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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新发展、现实价值及实践路径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然而人们对大数据也有所了解。因此,大数据技术飞速发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崭新渠道。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工作具有全面、全方位、强时效的现实价值,具有预防、威慑、预警的功能作用,是大数据廉政监督手段和技术的现代化追求。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建设大数据党内监督平台、大数据监察平台,完善网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网络监督举报平台,整合党内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廉政监督制度化及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大数;推廉政监督;发展;价值
引言
新形势背景下,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发展压力,这些压力既来自于其它企业的竞争与冲击,也来自于企业的组织内部。纪检工作一直都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企业的纪检工作质量与效率,能够显著提升纪检工作规范性与有效性,降低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出现几率,构建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氛围,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营造正面的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形象。企业已经逐渐将纪检工作提升到了企业战略发展高度,其主要目的在于为企业创造更健康、更积极向上的企业组织内部环境,尽可能消除企业存在的贪腐问题以及不良作风现象,促进企业积极健康的实现经营发展目标。尽管我国各大企业都组建了纪检部门,也陆续出台了纪检工作制度与管理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企业内部依旧频繁暴露出贪污腐败事件,这充分表明了企业仍然需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1廉政监督发展的新趋势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互联网的应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基础支撑。作为新兴的传播媒介,互联网成为强大的信息传播场域,具有信息传输的即时性和广延性、传播内容的多样性和开放性、互动方式的立体化等优势,为党的廉政监督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党的廉政监督需充分利用这一新兴载体,发挥其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丰富党的廉政监督的方法和手段,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廉洁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网络的便捷性、即时性增强了廉政监督的时效。一方面,网络时代,信息源与终端之间的“时空距离”大大缩减,主流媒体的数字平台实现了党政事务、重大决议、理论方针、核心价值观的及时传播,网络监督的时效性增强。另一方面,网络空间是一个信息开放领域,民众政治参与的信息成本、机会成本大为降低,可以自由、便捷、不受限制地参与监督活动。网络时代带给民主政治的最大变革是促进了群众政治文化的兴起,激发了群众参与国家的廉政建设,给国家廉政监督注入新的活力。二是网络的开放性丰富了传统廉政监督的主要内容。网络信息数据来源多渠道决定了数据的多类型,网络日志、社交平台、手机移动终端等包含的图片、文本、音频或视频信息,这些数据打破结构化范畴,包含着结构化、半结构化以及非结构化的数据。与传统监督相比,大数据时代廉政监督具有数据优势,监督渠道更广,群众的参与意愿更强,监督更能成为畅达民意的有效手段。随着基础数据的共享,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均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形成坚实的群众监督基础。
2廉政建设的现实困境
2.1未能落实“两个责任”
现有部分企业缺乏对廉政建设工作中两个责任的认识,存在主体责任意识弱化、虚化的情况,其监督责任错位、缺位,从而影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发展,导致反腐败工作的效果不理想。学校党委在责任落实方面过于表面化,通常运用开会的方式部署任务和分解相关工作责任,过于简单地将工作全部交由纪委去做,缺少健全、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体制,一些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缺失。这样很难达到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的管理目的,降低了廉政建设的效果。一些学校基层党组织缺乏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其注重业务而轻视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没有充分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监督作用发挥出来。
2.2制度建设不够,党风廉政监督力度不足
企业内党风的完善必先依赖于广大党员群众思想政治素养的提升,需要企业员工定期进行党风廉政相关内容的学习并以所学内容为基础逐步规范自己的行为。然而就目前的企业发展现状而言,党风廉政的监督力度远远不够,制度建设也有很大的不足。现有的规章制度已经落后时代发展的脚步,在管理模式上出现了很大的弊端,大部分企业都过于注重经济效益的提升,而不在意党风廉政监督与制度的建设。有很多企业员工对违纪行为没有足够的警觉心,即使发生在眼前也不甚在意,尤其对于上级领导的违纪行为更是视而不见。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导致的后果就是官官相护、贪污腐败的风气横行,最终对企业文化、企业形象造成的损害都是不可挽回的,因此企业若想要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就必须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力度。
3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提升预防、威慑、预警的功能作用
大数据助力廉政监督从技术的视角弥补了传统监督的缺陷,具有预防功能、威慑功能和预警功能。一是预防功能。大数据助力廉政监督为公共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开辟了创新举措,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网络举报平台的开放,提供了畅通民意的渠道,激发广大民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增强了公职人员公平公正办事的意识。二是威慑功能。大数据廉政监督的运用,促使监督更加全面、便捷、高效,必然对腐败行为产生强大的威慑功能。如“一张不起眼的电费单”,因为数据分析存在异常,从而巡视监督发现数据背后的“猫腻”;大数据审计实现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以及大额资金往来的监督;大数据税务实现发票在线开具数据实时传送;基于大数据的移动出行对于公车私用实现有效监管;大数据实现对精准扶贫、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城镇保障等惠民资金流向的监控等。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大数据的精准监督对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起到了威慑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迈向新的阶段。三是预警功能。“监督预警通过收集利用廉政风险信息、对信息进行评估预警、处置预警并进行反馈的措施,对廉政建设方面的风险进行预警和干预”。大数据廉政监督根据收集的廉政风险信息,确定风险等级,发出风险预警通知,能及时有效发现腐败风险点,规范和减少违规违法案情的发生,还能实现对社会关注的具有重大隐患的腐败事件、时事热点事件的反应,这有利于监督部门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畅达民意,对腐败案件引发的社会公共舆情进行实时跟踪,缓解社会不良情绪,实现社会稳压器的功能。大数据技术在廉政监督中的应用,数据的系统集成与共享、海量数据分析与挖掘、高风险实时监控,实现全方位人员信息互通互联、准确详细地分析和查处违法违纪事实、分析潜在的腐败风险,为查处违法违纪事实提供了详细、准确的分析、预警、拓展能力,实现精准监督的证据固定,使复杂的廉政监督变得更便捷和简单。
4大数据下企业廉政建设的实践路径
4.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企业在大数据下的廉政建设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有效担负起管理党员、治理党组织的责任。首先,在管党治党的工作中,需要有效强化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积极对目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其中的问题和不足,然后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并随之实施。还要采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等形式,提升廉政建设的实践水平。其次,企业在落实主体教育或管理责任时,需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要求各个部门正确安排和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监督和检查,及时反馈党政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压力层层传导和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提升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效性。最后,企业廉政建设中的纪委需要深化“三转”的相关工作,结合主要责任和主要业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由传统配合业务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向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履行职责、实际工作情况等方面转变,提升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意识,从而通过监督与管理工作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实现企业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此外,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中,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明确广大师生员工在廉政建设期间的责任,并加大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廉政教育和思想建设的工作中。
4.2推进民主监督,完善网络信息公开机制
推进民主监督,“必须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让人民群众敢于监督、愿意监督,必须有效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更重要的是推动自下而上的信息公开与管理透明”。实行网络信息公开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民的沟通交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树立廉洁政府形象。完善网络信息公开机制,要坚持“及时发布、有效传播、真诚回应、科学反馈”的原则,促使网络信息公开向制度化、体系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第一,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统筹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双模型建设。建构从中央到地方的信息公开体系,推进信息公开模式的纵向发展,加快建立省、市、地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促进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平等公开,推进信息公开模式的横向发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真实、有效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科学规划信息公开平台内部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网络为依托的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大致由目录编制管理、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统计监管四大子系统构成。合理规划网络信息公开平台,要坚持便捷、高效、节能的方针,精简整合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完善平台使用指南,提高平台利用效能;完善政府各部门的信息链接,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平台的联合互动与信息共享。第二,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一是扩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公开透明的最终目的在于保证公权力的正确行使,避免官员进行利益输送,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网络信息公开应当围绕人、财、物三个方面,抓住易发、多发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主要领导人的财产信息公开、重要决策事项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公开、人事制度公开,提高公开事项的透明度与真实度;通过建立信息征集平台,征集群众意见,回答或公开群众关切的问题与困惑,提高政府依法实现公开信息的效率与质量,树立廉洁政府形象。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时、度、效,掌握网络信息公开艺术,及时、有效地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政府应加强政治自觉性,完善网络舆情技术系统预测性能,畅通民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灵敏性与前瞻性;坚持公开有别的方针,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网络信息公开要转向实质性公开、过程性公开,除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之外,其他事项均应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此外,掌握信息公开艺术,探索网络信息公开语言风格,运用群众所能理解的话语体系传递信息,提高群众对重大信息公开内容的理解能力。第三,强化网络信息公开保障建设。坚持将廉政监督理念贯穿于公开立法和制度建设过程中,尽快制定统一、完善、权威的网络信息公开法规,及时、系统、全面地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整合;明确规定政府网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目标,重点提升信息公开的监督功能。制定网络廉政监督信息反馈处理与群众信访举报处理法规,建立便捷、高效的反馈机制,完善问责追责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建设。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培训网络信息公开团队职业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技能锻炼,邀请专家进行政策方针解读,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建立政府反腐信息公开与职务人员工作考评机制,引导群众对政府反腐工作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督促。
结语
大数据背景下,廉政建设作为企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结合系统化的思维方式。同时,大数据技术助推廉政监督高效、精准、全覆盖,监督不仅能够实现便捷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发现苗头、线索或违纪事实,也能成为畅达民意的有效手段,为整个社会廉政环境的形成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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