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监管思路
摘要:我国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数量较多,同时近几年国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盲目拓展生产规模,企业严重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与技术操作人员,规范生产与安全防范意识比较淡薄,且对于安全生产保障的投入力度不够,以此导致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力。部分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彻底的整治,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监管思路,以供参阅。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问题;监管思路
引言
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力度,各地的政府部门、安全中介机构也在政策引导下,提高了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管理和服务水平。因此,消除了安全隐患,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但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方法,从而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促进化学品相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
我国化工企业相对来说具有规模小、基础差的先天不足,而且,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比较明显的盲目扩张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监管缺位,相关技术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导致安全生产存在诸多隐患。近几年来,尽管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相继出台,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进,然而,整体仍是任重道远。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在运输过程中具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事故,处置难度和损害程度也比较大。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相关部门制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安全管理规则。在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背景下,GPS、GIS、RFID等技术不断被应用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监管,这使得化学品经营范围得以不断扩大,并提升了安全事故分析、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理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水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2.1管理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危险学化学品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的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有些部门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只考虑本部门小集体利益,而忽略全局,造成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矛盾,形成各部门之间管理办法不一致,甚至出现相悖或者死循环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没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系增加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难度。与此同时,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还会引发并且执行不严的问题,执法者在面对特殊情况的时候,如部门之间的管理标准不一致时,就会出现“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两种现象,这样就为整个危险化学品管理埋下了安全隐患。
2.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弱
危险化学品生产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国外类似企业比较,国内企业部分生产装置的工艺技术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装置中并没有实现全面的自动化控制,采取充分的安全联锁装置,设备陈旧老化,并且缺乏专业的技术型人才,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人员与生产技术人员自身的技能素质与企业的生产发展不匹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的企业中占比80%的企业规模都是中小企业,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够。进而导致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整体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与使用装置设置的本质而言,就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2.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不足
《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政府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其主体责任,需要“软硬”两手抓,“软”的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硬”的要购置安全生产设备和应急物资。一些企业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削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不到位;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也放宽了执法尺度,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现象的发生。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思路
3.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在我国不断发展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体系中,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做到了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这样一来能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发展,从而补充修订《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名录》。对未列入名单的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的化学物质申报监管;对有关的化学安全配套规章进行完善,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制度、标签、技术说明等标准,建立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的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的全面管理,从而形成依法管理的新局面,促进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3.2强化多个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因化学危险品安全监管具有环节较多、链条较长的特征,想要实现科学的管理,必须要保证多个部门实现密切配合,在相互支持和协调下,才能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部门职责应该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得以划分,通过适当的实践过程,逐步的细化,构建起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合执法的基本力度,进一步增强各个部门的监管合力的长效机制。对于相关的企业、相关的个人,应该明确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分析其是否存在着违法犯罪的情况,是否在管理上存在着操作失误和疏忽的问题,重视对每一个环节的监管,保证将任意细节合理的纳入到政府执法机关的监控范围之内。
3.3建立急救应急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进一步的预案体系进行完善,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围绕危险化学用品引发的事故建立急救应急体系,并不定期的进行急救演练,全面提高对危险化学用品引发事故的急救水平。急救援应当由国家统一指挥和管理,国家应当加大在应急救援上的投资,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的部门应当相互合作、分工明确、降低内耗。在我国的诸多城市已经成立了化学危险用品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加强了我国在化学危险用品引起发事故上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了对危险化学用品的管理水平。
3.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导致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不落实。想要确保安全有效的生产,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监管部门这方面的工作内容,就是监督企业依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展开严格的监督检查,以此促进安全生产双重防御机制的全面建立,促进企业对安全风险展开研究与预判。企业依照安全隐患档案台账中的记录,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有效的整治管理措施,全面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针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企业,应当予以严格的行政处罚,加大对违法违规事故的查处力度,增重企业的违规处罚成本,确保严格管理与重型处罚双管齐下,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落实。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应完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政策和标准,从而更好地指导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和管理,实现危险化学品与安全管理的结合,进一步提高化工企业的技术发展和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杨建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监管思路[J].化工管理.2020(29):110-111
[2]黄晓宇.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8(12):44-45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