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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义务教育阶段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及实践路径研究

——以梅州市为例

王秋红
  
河北广播电视报·教育实践
2025年10期
嘉应学院

以粤东北欠发达地区梅州市为研究对象,探讨“双减”政策下义务教育阶段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现实困境、成因及优化路径。研究发现,梅州市教务教育阶段家校社协同育人存在主体权责模糊、机制不健全、资源整合不足、理念与专业能力滞后等问题,其成因与政策落实、区域经济、主体认知、专业支撑相关。据此从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协同机制、整合优质资源、强化理念与专业能力四方面提出优化路径,为欠发达地区协同育人实践提供参考。

双减政策;义务教育;家校社协同育人;欠发达地区

一、引言

自2021年7月“双减”政策正式落地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生态发生了深刻变革,“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的核心要求,不仅重塑了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更对家庭、学校、社区三方协同育人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与要求。家校社协同育人作为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早已成为国家教育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梅州市作为粤东北欠发达地区,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既有政策落地的共性挑战,也呈现出独特的地方探索。本研究以梅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为调研对象,结合当地协同育人实践案例,系统分析“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现状、困境及深层成因,进而探索具有区域适应性的优化路径,以期为完善欠发达地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供参考。

二、双减背景下梅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现状及困境

(一)梅州市义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探索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梅州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区积极响应,逐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实践基础,呈现出“政策引导、学校主导、多方参与”的发展态势。在政策层面,梅州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印发相关文件规范课后服务工作,推动非学科类社会机构参与学校教育,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了政策支撑;在学校层面,多数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沟通机制,部分学校如梅江区江南育才小学探索形成了“家园、校园、田园、社园”四园联动模式,联合企业、农场打造实践基地,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地见效;在社会层面,梅州市逐步完善教育协同机制,建立教育、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动模式,同时引导45 家本地企业、农场成为学生实践基地,初步形成了协同育人的社会氛围。

(二)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主要困境

1. 协同主体权责模糊,三方联动失衡

“双减”政策虽明确要求强化学校主体地位、落实家庭社区责任,但梅州市三方权责划分模糊,联动失衡问题突出。一是学校主导过度,部分学校将自身职责转嫁家庭和社区,如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监督课后学习,甚至将课后服务责任部分推给社区,加重后者负担。二是家庭参与不足,家长普遍存在“教育是学校责任”的认知偏差,忽视家庭教育核心作用,缺乏主动参与意识。三是社区职能弱化,多数社区未设专门协同机构,缺乏专业人员与经费支持。五华县某农村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因资金短缺长期闲置,无法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导致学校压力过大。

2. 协同机制不健全,育人实效低下

梅州市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协同机制,导致工作缺乏规范性和持续性。沟通机制方面,家校沟通仍以教师单向灌输为主,家长意见反馈渠道不畅;社区与学校、家庭缺乏常态化联系,仅在重大活动时临时沟通。管理机制方面,未建立统一协调机构,教育、民政、社区等部门各自为政,资源分散。部分学校课后服务与社区青少年活动内容重复,但因缺乏统筹协调无法资源共享。

3. 资源整合不足,育人合力难成

学校资源开放度低,部分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仅限校内使用,未向家长和社区开放。家庭资源挖掘不深,家长职业优势、兴趣特长未能融入协同育人过程。社区资源利用率低,梅州市丰富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及企业农场资源未能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大埔县富大陶瓷企业虽与高陂镇中心小学合作开发陶艺课程,但仅限于少数学校,未在全市推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与学校、家庭协同不足,未能有效补充课后服务供给。

4. 协同育人理念滞后,专业能力不足

教师层面,部分教师将协同育人简单理解为“家长配合学校”,缺乏主动沟通意识,且多数未接受系统专业培训,专业能力欠缺。家长层面,传统“分数至上”观念根深蒂固,对“双减”政策下协同育人认识不足,部分家长担忧减负影响成绩,仍希望学校多布置作业。社区层面,工作人员普遍认为教育是学校家庭责任,缺乏参与意识和专业能力。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比例高,家庭教育缺失,家长难以参与协同工作,进一步加剧了协同难度。

(三)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的成因分析

1. 政策落实不到位,顶层设计不完善

国家层面虽出台系列政策,但梅州市在落实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问题。一方面,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协同育人实施细则,三方权责、协同机制、保障措施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工作缺乏系统性引导。另一方面,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村地区家长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双减”及协同育人政策知晓率低,难以主动参与。

2. 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资源配置不合理

作为粤东欠发达地区,梅州市城乡、县域间教育资源差距显著。城区经济条件较好,教育资源丰富,能够依托企业社区开展多样化协同活动,如梅江区江南育才小学利用城区优势打造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教育经费不足,学校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能力薄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难以有效开展协同育人。教育资源过度集中于城区,集团化办学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3. 协同育人主体认知偏差,参与动力不足

学校层面,部分管理者和教师仍固守“学校主体”观念,将家庭社区视为辅助,协同育人窄化为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家庭层面,传统观念下家长视教育为学校责任,缺乏科学教育理念和方法,加之工作繁忙无暇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社区层面,管理者认为协同育人与己无关,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社区作用未能发挥。

4. 专业支撑不足,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学校教师缺乏系统专业培训,难以有效引导家庭社区参与。社区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未接受专业教育培训,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梅州市缺乏专门研究机构和专家团队,无法提供科学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体系不完善,家长教育能力难以提升,进一步制约了协同育人成效。

三、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路径

(一)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协同权责

1. 健全政策体系,强化政策落实

当地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细则,明确三方权责边界,将协同育人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家长会、社区宣传栏、新媒体等渠道,解读“双减”及协同育人政策,提高各方认知度和参与主动性。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对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社区协同参与情况等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协同育人提质增效。

2. 明确三方权责,构建协同格局

构建“学校主导、家庭主体、社区参与”的协同育人格局。学校作为主导者,承担教育教学主体责任,加强对家庭和社区的教育指导,开放优质资源,开展多样活动,避免向家庭和社区转嫁职责。家庭作为主体,应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主动参与协同活动,配合学校工作,注重学生品德培养和行为习惯养成,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沟通反馈。社区作为参与者,应建立专门协同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完善教育设施,提供课后托管、兴趣辅导、社会实践等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挥育人功能。

(二)健全协同机制,提升育人实效

1. 完善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学校应健全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线上平台等多维沟通网络,定期通报学生成长和教学安排,倾听家长意见,及时回应诉求;同时加强与社区联系,建立定期座谈制度,协调工作步调。社区应畅通与家庭、学校的信息通道,及时发布活动信息,了解双方需求。家长应主动沟通,反馈情况,形成良性互动。

2. 建立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成立由教育、民政、社区、学校等组成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管理委员会,统筹全市协同工作,制定计划,整合资源,解决难题。建立协同育人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向社区开放,将红色文化、特色文化、企业农场等社区资源引入学校教育,实现双向赋能。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科学标准,将协同成效与学校绩效考核、社区评优、家长参与挂钩,对先进典型表彰激励,对工作不力者督促整改。

3. 强化保障机制,夯实协同基础

加大财政投入,将协同育人经费纳入预算,保障活动开展和设施完善,尤其要向农村社区倾斜,解决偏远地区某村青少年活动中心闲置类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吸引企业、社会组织捐资捐力。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使用高效。同时,完善人员保障,为社区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为学校配置协同育人专岗,夯实协同育人基础。

(三)整合优质资源,形成育人合力

1. 挖掘学校资源,强化主导作用

学校应充分开放自身优质资源,将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向家长和社区居民开放,举办校园开放日、教育讲座、亲子活动,增进理解与参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协同育人能力,使其能够发挥专业优势,为家庭和社区提供教育指导,从“单向灌输者”转变为“协同引导者”。

2. 激活家庭资源,强化主体作用

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为家长提供系统培训,帮助树立科学理念、掌握教育方法。引导家长发掘自身职业优势和兴趣特长,主动参与协同育人,如走进校园开展职业体验、兴趣辅导等,丰富教育内容。针对留守儿童家庭,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强教师、社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沟通反馈,组织教师和社区人员开展结对帮扶,弥补家庭教育缺失。

3. 整合社区资源,强化参与作用

充分挖掘本地特色资源,将当地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等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开展社会实践、文化体验活动,避免特色课程仅限个别学校的局面,推动优质项目全市推广。完善社区教育设施,建好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广场等阵地,提供课后托管、兴趣辅导、心理健康等服务。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参与课后服务,补充学校教育供给,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四)强化理念引领,提升专业能力

1. 更新协同育人理念,凝聚育人共识

针对教师、家长、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案例分享等形式,宣传协同育人时代价值,凝聚“三方同心、共育未来”的共识。对教师侧重协同理论和方法培训,引导其主动沟通合作;对家长侧重科学理念和方法指导,帮助其认识家庭教育主体地位;对社区工作人员侧重参与意识和协同知识普及,推动其从“局外人”转变为“局内人”。

2.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协同能力

建立协同育人专业培训体系,定期组织教师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引进专业人才充实队伍,为协同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成立协同育人研究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本土化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协同模式。加强与先进地区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协同育人专业化水平,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结语

“双减”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家校社协同育人带来机遇与挑战。梅州市作为粤东欠发达地区,虽在政策引导下形成一定实践基础、形成特色案例并取得成效,但仍面临多重协同困境,其成因与政策落实、经济发展等相关。本研究结合梅州市协同育人实践,从四大方面提出贴合梅州实际的优化路径,旨在破解困境。家校社协同育人是系统工程,需多方发力,本研究存在研究范围局限,后续可进一步拓展,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更多实践参考,助力地区协同育人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Z].2012.

[2]马胜平.“双减”背景下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四维路径[J].中小学班主任,2025,(19):67-69.

[3]张柳青. 十年探索结硕果!梅州“四园联动 五维共生”模式破解小学劳动教育难题[EB/OL]. 南方+客户端,2025-09-11.

4]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家校携手,共育未来——2025 届高二校区家长委员会会议暨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圆满举行[EB/OL].2024-04-29.

5]梅州基础教育“双创”工作获突破,粤东西北地区立潮头[EB/OL].2026-01-16.

[6]黎嘉欣.探究“双减”背景下的家校社协同共育[J]. 教师博览·科研版,2022(06).

基金项目:2023 年度基础教育研究课题“双减政策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研究”(项目编号:JCJY20232012)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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