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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构建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摘要:预防和治本是监督工作的本质目标,同时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一个关键内容。国有企业在如今新形势下,需要全面贯彻落实风险预防、教育工作、检查长效机制构建等内容,将相关监督部门的作用全面呈现出来,使权力运行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最大程度上遏制不良现象的出现,为企业的稳定、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同时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从三个层面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构建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致力于为相关人员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引言
如今我国国企改革的步伐在不断增快,企业的发展速度也在逐渐增加,在这一过程中也会有较多的问题出现,比如由于不全面的监督检查而发生决策权力失控现象,这往往会不利于社会的有序发展。如何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行有效的构建、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如今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完成“坚决反腐、建设廉洁政治”目标的一个关键途径。
一、国有企业监督检查体系现状的分析
如今我国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和优化,随之而转变的就是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和领导体制,企业传统的内部监督体系不能够与如今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相符合,同时也会进一步加深企业管理思想和惯有意识的矛盾。从如今的管理体制来说,企业领导会具有较高的企业管理权力,同时也会凌驾于内部监督组织的工作目标,会影响到监督人员的思想和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监督工作的实施,最终使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成果不能够符合预期,同时也会导致多元化问题的出现。
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监督检查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的监督体制限制带来的监督乏力
企业会存在重制度轻落实的情况,所以会进一步弱化监督制度的执行。从构建权力制度的角度出发来说,不但是党风廉政监督对策制定的体现,同时在考核形式上也要注意其适应性特征,不能出现照搬照抄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进一步提升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常常没有合理的融合部署和落实,考核和检查,所以就会不断降低监督制度的公平性,导致监督制度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从国有企业方面来说,不但要具备基础的体系管理文件,除此之外,也要从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出发,来对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进行构建,假如没有充分的落实这些新旧制度,那么就会导致企业的管理工作极易出现说一套做一套的情况。
(二)既定的惯性监管思维导致监督无法达到预定成效
(1)缺乏监督意识。这一问题可以归纳为几个层面:首先就是不接受监督,会觉得过多的监督会对企业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是不信任自己的体现。其次是不愿意互相监督,会觉得监督工作主要由组织负责,会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第三是不敢监督,监督上级害怕自己的前程受到影响;监督同级同事害怕对同事关系产生影响,会觉得这一工作并不合理,会不利于员工的团结发展。(2)缺乏认知,监督渠道缺乏有效性。国有企业在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和企业员工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明确的认知,自身的主人公意识并不强,从而导致监督力度缺乏,监督工作的实施流于形式。(3)监督检查对象不明确。从一些企业的重要岗位来看,大多数管理人员或领导都是遵纪守法的,然而近几年所出现的事件让人们触目惊心,部分岗位人员和领导人员会存在“蚁贪”现象,这些人员和一些领导岗位相比较来说,受关注度并不高,所以就会有一些权力不在权力监督的范围之中,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对于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缺乏力度。
(三)企业对监督业务专业技能要求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监督角度出发来说,如今大多数国有企业在监督的过程中会应用多元化项目来深入的了解企业所出现的问题,然而在财务监督层面也会出现一个不足,那就是监督的范围较为狭窄,不能够对企业的内部问题进行窥探,与此同时,财务专业是大多数财务监督人员的出身身份,知识范围并不广泛,同时在财务外业务知识的掌握上也十分单一,从企业内部方面来看,并没有将企业监督业务提高到作为一个需要较高综合专业技能来认识,没有充分关注监督人员的知识能力和培训工作,相反会觉得企业监督工作对于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较低,这种意识会导致企业监督部门的监督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同时企业在生产经营时也会缺乏执行力度。
三、新形势下构建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有效对策
(一)规范公司化经营,优化和规范权力结构
首先,需要使权力结构得到完善。国有企业需要将《公司法》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作为基础,来合理的实施公司制,对一些制约治理权力机构进行构建。其次,需要使权力运行更加具有规范性。企业可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治理权力运行机制进行构建,与此同时,可以建设多元化的内部监督部门,比如组织人事、法律事务和纪检监察等。第三,需要全面贯彻和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做到经营权与决策权相互分离,使企业决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真正实现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目标,最终为有效、科学权力运行机制的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国有企业应规范操作程序,充分体现惩防体系建设在反腐方面的根本性作用
从第一个方面来说,企业可以从构建体系标准出发,与实际流程变化和内外形势进行有效的融合,将关键部位、重要流程作为基础,合理的结合不同企业业务和企业的体系建设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体系构建和企业经营的协调发展。从另一层面来看,在实际谋划的过程中,需要给予改革创新工作充分的重视,将体系的适用性与有效性全面呈现出来,对全新监督、惩处、教育机制制度进行创新,从而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实际意义和价值全面发挥出来。除此之外,企业需要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充分落实制度建设工作,最大程度上构建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体系,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公开”和廉洁从业“问责”机制,推进决策和监督两权分离
首先,需要经常监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通过各种途径自觉地接受员工群众的监督,使企业“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权置于阳光之下。其次,需要对廉洁从业“问责”制度进行构建,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经济责任评估工作,领导干部要进行述职述廉,发现问题并及时追究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违纪违法渎职责任。第三,企业应对决策与监督分离的规范机制进行构建,厘清不同层级组织机构的具体权责,从而为管理层级互相协调、互相约束格局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
结论
总而言之,反腐问题是关系国有企业稳定、有序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党在企业干部职工中的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企业监督检查人员一定要详细总结如今国有企业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所面临的难点与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优化监督管理形式,构建全新且有效的预防机制,切实预防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问题,最终更好的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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