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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与应对策略

张家骅
  
创新版媒体号
2024年11期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315000

摘 要:自从我国提倡实施“一带一路”以来,对沿线国家的投资成效优异,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发展,也面临着很多的挑战和风险。在沿线国家的海外投资中,大多数都是集中在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和社会动荡的国家,风险承受的主体是中央企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风险体现在地理政治方面,有的国家恐怖活动、战争战乱、政权更迭和局势动荡等因素增加了风险隐患,较差的营商环境使中国的海外投资有着很大的阻碍。其次,社会责任意识不足、当地化程度不高、风险意识不强和法律观念淡薄让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形象上受到了影响。鉴于此,中国应当用经济外交来加强战略互信,持续完善沿线国家的投资保险制度,还要增进政府之间的交流协调,通过国内外的媒体传播企业良好的形象,同时运用有关的机构保障自己的利益,还要注意尊重东道国的文化风俗以及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一带一路”;海外国家投资;经济外交;机遇和风险

引言:“一带一路”是我国在国内外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以现代化理念促进的开放战略手段,其战略的核心布局和重要支撑点就是要对外形成“走出去”,对内构建沿线开放的延伸线及对接,对于我国社会来讲,是下一阶段发展建设的重要历史机遇。随着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我国的经济深度融合到了世界经济中去,同时沿线国家的投资迈入了发展的黄金期。但是,由于“一带一路”覆盖的地理范围较大,其中涵盖了许多国际热点地区,各个国家之间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这给我国的海外投资带来了许多投资风险,会造成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的效率和收益受到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论述了沿线国家投资的发展机遇,分析当前沿线国家投资所面临的一些风险因素,并提出了有效应对沿线国家投资风险的策略措施,提升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的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推动我国“一带一路”经济的发展建设。

一、沿线国家投资的发展机遇

其一是有助于投资便利化的实现,逐渐提升投资效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发展,我国与多个沿线国家都签订了双边投资协议以及双边贸易协议,打造了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以及中孟印缅经济走廊等很多合作空间,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投资的壁垒,有效促进双边投资便利化的发展,能降低我国的企业公司对外海投资时的困难,相对也能建设我国企业公司投资的成本,极大增加了外海投资的效率[1]。其二是有助于增进合作制造国际装备和产能,完善我国企业公司海外投资的结构。增进合作制造国际装备和产能,是“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是进行深度融合全球经济,实现合作发展、优势互补的共赢措施。有一些“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建设等方面有所缺陷,与我国产业能产生较大的互补性,有很大的合作潜力。

二、沿线国家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因素

(一)政治因素造成的风险

有些“一带一路”的沿线地区国家处于政治分裂的地方,其内部恐怖分子猖獗,恐怖主义造成了动荡的政治局势,这给我国企业公司对该国家的投资造成了很大的风险。国家政权更替有着许多的风险,其中前任国家领导人签订与他国的投资协议,在新执政的国家领导人上任之后会对协议内容不承认,或者是通过毁约以及提出更加苛刻的投资条件等方式,让投资的企业公司要付出更大的条件成本才能完成原先投资的项目,迫使投资的企业公司知难而退[2]。比如说在我国“一带一路”投资建设过的斯里兰卡科伦坡南港口合约上,已经和斯里兰卡上任总统签订完了共同投资建设的合约,但是新上任的斯里兰卡总统对其拒不承认,导致了我国在该项目上遭遇到了巨大的阻力,由于项目的停滞不前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除了政治权利更替的风险,还有武装冲突以及恐怖主义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海外国家的政治风险不但对我国企业公司外海投资的信心有着影响,也会增加企业公司相应的投资负担和成本。

(二)法律因素造成的风险

据世界化智库CCG的相关数据统计,我国企业公司对外海投资的项目中,大约16%项目的投资损失是因为法律因素造成的[3]。16%的项目中大约有30%是因为没有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使用违反东道国法律法规的手段获取的投资项目,还有30%是因为不了解东道国的劳动法规,违反了劳动犯规相关的规定所造成的损失。随着世界各国持续推动区域一体化的建设,各国的评估程序、法律标准以及技术法规都在不断的改革完善,我国的企业公司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时,对当地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依旧是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进行项目投资,这就形成了在法律方面的风险因素。由此可见,在对沿线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的展开项目投资,只有做足充分的准备,掌握当地的法律标准,才能进一步降低法律方面的风险因素。

(三)经济因素造成的风险

在经济方面的风险因素中,金融方面的风险是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形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融资条件、金融制度以及融资方式和我国存在很大的差别,由此可见,一旦国际收支或者东道国的金融体系不够稳定,很有可能造成我国企业的项目投资面临着资金回流困难、资产贬值以及汇兑转移受限等方面的金融风险[4]。比如说之前西方国家对俄罗斯进行经济制裁的时候,其国家货币持续贬值,项目所产生的收益跟投资不成正比,这造成了我国企业在该国项目的投资有着很大的金融风险。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币种类繁多,各国家货币之间汇率变化的幅度过大,其货币环境较为复杂,在进行兑换时容易出现风险,我国企业在该国进行项目投资时容易出现汇率涨跌幅度过大这一现象的风险。另外,除了金融方面的风险,还可能会面临商品价格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方面的经济风险因素。

(四)环境因素造成的风险

“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大多都处在发展建设的阶段,虽然对国内外的项目投资有着迫切的需求,但是对国家生态环境的保护也都在相继完善,大多数国家都推出了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限制了国内外企业公司在投资项目时,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对我国企业公司的项目投资也造成了一定的环保风险[5]。比如在2009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对缅甸的密松大坝进行投资修建的时候,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在修建大坝时违反了当地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该项目一直持续到2011年的9月30日,突然被当任的缅甸总统单方面叫停,该项目因为施工已经开展了一部分,没有办法改变施工计划,导致了该项目的投资以失败画上了最后的句号。

(五)文化因素造成的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很多,各国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文化传统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与我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企业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对当地的风俗文化不进行调查和了解,很有可能会出现文化方面的风险因素,有些项目可能会触碰到当地群众的宗教信仰,从而出现当地群众的抵触和反感[6]。比如说在2013年时,我国的万达集团和西班牙政府签订了西班牙大厦的项目,万达集团在没有对当地风俗文化进行调查和了解时,就对西班牙大厦的项目制定了计划方案,在对西班牙大厦进行拆除时,遭到了西班牙群众的强烈反对。因为对于西班牙群众来看,西班牙大厦它不仅仅是一个建筑物,它是一种民族精神的体现、是一个时代的记忆,也更是西班牙文化的一种象征。万达集团对西班牙大厦项目投资的失败,就是因为对当地的风俗文化没有足够的了解,造成了当地群众的激烈反对,万达集团的这个案例,让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时,提供了文化方面风险因素的经验教训。

三、有效应对沿线国家投资风险的策略措施

(一)增进政府之间的交流协调,通过国内外媒体传播企业良好形象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中,我国企业项目投资最主要的风险因素就是政治风险,所以我国政府要加强与沿线各国政府的交流协调,强调“一带一路”的内容、目标和根本意义,向沿线各国宣传“搭便车”这一理念,接受自愿参加“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形成睦邻友好、整体布局、团结共赢、发展互利、强邻富邻以及协调合作的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降低对“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项目投资的风险[7]。另外,我国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时,也要合理运用国内外的媒体传播企业的良好形象,做好国内外媒体的公关,让沿线各国对企业公司有一个好的印象。在项目投资时如果遇到各种舆论的压力,相关企业公司要及时对工作做出解释,同时对媒体的采访和沟通要保持着耐心,时刻用友好、真诚的态度与媒体进行交流沟通,与媒体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合理利用媒体的力量化解企业所遇到的社会舆论危机。

(二)运用有关的机构保障自己的利益,勇于自主维权

我国的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所遇到的经济风险可以运用适当的方法用以防范或者转移,像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或者其他的风险专业管理机构都可以加以利用[8]。比如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支持企业公司对海外合作投资的保险产品,其中包含了外海融资担保、投资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以及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项目,还包括企业公司所投资国家发生的政治暴乱、国有化征收、战争、违约以及汇兑限制等政治方面的风险因素,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其次,企业公司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应当勇于自主维权,一是及时向我国使领馆经商处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请求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帮助。二是通过政府之间的交流协调,帮助企业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合理运用商会平台,在企业公司的发展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利用协会的名义向东道国政府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并提交相关的数据信息,向当地政府反映企业公司在发展经营中存在共性的一些问题。

(三)“一带一路”改善投资环境

“五通”不仅是“一带一路”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沿线海外投资的客观需求,“五通”的有效落实,能够对现阶段的投资环境进行科学改善,同时也能够帮助我国企业降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

其一,政策沟通。基于政策进行有效沟通,加强国家政府之间的合作,并且要建立完善的交流机制,利用宏观政策实现对投资市场环境的科学协调,强化不同区域之间合作,促使双方能够在合作过程中,达到平等共赢的目的,避免将国内的过剩产业、重污染产业,利用简单的方式直接转移到其他国家,使得“一带一路”的合作双方之间共需得到满足,从而减少更多的分歧;

其二,设施联通。通过建设基础设施实现互联共通,首先要建设发一批必需的基础设施项目,这样不仅能够推动中国对外投资、工程承包等业务项目的发展,还能够确保海上贸易往来及沿线投资的安全性,更能够对东道国原本的硬环境予以有效改善,这对中国的对外投资能够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

其三,贸易畅通。在发展“一带一路”时,应该注重提高沿线国家贸易的畅通性,增加贸易往来,采用合适的措施,打破投资壁垒,促使沿线投资更加便利,确保东道国能够出台更加稳定、公平的外资政策,以便更好的对沿线的投资争端进行高效高质的协商解决。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大国际监管力度,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的沟通互助,对于一些落后国家,则要为其投资管理体制、监管手段、行政措施等多方面的改革提供助力;

其四,资金融通。针对“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应该加强多边金融合作,从亚投行、丝路基金借力,在金融方面为海外投资、贸易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持力,对于相关基建行业的发展需求予以关注,将其融资缺口问题的解决放在首位。中国还应该针对“一带一路”的金融经济市场加强监管,可以联合沿线国家共同参与金融监管,也要为落后国家提供一定的帮助,使其经济金融体系得以完善,经济金融市场变得更加稳定,避免因为相关因素的影响,引发拉美债务危机、金融风暴等类似的经济灾难;

其五,民心相通。对于来华留学生,应该对其加以重视,并加大对他们的培养力度,对于驻外孔子学院的教育也应该予以高度关注,对于“一带一路”故事的传播,不仅要出自中国人口中,也要让当地人、域外人自己认可并主动讲解,加强对丝路精神的弘扬,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四)深化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若想降低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还应该使对外投资体制的改革得到进一步的深化,促使市场机制的实际效用得到有效发挥,实现对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能够对市场机制、政府服务进行精准定位,以便在“一带一路”经济市场中发挥出重要作用。经过深化投资市场改革,实行简政放权举措,使得原本关于境外投资相关管理政策文件得以不断完善,行政干预这一手段的应用频次逐渐降低,事前审批环节更是逐步减少,而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并且在“一带一路”投资市场中,对于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进行明确与落实,还针对海外投资实行了问责机制,这样不仅能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提供良好的服务,还能够调动企业参与海外投资市场的自觉主动性。要对企业适当引导,使其能够进行分散投资,还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鼓励力度,使其能够积极开展海外投资,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以及政府政策的引导下,促使“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地区、行业分布,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

另外,政府部门也要对相关公共服务体系予以逐步完善。在面对地区分布过度集中的情况时,相关部门及委员会应该加大国别研究力度,结合实际情况,为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企业,提供国别风险评估、投资项目推介等有关公共服务产品,并且还要实行有效的协调机制,以防中国企业之间进行内耗,以至于出现空间上的错位投资情况,影响道企业发展。对于行业扎堆分布这一现象,应该对企业进行合理引导,使其能够朝着价值链高端方向前进,以防在低层次出现恶性竞争,致使投资市场出现问题,有关部门还要为投资企业提供可靠的技术指导,对其及逆行科学的产业指引,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企业主动寻求创新发展的路径,积极研究转型升级的措施,以此从行业层面上达到错位发展的目的。在面对敏感的投资主体时,相关部委应该予以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将投资市场的主体位置让出,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性,尽可能的减少对企业投资的直接干预,促使国有企业与民营竞争之间形成良性的竞争分为,加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之间的联合,丰富市场中的投资主体,一步步减少东道国对投资经济的疑虑。

(五)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融入当地

中国企业在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经济投资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且要在实践过程中积极吸取更多的国际化经验,以便更好的实施海外投资。参与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应该从细节出发,要做到自纠自查,树立更高的投资风险防范意识,身为东道国的一份子,也要践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内,投资其他应该注意提高自身的投资能力、抗风险能力等,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立足于发展的角度,对投资进行长远规划,避免过度重视短期的经济利益,应该注意投资中勿要盲目冒进、投机取巧;对外,中国企业应该加强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流,学习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做到取长补短,而且要积极主动的融入当地,通过这一战略获取更多的民心,同时也要与“一带一路”沿线的东道国政府部门、基层民众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始终保持良性的互动状态,利用合理有效的公关,通过践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赢得民意,吸引更多的受众群体。另外,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经营投资时,应该主动跳出的“唐人街”这一封闭性的华人圈,最好对自身的中国色彩、外资身份予以充分淡化,通过各种手段措施,逐步将自身打造成为国际化公司以及当地企业,对于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应该予以尊重,可以结合当地的思维方向以及经营理念,对自家公司进行有效的属地管理。

(六)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做到依法经营

相关投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过程中,需要对当地的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而且还要对以往的当地海外投资案例进行全面了解,从中总结出相应的经验。通过对当地法律制度的学习了解,能够帮助企业规避因法律因素引发的投资风险,进而保障企业运营投资的安全性。对于投资国的法律法规,相关企业应该予以充分尊重,并且要在当地经营时,也要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要确保经营投资有法可依。对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的相关企业而言,其多数都是大型企业,所以在进行海外投资经营时,应该以投资项目为单位,在当地设立专门的海外法律风险专管员这一职位,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对投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以及学习,为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方面的指导与支持,加强对投资项目在法律方面的风险的研究,以便对投资项目中的法律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加大对投资项目运营的监管,促使各项投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督促企业能够自觉主动的履行当地法律义务,增强其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结语:

综上所述,推动“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势在必行,能有效提升我国企业公司的投资效率。我国企业公司对海外投资有着显著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在投资时企业公司要对当地的政治、法律、经济、环境以及风俗文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做出相应的措施,充分剖析各类投资的风险隐患,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达成高度一致的合作投资,建设我国企业公司海外投资的新格局,创造我国在国际竞争方面的新优势。

参考文献

[1]李炜,韦素琼,魏少彬,游小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网络的时空特征及影响因素[J].地域研究与开发,2020,39(06):6-11.

[2]滕堂伟,史佳宁,胡森林.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出口贸易效应[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8(06):53-60.

[3]陈升.东道国清廉水平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基于“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20(10):146-157.

[4]高越,张孜豪.制度质量对中国OFDI投资效率的影响——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据的检验[J].经济体制改革,2020(05):135-142.

[5]吴建祖,郑秋虾.东道国环境规制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动因——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验证据[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8(04):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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