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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阶段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克文
  
安家(建筑与工程)
2021年47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宁夏 银川市 750001

摘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造价直接费中占比高达百分之七十。随着社会的高速进步和发展,这个比值将会继续增大。 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做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显得至关重要。文章总结、梳理了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思路和有益参考。

关键词: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问题对策

前言

为了更好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激发市场活力,突出市场的主体地位,去年住建部印发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在工程造价改革中,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它不仅关系到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也关系到建设各方利益的实现,更关系到工程造价市场机制的形成与完善。现阶段,如何根据行业发展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积极发挥造价信息服务工作的积极作用,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分析。

1.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现状

目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是以信息指导价的形式由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每月(两月/季度)进行发布。近年来,各地造价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工作,通过规范价格信息管理制度、拓宽建材价格信息采集渠道、建立建材价格信息采集网络等措施不断提升价格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大大提升了造价信息服务水平。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对比市场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比如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的机构参与其中。比如大多建筑企业没有市场定价意识,不注重历史数据的积累,过分依赖信息指导价。比如,信息指导价主要是配合工程定额的使用,追求品种品类全面,另外缺少相关建材信息平台的支撑,价格信息不够透明,有的材料种类和规格更新较慢,与工程实际相差较大。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引导市场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科学、高效的价格信息管理机制显得至关重要。

2.价格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价格信息发布质量还有待提升

经过多年发展,信息价发布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还存在种类不够均衡、布局不够合理、综合价取定不够科学等问题。伴随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建筑材料种类日益丰富,一些新型、绿色、低碳材料不断涌现,受采集渠道局限及信息滞后等因素影响,信息价发布的材料种类更新速度跟不上发展节奏,常出现某些新型材料价格信息欠缺等问题,满足不了建筑市场实际需求。信息价中每种材料价格的确定是从不同生产厂家、品牌、进货渠道、批次、运输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同,在综合价格取定方面容易出现差异,综合价的取定存在人为偏差、不够科学的问题。

(2)价格信息发布流程还有待改进

由于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信息指导价的周期多为1个月,有的两个月或一个季度,一般包括调查、采集、测算、编制、审核、发布等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跨度较大,影响了价格信息的准确性。以宁夏为例,正常情况下全区每两月发布一期价格信息,价格信息调查采集时间比较固定,而材料价格又容易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市场价格瞬息万变,导致采集的价格信息不能适时准确反映市场行情,会在价格波动较大时与当期市场价格有偏差。

(3)价格信息采集渠道还有待拓宽

目前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价格信息的采集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一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行调查;二是组建信息员队伍进行报价;三是建设各方根据自身需要报价。专业技术人员自行调查受限于人员力量、专业水平等因素,存在调查采集效率低下等现象;信息员报价质量与信息员素质及信息员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很多信息员报价流于形式,没有发挥真正作用;建设各方根据自身需要报价比较局限,一般是涉及某个工程某个领域,有需要才报,信息的连续性系统性不够强。

(4)价格信息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已形成,但伴随社会发展,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够及时,满足不了现阶段工作需求。比如缺少适应改革方面工作内容的调整,市场定价机制还需要健全;比如信息员管理方面还存在缺口,信息员管理水平还不够高;比如信息发布方面还需调整完善,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价格信息发布调整机制、价格预警机制及市场风险管控机制还需建立健全等。制度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3.改进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突出重点,调整价格信息发布频次。

有重点、分层次地管理材料价格信息。立足于市场实际,把握住重点和热点,充分体现指导性,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对于严重影响工程造价、波动较大的材料加大调查发布频次,如建筑钢材、型材、水泥、混凝土等材料。对工程造价影响不大的建筑材料减少调查发布频次,对工程造价影响微弱的材料只做基价调查。对于一些新型材料加大调查采集力度,加大人员投入,建立健全绿色新型材料价格信息体系,及时更新,确保满足市场需要。

(2)结合实际,调整价格信息发布方式。

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将材料价格信息进行分类发布。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主要、大宗材料,可分高、中、低三个档次进行发布,具体工程可根据自身需求对应不同价格信息,让工程造价的确定更加合理。对于占比工程造价较小的材料可只发布综合信息价。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微弱的辅助性材料仅发布材料价格指数信息即可。另外,对于品牌对价格影响较大的材料,应发布品牌价,如开关插座、油漆涂料、水泥、电线电缆、钢筋、塑钢门窗、安装管材等。对于没有品牌差异的材料应发布综合价格,如混凝土、砖、瓦、砂、石等,使价格信息发布更趋于市场实际。

(3)规范管理,提高价格信息管理水平。

制定完善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信息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材料价格信息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工作职责,规范价格信息采集测算方法、综合价格取定等内容,通过完善的制度来保障价格信息的科学性;通过与交易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扩大价格信息采集渠道,提高建材价格透明度;建立健全材料价格信息平台,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企业内部的材料价格信息数据库及相关系统,广泛吸纳更多专业人士、企业与组织参与到平台交互中来,整合相关价格信息资源,实现价格信息全面覆盖、互联互通互补,有效提升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质量,正确合理反映市场价格水平,为建设各方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4)调整职能,推动造价改革发展进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要求坚持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由于工程造价改革方案要求慢慢取消工程预算定额,而估算指标和概算定额还存在,这就需要各地的造价管理机构继续发布配合相关定额使用的信息指导价,发布的重点要逐步转移到减少数量提升质量上来。另外,还需尽快作出职能上的转变和调整,发布的信息价内容应以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及相关指数指标为重点,突出抓好材料价格变化规律及特性的研究,充分体现指导和服务性职能。

4结语

为顺应改革发展趋势,各地造价管理部门需要综合把握工程造价行业政策发展导向,结合现阶段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思考应对举措,以更好适应行业变革,通过调整价格发布频次、方式及规范管理、调整职能等对策,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桂香.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实践与探索[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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