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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岁婴幼儿社区托育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出生率逐年降低的国情背景下,我国于2021年5月放开三孩政策,以此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和低生育率问题。我国虽然开放了三胎的政策,但在繁重的生活、工作压力之下,现代年轻人的响应并不高。婴幼儿看护问题和经济压力是造成低出生率的主要问题,要全面解决此问题,刺激人口增长,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从社区资源共享角度出发,分析社区托育服务需求和现状,希望通过社区的资源整合优化,就近解决抚育难题,为普通家庭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经济的托育场所和服务。
关键词:托育现状 资源整合 共建共享 托育服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晚婚晚育越来越普遍化,再加上二胎政策的放开,0-3岁学龄前的婴幼儿看护问题成了大部分家庭的一个难点。老人有心而力不足,自身身体状况已经衰弱;父母双方不敢随意辞职全职看护幼儿,一则家庭经济压力大,二则社会发展更新较快,辞职后过三五年再就业很容易跟不上市场的变化,遭社会的淘汰;聘请普通保姆,她们没有专业的育儿素养,很多家长不放心;聘请专业育儿师,目前市场费用比较高,一般家庭很难负担。面对这种人口老龄化严重、晚婚婚育普遍、生活经济压力剧增、社会人口出生率急剧降低的社会问题,如何确保0-3岁学龄前的婴幼儿安全、便利、经济实惠的看护问题已然成为了我国当今社会的一种重点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托育服务研究,可以合理应用、优化、配置相关资源,控制规模,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并且离住居区近,打破时空的限制,切实做到便民。
1、现代托育服务现状问题
1.1社区托育服务机构严重缺乏,供给不足
当前以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为主的机构几乎没有,尤其是建立在社区的便民托育服务中心更是稀缺,现有的大部分托育机构是以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投资机构为主,其次是幼儿园,再次是一些私人作坊。其中公办的大部分托育机构是通过幼儿园投资,在教育局注册,将3-6岁向下延伸至2岁左右的幼儿园机构,真实意义存在的社区托育所几乎没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现行的一般的产假最多158天,不足一年,无法照看到幼儿上已有的最小托育班。因此,偏小的婴幼儿托育需求十分迫切。
1.2社区托育机构服务人员力量薄弱
目前,托育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归结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劳动报酬非常低;二是工作压力大,责任感要强,容不得马虎;三是社会地位低,很多人将其等同于保姆。其中最重要的是责任重大,而薪水过低,从而使得这些托育服务人员的数量不多,服务人员队伍极其不稳定。除此之外,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也存在着问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拥有相关资格技能证书的服务人员较少,甚至有的服务人员不具备任何从业资质,托育服务质量让人堪忧。
1.3监管不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托育服务总体还处在起步阶段,各部门职责不清,没有形成合理统一的标准规范和,不能积极引导托育服务机构明确发展,这严重阻碍了社会力量开展托育服务和办理托育服务机构。目前很多托育机构依托于幼儿园机构、早教中心、或是私人作坊,他们没有统一的收费、服务标准和规范,不同机构所属管理部门不同,很难对其进行统一监管。
2、社区托育服务需求特征
2.1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量大
0-2岁婴幼儿的照护责任主要落在母亲和祖辈身上,有条件会请保姆看护,更多的是母亲放弃事业全职照顾孩子。现代生育普通偏晚,祖辈高龄力不从心,并且抚育观念也不似以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家长迫切希望能有专业的托育服务机构协助他们进行早期教养。另外,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人生活压力普遍增大,尤其是育儿经济压力和养老医护压力,加之现代家庭关系的不稳定性和复杂化,很多女性不愿全职照看小孩,也难以全职照看小孩。因此,现代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量非常大,并且将持续上升。
2.2 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类型多样
经过调研发现,目前0-1岁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意向不明显。随着婴幼儿月龄的增加,他们身体状态,对外界的认知和活动状态发生了变化,家长对幼儿的活动玩乐空间和体智培养等早教服务产生了诉求。如有满意的机构,他们会就近选择托育,上班时间交由托育照看,在托育所定时给幼儿一定的活动和培育,同时能实时了解孩子的状况。另外,部分家长对托育服务的时长有不同的要求,这部分家长的工作时间比较灵活,或者全职在家带孩子,需要每天固定时间的临时托育服务,以错开时间工作或娱乐,缓解一下育儿压力,使身心得到一定的放松。
3、社区托育共建共享共治策略
3.1政府积极引导,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
托育服务是一项比较新型、综合复杂、性质特殊且需求量大的服务活动,政府应该牵头积极应对。首先,政府应出台政策,支持托育服务项目,通过出台政策、场地保障、财政补助、减免税收等方式,支持并引导当下托育服务的发展。其次,政府应将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由政府政府主导构建社区托育服务共同体,整合社会零散资源,尝试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对接、家庭联动、婴幼儿参与的社会服务综合体。
3.2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仍然处于缺乏主管部门管理,涉及的管理部门也存在权责划分不清晰的状态。首先,各级政府应予以重视,设立主管部门,明确各部门间的权责划分,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加快建立审批、发证等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次,建立托育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估监管体系,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构建完善的托育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开发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工具,进而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托育服务机构。第四,建立严格的问责奖惩机制。对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事件的托育服务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3加强服务培育,提升专业技能素质
托育服务是一项特殊的服务,它的服务对象是一群还不能用准确的语言完整表达自己需求,没有安全意识、没有自理能力、活泼好动、乐于探索尝试的孩子,因此,托育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是一群有德有能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高度责任心、爱心、耐心,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并且保育实践能力强。因此,对于托育服务人员不仅心理素质要健康过硬,抚育专业技能也要在行,在人员的选拔上一定要严谨、规范,在技能培育上一定要加强。
4、结语
托育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它能缓解家庭育儿的压力,公益性的社区托育服务是解决现代低生育率的一个重要措施,能够有效刺激人口增长。社区托育服务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的支持。只有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切实落实社区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建立和运行,严格监督管理,社区托育服务才能稳步提升,造福民众。
参考文献
[1]薛琪薪,吴瑞君.上海市 0~3 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现状与社会政策研究[J].上海城市管理,2019,28(3).
[2]张丽平.关于加强城镇托幼机构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以河北省为例[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9(3).
基金项目:2020年度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基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策略研究》,课题编号:20C1049。
作者简介:易泱,女,学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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