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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信访工作实践困境与发展路径

谭勇
  
创新版媒体号
2024年199期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摘要:当前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日渐凸显。然而在信访工作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我国信访制度的顺利实施。本文深入剖析信访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将推进信访法治化融入破题之道,以期推进优化我国基层信访工作制度推进落实进程。

关键词:基层;信访;法治化

我国信访制度设计的本意是民意的表达与沟通,基层信访搭建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是基层群众反映诉求的“直通道”,也是基础政府化解矛盾的“首要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基层信访工作呈现诸多问题,与当前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背道而驰。在此形势下,深入剖析信访工作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将推进信访法治化融入破题之道,以期助力我国基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基层信访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

我国信访制度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当前基层信访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反映群众意愿、化解基础冲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但在实际信访工作中,存在信访制度功能越位、信访部门接访不力、信访主体依赖信访的问题。

(一)信访制度功能越位

国家制定信访制度的预设目标是群众通过信访途径积极参政议政,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访渠道主要用于解决个人经济诉求,信访制度的冲突调节功能日益凸显。目前,信访制度发挥政治参与、权利救济、民主监督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种重要功能,其中权利救济功能更是上升为信访制度的主要功能。在此背景下,信访制度本作为一种补充性救济制度,却超越了司法救济,成为“主要”救济制度。

(二)信访部门接访不力

信访部门是直接对接信访群众的窗口,是落实信访制度的执行人。在这个运行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信访部门接访态度消极。存在未落实来访必登要求,登记要素不齐全或者概括信息不详实;转办不精准,受理不及时;告知信访群众不规范,告知文本格式不统一等问题。二是信访部门处理效果不佳。存在办理超期、协调督促不到位、依法分类导入少、办理质量不高、处理意见书敷衍塞责、一次性化解率不高等问题。

(三)信访主体依赖信访

大部分群众认为信访成本低、时间短、人为干预因素大,跟传统的诉讼解决途径相比,更容易实现自己的诉讼请求。一是信访成了基层群众解决问题的第一途径。基层群众缺乏充足的人力、时间、物力,去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与此同时,基层群众又往往存在“有问题找政府”的惯性思维。二是无理上访趋向泛化。借助社交媒介,长期信访人员形成小团体,某信访群众探寻到基层政府解决信访事件底线,实现信访诉求后,会刺激小团体内其他信访人的诉求会逐渐脱离理性范围,使得“无理上访”趋向泛化。

二、基层信访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

信访工作中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多,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推进进程。面对这种情况,应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从而探寻破题之道。

(一)国家在制度规范层面呈现供给不足

我国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民意的表达与沟通,但实际工作中,我国尚未出台完善的信访法律,目前各地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就是《信访工作条例》,而该条例并未明确界定信访受理范围和职能边界。信访制度逐渐被基层政府赋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导致信访救济过度扩张的同时,弱化了司法权威。这就会出现信访群众被判决败诉后,到政府上访的现象,使得基层政府陷入无力处理涉法信访纠纷的困境。信访需求超过信访制度供给,两者之间的不平衡,逐步加大国家信访制度方面的问题。

(二)基层政府在制度执行层面能力不足

基层政府在信访制度执行时,能力不足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是受到管理制度的限制,主观原因是部分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不力。

客观上,《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建立信访工作责任承担制,将信访工作绩效作为考核项。基层政府为了平息上访事件,会采取物资补偿、外出旅游等优惠条件。在一场场“拉锯战”中,基层政府的介入和干预破坏了司法的独立自主性。

主观上,基层政府在信访制度执行时落实不力。一是对信访群众的诉求回应不及时。基层政府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存在拖延、推诿等现象,导致信访群众的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在回复信访群众时,缺乏明确的答复和解决方案,使得信访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二是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基层政府在处理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时,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在面对缠访、闹访等特殊情况时,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和措施,使得信访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三)信访群众在规范信访层面意识不强

在信访群众看来,信访渠道操作性强、成本低、效率高,趋简避繁的心理促使人们选择信访。同时,“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在部分信访群众心中根深蒂固。有些信访群众妄视法律、法规的约束,以异常上访的方式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面对各方压力,政府、信访部门出现枉顾司法公正满足其诉求。长此以往,“信访不信法”等旧观念更加难以根除。

三、推进基层信访工作的发展路径

本文探索出明确信访制度功能、提升信访制度效力、增强公众依法意识的基层信访工作发展路径,以基层信访工作的提升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明确信访制度功能

实际工作中,信访甚至承担了超越司法救济的功能。推进信访工作,就要将信访制度功能定位于有限救济功能。一要推动信访立法。在法律框架下规范信访工作,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信访工作的受理工作、办理工作、监督追责工作等。二要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三级终结”制度,严格做到“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按照“五个法治化”的要求,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信访制度效力

1.落实监督追责法治化

当前,“压力型”体制和“一票否决”体制存在弊端,更加深了落实监督追责法治化的迫切性。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等情形,要及时督办,并给出改进建议;对履职不力、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2.落实受理处理法治化

受理法治化和处理法治化共同提升信访制度效力。一是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初次信访事项。要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模式,加强跟踪问效、办结回访,提高初信初访问题一次性化解率。要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办理,配强与网上信访任务量相适应的工作力度,加大网上流转与网下办理结合力度,网上尽快键对键回应、网下做好面对面沟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初件变重件、“网访”变“走访”。二是持续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盯紧每起信访事项进度,坚持以过程规范,促办理规范,保结果公正。要加大抽查评查通报力度,以“微笑服务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审查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落实情况。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解决。

(三)增强公众依法意识

增强公众依法信访意识的首要任务就是,扭转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提升公众依法信访的能力。一是加大普法活动力度,营造“法治信访”的良好氛围。利用公示栏、“大喇叭”、微信公众号、“法治讲堂”宣讲活动等各种形式,让群众切实了解法律法规、信访制度,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二是畅通信访新渠道。通过宣传网上信访渠道,落实“接诉即办”,快速回复告知,缩短办理时限,一次性解决问题,让信访群众多走网路,少跑马路,提升信访效率的同时,规范信访行为。

参考文献:

[1]殷世豪,李艳阳.信访法治化背景下化解矛盾在基层的思考[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0):109-112.

[2]师林,胡永友.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基层信访法治化建设研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23(5):1-4.

[3]王瑞雪.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研究[D].辽宁大学,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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