的神鬼系统是彝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凝结着千百年来彝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反映着古代彝族社会的思维和心灵。本文将从彝族的神鬼观念出发,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进一步梳理彝族的神鬼体系,并思考彝族神鬼体系的构建在凉山彝族社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凉山彝族;神鬼系统;现实意义
一、研究回顾
2000年,蔡富莲在《论凉山彝族的魂鬼崇拜观念》中,在对彝族的鬼“尼茨”分类时,主要从彝族人的亡灵所变之鬼分析,将鬼分为自然界的鬼、祖先鬼、白鬼、依病症命名的鬼、凶死鬼和其他形形色色的鬼六类。2003年,巴莫阿依在《凉山彝族的疾病信仰与仪式医疗中(上)》中,将亡灵鬼分为了物种鬼之分、民族鬼之分、性别鬼之分、等级鬼、亲戚鬼、成对活动鬼、厉鬼、形态之分等,对各种鬼怪带来的疾病以及应对仪式进行了较为完整的梳理。
2007年,阿牛史日、吉朗伍野在《凉山毕摩》中,根据彝族传统鬼神“木尔木色”(天神地祇)和“略茨哈嫫”(妖魔鬼怪)两大类细致梳理了神鬼的类别,从神鬼的存在空间,分为天界、人间、地下界三类神鬼,从神鬼的传述方式分为民间传述神鬼和毕摩传述神鬼,笔者认为还可以加上苏尼传述神鬼。其将彝族神灵划分为五大类型:天神、地祇、毕摩护法神祇、伴生神灵、家神;将彝族妖魔鬼怪划分为四大类:神祇鬼、先天鬼、亡灵鬼、邪祟怪灵。笔者认为神灵系统中还应加上毕摩祖神祇和人祖神系统更为完整。
2015年和2022年,龙倮贵先后从文化视角出发,将彝族传统的神灵文化分为天神、地神、人祖神三大系统,又根据事物对人自身的厉害关系来认识判断和体察亲疏、利弊、善恶,将彝族民间信仰的对象分为神、鬼、魂三类,较笼统地区别和划分彝族神灵系统为“护己”的神、“异己”的鬼和“属己”的魂三类,并分析神、鬼、魂三者有同体的关系。这为客观认识、了解彝族传统神鬼魂信仰结构系统提供一个明晰的思路,认为传统的神权等级观念是彝族上古社会从部落酋长向部落联盟共和制阶级过渡的真实写照,神位等级是氏族部落时代宗法制度的真实写照,神权结构反映的是彝族传统社会等级结构。
杰觉伊泓认为彝族鬼神来自天界、人界和地界,将有利于人畜健康的称为善鬼,将有害于人畜或威胁人畜生存的称之为凶鬼,将对人畜没有直接联系的称之为温和鬼;亦认为人和动物死后都能变鬼,将鬼分为人鬼、兽鬼、禽鬼和畜鬼,分类标准如下:
由此可见,因彝族传统的神、鬼、魂信仰对象复杂多样,称谓和术语也比较多,彝族人对民间信仰的核心对象—“神、鬼、魂”没有绝对明显的界限,只是相对泛式而言,也缺乏明晰的分类,不同的学者在研究某一特定的神鬼魂时,出发点和思考的角度不一样,说法也不一。
二、凉山彝族的神鬼观念
彝族民间社会生活中,认为想象或异化的神鬼时刻主宰或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形成一套神鬼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世界观。在传统的彝族观念中,除了明目的人,彝语称“牛目”,一般人是看不见鬼神的,也不知道鬼神的长相。由此,草偶、泥塑就成了鬼神形象的替代实物,常常用于各种仪式活动中;同时,在民间和文献经籍中也有很多描述鬼神的形象和事迹。彝族的神鬼世界再现和揭示了一个民族的感知及宇宙万物的发展轨迹,深刻的反映了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现实文明程度和社会发育程度。
(一)彝族的神灵观念
神灵有几层含义:1)Gods:指道衍生的各类神;《死海不死》中讲:“上天神灵狄杜大惊失色,以为奴隶们受神灵保佑,屡淹不死。”2)magic:神异、神奇,即生而神灵。3)soul:指魂魄;灵魂。彝族的神灵,彝语称“木尔木色”,即“天神地祇”,是天上神祇和地上神祇的统称,包含了日神、月神、天神、地神、山神、水神、雷神、风神、雨神、树神、畜神等等自然神灵。吕大吉评述泰勒的万物有灵论:“泰勒认为,原始人根据对睡眠、出神、疾病、死亡、梦幻等生理心理现象的观察,推论出与身体不同的灵魂观念,然后把灵魂观念应用于万物,产生了万物有灵论;应用于死去的祖先,产生了祖先崇拜与纯粹神灵观念;应用于非生命的自然物,产生了自然神和自然崇拜。”[ 吕大吉:《宗教学纲要》,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49页。]可见,基于灵魂观念的产生形成了万物有灵论,万物有灵论与万物的生死、自然规律等结合产生了神灵观念,并且具备显著的社会特征,形成丰富多彩的神灵世界。
弗雷泽认为“对早期人类来说……世界基本就是受超自然力支配的,而且这种超自然力来自具有人性的神灵们,跟他一样,神灵也会因人们的祈求和恐惧而感动。”[ J.G.佛雷泽著,耿丽编译:《金枝》第一卷,重庆:重庆出版社,2017,(2021.3重印),第8-9页。]彝族先民试图塑造一些神灵来弥补自己的认知限制,创造了许多开天辟地的神灵,人、动物、植物、山、河等都有神灵的保护,在生活中有很多的仪式活动,不仅是节日习俗方面,还有尼木措毕的送祖灵仪式、晓补反咒仪式等都是在向神灵祈愿,保佑平安顺遂,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彝族也会把人神话,出现“人神”[ J.G.佛雷泽著,耿丽编译:《金枝》第一卷,重庆:重庆出版社,2017,(2021.3重印),第9页。],例如支格阿龙,是鹰之子,是喝着龙血、吃龙肉、学龙语长大,是龙之子,又有超凡的能力,为彝族人民消灾解难,射掉了多余的日月,整顿了万物的形态。
(二)彝族的魂鬼观念
1、主宰生命的灵魂观念
(1)彝族三魂观
彝族先民认为,人生下来就要与灵魂结合,才可以称得上完整意义上的人。且每个人都有三个魂“依”、“纳”、“纳格”,即魂、魄、灵。认为灵魂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活动范围变化,觉得孩时的灵魂还比较脆弱,中青年是灵魂最活跃的时候,老年以后灵魂经常出走,或与祖灵等在一起,故觉得老人有时候不记事、恍恍惚惚就是这原因所致。
除此之外,彝族先民认为灵魂是贯穿人生死的永恒习题,人的一生有四大人生仪礼,即诞生礼、换童裙、婚礼以及葬礼。诞生礼意味着灵魂与生命的初次依附关系,灵魂与生命的结合、纳入家族意味着成为一个真正社会意义上的人;换童裙是彝族女孩的成年礼,意味着灵魂的短暂迁出,是女孩子的第一次“出嫁”;婚礼则意味着灵魂的再次迁入,并纳入夫家族谱,成为夫家的一员,彝族民间认为夫妻死后的灵魂也会拴在一起,再娶的死后需要做仪式才可在一起;葬礼是灵魂脱离形体而存在,生成三魂,一魂回归祖界,与祖先团聚;一魂长守在坟地不离开;一魂等待安灵仪式依附祖灵牌,被后人献祭供奉,护佑后代的子孙。
(2)“吉尔”魂灵观念
彝族灵魂观念中认为,除了活人魂都有的三魂之外,还有1)男子有护身魂“确色”qosi,专门负责护佑男子械斗与出行时的安全;2)女子生育魂“格菲”gefi,专门负责妇女生育和孩子健康顺利成长;3)夫妻谐和神“克坡”kepo,专门负责夫妻谐和关系,以及生育、孩子健康、庄稼生长和家畜发展等;4)男女兼具的运气神“沙库”shaku,专门负责财运、婚运和健康状况。由此可见,在彝族人的魂灵观念中,对个人、夫妻等的命运不可控的东西,寄希望于各种灵物的保佑,祈求生活各方面的平安顺遂。
(3)灵魂离体观念
彝族人认为,灵魂“依拉”是彝族传统宗教中最基本的信仰,是主宰生命的灵魂,人的灵魂一旦离开形体就会使人生病,甚至是死亡。因此,在一定意义上,灵魂就是健康和生命。
2、身死而灵魂不灭的亡灵观
吕大吉认为:“如果山顶洞人没有某种人死后灵魂不死的朦胧的观念,他们就不会对死人进行丧葬处理。这一过程包含着对‘死灵’的敬畏感,没有这种感情和感受,就不会出现使用殉葬物的行动。这就是宗教的感情和行为。”[ 吕大吉:《宗教学纲要》,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2月,第38-39页。]彝族的灵魂观念中,同样认为人的形体死亡而灵魂永生。人如果失去生命体征就意味着灵魂将脱离身体而独立存在,称其为亡灵。彝族认为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认为人有善恶,神有善神和恶神,鬼也分了善和恶。因此,又将亡灵分为了善灵和恶灵,即祖灵和鬼灵。
(1)祖灵观
在彝族的亡灵观中,成为祖灵需要以下几个条件:①生前有子,父系家族有继承人,否则没人供奉祖灵牌;②正常死亡的亡灵,彝族人非常重视寿终正寝的正常死亡,而那些发生各种意外事故或自杀的人,认为是各种凶死鬼的诱导所致,有怨念,视为不祥,死后亦会变成相应的凶死鬼、厉鬼。③通过安灵仪式立祖灵牌。认为老人死后,要择日及时进行送灵、安灵仪式,将游荡在外的一魂招附于祖灵牌上,并要在逢年过节或重要日子献祭。从祖灵观念中可以看出,一是体现后代子孙的孝顺,送祖灵仪式等让即使人去世后也要让其亡灵能够体体面面的离开;二是精神依托,祈求亡灵的保佑。认为人的身体虽然消亡,但可以立祖灵牌,让其仍然可以像生前一样与亲人生活在一起,避免生者过度忧伤,还可以通过献祭供奉,祈求保佑后代子孙;三是生前道德行为的约束,对生命的珍惜。认为人死后的亡灵的凶恶是与生前道德行为以及死亡方式息息相关的,人们期望的善灵是生命正常的死亡,而不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或者轻生行为。
除此之外,祖灵既能赐福后人,又能带来疾病。根据彝族人对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的思考,认为祖灵本质上是“善”的,但也会因为人们犯的某种错误或禁忌,给人带来疾病,以作警示,让后人及时改正和处理。祖灵致病主要有眼疾、软骨病和摆头病等。祖灵致病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违反了禁忌,例如祭具祭品不洁,触犯仪式禁忌或祖制祖规等,需要重过彝族年“库史补”、重新举行婚礼“西补”等。二是祖灵牌位污秽导致祖灵不适或是祖灵受到鬼怪的纠缠,给人带来疾病,需要请毕做法,帮助清理。
(2)鬼灵观
凉山彝族先民认为,凡是没有满足上述成祖灵条件的亡灵都会变成恶灵,即鬼“尼茨”。认为即使是正常死亡的人,没有及时举行送祖灵、安灵仪式的亡灵亦容易变成鬼,四处游荡,治病作祟于人。并且,又将鬼灵按照物种、阶级、性别、亲属关系、活动方式/数量、死亡方式以及存在形态等分为多类鬼怪,不同的鬼怪会带来不同的疾病,疾病疼痛的症状也不同。因此,又衍生出了不同的病鬼。在彝族人的观念中,鬼不仅影响牲畜、庄稼的发展,还给人带来疾病和死亡,威胁着人们的生存、繁衍与发展。
三、凉山彝族的神灵体系及其特点
(一)凉山彝族神灵体系特点
阿牛史日等认为彝族神鬼具有混融性的特征,大部分具有双重人格,神与人之间存在着“人即神,神即人”的特性。彝族神灵从性质上看,是代表着正义与善良,但他们与人一样有喜怒哀乐,偶尔也会降灾致病;从关系上来看,与亡灵(祖灵与鬼灵)相比,却较少干预人们的生活,离人们较远;从神灵数量来看,比较庞大而复杂,主要分为天界、地界、人界三大范围,衍生出来的各种神灵与彝族社会的生产生活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从神灵的类型来看,主要表现为善神多,恶神少,男神、女神并存;而鬼怪大多致病作祟与人,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健康和生命,使人既畏惧又憎恨。
(二)凉山彝族神鬼系统划分
彝族传统的鬼神分为“木尔木色”(即天神地祇)和“略茨哈嫫”(妖魔鬼怪)两大类。“木尔木色”居住于昊天之上或名山大川,而“略茨哈嫫”则是由会飞的吃人魔王阿史硕巴统领,居住于徳布洛莫,彝语北部方言地区掷弃鬼怪偶像都送往此方向。
1、“木尔木色”:丰富多彩的神灵世界
彝族的神灵系统庞大而复杂,可以将扑朔迷离的彝族神灵大致划分为七大系统,即天神系统、地祇系统、毕摩护法神祇、毕摩祖神祇、伴生神灵、家神、人祖神。1)天神系统。居住于“始穆玛哈”的神,主要流传于民间口头文学和《勒俄特衣》中;天神类又分为创世神灵(包括天神恩体古兹,混沌时期共生的四大神祇:东方“日惹古达”、西方“苏惹尔达”、北方“斯惹低尼”、南方“阿俄署布”,使臣“德布阿尔”,谋臣“尔施阿俄、阿衣苏涅、颇宜阿约”,匠神“格莫阿尔”,神人司惹约祖,九神子,九神女,“苏列勒格”,改造天地的“实勺阿普”和其妻“普兹普阿嫫”等等)、天父地母及日月星辰、方位恶神“勒格特比”(分公恶神、母恶神、子恶神三类)。2)地祇或地神系统。主要分为:古时灭亡的部落遗下的灵物所衍化的神祇(即“吉尔”灵物崇拜)、古时灭亡的部落的群体人员所演化的神祇、古斯惹神祇、古美女神祇、动物神祇、植物神祇、群体神祇。3)毕摩护法神祇,又分为吉性仪式护法神和凶性仪式护法神。主要有凶性仪式护法神支格阿龙、神孔雀“书尼维勒”、神猛虎“拉尼阿巫”、神恐龙“巴哈阿支”,吉性仪式的神鹰“毕尔鹫诺”或“雕诺阿支”、神野猪“尼地阿芝”、神赤豺“维里恰布”、神黑熊“俄诺勒嘎”。4)毕摩祖神祇,古时法力高强的毕摩始祖、祖先。例如维勒邛部、昊毕始祖、提毕乍穆、阿都尔普、阿苏拉则、阿格说祖。5)伴生神灵,是指先天伴附而来的神灵。主要分为护佑神“吉尔”、命属神“克克”、归宿神“尔作”、寿命神“库兹”、福禄神“则尔”。6)家神。分为护佑神“哈吉吉尔”、运气神“哈俩库伙”、生育神“哈博格菲”、主宰生活水准的食神家猫、“日”等等。7)人祖神系统,指古代有名的君、臣、师、英雄、祖先以及君、臣、师、匠鼻祖等逐渐被人赋予神性升华为神灵。例如工匠祖师“阿勒”、人类始祖阿居阿丛和额氏毕摩、猿人“阿牛居日”、创造日月的神祇“居日阿约”、发明纺织的神祇“浦莫列依”、射日月的英雄“支格阿龙”、呼唤日月的神祇“史祖瓦牛”、婚姻的创始者“石尔俄特和兹尼施色”、洪荒后的再生始祖“居木武吾”、第一个寻找住牧地的君主“尔果尼日”、胆大妄为的君主“普火三子”等。
2、“略茨哈嫫”:致病作祟的妖魔鬼怪
民间流传鬼的起源,一般认为是从姿姿妮乍开始散播。但对姿姿妮乍的来源有不同的说法,一是认为大力英雄惹迪硕夫和其弟兄们趁食人魔王殊阿合一家变成蜜蜂睡觉时烧死了他们,食人魔王家的幺女姿姿妮乍逃脱,四处流浪于密林山间。二是说阿史乌牛变成“黑取此祖”(ꉆꐎꋍꌀ)嫁到天上去以后,天上斯蝴蝶、空中斯鸟、蓝天的女儿“迪乌乌阿姆”等天上的鬼怪自此衍生,“迪乌乌阿姆”嫁给了天上月亮家(ꃴꇖꆧꅍ),天上月亮家的女儿嫁给了黑云月家(ꄂꆈꆧꅍ),黑云月家的女儿嫁给了黄云家(ꄂꏂꀕꅍ),黄云家的女儿嫁给了白云家(ꄂꐎꀕꅍ),白云家的女儿来到地界生活,它叫“姿姿妮乍”(ꊨꀕꅪꎔ)。之后姿姿妮乍变成灵兽在山间游荡以及后面的经历是相同的。后与兹阿俄宜库邂逅嫁为人妻,三年后,姿姿妮乍被咒成一只棕红色的山羊捆入山洞,被捕鱼为生的乌撒拉且家人看见并打捞来吃,吃了羊肉的人和牲畜都变成了鬼,一传十,十传百,从此世间便有了无数的鬼怪。
将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大致分为四类,即神祇鬼、先天鬼、亡灵鬼、邪祟怪灵类鬼怪。1)神祇鬼,是指一切天神地祇变成鬼怪作祟于人而视他为鬼怪时的统称。主要有:神怪“斯--色”、怪灵“斯尔”、土鬼“斯色”;2)先天鬼,指先天就存在的妖魔鬼怪。主要有鬼蜮怪使、治病致死鬼“阿史硕巴”(分吉凶、性草偶,凶性草偶长翅)、贪馋鬼“火补甘补”、孽债鬼“正”、相撞鬼“简古”(引申夫妻双方“岁位”相撞)、恶缘鬼“勒勒”、“波”(即“斯诺”、黄色波鬼“波史”、黑色波史“波诺”三类)、水蜮“举”、吸血鬼“里咪”、“突沙”、鬼佣“沙布”;3)亡灵鬼,即人死后灵魂离开身体,根据性别、年龄、阶级、死因、民族等变成不同的鬼怪,例如“略茨巴丘”、“尼茨嫫丘”、“妮丘”、“惹丘”、“诺伙”鬼、“曲伙”鬼、“余黎”、“惹尔惹几”、“妮日”、“比尔”、“洛丘”、“任丘”。可大致分为绝嗣鬼“该色”、“热”(凶性亡者魂魄所变之鬼)、遗骸鬼“席古席几”、阿萨(好则成神,坏则成鬼并在人与神鬼之间起到媒介和沟通作用的神怪)、汉鬼“说毕”、藏鬼“欧祖尼茨”等,其中,认为汉族的鬼是肉眼可以看见的,一般分两种状态:一种是专门屠人魂使人致死的,一种是鬼火的形式闪着光;觉得彝族的鬼只闻其声、不见其影的。在彝族传统观念中,还将亡灵分善灵和恶灵两大类。老人寿终正寝后,其会产生的三个灵魂,一个灵魂回归祖界,一个灵魂留守焚地,一个灵魂四处游荡,四处游荡的善灵要择日招附在竹灵牌上供奉起来,即祖灵牌,认为它可以护佑后代子孙,逢年过节之时要先祭献善灵祖先。而不及时被招附供奉起来的灵魂极其容易被鬼怪诱惑变成坏,作祟于后代子孙,视为恶灵。加之,认为一切非正常死亡的人都会变成恶灵。4)邪祟怪灵类,例如“阶诺”、随身鬼“丘尔”、癞神“初”、凶鬼“比日”、“灵格”、“特依斯觉”、“此柒”、污祟“更”、孽业邪祟“液伟迪伟”、鸡祟犬祟“克勒瓦勒”、诅锋咒锋“日俄西俄”、语言之祟“克此克哈”、动物邪祟、植物邪祟、灵物邪祟、伴生邪祟等。除了以上的鬼怪,还有一种民间传说的非人非鬼的老变婆(老精怪),彝语称“聪雀阿玛”,她只怕大男人和狗,不怕女人和小孩,只要有狗叫的地方她就跑的远远的,指甲长长闪亮亮,专门诱吃小孩。
四、凉山彝族神鬼体系构建的现实意义
(一)生理与心理的双效治疗功能
彝族的神鬼信仰借助了超人间的力量对社会个体和群体进行心理调节,最明显的就是人们在应对各种疾病和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对人生命造成威胁时所采取的应对方式。毕摩作为彝族社会公认的“医生”,不仅掌握了千百年来探索的治病草药,所做的驱鬼、咒鬼仪式也为彝族群众提供心理上的慰藉和情感上的抚慰的功能。同时,传统的彝族社会的人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危险的大自然中,面对神秘的大自然人类是软弱的;这与现在快速运转的社会,高度的竞争给人带来的精神压力以及身体挫败的承受力一样,需要给心灵上找到宣泄和排解的出口,而彝族神鬼观念中的超脱现实、寄托于空想世界或来世的自我安慰的方式就成为安抚这种心灵痛苦的镇静剂和镇痛剂,把人们在心态上的不平衡逐渐调节到相对平衡的状态,并使那些面临困境的人们在心灵上、精神上获得缓解和愉悦,使他们逐渐产生自信心从而积极面对生活中的苦难和人生中的逆境。
(二)传递价值观与道德准则
彝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主要包括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等。彝族社会形成的对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的崇拜反映出人们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和庄家丰产的实际需要和美好愿望。其中,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都是基于“人的灵魂不灭”论,祖先崇拜的对象基本都为男性,推测其是母姓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产物。扑朔迷离的彝族神灵世界反映的是彝族先民的社会生活面貌和变迁,各神灵所拥有的神的职责、品性、职位、形象等特征是根据彝族先民的生活经验所想象出来的,这里的神性指的就是人性。神鬼的种类反映了彝族传统社会的生活状况,神鬼的阶层划分也体现了彝族社会的阶层情况。人们对神鬼的判定,是彝族人民对“好与坏、善与恶”的价值观,人们对神灵形象的塑造体现了民众的审美追求,神灵对人们行为的奖惩则体现了彝族的道德行为观念。自凉山彝族社会历经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科学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传统的神鬼观念遭受冲击,人们看待事物也逐渐科学化、理性化,但它们也传递着彝族先民的价值观和道德行为,对当时彝族民众具有很多约束和指引的作用,也是因此而延续今天的彝族。可以说,彝族社会现存的很多行为方式和道德理念都受其影响,对现在彝族社会的认识也离不开对这些神灵观念的理解。
(三)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研究的重要参考
彝族的传统观念中认为各种疾病的由来是因为吃了姿姿妮乍化成的红棕色山羊的尸体,才使吃的人、家畜都变成了疾病鬼怪的来源;实际上,也从侧面反映出来,在当时恶劣的生存环境、人类社会的初期,对于任何事物都是探索的阶段,人们误食了已死的动物尸体,从饮食安全来讲吃了的人或牲畜都有可能被染上疾病的可能,因误事而造成的死亡,人们心里是感到恐惧的,而这一事例也证明了彝族祖先开始对饮食方面疾病的产生有了思考,逐渐变成生活经验被累积;其另外一方面,关于姿姿妮乍的故事,从两家族纷争、婚姻都可以反映彝族文化的发展,因战争而死去的人,使人心里产生不安,而幻化成了虚无的鬼怪的来源,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人们的行为;对于姿姿妮乍嫁给兹阿俄宜库的过程也并没有详细描述婚礼的程序,证明一切尚处于文化发展的初期阶段。有人认为,这一事情的原因是因争夺姿姿妮乍而引起,因姿姿妮乍的美貌引来了众多人的垂涎,引来了纷争,而姿姿妮乍就被视为妖魔鬼怪蛊惑人心,以至于后面对丈夫无所不依都还是要被杀害。这属于彝族文化发展的源头,是文化最初始的模样,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对世间的一切都充满着好奇、期待与迷惑,很多事情发生了但没有足够的依据去解释,人们会遇到美好的事物,那便将一切的“善”都归结为神灵的福佑;也会有对事物的恐惧,那便将这些“恶”归结为要妖魔鬼怪的化身;逐渐地,又发现一切的“善”并非都善,一切的“恶”也并非都是恶,所以就产生了善神和恶神,以及善灵和恶鬼;亦或说人们将非人力所及的事物,将其归结为一种超能力的控制,对人们有益的便称之为“神灵”,对产生疾病和毁坏牲畜、庄稼的便称之为“鬼怪”,对于人们生活中各方面能力出众者便称之为“神人”。一切都在循循渐进,是人们对自然的进一步认识,也是人类对自身的进一步认识,人类对神灵体系的构建实际也是人类社会结构的反映。人们赋予神灵和鬼怪的权利,来源于传统彝族社会的现实生活,在传统神权观念的支配下影响着彝族传统社会制度的延续,也是人们对自然的期盼,而人类社会也是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的,进而逐渐出现了更多的神与鬼。就像人类思考天地万物的形成一样,要思考人类社会现象的由来,将其都视作神灵的旨意。在探索中,将“神灵”与祖先的经历视为“规矩”而遵守,其衍生出来的各种“禁忌”也是一种学习、思考的结果,转而逐渐成为人们社会中的传统习俗与约定的习惯,一直伴随着彝族社会传承与发展,也形成了当今丰富多彩、深厚久远的民族历史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阿牛史日,吉朗伍野:《凉山毕摩》,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
[2]龙倮贵:《试析彝族传统神灵系统及其文化特点与特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3]龙倮贵:《彝族传统神鬼信仰及其文化意蕴》,《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22年11月第6期。
作者简介:安贵英(1998-),女,彝族,四川攀枝花人,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彝区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