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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下的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究

——以南京市N技工院校为例

季雪
  
创新版媒体号
2024年149期
南京技师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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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各行各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技工院校作为技能人才的培养摇篮,以促进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育技术型人才为目标,在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方面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本文专指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当地技工院校的管理责任主体,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平台,对其研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关键词:技工院校;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校企合作

一、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我国产业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转变。近几年,国家对高质量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作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阵地主渠道,技工院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学校的校企合作平台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

N技工院校隶属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文简称南京市人社局),是南京市重点技工院校之一。然而,学校校企合作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遗留之久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现状调查实证研究。

二、研究意义

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协调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针对目前技工院校普遍存在校企合作严重表面化的问题,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提升自身服务意识,协调好校企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断完善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同时加大地方政策、财政支持,提高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中的服务能力,深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保障技工院校高效发展。

三、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中履职现状

(一)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中履职情况

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坚持以校企合作架构为前提推动N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就业。据走访调查发现,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下,N技工院校现已建立起以14家政、企为核心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截止目前,学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已统筹指导近200家校企合作单位工作。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在N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就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中履职成效

学校就业方面,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政策指引下,结合学校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以及学校部分专业稳就业的优势,N技工院校近几年就业工作成绩显著。正如N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处处长XJH所说:

“咱们学校的学生就业率近几年一直都不低,例如电气工程系的那个机电专业,学生还没有毕业,企业就来学校争抢着要人了,都供不应求,就业率稳保持在100%,并且学生个个都是高薪就业。”(20211210-XJH)

根据调查发现,学校建立以来已累计为全市各大中小企业培养和输送各类技能人才超过5万余名,且毕业生也有在南京大型国有企业、国家垄断行业、研究所、军工企业、上市公司、银行等规模企业实习就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至99%之间,学生及用工单位满意度高达98%。学校近几年招生就业人数统计如图3-1。1

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中履职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履职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从调查发现,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表面化严重,校企合作成效弱。经访谈研究发现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平台搭建不力、协调校企合作不到位、对学校校企合作监督评价存在缺陷。

1.对学校校企合作平台搭建不力

努力促进技工院校发展使之适应当地经济产业结构,为地方经济发展补齐技能人才短板是技工院校发展的重中之重。然而,从走访调查发现,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履职过程中,虽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但是学校和企业合作办学、校企双制、产学研相结合较少。

调查亦发现,近年来,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虽越来越重视校企合作在N技工院校发展中的作用,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作用下,学校校企融合度也有一定的提升,但是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仍普遍存在各自为政的状况,企业参与教学的热情度仍不高。

“刚开始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时候,请企业来学校参与教学,对方还是比较爽快答应的。但是久而久之,就会因为生产因素、时间因素等各方原因,企业那边慢慢的不愿意来了,可能用人单位觉得来与不来无所谓,且学校给到的补助待遇也不是很高,毕竟不是合作办学,所以企业没有那么重视,一些校企合作也就没有深入下去。”(20211228-WF)

2.协调校企合作不到位

作为学校和企业共同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更加注重技能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然而,调查发现目前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表面化现象严重,很少有企业能够与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没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单位,学校的发展也受到牵制。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虽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但是协调校企合作力度远远不够,导致校企合作并未充分发挥其实质的效应。

从走访调查发现,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中很多合作企业只停留在校企合作协议上,能够把合作真正落到实处的企业寥寥无几。例如N技工院校教师代表JX所说:

“我们专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单位有20多家,可每次到学校双选会的时候,总是那么固定1-2家企业来,其他的校企合作单位我从未见过,只有在招生宣传彩页校企合作那栏看到过。”(20211230-JX)

3.对学校校企合作监督评价存在缺陷

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建立起来的校企合作平台以及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监管还很不到位。不完善的校企合作监督机制导致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职责划分还很模糊。此外,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校企合作监督存在缺失导致很多校企合作实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发建立起来,且很多时候是企业人事部与学校就业处或是专业负责人凭借人情关系自主建立起来的,脱离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搭建的校企合作平台,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此监管也存在漏洞。然而,企业和学校都从自身利益出发,当校企双方利益受到损害时,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作为中间协商的角色缺失,并没有相关的部门可进行维权,最终导致校企合作双方均受到影响,校企合作沦为空谈。

尽管目前学校和企业都有自己的校企合作评价方式,但是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校企合作双方的评价却存在明显的缺陷,使得校企合作的评估机制缺少权威性。正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虽不断地制定与改进校企合作相关政策,但是对政策本身及执行情况和效果的评估存在缺失,且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并未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缺少规范统一的校企合作合作评估标准。

(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履职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平台搭建不力、校企合作表面化、校企合作监督评价存在缺陷等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校企合作中服务型政府理念还未真正树立。再加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致使校企合作中的“学校热,企业冷”现象未得到有效扭转。

1.对校企合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从学校角度来看,学校真切希望能与有实力的企业开展长期校企合作。一来企业能在师资、设备、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学校大力支持;二来良性的校企合作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这对技工院校发展而言无疑是利好的。从企业角度来看,技工院校对大中型企业合作的吸引力本来相对较弱,很难形成长期的合作。因此,光靠学校单方面很难与有实力的企业达成校企合作协议,此时就需要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来当催化剂。然而现实情况是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从中并未做好统筹协调,而是任由校企合作自由发展。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角度分析,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并未积极主动采取具体有效措施推动校企合作,协调校企合作力度远远不够,监督评价校企合作也存在缺陷,仅仅推出部分政策文件,且在校企合作相关政策落实过程中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执行力度也存在不足,使得校企合作建立始于文件,之后就永远停留在文件上,并未发挥其实质效应。

2.协调校企合作机制不完善

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校企合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不完善,服务协调能力不足致使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中的“一次性合作产品”现象未能得到有效扭转。简单来说,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建立正常的校企合作协调机制,没有出台相应的校企合作奖惩措施,也没有建立起良好的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学校、企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信息共享、政策实施、沟通交流、评价服务上互通不足,无形中造成技能人才资源浪费,也间接导致技工院校学生就业难、企业用工荒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与此同时,校企合作也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和制度监督,学校主动,政府不动,企业被动,整体工作缺乏内在动力导致校企合作表面化日益明显。2

五、强化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发展中履职建议

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和企业共同建立的一种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通过校企合作平台,学生能够快速实现从在校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企业也能够招聘到所需的技能人才。同时,企业也可以及时培养紧缺人才以及储备优秀的后备人才。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推动学校与企业有效连接,助力校企合作平稳进行。

(一)加强对校企合作服务与组织协调功能

首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可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服务部门作为企业与学校的沟通桥梁,组织协调学生就业、教师岗位见习、师生技术交流、学校与企业各方面权益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好学校与企业之间产生的矛盾与冲突,完善相关校企合作制度。其次,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还需加强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该平台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并及时发布校企合作,学生就业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同时把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反映到技工院校人才培养各个环节中,形成技能人才培养良性循环。最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还需统筹协调,让学校、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创新共享,鼓励企业和学校合作办学,校企双制度支撑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起活力强、程度深、能持久的合作关系,努力构建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化,实现校企合作互惠共赢。

(二)建立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激励机制

鉴于校企合作管理工作长期且复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要发挥好自身主导作用,应建立起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激励机制,深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首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可做好财政和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校企合作财政激励政策,对积极履行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积极参与推行校企合作工作的老师、工作人员给予实质性的绩效奖励。其次,针对校企合作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果的专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对相关企业、学校、专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最后,针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要进行表彰,给予一些荣誉称号和对应的资金奖励,对与技工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并发挥重大作用的企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给予配套的实质性奖励,以此来增强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平台的深度和广度。3

六、结束语

本文以N技工院校作为个案分析研究,主要研究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发展中的履职。经走访调查发现,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学校校企合作发展中存在校企合作协调不到位、评价存在缺陷等履职问题也制约了学校发展。针对以上种种问题,文章在原因分析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强化建议。

当然,文章只是以南京市N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为例,找出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发展中履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策建议,为其他同等市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促进当地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发展提供一定参考。然而,技工院校发展本身存在区域性、独特性、变化性。再加上全国各地经济产业结构发展不一,导致各地对技能人才需求也不相同,且各地方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一样。因此,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特色、人才需求不断强化自身履职促进当地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发展。

参考文献:

[1]车太杰:《技工院校校企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研究》,载《科教导刊》,2020第14期,第7~8页.

[2]张远、金晓明、李蔚、姜大峰、王珊珊、汪晓静:《职业教育“提质培养”背景下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模式构建》,载《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29期,第85~87页.

[3]王瑜、王惠民:《浅析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对策》,载《赤子》,2015年第8期.

[4]刘成沛:《技工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建》,载《就业与保障》,2014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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