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问题探讨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也进一步也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随之而来的土地的利用率也在逐步攀升。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土地的利用率上二者之间有着矛盾的切入点,因此针对与二者之间的衔接问题,要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城市规划 城市化 土地利用率 衔接点 应对措施
[正文]随着时代的高速发展,在我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在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进行二者之间的层面分析的时候,城市规划是规划城市发展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包括城市总体规划,重在规划城市的发展定位,在战略高度确定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控制性详细规划,旨在对城市各项工程建设做出规划和限制。土地利用规划是在一定的区域内,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规划重在控制,是刚性的,重在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而城市规划,是从实际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城镇建设用地只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子类,因此,在开展的同时还需要依照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的相关方案,从而确保城市规划开展的可行性以及开展用地时的合理性。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矛盾衔接的相关问题
1.1城市规划的定位不清晰,导致浪费土地资源
针对于当前而言,有些城市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没有进行严谨的分析和判断,只是大致的规划图纸,导致在进行该城市的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之中,建设用地十分混乱,并且,在进行设置的同时,定位十分混乱,没有清晰的定位,也没有明确的分析该城市最适宜的建设布局和定位是在哪一块基础之上,所以,造成了一种城市规划之间的混乱不清,没有明确的主题特色,才刚刚建设好用地又再一次的拆除,一次又一次的浪费我国稀缺的土地资源。
1.2技术人员稀缺导致城市规划进程缓慢
城市规划进程之中,除去建设所需的材料除外,最主要的就是技术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青年人不愿意学习技术,导致我国在施工方面而言,技术人员的严重匮乏。在确保不浪费资源的情况下,技术人员的施工技术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我国技术人员的稀缺,从而导致城市化进程的建设进程的缓慢,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
1.3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漏洞,对于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而言是不利的
针对于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都有不同的部门进行相关的管理体制进行有效管理。在管理分工的过程之中,我国针对于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之间,做了明确分工,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安排之中,两个部门之间在进行管理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衔接问题,以及二者之间的职能交叉问题,最主要的一点是,二者之间有时存在着一定距离,针对于这种情况,两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相互管理而言,更加的困难。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之上,二者之间都有着自己的说词,无法有效沟通,对实际工作的安排则造成了严重的缓慢进程。
二、有效的解决措施
2.1二者之间的编制内容的协调
对于城市规划而言,城市规划是需要建立一定的方案措施来进行有效实施的城市化进程设计,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同样需要明确发展的战略来指导城市化建设进程时有效管理土地,以及土地利用的正确方向,从某些方面来看,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二者之间有着相同的目标点,从一定的程度之上是十分接近的。正因如此,在建筑师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的过程之中,不仅仅需要考虑到相关的城市发展,还需要考虑到城市进程之中牵扯到的相关土地的利用,要兼顾土地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要让土地与资源环境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结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总体规划布局而言,对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求的基础之上来制定城市规划发展的相关战略建设布局,在很大程度之上,不仅仅是有助于提升我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二者之间的协调衔接布局,还能够促使我国的城市规划满足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需求布局。
2.2提高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管理效率
在我国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都分别设置有着相关的管理部门,在不同的管理部门之间都有着自己的职责。但是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建设工程之中,不乏还是存在着玩忽职守,或者是工作职责不清晰的问题存在。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于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规划法制建设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增强相关的建设人员的自觉性,尤其是针对与特别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之中,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而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进程之中,一是要在逐步完善的进程之中,在基于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二者关系之间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大力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二者之间的有关于法律工作的相关工作安排,在一定的程度之上,进一步强化我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二者之间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距,针对于这些差距而言,我国应该考虑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法时,将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在合理的程度上进行提升,提升到与城市规划并列的地位。其二是需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严格监督我国的工程管理部门人员,各级领导干部之间的办事效率以及办事手段。还需要派遣相关的监管部门进行不定时的随期监督,在城市规划进程的相关工作已经批准的情况之下,不能随意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修改,不得以私人名义进行相关的修改。
2.3合格的管理者对城市化进程而言是有益的
作为建设城市的管理者,在建设城市规划进程的过程之中,管理者应该加强土地管理力度以及注重我国的后备资源的开发监管工程,并且还要大力支持、积极解决我国城市化用地紧张的严肃问题,在很大程度之上,解决的同时还要注意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随着我国有些城市地区的铺张浪费,不注意解决资源的过度用量的现象,在我国应该大力实现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开发其他的土地资源和其他资源,在开发土地资源和其他资源的同时,还要在我国普及相关的政策,杜绝浪费现象的产生,同时,在城市规划的建设之前,还要大力强调每个城市之间应该明确自身城市的发展建设,明确城市定位,大力建造属于自身城市的城市特色,避免浪费现象的产生。在管理者的立场之上,应该派遣相关人员来进行监督,是否有在合理的运用资源,资源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的极端现象。
[结束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面对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衔接矛盾问题也在逐渐明显。我国的土地利用率也在伴随着城市规划的步伐上,利用率大大提升。伴随着建设城市的进度,便会出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因此,为了我国在很大的程度之上实现合理利用资源的发展,加强我国的土地规划资源的相关建设用地,提高我国的管理人员的利用效率,加强后期的土地资源开发,有效的解决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二者之间的衔接问题的矛盾。
参考文献
[1]张俊山.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衔接的有关问题及对策[J]. 山西政报,1998(11):60-61.
[2]田莉,李经纬. 高密度地区解决土地问题的启示:纽约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开发与利用[J]. 北京规划建设,2019(01):88-96.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