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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策略
【摘 要】 职业能力培养是高职院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学生的未来就业与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要从用人单位的视角出发,关注学生的职业能力尤其是职业岗位能力发展,使其更好的适应社会文化艺术产业的需求。本文对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现状进行简要分析,针对现存的问题和不足,详细探讨了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有效策略,从教学理念、课程建设、教学模式、考评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职业岗位能力;教学创新
职业能力包含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关键能力三个维度,其中岗位能力是决定学生能否适应职业岗位要求的关键能力品质。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岗位群有文艺团体、演艺公司、文化宣传部门、学校和音乐培训机构等,从事音乐表演、活动策划、音乐教学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具备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合唱合奏、活动策划等职业岗位能力。在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过程中,要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出发,不断探索有助于学生职业发展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提升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工作的质量。
一、当前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现状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水平的应用型、技能型音乐表演专业人才,任课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更要重视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然而,在具体教学工作中,依然存在职业岗位能力培养较为薄弱的问题,不利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
(一)教学理念创新不足
从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仍然有部分教师思想观念较为陈旧落后,片面关注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未能与职业岗位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部分教师习惯于理论讲解、动作示范、学生排练的教学模式,错误的认为教学重心在于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而忽略了具体岗位工作的要求,对社会和行业的需求缺乏深入的了解,未能与时俱进革新教学理念,导致课程体系建设滞后,教学模式刻板单一,使得专业教学与岗位工作相互脱节,对学生未来的就业发展不利。
(二)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课程设置缺乏特色,不少院校直接照搬本科或其他高职院校的课程,没有考虑到本校的实际情况。教学内容安排要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需求,然而部分教师既没有关注学生的兴趣、特长等情况,也没有关注岗位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没有突出本校的特色项目,采用的教学内容模板化。
目前来看,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依然存在,实践教学的地位未能得到进一步的凸显。这导致音乐表演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与个性化,难以满足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发展需求。
(三)教学方法创新不足
不少教师由于教学观念传统落后,采用的教学模式也因循守旧,忽视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比如先对专业技能进行讲解,然后由教师示范动作要领,再组织学生参加集中训练。这种传统模式固然有一定的效果,但过于依赖这种教学模式而缺乏创新,必然导致教学过程重复单调,无法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同时,不少高职院校在实训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不够,导致音乐表演专业教学往往停留在教学练阶段,学生缺乏登台表演的机会和舞台,没能为学生创造有利条件,导致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发展速度缓慢。
(四)考核评价不科学
目前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评价以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为重,但未能详细、客观记录学生的日常学习表现,对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发展情况缺乏清晰、准确的认识。这一方面是未能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职业岗位能力相关指标的权重不高,终结性指标多而过程性指标少,且缺乏量化分析,更多依赖于定性分析;另一方面在于评价主体单一化,未能发挥学生、观众等评价主体的作用,且忽略了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横向评价多而纵向评价少,不利于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导致教学评价对学生的激励和指导作用不明显。
二、基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教学创新策略
为了弥补和改善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不足,需要任课教师革新教学理念,提高对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在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创新、评价机制优化等方面下功夫,将职业岗位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一)革新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理念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以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学生就业方向主要是表演、声乐器乐教学等领域,职业岗位能力不仅决定了学生是否能够赢得就业机会,还关系到学生是否能够快速适应岗位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快速成长。因此,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将其作为教学目标的重点内容之一,围绕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开展教学工作。
结合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职业岗位能力需求,教师要关注学生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并重视学生组织协调、团队合作、抗压能力等能力品质,将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提高到应有的层次,通过突出职业岗位能力培养落实服务和奉献社会的理念。在教学工作中,任课教师要关注职业岗位的真实需求,对学生就业领域的变化有较高的敏感度,主动去搜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从而科学确立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岗位适应能力目标,基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指引音乐表演专业教学,将教学工作与职业岗位实现无缝对接。
(二)构建以实践教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与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存在差异,作为职业院校,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以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自然更加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实用技能运用与岗位适应能力。因此,要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对接职业岗位需求,以实践教学为核心推动课程体系建设。
高职院校应立足于自身的优势与特色,结合自身院系办学水平与资源力量开展课程体系建设,争取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要以“台前幕后人人出彩艺术团制”为指导思想,将音乐表演专业与艺术团建设相融合,在课程体系建设及课程标准制定等方面深化改革,对接岗位需求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调整,适当整合、删减理论知识内容,提高实践类课程内容比重,开设舞台实践课、艺术团排练课等实践类课程,方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需要选择课程、艺术团参与实践学习,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行业岗位工作的要求,掌握表演、节目策划、舞台监督等技能,锻炼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
在具体的教学内容安排上,要紧紧围绕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目标,根据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未来就业岗位所需的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教学内容与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选取趣味性、多样化的教学内容。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岗位主要有音乐表演类、音乐教学类等岗位群,岗位有歌舞剧团等音乐艺术机构的声乐表演人员,要求学生具备声乐演唱、声乐编排、声乐指导等方面的能力,相应的教学内容为视唱练耳、节奏训练、呼吸和咬字吐字学习等;音乐教学类岗位主要是中小学和音乐培训机构的教师,需要具备音乐理论知识、音乐教学活动设计、课堂组织和音乐表演等职业岗位能力,相对应要侧重于基本乐理、音乐教学法、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教学内容。要根据目标岗位所需的职业岗位能力,针对性充实和丰富相应的教学内容,提升教学内容的趣味性与实效性,以取得理想的育人效果。
(三)开展“教学演练”一体化教学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要围绕职业岗位要求开展项目驱动的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与各种技能训练项目和教学活动,实行“教学演练”一体化教学改革。在课堂教学中,侧重对学生演唱、演奏技能的具体指导,根据学生自身特点与岗位需求进行合理分工,引导学生完成音乐表演节目的策划、编排等工作。在课下,组织学生以声部小组等形式参与练习,通过舞台排练与现场演出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通过舞台实战锻炼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同时,高职院校要积极开展艺术展演、专业技能大赛、舞台实践汇报演出等活动,以实践演出为驱动,制定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推动舞台艺术实践课等课程的创新开展。通过课堂教学、课下训练和舞台实践相融合,营造演出实战氛围,明确教学目标,使学生对职业岗位有清晰的认识与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
针对实训基地建设方面的问题,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校企合作,携手打造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艺术实践机会。首先,加强实训室建设,要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排练实训室等各种实训室,以及满足演出需要的音乐厅等活动场所,提高硬件设施水平;其次,要成立管乐团、民乐团、合唱团等各种艺术团,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和特长自愿加入艺术团,在艺术团活动中将团队训练与演出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教学演练”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再次,要加强艺术团管理,建立团员动态进出管理机制,对团员进行定期考核,选拔优秀学生负责艺术团管理工作,根据学生职业能力设置演出团和预备团,促进艺术团内部的良性竞争,实现团队的良性发展;最后,要积极开展和参加各类比赛和演出活动,为学生创造更多的演出机会,通过比赛和演出活动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在实战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进行创新,围绕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声乐表演类岗位对声乐演出能力和声乐编排、活动策划等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可以在传统的讲授、示范教学基础上,积极运用合作教学、模拟教学和舞台表演法等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既要考虑职业岗位能力培养需要,也要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与学习需求,尽量选用趣味生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使教学过程不再枯燥单一,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充分激活学生的自身潜力,提升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效果。
(四)完善教学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和引导学生的学习成长。一方面,要围绕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构建细致、全面的考核评价机制,尤其要突出过程化评价,适当调高职业岗位能力指标的权重,对指标内容进行清晰、准确描述,尽量使各项评价指标可定量分析,进而对学生的日常学习与演出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另一方面,要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不仅采用学生自评、互评的方式,还要认真听取观众等主体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主体评价从多个角度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学生之间相互促进,根据市场反馈情况对教与学进行优化调整。同时,要考虑到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坚持因材施教和人性化评价,以岗位要求为基准进行纵向评价。例如,能力强的学生可以参与演奏或演唱,则要以演奏或演唱的要求来评价。而能力较差的学生适合承担舞台服务、灯光音响等方面工作,要以实际表现来评价。尽量不采用统一的标准对全体学生进行横向对比,而是关注学生个体的自身成长与发展进行纵向评价。
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就是要立足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工作要求,培养适应市场环境与岗位工作的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在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要主动转变教学观念,积极投身于以实践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建设,充实和丰富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所需的教学内容,开展“教学演练”一体化教学模式,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同时还要完善教学考核评价机制,从而突出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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