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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文化贵族墓葬牙制品性质探讨
摘要:在良渚文化的礼制体系中,除玉器外还存在牙制品作为区别贵族等级高低的现象。贵族墓葬中常见牙制品种类有野猪獠牙饰、象牙质钺镦和瑁以及象牙柱状器装饰鲨鱼牙,并在良渚文化中期成为定制;良渚晚期时随着礼制的崩解,玉器与牙制品在随葬品中的使用也成为滥觞,贵族墓葬中钺、镞等器物也大量增加,权力系统发生结构性变动,神权向世俗权力转变,良渚的礼制逐渐崩解,最终迎来时代的更迭。
关键词:良渚;牙制品;野猪獠牙;象牙;;鲨鱼牙
玉器是中国古代礼制文明的重要载体之一,延续的时间十分长远。东北地区的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东南地区的良渚文化,华南地区的石峡文化都是玉器兴盛的史前文明。中国人自古尚玉,并将其与礼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祭祀从根本上将是一种贿神行为,通过用人间宝贵的礼物换取古代先民祈求祖神与自然神的福佑。而在玉器之前,还存在一段以骨角牙器作为礼器的时期,美国人类学家韦斯顿·拉·巴尔对旧石器时代骨角牙崇拜的生命观研究非常值得借鉴。[1]他认为,原始先民将生物死后长时间得以保存的骨角牙贝等视为永恒物质,并对其膜拜。
在旧石器时代遗址中,如山顶洞人、仰韶文化、辽宁海城小孤山等地,都发现使用兽齿、骨、角等天然材料加工成为具有美化功能的饰品,装饰身体。在山顶洞人、仰韶文化、辽宁海城小孤山等旧石器时代遗址中都有用兽牙、贝壳、石珠和鸟骨做成的穿孔串饰出土。[2]尤其是1934年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龙骨山山顶洞出土了125枚穿孔兽牙,以獾的犬齿为最多,狐狸犬齿次之,还有鹿、狸、艾鼬的牙齿及一枚虎牙。爪牙是猛兽最有威胁的武器,在史前先民看来,牙齿具有神秘的力量和威慑力。旧石器时代先民佩戴动物牙齿和将其作为装饰的行为,多出于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
在新石器时代距今时间更久的遗址中,也常常发现有骨角牙蚌器,其中较为著名得有贾湖遗址鹤腿骨制成的骨笛,河姆渡遗址的双鸟朝阳纹牙雕,已经演化出了乐器及祭祀用器的性质。本文将聚焦长江下游地区良渚文化的高规格墓葬牙质随葬品进行讨论。河姆渡文化到马家浜文化时期,一个聚落中各级墓葬间随葬品数量差异并不明显,存在少量骨质随葬品,从相对稀有的象牙质随葬品来看,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到崧泽文化中期时,社会形态也逐渐发生变化,母系社会开始崩解;在晚期阶段阶级意识逐渐在墓葬之中表现出来,墓葬规格产生明显差异。此时期骨制随葬品大量减少,仅有部分牙质随葬品出现于一定规格的墓葬中;可能是由于气候的波动导致大型野生动物数量锐减造成骨制品原料短缺,加之农业的发展和石器加工技术的进步,制作工具也不在需要受到材质的局限,骨器不再属于稀有资源。良渚文化时期庄桥坟[3]、吴家场[4]、姚家山[5]等地许多高规格墓葬中均出土了野猪獠牙制作而成的装饰品;在反山[6]、瑶山[7]、福泉山[8]、新地里、小兜里、龙潭港等遗址,先后在多个贵族墓葬中发现多种象牙制品,其中包括象牙梳、象牙镯、象牙权杖、象牙雕刻器以及部分器物的器柄等装饰。这可能是良渚贵族希望通过垄断某些自然界稀有的物品,将其制成具有特定功能的器物并赋予宗教内涵,来凸显统治者发号施令的权力,树立共同的信仰增强社会组织凝聚力,构成稳固且等级森严的良渚社会。
一、良渚文化高规格墓葬出土牙制品探究
(1)野猪獠牙制品
猪的驯化是史前家畜饲养业极为重要的课题,猪在良渚文化中也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野猪通过驯化成为家猪后,由于长期生活在封闭空间,其生存压力相对较小,一些用于捕猎和自卫的器官逐渐退化,所以家猪的下颌骨、头骨和泪骨较短,犬齿也逐渐退化;加之对肉食的需求,家猪身体比例更加协调,而野猪的前躯明显大于后躯。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曾出土一件猪纹陶钵,所描绘的猪,吻部突出明显,前躯明显更为壮硕,是较为典型的亚洲野猪。
河姆渡文化时期的河姆渡遗址、马家浜文化时期的罗家角遗址和圩墩遗址中鹿科动物占比很高;崧泽文化时期的龙南遗址、马桥遗址的猪骨骼已明显多于鹿骨骼,这是人类攫取经济向农耕经济的一种表现。野猪獠牙最早出现于南河浜崧泽文化晚期最高等级的M68右侧小腿骨处;在良渚早期的小兜里M14中以束发器的形式存在,M8位于头部豆与盆之间有一组野猪獠牙已朽烂数量不详;之后,在龙潭港M9,新地里M98、M105、M108、M109,福泉山M132,赵陵山M77,小兜里M5、M6都发现了野猪獠牙制品,均属于良渚文化中期早段的次级聚落最高规格墓葬,摆放位置颇有讲究,但加工程度不高,保存状态普遍较差,多数在发掘时已经朽烂,不能提取。这些墓葬中的野猪獠牙制品共分为3类:
第1类,位于墓主头骨上方的圈足盘或其他容器中,并伴出玉珠等装饰,以新地里M105、M109较为典型,用途不明,推测其作为(束发器?)头饰或项饰佩戴使用;小兜里M8、M14属于此类。
第2类,位于墓主头骨后方,以冠饰的形式存在。龙潭港M9野猪獠牙冠饰组件中较大的两颗獠牙近齿根处有三角形穿孔痕迹,小兜里M5、M6的獠牙冠饰组件均有1件玉锥形器位于其中,推测其应为一套组合型随葬器物;新地里M98、福泉山M132、赵陵山M77属于此类。
第3类,位于墓主足部的陶制容器内,可能是显示其生前财富;南河浜M68为此类。
其中,龙潭港M26及吴家场M207中的獠牙冠饰,依照獠牙大小排列整齐,我们应予以考虑该饰件的制作者是否在刻意“因器制料”?是否存在有选择性的选用驯养后大小合适的家猪犬齿,而非野猪。除上述材料以外,许多发掘报告受限于保存状况不佳,但都详细记录了墓葬中关于人骨、动物牙齿骨骼等有机物的信息。反山墓地的发掘报告中M15有关于猪牙、象牙器记录,分别位于墓主左侧下颌以及头骨附近,M22多件玉器存在象牙质残留,葬具上出土多件象牙与鲨鱼牙,埋葬时应为一件器物;普安桥遗址M11墓主颈部有1件牙器,M19有玉器、骨牙器18(?)件散布于头颈躯干部位;小兜里M14的野猪獠牙上存在涂朱现象,这些朱痕与许多反山、瑶山墓地出土的漆器极为相似。
在浙江海盐县龙潭港良渚文化墓地中,发现共计57件骨镞。其中,M28紧贴北端椁板内侧密集排列有49件骨镞,这些箭镞共分为了3类:
第1类:无脊无翼,铤部不明显,前锋部锐利。箭体剖面近似圆形,整体细长线条不流畅,制作粗糙(M28:61);
第2类:有脊无翼,铤部不明显,前锋部位锐利。箭体剖面近似三角形,整体呈梭形,线条流畅,制作精良(M28:58、59);
第3类:有脊无翼,无铤部,前锋部锐利。箭体剖面近似椭圆形,整体细长线条不流畅,制作粗糙(M28:60)。
该墓群中贵族大墓M9、M26发现有同样的牙镞。M26:39仅在齿根处磨制出铤部。M9牙镞均由较小的野猪獠牙简单磨制而成,断面为斜三角形,尖端未磨,铤部磨制较粗,共计10余枚(M9:34)。M26:35,铤略残。这类牙镞由野猪獠牙制作,无脊无翼,铤部不明显,前锋部锐利。箭体基本维持獠牙原貌,但作为犬齿的獠牙本身形状并不规则,只是对牙齿表面和齿根部位进行简单的磨制和加工,箭体本身不对称,射猎时飞行路径不可控,缺乏实用性,所以对其镞的性质判定存疑。M9中还出土的骨刀(M9:8),在人类文化学的一些研究中,在史前氏族或部落分配猎物时,通常由部落首领根据部族成员的长幼尊卑来进行分配。《礼记·祭统》:“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每次祭祀仪式结束后,由巫师掌刀,分割牺牲按照长幼尊卑的原则予仪式参与者分食,M9的墓葬规格及随葬品十分符合巫者的身份。同时,发掘者也认为大墓中丰富多彩的随葬品应是墓主生活内容的全面记录,墓主人生前享有特权,决定着群体的生产、分配和消费,在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领域处于支配地位。
M20位于龙潭港墓地中平民墓葬区的中心位置,墓葬中随葬品的摆放位置非常有序,在墓主足部发现8件骨镞,在下颚左侧发现2件野猪獠牙制作的牙镞。M20中牙镞、骨镞摆放在墓主人身边不同的位置,说明不同质地的箭镞在随葬品的应用性质上有所不同,更倾向于是平民领袖对其上层礼制信仰的追随。由于野猪是一种体型壮硕且具有攻击性,良渚先民佩戴野猪獠牙制品,可能被视为勇气和力量的象征;也可能是由于野猪獠牙的形状独特,獠牙是其战斗的武器,用来制作装饰品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龙潭港墓地中,M9出土的大量玉器、野猪獠牙组合冠饰、野猪獠牙镞、象牙镯、象牙柄端饰、骨刀等随葬品中普遍缺少实用性器物,墓主生前应从是一名巫者,通过垄断祭祀与神权统治龙潭港聚落。M20则是平民墓葬区最中心,也是该区域中随葬品数量最多的一座墓葬,随葬品摆放有序,而骨镞、牙镞不同的摆放位置说明不同质地的箭镞具有着不一样的意义。M28出土的大量豆、数量众多磨制精美未开刃的石钺、制作精良的骨镞、靴形器等随葬品,这类器物虽然缺少使用痕迹,但是部分器物经过一定加工或无须加工即可作为实用工具,这些遗物应代表了墓主人生前在狩猎、农业生产、石器制作、陶器制作等方面的表现都极为杰出,因此在部落中享有特权。综合来看,龙潭港社会表现的是一种“绝地天通”的管理模式。
(2)象牙器与鲨鱼牙
我国最早的象牙器发现于山东跋山遗址,是一件象牙铲,距今9.9万年;其次是,距今2.2万年的哈尔滨阎家岗遗址,是由大型哺乳动物兽骨及象牙堆垒成的半圆形房屋遗迹,但由于存在水流冲击而成的可能,学界目前未达成共识;进入新石器时代后,象牙器基本不再具有实用器功能,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有一件双鸟朝阳纹牙雕作祭祀用;马家浜文化时期的塔地遗址出土有一件象牙锥形束发器,吴家浜遗址出土有一件象牙梳;上海福泉山遗址的崧泽文化时期遗迹中出土有多件象牙镯;良渚文化时期,象牙制品分为4类:象牙镯、象牙镦饰、权杖或斧钺柄以及其他不知用途的象牙雕刻器(福泉山M9:36)。
反山M20摆放在葬具9件象牙柱状器,上装饰有鲨鱼牙齿,另出土有1件象牙权杖;良渚文化晚期墓葬吴家场M207出土有2件象牙权杖;小兜里M14出土1件象牙瑁,应为墓葬中玉钺、玉镦共同组成1件物品;赵陵山M77、龙潭港M9,新地里M8、M28、M66、M73均出土有象牙镯,但仅只是将象牙加工成环状,未进行雕刻;福泉山M9出土有1件象牙雕刻器。在反山墓地中,M12和M20是目前发现等级最高的两座墓,其标志性器物分别是M12的玉权杖和M20的象牙权杖。《史记》记载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这类行为不出于对于周边聚落的财富掠夺,而是带有监督、视察的性质,通过强大的武力来维系部落联盟的臣属关系、稳定统治秩序的性质。反山M20的墓主把象征绝对力量的鲨鱼牙装饰于权杖之上,加之诸多祭祀所用玉器,将神权与军权结合统治良渚社会。
PS:许多发掘报告中的玉冠状梳背与冠状器和矩形冠徽是一件器物。√表示存在,×表示不存在。○表示存在,但无纹饰或不完整。*:存在牙饰,位于头部,但是所用牙料为獐牙。
宋建先生认为良渚文化的玉琮和主神蕴含着复杂的信仰体系,玉琮通过分割来进行神权的分配与授受,神权维系着各种相互关联的社会关系,从而保证了良渚古国的整体集中性与同一性。神权纽带的紧绷或松弛表明“良渚”超级聚落控制力的强大或削弱乃至丧失,体现了良渚古国的松散性与复合性。我们通过选取一批礼制系统最为紧绷的良渚文化中期墓葬进行牙制品性质的讨论,筛选标准为:有葬具且墓圹长度>2.5m,宽度>1m,钺>1件,或发掘报告明确提及其为该遗址高规格墓葬。通过对这些良渚中期较为典型的一批墓葬进行对比后发现,贵族墓葬中随葬品尊贵程度为:权杖>琮>完整钺>三叉形冠徽>矩形冠徽>野猪獠牙冠饰>单件钺,材质:玉质>象牙>劣质玉,神人纹饰:精美细密>简单粗糙>无纹饰,次级聚落中完整钺的镦饰与瑁为象牙质或劣质玉,均雕刻有纹饰,即使是部分晚期聚落最高规格墓葬出土的象牙镯也体小而薄,完全无法比拟反山M20的多件象牙柱状器。透过器物可以看到良渚中期对于礼制行为的严格管理与约束,根据此标准将良渚贵族由高到低进行详细划分。由于含鲨鱼牙的良渚中期墓葬样本较少,暂不进行讨论。
赵陵山M77中便出土有未雕刻主神的玉琮,且葬具上有类似于反山M20的柱状器,材质由象牙变为骨质,疑似骨质权杖。良渚文化晚期墓葬吴家场M207、姚家山M2出土的雕刻精致的象牙权杖,新地里同期M28的有机质杆状物类似骨质权杖;其中M207出土有2件象牙权杖以及6件玉钺,但却缺少了三叉形冠徽和矩形冠徽的族群标志,这一现象明显已经超越了良渚瑶山、反山等最高族群对于礼制的约束和克制,随葬品方面尽显奢华,人头盖骨碗、镞、钺所体现的是一种暴力手段,体现了宗教权力向世俗权力的转化,即神权向王权与军权的转化。
通过观察象牙制品在礼制最为紧绷的良渚中期是一种社会稀有资源,需要反山族群的认可方能使用;而鲨鱼牙的用途除在反山M20作为象牙器装饰外,在其他墓葬中均只是摆放在腰部与腿部,应只是普通贵族对于高级贵族崇拜的一种追随与效仿,无固定礼制用途,但属于稀有资源。良渚文化中期的神权社会结构组织严密,未有神人纹雕刻的族群就无法与神明沟通;到良渚晚期时,礼制逐渐崩塌,大量墓葬出现僭越现象,横山M2与吴家场M207最为突出;礼制的松弛使得第三层级聚落新地里贵族M28的兽面纹三叉形冠徽纹饰发生了新的演化与横山M2柱状器类似,M28、M66、M73均使用了象牙镯、鲨鱼牙随葬,结合良渚后期这些墓葬中用钺数量的增加,说明福泉山、横山、新地里等聚落更加看重世俗权力的地位,体现了权力系统的结构性变动。
四、结论
长江下游地区早期祭祀行为的产生并不具有统治工具的功能,而是一种贿神行为[27],墓葬规格虽然体现出等级差异,但并未反映出激烈的社会矛盾;敬献的神明一般以祖神和自然神作为对象,通过屈从神明或是成为神明的附庸放低姿态向神明敬献玉器、牺牲等祭品,获得神明的恩赐。《礼记·郊特牲》:“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就是对神明有所祈求,祈求部落远离疾病与灾难、人丁兴旺、生产丰收,并许诺神明会报答神明给予的福佑。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产生了财富差异和阶级分化,聚落之间也有了大小之分,大多同一区域的先民将其归功于神明的福佑,认为强大部落的神明相较于弱小部落的神明更加有能力。
参考文献:
[1]La Barre,Weston.Muelos:A Stone Age Superstition About Sexualit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4,pp.13-28.
[2]张之恒:《中国考古通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94~99页,
[3]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湖市博物馆:浙江平湖市庄桥坟良诸文化遗址及墓地,《考古》,2005年第7期。
[4]上海博物馆:《上海福泉山遗址吴家场墓地2010年发掘简报》,《考古》,2015年第10期。
[5]王宁远、周伟民、朱宏中:《桐乡姚家山发现良渚文化高等贵族墓》,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海宁市博物馆编《崧泽·良渚文化在嘉兴》,摄影出版社2005年。
[6][2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反山(良渚遗址群考古报告之二)》,文物出版社2005年,220页。
[7]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瑶山(良渚遗址群考古报告之一)》,文物出版社2003年。
[8]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福泉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0年。
[9][26]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桐乡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新地里》,文物出版社2006年,322页
陈杰谦 1997.10 硕士 重庆师范大学 研究方向为史前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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