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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价值审视与优化路径研究
摘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考验着一个国家的应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需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而实现这一目标可从如下途径入手:一是遵循“生命至上”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价值主线;二是夯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专业能力;三是筑牢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法治根基。其中,遵循价值主线是基础,提升专业能力是关键,落实法治措施是保障。
关键词:公共应急管理;价值审视;优化路径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直都是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威胁,也是人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威胁。新冠疫情这一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传播速度极快,影响范围极广,再次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到了每个国家治国理政的新高度。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不仅重要,而且十分紧迫,也已成为国内公共管理学界的理论与实践热点。
1.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审视
1.1价值定位
公众都十分珍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为它是人的根本利益所在,是人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是人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价值进而实现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作为国民根本利益的维护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是其治国理政的重大内容和重大使命。一个政府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需首先遵循“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保护生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疫情治理防控中所要求的:“要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因为唯有遵循“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才能够有抓手、有方向、有胜算,诚如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所强调的:“只有采取包容性办法,保护每个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新冠肺炎疫情才能得到控制”。
1.2政策实践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需做到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和保护生命。所谓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和保护生命即将人的生命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如若人的生命利益同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实施“生命至上”的价值原则,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国在此次疫情防控站、阻击战中取得了十分卓著的抗疫效果,十分显著地贯彻了“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首先,表现为对于任何一位患者的救助,从0岁婴儿到百岁老人,不分男女老少,在此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中国政府的救治以“不落下任何一位患者”为救治目标,以“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为原则。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6月7日发布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中有这样的细节描述:“一位 70 岁老人身患新冠肺炎,10 多名医护人员精心救护几十天,终于挽回了老人生命,治疗费用近 150 万元全部由国家承担。”这一案例只是中国此次抗议行动中的一则,它充分体现了中国“生命至上”的抗疫原则。类似的故事不胜枚举。回溯抗疫历程,中国政府调集最先进的设备,最优秀的医生和紧急的物资到疫情最严重、最需要的地方去,而这些全部费用均由政府承担,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中国在此次抗击疫情战役中的鲜明底色,充分彰显了中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权、健康权的价值追求。其次,表现为对于非患者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保护。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传染性疾病,而且传播能力极强,与患者接触被感染的可能性极大。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非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对于患者、密切接触者等具有传播危险可能性的人全部实施隔离管理,切断传染源;对于非患者也实施居家隔离,倡导不聚集、不流动,避免交叉感染,这些措施最大程度的保护了非患者的生命健康,也彰显了中国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对于“生命至上”价值主线的遵循。
1.3经验成效
正是由于全面贯彻和落实“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中国的防疫才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也赢得了世界的认可,为全球抗疫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反观个别国家在防疫过程中的作为,受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以“经济账”为首要考虑目标,最后所牺牲的是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抗疫也没有取得令民众满意的效果。
遵循“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是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的前提,只有紧紧抓住“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才能够有正确的目标和方向。“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要求当生命利益和其他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选择维护人的“生命利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深情表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2.夯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专业能力
分工导致的专业化、专门化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推动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关键需夯实应急管理的专业能力。
2.1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领导力和协调协同能力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具有紧急性、紧迫性的特点,必须具有强有力的、坚强的领导力量来稳定事态和增强解决问题的信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应加强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明确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制定、落实的责任主体,划分职责任务与明确工作衔接,统筹完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流程,从整体上切实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政策、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党的领导,还必须十分注意提升协调协同能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传播力强、波及面广,应急管理需协调好多层面的关系,相互配合、减少浪费、提升效率。尤其是要协调好中央统一领导和地方协同的关系,协调好参与应急处理所有主体的分工配合关系,有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生活保障服务以及经济恢复发展的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力强、协调性好、效率高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2.2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能力
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影响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医疗服务的质量,因此需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培养,注重公共卫生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充实公共卫生人才数量。从我国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来看,目前设置公共卫生专业或学院的院校还比较少、比例较低,我国公共卫生以及防疫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清华大学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成立了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旨在培养公共卫生健康的高层次人才,这对于充实中国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具有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要注重提升公共卫生人才的质量。加强高等院校和疾控机构的深度合作,共同培养高水平的公共卫生实用型人才。加大公共卫生领域人事薪酬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公共卫生人才薪酬水平。加大对于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的科研力度,对于疾控中心科研机构和医学院给予大力度科研经费的支持,为公共卫生医疗专业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严格公共卫生人才的考核机制,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是专业人才,主要领导必须既懂业务、懂管理。多措并举不断充实、稳定和巩固公共卫生人才数量,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人才质量,从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能力。此外,还需加大公共医疗设备设施均衡供给,全面提升各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专业能力。
2.3注重培训、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能力
目前,就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然而,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来看,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中坚力量,但是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也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应急处理水平、专业化程度、判断准确度等在一定意义上都影响着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因此,需提升此类相关管理人员的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其培训,在其上岗任职之前,确证其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另一方面还需对其加强任职工作能力考核,通过对其业务能力、工作能力的考核来进一步提升其能力。此外,还应加强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能力。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面前常常会涌现出大批志愿者,他们不计回报、无私奉献,需对这一部分群众做细致的分类和培训,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如有学者提出:“严格执行志愿者考核制度,根据各领域实际情况,区别制定考核制度,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布考核内容及结果,合格者录入数据库备用,不合格人员则被清退”。
2.4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面前,公开透明的信息是有效应对疫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5G、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建立和完善疫情预警机制,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准确、客观的报告相关信息,加强信息数据的分析和整合。发展互联网医疗,提供预防和就诊网络咨询,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减轻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压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效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专业能力包括领导力、协调力、服务专业度、信息化程度等等,因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专业能力需从这些方面入手,通过具体方面能力的提升最终汇聚成为强大的专业能力,进而释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3.筑牢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法治根基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基石,也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制度保障。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筑牢、扎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法治根基,全面推进依法防控、依法管理。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短板,针对此要认真梳理疫情防控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机制,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以及与疫情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法治观念。
3.1促进公共卫生安全立法
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引发的经济性质的危机也纳入法律规范中。生物安全法以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为总体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为根本目,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息息相关,国家需加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系统中来,通过生物安全法来保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新冠肺炎疫情除了涉及公共卫生问题之外,与之相关的还有行业危机、物价波动、供应链断裂等等经济问题,目前的相关法律规范尚没有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衍生的经济问题纳入专门法律的处置范围之中。筑牢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根基,需要从立法层面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将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经济问题、社会稳定问题等等全部纳入立法领域,全面立法。通过立法,使得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在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有制可循。
3.2在执法方面要严,司法方面要公正
针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预防、控制、监督等环节要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任何防预不严、失职失责,以及在疫情期间任何违法行为如造谣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妨碍疫情防控等等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依法维护和巩固防疫秩序,依法处置殴打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依法打击哄抬物价、趁火打劫、造谣传谣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惩处制售贩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非法行医等行为,运用法律的手段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维护和保障了社会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疫情应急防控管理效果。
司法方面要一如既往地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而影响其公正性,必须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有任何特权特例。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还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司法等问责制,通过问责来确保应急管理的效果,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根据依法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需要启动行政首长及直接责任人问责机制,监察部门及司法部门应划定问责职能及权限,做好部门间协作与配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避免行政机关内部权力寻违法包庇,增强问责公信力,及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3.3要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做到人人守法护法用法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言: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法律的权威在于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人人守法护法用法,来保障和巩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效果。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具有紧急性的特征,属于危机事件。越是在危机时刻,越要依法办事,公共行政手段需寻求法律的力量、依靠法律的力量,通过法治来保障应急管理政策、方法、行为的稳定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即用法治来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效果,反过来讲即提供公共卫生管理能力需筑牢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法治根基。
综上所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于社会及其成员都会形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是社会及其成员潜在的或者正在面临的威胁。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是社会成员捍卫和保护自我生命权和健康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首先需遵循“生命至上”的价值主线,关键需要提升应急管理的专业能力,还需筑牢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法治根基,三者相互相成,联动互动,共同保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管理的效率和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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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引自刘爱龙: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石[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作者简介:王可然(1989—),女,汉族,山西朔州,博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政府与政治、社会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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