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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就业影响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
摘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从当地的就业环境和提供的就业保障以及阻碍农村女性就业的因素入手,对江西省农村妇女就业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做出以下政策性建议:增加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积极完善创业优惠政策;增加就业咨询,拓宽就业渠道;政府需要发挥政策导向职能,深化男女平等就业的意识;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
关键词:农村女性就业;江西省;
一、引言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加高质量的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我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但是妇女同志,特别是农村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女性的职业发展是衡量劳动力市场运行质量的重要标尺,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机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农村女性监测调查报告》,在我国全部农民工团体中,男性约占64.1%,女性约占35.9%。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团体中,女性约占30.2%,本地农民工团体中,女性约占41.0%。由此可以看出,在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男女总量和结构大体相当的情况下,我国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着大量的女性富余劳动力有待进一步开发。解决好农村女性的就业问题,实行鼓励政策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可以为新农村的建设发展提供助力的同时,促进城乡经济的平稳发展。
十年来,江西省妇女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提升了妇女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推进妇女儿童两纲各领域工作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妇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江西省城乡、群体之间的妇女发展存在差距。性别歧视陋习不同程度存在。我国法律上主张的男女平等与事实平等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妇女同志的发展平台需更多元。妇女管理水平有待全面提升。社会保障仍需均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妇女同志走在时代前列,此间使命艰巨、任重而道远。通过分析江西省农村女性就业情况,并研究农村女性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农村女性就业状态的选择,促进其成功就业;对农村女性就业问题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对策,这对于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相关文献综述
现今,农村女性的就业选择问题越来越多的受到国家以及社会的关注,有学者提出由于农村妇女在城乡劳动力迁移中相对滞后,农村妇女群体出现了留守务农与外出务工的二元职业分化现象,该现象不仅满足了农村妇女的家庭照料需求,也可以满足其家庭再生产需要(卢青青,2021)。
学者对已婚女性就业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影响因素探讨上,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基本特征:年龄、学历水平、是否掌握技能、身体健康状况等等,都会对农村已婚妇女非农就业决策产生不同影响(刘越,2016),制度、环境等因素体现在女性就业选择局限、就业环境恶劣、就业机会少、公共就业服务缺少以及就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上,对农村女性就业有着比较深远的影响;二是主要体现在女性非农就业与家庭的关系(梅德平,2015),例如:家人的疾病负担、家庭收入、妇女配偶的职业类型、未成年子女数量、子女所处的教育阶段(韩叙,2019)、家庭需要照料的老人数量、照料老人的强度和时间等等(范红丽,2019)。已婚妇女承担着照料幼儿和老人的主要责任,照料责任占据其精力和时间,降低其参与就业的可能性,抑制农村女性参与就业。
还有学者围绕权益视角和性别视角这两大视角进行女性就业问题的探讨:权益视角从就业保障角度探讨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劳动保障问题。农村女性倾向于非正规市场就业,灵活的工作时间和方式可以让农村妇女兼顾就业和家庭责任,但是非正规就业市场因其低技能、低保障以及弱组织性呈现出一定的边缘性和脆弱性(杨华,2018)。因此农村妇女的非正规就业存在“收入低、教育培训不足、转移困难、缺乏社会保障”等问题,就业低层次化乃至被挤压(王秋月,2020)。性别视角则从就业歧视角度分析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劣势地位。制度性保护和非制度性规范约束下的就业高门槛倒逼女性就业的非正规化,甚至可能出现固化趋势(许荣伟,2012);因为女性所拥有的社会资本量低;劳动力市场出现“强资弱劳”和女性就业歧视(王永洁,2019)。这一歧视不仅表现在准入门槛上,也表现在性别差异上,就业的女性在劳动报酬上往往低于同一层次的男性。
三、江西省女性就业现状
(一)江西省女性就业现状
江西省积极构建“一图一池两平台”,加大招聘服务活动力度,深入开展了“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服务活动,集中为妇女同志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江西省统计数据显示,城镇新增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13%、121.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8%、6.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9万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截止至2020年底,江西省人大代表妇女同志占比26.5%,连续五届保持两成以上且持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中妇女同志占比52.6%,女性就业人员比例稳定在44%左右。截至2021年底,江西省共有女性就业人员941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42.0%。江西高度重视妇女同志的就业创业,举办“春风行动”女性专场招聘会527场次;积极促进女大学生创业就业,组织“鹤舞赣鄱计划——江西省2022年巾帼网络专场招聘会”;2022年举办的巾帼线上招聘会,共组织200余家省内名优企业展播,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6800多名女大学生投档求职。江西积极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帮扶。
(二)江西省女性就业环境及政策
就业环境包括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特色、创业环境和创业政策、就业环境及制度。创业环境足够好即政府实施一定的创业优惠政策,这些可以使得农村女性积极进行创业。政府对贷款融资优惠以及补助就业金这两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返乡民工进行创业;政府及中介所提供出来的关于女性的就业培训、中介服务、就业岗位、职业咨询等服务,这些可以提供一定的就业帮助,使农村女性能够在就业方面进行规划调整。江西省大力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女性素质培养工程,推动女性创业就业。大力开展赣鄱无农民工欠薪项目试点,上线“农村女性”地图,连续4年举办全省巾帼创业创新大赛,连续10年举办家政职业技能竞赛,连续13年实施妇女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累计发放妇女创业担保贷款320多亿元,扶持妇女创业32余万人次,带动100余万名城乡妇女就业。深入实施妇女创业担保贷款,2022年上半年共发放贷款21.39亿元,扶持妇女创业1.42万人次。
(三)江西省农村女性就业困难原因分析
缺乏技术技能。农村劳动力在外就业方面主要集中的是在农林牧渔行业,而一些需要特定技能的行业,如金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这些行业都要求应聘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就造成没有掌握相关技术的农村妇女很难在城市就业,对于岗位要求的技能不熟或不了解,从事的行业种类也较少,与企业招聘不符。
学历水平低。农村女性在外就业困难原因之一是文化程度低,知识水平不足,风险的承担能力、和机会的识别能力不足。由于缺乏机会识别能力,对每一个机会识别不敏感、熟悉,错过大量就业机会,减小就业可能性。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少且受教育的时间短,无法达到社会需要的有较高文化并具有一专多能的人才标准。女性这种受教育程度在整体上的不足,造成了女性劳动者素质在整体上的不足,造成了女性劳动者素质提高的不足。合理的解决好她们的再就业问题,可以更好的建设城市的发展。
女性就业受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通过各种招聘条款对员工性别进行限制,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女性获得就业机会是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就业的前提。女性如果失去了就业机会,必将影响到其平等就业我国女性的就业机会不平等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着严峻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另一方面女性在就业市场里,不能够得到重用,这些女性往往需要付出比男性多倍的努力才能达到一个相对较好的工作水平线。这一情况的存在大大地挫伤了女性寻求更好发展机会的积极性。
家庭照料责任重。社会女性面临的多重角色期待和困境,导致女性在生育上要面对更强的时间约束和精力约束。一方面,女性被视为抚育未成年子女的主要责任人,在中国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约束下,如果要照顾儿童,女性需要暂时或长期地退出职场,生育、照顾与女性工作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不容易两全;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老年照料模式仍以家庭照料为主,已婚女性承担着家庭老年照料的主要任务,她们承担着照料公婆和照料父母的双重责任。而这部分已婚女性绝大多数又处于工作年龄阶段,所以,她们就会处于选择就业还是选择从事家庭老年照料活动的两难选择。
农村女性就业渠道少。农村女性主要是自己寻找工作进行就业,或者由亲戚朋友推荐,因此其获取就业信息范围比较小,就业岗位也比较少,找工作周期也比较长,多是体力劳动。农村女性就业存在就业渠道狭窄、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务工收入单一等问题。容易遇到就业渠道陷阱。
妇女劳动权益难保障。在我国妇女就业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的问题。在农村留守妇女中,劳动就业供给不足,就业机会较少,妇女就业福利与保障几乎为零。在外出打工妇女中,大部分人也是享受不到就业权益与福利保障的,她们在城市里的工作大多是临时工,就业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妇女工作过程中也会出现同工不同酬、因生育而丢掉工作或失去晋升机会等等合法工作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她们的就业权益同样很难得到保障。
四、政策建议
(一)增加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当今时代,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各个公司招聘,不管是在城市就业还是在农村就业,都要求要技术人员,这就要求就业人员必须拥有一定的技术或者知识,因此只有不断的加强自身的技能,才能在就业竞争中获得优势,所以对农村女性要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1、政府主导建立创业培训教育体系,推动一些技术院校免费为农村女性进行指导课程,培养他们工作上专门的技能技术,使得其就业可以不受技能技术的影响,从而能达到要求进行就业;2、社会上也要提供一定的帮助,例如企业经常过来进行企业招聘,为这些农村女性提供就业岗位等。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创业等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典型培养宣传,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大赛。
(二)积极完善创业优惠政策,搭建就业创业平台
政府要做好农村女性就业创业工作,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搭建好农村女性就业创业平台。首先,要为其提供各项扶持政策,地方各级政府可以与当地的财政部门合作,为创业农村女性提供资金支持,如低利息甚至无息的银行贷款。其次,为想要创业的农村女性提供场地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帮助。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专题研讨会、邀请知名企业家开办讲座的形式为返乡创业的农村女性提供技术支持和灵感创新,激发更多农村女性创业的激情,并以此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加大支持妇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聚焦“2+6+N”产业及14个重点产业链,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
(三)增加就业咨询,拓宽就业渠道
为了能够积极的推动农村女性进行就业,就业的渠道必须得多,咨询也必须到位。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1、政府需要建立就业信息平台,收集企业或机构的招聘信息,及时地将最新的就业招聘信息公布,使得农村女性可以第一时间的了解到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让其能够顺利就业。2、政府除发布就业信息外,还应建立专门的就业咨询服务,能够为农村女性进行疑问的解答,同时进行职业的规划,使得农村女性再就业时事半功倍。3、政府应该定期的举办招聘会,增加就业渠道;同时为了建设当地经济发展,可以选择吸引企业来当地进行投资办厂,这样既可以让企业带动经济发展,也能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成为新兴专业合作组织、新业态、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带头人。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道。
(四)政府需要发挥政策导向职能,深化男女平等就业的意识。
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促进女性人才发展,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是促进女性能就业、敢创业的重要途径!应加大对第三产业的鼓励和扶持,加大力度发展有利于扩大女性就业的经济产业,相对多开发一些适合女性自身特点的就业领域,并且调整产业结构,多扶持和鼓励包括贸易、信息、旅游、金融、等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拓宽女性的就业渠道,为女性提供更多的适合她们的工作岗位,快速提高女性就业的数量。继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同时,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和劳动监察执法,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五)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减轻农村女性家庭负担。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幼儿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加强农村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为长期照护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减轻农村妇女的家庭照料负担,以便更好地参与就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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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G2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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