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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外部性及其公共产品属性研究
农产品外部性突出,类似公共物品。正因如此,农业私人成本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成本或社会收益发生偏离,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导致农业生产无序、公共产品供给不合理等。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农业外部性问题、规范农业公共产品供给。
农业 外部性 公共产品
农业外部性的概念
外部性概念最早由庇古提出,指没有直接参与某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或消费中的人却从中获得收益或支付成本,使得生产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不相等,或者消费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不相等。由于这种影响是某一经济主体在谋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产生,是对局外人产生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又是处于市场交易或价格体系之外,故称之为外部性。
外部性根据影响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导致其他经济主体获得额外经济利益,也称外部经济。负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导致其他经济主体蒙受额外经济损失,也称外部不经济。 同时在生产与消费环节也会产生外部性,相应地每一环节又都会出现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现象。其中生产的正外部性使得生产的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生产的负外部性使得生产的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消费的正外部性使得社会收益(私人收益与外部收益之和)大于私人收益(通过价格反映出来的收益),消费的负外部性使得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
农业生产中也存在外部性,包括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两方面。其中外部经济包括以下类型:第一,如从事果园、花卉等植物栽培的农户客观上帮助了放养蜜蜂的农户,放养蜜蜂的农户也帮助了那些植物栽培的农户,生产者之间实现互利;第二,如河流上游的农林业会起到保护水源的作用,而这无疑有利于下游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这种农林业具有公共财产的特性。第三,大量投入农药会严重降低食品质量,损害人体健康;第四,大面积砍伐森林及过度放牧会破坏自然资源,过度使用地下水容易引起土壤沙化、盐碱化等等。
农业公共产品的概念
按照有无竞争性和排他性将物品划分为四类:私人物品、自然垄断、共有资源和公共物品。其中公共物品具有下列特征:(1)收益或成本的外部经济。即是说公共物品投资所创造的收益不是直接回到投资者手里,而是以间接的渠道渗透到社会,因而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并且非生产者不需付费也能获得公共物品带来的好处,因而生产的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2)取得上的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使用一种公共物品并不减少另一个人的享用,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供给成本为零。(3)消费上的非排他性。是指不能将没有为之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物品的受益范围之外。正是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导致供给低效益,外部经济又导致投入产出不足。因此,公共物品多由国家供给。
农产品的外部性很强,类似公共物品。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相对于资本和劳力过剩、技术和管理落后等,农民唯一的资源优势为土地,但土地资源少,加上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从整体博弈看,农民讨价还价能力弱,国内农产品价格过低;二是西方发达国家作为农产品主产国,农民少,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高,土地私人所有权制度以及土地多、技术和管理先进等带来的规模化生产,使得农产品成本低,价格便宜,对我国农民冲击大;三是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其需求会随着收入增长而逐渐减少在收入中的占比,因此价值容易被忽视和低估。根据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内涵,可以延伸得到农业公共产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某一农户对农业公共产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农户。二是任何农户都必须消费,如农产品价格补贴、中低产田改造等。三是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即提供出农业公共产品后,增加一个农户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农户的受益,也不会增加社会成本,其新增消费者使用该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现实中农业公共产品以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形式存在,其中准公共产品居多。纯农业公共产品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典型的有:农业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大江大河治理等。这类产品由于高排他性或成本太大,私人不愿或无法提供,多由政府免费提供。准公共产品介于私人产品和纯公共产品之间,特点为:一是效益外溢,不仅个人受益,社会也受益;二是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即并非全体居民受益,而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的居民才能受益;三是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即随着供给范围扩大,其成本呈现一定程度增加。如农村医疗、农用电网建设和农业机械设备的投入等。
农业外部性的表现
(1)总体上农业所表现出的是正外部性
农业对社会的总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其中使用价值=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遗赠价值。直接使用价值指农林业具有提供农林产品和形成资本的功能,这与发展经济学家概括的农业的四大贡献 一致。间接使用价值指农林业发挥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等效能时,整个社会都从中受益,而不需为此付费。选择价值指如果今天将资源全部用掉,会造成未来无法利用等机会成本。遗赠价值指农业财产可作为礼物送给他人、作为继承物留给后代等。非使用价值指存在价值,只要资源存在,就有一些潜在价值。因此总体上农业表现出的是正外部性,除了能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产品、积累资本,还具有保持水土和提供各种可再生的生物资源等功效。
(2)农业表现出的负外部性不容忽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户经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弊端日益明显。张培刚、方齐云认为,“大包干”承包制下的土地产权不够完整清晰,致使农民缺乏长期观念,造成土地滥用、抛荒和肥力下降等。而农业外部性加之农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导致个人的边际成本或边际收益与社会成本或社会收益发生背离,这使得农业生产中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3)农业几大要素的外部性问题
农业资源包括土地,水,生物多样性等要素。从微观层面对各要素的外部性进行把握,可帮助我们全面识别农业外部性,也有助于解决农业外部性问题。首先是土地的外部性。草原、土壤和耕地等土地资源是无偿提供的,对于水土保持、蓄水防洪等有巨大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化土地用途会带来收益,如对土地投资修建高校和开发高新区会使其升值,这是正外部性的表现。而对土地过度开发会导致盐碱化和荒漠化,这是负外部性的表现。其次是水资源的外部性。如修建水库和采用节水设施,会给周边地区带来额外收益,这是正外部性的表现。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海水倒灌等,增加社会成本。这是负外部性的表现。最后是生物多样性的外部性。农业耕种可以保留大量植物资源,为许多动物提供栖息地,有利于保持生物多样性。这是正外部性的表现。而化学农药的使用则会杀死有益生物,增强害虫的抗药性,对土壤和植物的生长也有不利影响。这是负外部性的表现。
农业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1)农业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性
1.农业的弱质性需要有效供给公共产品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居重要地位,既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又影响非农业部门发展,公共产品属性明显。农业又具有脆弱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生产方式转变缓慢。因此农业要获得平等的发展条件,在公共产品需要的范围上、层次上和程度上更要高于其他产业。
2.农业产业化需要有效供给公共产品
农业产业化需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给予农民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保证农业稳步快速增长,为顺利实现工业化提供支持。
3.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需要有效供给公共产品
长期以来,有关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造成水资源污染、土壤板结、生产率低下,影响了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为了使农业走上“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需要农业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2)农业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1.现行农业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供给不足与供给过剩并存
首先,某些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联系密切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如农业大型灌溉设施短缺、农村交通不便、电网老化等;农业相关信息提供滞后于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套供给也严重不足。其次,某些不符合农业产业化实际需要,但对提供主体有利的公共产品却被提供甚至过量提供,如:形象工程现象严重,各级政府部门决策者,在其政治目标和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对某些能够增加官员政治利益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多,严重影响了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
2.现行农业公共产品供给缺乏公平
首先,地区间农业公共产品供给不公平。主要表现在:由于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及公共管理主体能力的差异性,提供给不同地区的公共产品在量与质方面差异很大。经济繁荣、市场发达、企业多的一些农村地区,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提供较多、较好的公共产品;而在经济落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地方政府无力供给公共产品。其次,农业公共产品负担成本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农业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应该由政府通过财政渠道进行筹集,即通过税收。而在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前,农业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本通过 “三提五统”以及集资等手段在农民间分摊,如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公共产品的成本都是由农民自己承担。这使得农民负担沉重,增收困难。农村税费改革,彻底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但农业公共产品供给资金问题也突现出来,农村基层政府无法再通过非财政手段为农业公共产品供给筹集资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进一步扩大。
政策建议
(1)农业外部性问题的解决
经济学解决外部性的一般思路是将其内化。鉴于农业整体的正外部性特点,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农业的外部性进行补偿,以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借助现代经济学的两种途径—庇古津贴和科斯的产权法律手段,可有效地使正外部性内化。庇古津贴可称为政府解, 采用行政等手段对农业生产直接补贴、加强农业基础教育、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投入、加强对非农产业的环保力度等;科斯的产权法律手段也可称为市场解,力主私人平等交易与公平竞争。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迎接全面小康,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农民主动性,推进“生态农业”“创新型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有效供给农业公共产品
鉴于农业公共产品供需失衡的现状,因此需要建立可行的需求表达和信息反馈机制,提倡村务公开、村民自主管理,更好的解决我国农业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实现农业供给主体多元化,除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投资外,还要在构建有效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动员民营企业或私人参与农业公共产品供给,真正实现政府、民营企业、私人等主体之间良性互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农业公共产品供给也要力争“三去一降一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作者简介:
种艳秋(1992-),女,汉族,山东枣庄人,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政策。
黄浩(1990-),男,汉族,河北保定人,兰州理工大学理学院凝聚态物理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薄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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