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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资本对近代中国金融业的影响

徐浩神
  
财讯
2016年9期

从鸦片战争至1949年期间,伴随着外来侵略势力以及中国内部社会的自然发展过程,中国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国的金融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外国资本在客观上对近代中国的金融结构、货币制度、贸易融资机制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外资银行 近代金融制度 汇丰银行

突破原有金融体制的约束,成为近代中国多元化金融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金融制度在近代时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逐步向近代金融制度转型,出现了一些新型外资金融机构,由于中国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外国银行逐步成为中国主要的金融机构,渗透到中国财政和金融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中国多元化金融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打破英国特权贸易公司、洋行和特许银行垄断中外贸易的局面,引入股份制银行模式。1833年前,东印度公司是英国殖民的主要工具,是典型的特许垄断公司,代表着政府和特权商人的利益,垄断了中英贸易达200多年,1833年其特许权被废除后,随之而起的是代表自由商人利益的洋行,鸦片战争前后成立的洋行在中外贸易汇兑和融资方面,具有雄厚的经济势力。1845年,丽如银行在香港成立,随后又有不少英国特许银行在中国各通商口岸相继建立,这是继洋行之后一种新的融资机构,与洋行一起共同垄断中外贸易融资和结算。

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成立汇丰银行,是继特许银行之后又一种新型金融组织,它是股份制银行的代表。其经营方面的灵活性、业务的多样性以及制度的完备性,都是特权垄断贸易公司和洋行无法比拟的,由此突破了英国特权贸易公司、洋行和特许银行垄断中外贸易的局面。与此同时,中国商人也仿照外商,建立了若干家股份制银行。新兴的股份制银行经营模式由此引入中国,并成为后来银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其次,确立以汇丰银行为首的英国银行势力的在华垄断地位。1874年它经营了近代中国第一笔国内公债,给中国政府提供军事和海防所需经费,后来又为洋务运动开办的实业建设提供资金融通,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开展国际汇兑、吸收存款和发行纸币等业务,在90年代逐步取代了英国旧式的殖民地银行,成为英国在华金融势力的主要代表。

再次,掌握经济和金融资源,成为近代中国多元化金融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20年代前后至30年代,中国的金融格局也出现了新的变化,逐步形成了外资银行、中国传统金融组织和华资新式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格局。

外资银行主要有各国在华设立的银行,以及中外合办银行。其主要业务在于中外贸易融资、国际汇兑和外汇买卖,与外界的资金往来大都是由汇丰银行办理的,在各个通商口岸,汇丰银行还吸收国内的官方和私人存款,并通过各种渠道使中资金融机构成为其服务。据杨荫浦先生在1925年對上海金融组织的调查研究,在上海的汇丰银行24家,资力合计达70亿元,其在上海的资力如以5%计算,也有3.5亿元。其中汇丰银行的资力为6亿元左右,居第3位(第l和第2分别为日本正金银行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

传统金融机构主要是钱庄和票号。随着l9世纪60年代中外贸易的发展,钱庄的业务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60年代后期,钱庄开始与外国银行建立资金融通关系,主要是与外国行建立了短期的同业拆借信用关系。由于业务的扩大,钱庄的资力也进一步扩大,但是它的资金来源有很大一部分是依赖外国银行的。

华资新式金融组织发端于1897年的中国通商银行的建立,至20年代也有了较大发展,包括银行、储蓄机构以及其它金融机构,其中银行的实力比较大。据杨荫浦先生在1925年对上海金融组织的调查研究,在上海设立总行且未设分行的有l3家,在上海设立总行并在其它地方设有分行的有8家,各地在上海设立的分行有20家,三种银行资力共有2.7亿元1。

20世纪以后,其中汇丰银行掌握着清政府的海关和部分常关的税收及其管理大权,中国对外贸易融资的绝大部分业务,垄断着中国的内外债市场,在中国的国际辛迪加借款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中国多元化金融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国银行之所以能够在这样的金融体制中有所突破,成为以它为主体的多元化金融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它所能享受的治外法权,富有战略眼光的经营管理策略之外,还有许多客观的外部条件。如英国在中国内地的侵略扩张,19世纪交通和贸易方式的变化,世界金银比价的变动以及欧洲各国普遍是的金本位制,使汇丰银行增加了对资本市场的控制力。

依赖中介组织和个人,建立中外贸易间接融资体制

资本体制近代中国的金融市场是极不发达的,绝大部分融资是通过间接渠道进行。特别是中外贸易融资,更是一个多层次的融资网络,涉及到进出口双方代理银行、洋行、钱庄、买办及其各地的中介代理人等多个环节。作为一家外资金融机构,外国银行依赖中介组织和个人,建立了中外贸易融资的多重体制。

首先,充分了解钱庄在中外间接贸易融资中的特殊地位。鸦片战争以后,中外贸易基本上以中国沿海的通商口岸为中心展开的,但是由于外国商人对中国商人的不信任,而中国内地商人又不熟悉英语,因此,中国商人基本上是聘请一些掮客代办与外国商人的贸易事宜,外国商人对掮客个人也不是很信任,不敢先交货而后收款,这时钱庄的良好信誉正好发挥了金融中介的作用。钱庄可以向掮客签发1至5日或10日左右的庄票,掮客向洋行办理货物时,以庄票交付,票据到期时,洋行则向钱庄取款,这样掮客和洋行的债权和债务关系,都集中到了钱庄那里。如掮客的款项没有如期到账,则由钱庄垫付。掮客只对钱庄负责,而钱庄则对洋行负责。

实际上,洋行也不直接与钱庄接触。大多数洋行都聘请买办负责其一切事务。因此,中国商人与外国商人之间既不直接交货,也不直接收款,二者的关系一变而为外国商人与钱庄之间的关系。中外贸易绝大部分是通过第三者进行的,外国商家几乎没有与中国商人直接往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多是操纵在洋行手里,钱庄及其签发的庄票,只是在国内起到中外贸易的金融中介作用。

其次,利用钱庄和买办建立了中外贸易的间接融资体制。如上所述,洋行大班不仅对中国国内商人不信任,而且对钱庄及其庄票以及华资银行也不是很信任,外国银行与华资银行不能互通汇兑。洋行掌控了中外贸易,其自然是与外国银行来往,汇丰银行可以签发支票,方便对外贸易,这是它迅速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

汇丰银行对中国的了解也是有限的,只能局限于商业领域这样的狭小范围。因此,要想建立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贸易融资机制,就必须利用钱庄和买办。这样,买办制度在外国银行的组织制度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买办是外国银行中与其他中国人办理业务的中国人,他们包揽了所有与中国人以及与货币有关的业务— — 如货币的收付,汇票和钞票的收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为银行提供建议,搜集和编辑银行的固定中国客户的商业情报,为银行里的中国雇员进行推荐、管理和担保。外国银行在中国沿海港口的管理者们最先都是通過买办与当地建立业务联系,然后通过买办认识内地商人,与官员建立联系等。

外国银行在中国的每一个办公室或分支机构,都至少有一个买办,为他们了解当地情况提供便利。一个分行的买办通常与这一地区同样有关联业务的其他买办有着密切联系,他们及其在内地的商业联系就会形成一个商业网络。外国银行通过这一网络把它的业务引到内地去,如给中国当地银行钱庄的拆票,就是由买办担保、经手和负责的,许多固定的官方存款也是通过买办得到的。

利用买办制度和钱庄,外国银行建立了一个覆盖辽阔的金融网络,这一网络又通过上海、北京和香港,与伦敦金融市场联系起来,从伦敦到中国的沿海口岸,再从通商口岸直至中国的广大乡村,一个完整的间接贸易融资机制得以建立起来。

积极介入权益角逐,垄断近代中国的内外债金融市场

首先,参与清政府债赔贷款,成为中国内外债市场的主要金融机构。汇丰银行成立以后不久,通过一系列的业务活动就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崭露头角。在公债市场上,汇丰银行经手了近代中国第一笔公债。1874年,面对日本的威胁,为加强福建海防,清政府第一次以中央政府名义,由福建地方政府当局,具体办理向汇丰银行借款200万两库平银(约合627,615英镑)事宜。

当时汇丰银行本身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因此,此次资金的筹集是以发行公债的形式实现的。在清政府的授权下,汇丰银行在伦敦和香港卖出由中国政府担保的债券,进行资金的筹集,结果是这一笔债券卖得不是特别好,汇丰银行自己买了一半。这一次发行公债之后,1874年后续借款延至1876年,汇丰银行又在福州为清政府办理过多次短期信贷,包括价值10万两白银借款和28.5万港元,利率均在12%的借款2。1876年,事实上还有三次类似的借款谈判,贷款数额分别为10万、20万和50万两。

发行公债的技术条件是要有近代化的金融机构,有全国性的金融市场。而中国当时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这只能是便利了以汇丰银行为首的外国银行,他们很容易就成为中国内债市场的主要金融机构。1877年至1881年,汇丰银行又先后为清政府西征阿古柏叛乱提供了三次借款,这些借款开战争与外债发生关系的先例。数量分别是5,084,500、1,779,577和4,000,000两库平银,利息以月息0.80% 和1.25%计算。这些借款都是在伦敦和香港以发行政府公债的办法筹集,并同时以海关税收作为发行债券的担保。1883至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汇丰银行又以同样的方式,向清政府提供10次贷款,本息合计为19,135,786两库平银。从1874年到1887年,清政府向外国银行进行过大额借款共1l笔,而汇丰银行占了7笔之多。至中日甲午战前,由汇丰银行经借之中国对外债款数目有8项,合计448万6千英镑,现银755万700两。

其次,策划权益瓜分,主导国际银团贷款市场。甲午战争之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包括英国、德国、法国、俄国、日本和美国,开始了新的侵华过程,发动战争、划分各自的势力范围和争取各种利权的割让等。与此相适应的是各国的银行势力,得到了各自政府的支持,积极参与了瓜分侵略权益的斗争,外国银行成为一股庞大的金融势力。

在这一时期,汇丰银行先后与1896和1898年与德华银行结成国际银团,为清政府的甲午战争赔款提供巨额贷款,负责两笔对华借款合同,后来为了协助英国与俄国的在华利益争夺,参与策划了北京至上海关铁路修筑权,天津至镇江、浦口至信阳、河南至山西、苏州至宁波、广州至九龙五路建筑权,以及将长江一带划为英国的势力范围。在铁路建设贷款中,与德国和法国的银行团结成联盟,后来又与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团结成更大范围的国际银团,为清政府和袁世凯的北洋政府举借外债而来回沟通,力图在这一国际银团中,占据领导地位。

第三,设定官方汇率,操纵中国的外汇行市。外汇是国际汇兑或外国汇兑的简称,是外币所表示的资产,可以在国际上自由兑换和买卖,是国际金融活动中的特殊商品,汇率就是这一种特殊商品的价格,而外汇市场就是专门从事外汇买卖的市场。

近代中国的官方汇率是由汇丰银行设定的,汇丰银行的经理在这一方面有很大的权力而决定每日的汇率。上海的汇率也是由它决定的,它成为上海金融市场的领导者,其它银行即参考汇丰银行的挂牌汇率,外汇行市也是由汇丰银行操作的,从1923年开始,汇丰银行就成为上海外汇交易银行的领头羊。

在国民党政府期间,在外汇行市方面,汇丰银行支持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政策,为稳定法币汇率而进行买卖外汇的活动,参加了中国货币平准基金的工作。

国民政府本来想剥夺汇丰银行在中国的特殊地位,到1937年汇率由中央银行设定。但是1937年日本入侵以后,为了安全起见,中国官方又要求汇丰银行重新发挥作用。特别是日本侵略淞沪地区以及伪政府建立以后,国民党政府需要与汇丰银行进行合作,以及需要运用汇丰银行在外汇方面的技术和技巧。因此,汇丰银行再一次掌握中国的国际和国内清算业务,再一次进入外汇市场,为支持中国的法币做最大的努力。

1939年以后,汇丰银行是实际参与操作中国汇率平衡的外国银行。它为中国政府提供建议,为平准资金进行外汇操作,为中国经济稳定方面提供了资金支持,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这已经超出了一个单纯的私人金融机构的权限范围。

纵观近代中国100多年来金融制度的变革过程,实际上都是历届政府在内忧外困中被动应付的过程,是各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体现了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特征。外国银行在近代中国金融制度变革过程中的作用是比较复杂的,在不同的时期,甚至在同一时期,它的作用也不完全一样,既要看到它唯利是图本性的一面,但是也要具体分析它在其中所发挥的客观作用。

[1] 汪敬虞.外国在华金融活动中的银行与银行团

[2] 汪敬虞.1895—1927年外国在华银行势力的扩张

[3] 巫云仙.论汇丰银行与近代中国金融制度的变革

[4] 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金融活动中的银行与洋行

[5] 高海燕.近代外国在华洋行_银行与中国钱庄

[6] 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银行势力的扩张及其对中国通商口岸金融市场的控制

[7] 汪敬虞.近代中国金融活动中的中外合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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