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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赋能社会组织提升镇管型社区文献综述

黄小卫
  
创新版媒体号
2025年2期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30006

摘要:“镇管社区”是具有“农村特点”的镇政府来管理具有“城市特点”的大型居住社区 , 既有别于农村传统的乡镇村管理体制 , 同时也不同于城市传统的街道居委会管理体制 , 是突变式或渐进式的城市化社区。镇管型社区社会组织是重构基层治理秩序的重要主体,技术赋能镇管型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已成为趋势。当前,已有学者针对技术赋能社区社会组织提升镇管型社区治理水平进行大量研究。在此背景下,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方法,对技术赋能与社区治理、技术赋能下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等进行归纳总结,指出既有研究成果及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社会组织;镇管型社区

一、研究背景

大型居住社区是保障性安居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是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和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之一。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城乡二元结构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的背景下,在上海、北京和广州、香港等,逐步探索出了“镇管社区”模式。它是具有“农村特点”的镇政府来管理具有“城市特点”的大型居住社区, 既有别于农村传统的乡镇村管理体制, 同时也不同于城市传统的街道居委会管理体制。它以党的领导作为中心,基层自治为基础,区域自治制度为方向,具有管理主体多样化、社区权力关系调整、社区定位与人口结构异质、高流动性与外来化并存、共商共治等特征。在行政管理架构、公共服务手段、财政支持、社区自治和公共治理等方面形成配套 [1]。然而,面对镇域内大量城市化社区中涌现的空间组织碎片化、行政逻辑挤压自治空间、公共服务供需错位及治理资源结构性短缺等问题,原有的镇级管理组织无法有效解决城郊城市化后的新问题和新需求, 暴露出科层化管理体系与流动社会复杂治理需求间的深层矛盾。

近年来,数字技术已经成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工具。技术的集成性、交互性和信息共享性也为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广阔空间,为镇管型社区治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 +公共服务”,“十四五”时期,提出社会组织要加强对数字技术的运用,通过数据赋能增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打造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镇管型社区是对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积极探索,这一模式力图实现社区多元共治格局,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目标的迫切呼应。如何运用技术手段实现镇管型社区有效治理对于当前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新型社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然而,随着数字化改革的浪潮席卷,这种针对于行政主体的数字技术嵌入更多是以任务和业务为导向,服从于制度理性下强化建构秩序的需要,加剧了社区建构秩序与自发秩序间的失衡[2]。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数字技术生产内容脱离居民、社区真实需求被漠视、基层组织与社区居民被动式参与等问题,挤压了社区内生自发秩序发挥作用的空间[3]。镇管型社区作为财政和行政主体,本质是要解决郊区基层空间组织衔接失调的问题,其特殊性与国内普通社区具有共性也有其特殊性。

为破解这一困境,技术赋能社会组织有望成为镇管型社区治理顽疾的解药。一方面,具有专业性和适应性和整体性以及非营利性特点的社会组织能够借用自身的优势去介入镇管型社区治理困境,采取适当的策略以应对社区的不同关系与结构,从而为社区建设治理项目的落地与运营创造有利条件,解决超镇管型社区长期顽疾。另一方面,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社会组织治理平台,实现社会组织数字治理转型,可以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治理效能,解决社会组织活力不足、资源链接能力弱等局限。在实践中也出现了社区社会组织运用数字技术建构规范平衡的社区治理秩序,激发社区活力的成功案例。通过技术赋能社会组织的应用,可以助力镇管型社区发展的可持续性、推动特殊社区问题的特殊解决方式的创新性以及提质增效应对新型体制社区的持久影响性,因此,在数字技术赋能下,社区社会组织如何解决郊区基层空间组织衔接失调的问题,调试行政逻辑与自治理念之间的张力,推动镇管型社区治理水平提升?

二、技术赋能与社区治理

治理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超载问题催生了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广泛应用 [4]。已有研究指出,数字技术既能直接应用于社区治理的场景,促进治理方式变革,又能通过增强治理主体能力提升社区治理绩效 [5]。学术界对技术赋能镇管型社区治理的概念虽未完全清晰,但已有大量研究探讨信息技术在社区合作治理中的应用。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是聚焦技术的价值和功能。作为赋能工具的技术嵌入社区合作治理,拓展了治理网络的开放性与扁平化,有利于理性公众的培育以及良性政社互动关系的形成。首先,数字技术孵化社区公共信任,寻求“去中心化”治理逻辑,兼顾所有参与者,强化其公共价值生产者身份,推动多元治理主体成为社会价值建构的一部分[6]。其次,技术架构多元主体合作网络,内化为社区合作治理中的约束性力量,指导共同行动,使社区治理从政府主导转为多元合作,从被动式应对变为主动性服务,服务供给从普适化转向精准化和个性化,赋予不同主体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行动自由[7],提升了治理主体间便捷、高效、互动的能力,也实现了居民的认知和行动能力的提升[8]。最后,数字技术还优化了合作资源整合,使游离于社区内部及民众之间的无形资源的整合得以实现,并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合作行动。

二是侧重技术的具体场景。在资源的整合与优化上,在资源的整合与优化上,数字技术能够精准识别需求群体、配置需求设施、分析需求内容、匹配需求质量,益于建设有新时代特点的街邻关系 [9]。在社区主体关系的优化上,数字技术推动治理主体结构纵横双向发展,治理作用边界向事前延伸,运作方式向共治迈进,实现社区主体间的互联互通[10]。

三是关注技术的衍生风险。由于线下世界的复杂性,数字治理与个体行为、社会结构、政府运行存在“分离”的问题,进而影响到治理绩效的释放 [11]。技术万能、技术替代、技术赋权、技术幻象 [12],在实践中也形成了技术脱嵌、技术增能、技术赋权、增能赋权等多种结果 [13]。数字技术是“双刃剑”,不仅能够赋能赋权,也会造成“国家治理转向的不确定”[14],存在技术操控、绩效内卷、治理高成本、政治钝化与极化的风险[15]。数字技术更多由行政力量主导,常用于信息搜集和风险管理,导致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压缩,治理趋于行政过密化[16]。居民因教育水平、科技能力受限而无法触及、理解和利用信息资源,无法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加剧了边缘化和无力感 [17]。因此,探索技术赋能社会组织重构镇管型社区内生治理秩序,对于实现建构秩序与自发秩序的平衡统一与良性互动至关重要。

三、技术赋能下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社区社会组织凭借其民间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成为社区治理权限分流和服务职能承接的重要主体 [18]。随着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等政策的出台,社区社会组织被纳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整体布局,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激发社区治理活力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在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上,社区社会组织可以运用杠杆机制丰富其资金来源,进而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公共服务在不同群体内的均衡分配 [19]。在实现社区共建共治上,社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组建伙伴关系、培训居民以及组织活动等方式来促成集体行动 [20]。

然而,社区居民利益的分歧和碎片化、社区内部空间的局限性等问题使社区社会组织在满足社区异质性需求和扩大居民参与上都存在掣肘 [21]。当前社会组织往往存在规模小、活力不足、资源链接能力弱等局限(朱光喜2023),有效参与不足(周怡2018),制约镇管型社区治理成效提升。

在此背景下,数字技术的应用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契机。乔湘然、徐成铭(2023)认为数字技术能够吸引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入城市社区治理网络,降低城市社区合作治理所产生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实现公共部门的科层制与数字技术所要求的网络制平等对接 [23]。在肯定数字技术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推动作用之外,已有研究也指出社区社会组织在应用不同数字技术时出现的效果差异,数字系统的组织者、使用群体等都是影响其使用效果的重要因素[24]。

四、总结与展望

已有研究为我们展现了技术赋能对于社区治理秩序重构的重要影响,阐释了技术赋能社会组织提升镇管型社区治理的内在张力与变革潜力。由此可知,传统的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不适用于镇管型社区的管理,由政府主导治理体制比较低效,通过行政主体构建和设计,并给予其他社会力量和组织一定的参与和发声渠道,既有研究系统未来研究需立足“技术- 制度- 社会”协同框架深化两重路径:同时警惕技术万能主义对社区多元价值的侵蚀。唯有将社会正义嵌入技术执行过程,推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方能实现镇管型社区从“行政过密化”向“多元共治范式”的治理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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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 2023 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项目名称:《技术赋能社会组织提升镇管型社区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gxun-chxs20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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