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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整合与数据治理趋势下苏州市网络货运行业发展研究
背景概述
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在全国选择了229家“互联网+”货物运输物流新业态企业,围绕健全制度、完善标准、创新模式等方面,组织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9月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的税务政策,将试点期间的“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货运”,并对网络货运企业的法律定位、经营管理、监督检查进行了具体规定。2020年以来,相关部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多项网络货运新政策。2021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宣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 网络货运发展现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968家网络货运企业(含分公司),整合社会运力360万辆、驾驶员390万人,全年完成运单量6912万单,是2020年的3.9倍。多式联运单量比重逐步提升,公铁、公水、陆空等两种运输方式完成单量占多式联运单量的91. 1%。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推广应用。市场格局不断优化,排名前十位的网络货运企业整合运力、完成的运单量与货运量,分别占总规模的51.4%、59.3% 与 61%,道路货运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85%以上的车辆与网络货运企业形成了较强的业务粘性,网络货运逐步成为推动道路货运集约化发展的重要载体。运营服务网络持续拓展,网络货运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333个地级市、2701个区县地市级节点已实现全覆盖,区县网络覆盖率高达86%。
苏州市交通部门历来十分重视网络货运模式的发展。早在2016年,就对无车承运模式进行了市场摸底调研,在园区、吴江、常熟、张家港等货源集聚区萌生了平台型物流企业的雏形。2017年至2019年底,苏州市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物流信息平台应用较为充分、拥有稳定货源、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参加试点,涌现出了一批无车承运人试点单位。其中,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批部级无车承运人试点单位,江苏云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成为江苏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单位。2020年1月,江苏省第一张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落户苏州张家港市,目前发证企业总数在全省名列前茅。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市已取得网络货运经营的平台共16家,合计上传运单192720单。
2 网络货运发展优势
一是符合大数据时代的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中国的数字化进程已经扩展到了农业、政务、民生、实体经济等各个领域,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以数字化为基础运行的网络货运通过线上线下串联整合,目的是实现产业的升级和降本增效,其行业本质是将传统行业进行不断数字化改造升级。网络货运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适应时代发展而出现的技术成果。与实体物流企业不同,网络货运平台以强大的数字能力为基础,能够使整个货运物流过程数据化,让物流行迹变得有据可循,通过新鲜数据对其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定向定性分析和预判,实现更高效更系统的管理。这样的程序特点满足了新时代对于传统行业向智能化方向转变的需求,也顺应了社会发展历程和时代潮流。
二是运营模式整体优化。公路货运的地域性、行业性较强。公路货运线路呈放射性的特点,辐射范围一般在500公里以内,500公里以外的运输往往通过铁路、水运和航运进行,采用公路运输则成本较高。公路运输服务属于非标准产品,不同行为主体提供的服务差距大,具有无形性的特征。不同行业的货主对物流服务的要求也不一样,如危化品、生鲜冷链、农产品等各类货物对于运输服务需求的差异性很大。网络货运平台从提供车货匹配、运输服务为主向提供协同高效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模式转变,专业化、细分化成为发展趋势。同时,作为物流业的新业态,网络货运平台发展聚焦服务业本质,即通过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提供智能供应链服务可以帮助货主企业摆脱资源型束缚,盘活既有产能,助力企业在供应链各环节全面降本增效,从而提升用户体验。
三是税务合规性大大提高。税收是网络货运平台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需要风控系统的严格把控,对接当地的税务系统,实时上传平台相关的数据。在网络货运平台中的抵扣链条里,各个企业均要凭发票抵扣,这样,每一单的相关税务信息才能够有据可查。网络货运的数据控税可以解决开票资质、经营资质、开票权以及税率统一的问题,在客观上将税务风险发生率降到最低,更好地保证税务安全。在对货物实时追踪监察的同时,平台还会将全程实况信息实时上传,对每一单货物,每一辆车进行系统高效的监督管理。全程运用数据来控税,是因为电子发票已经产生,数据已被记载,电子化可以方便有效地控制税务风险,让发票造假真正变成不可能。
四是交易可信度大幅提升。网络货运的交易方式由信息过渡到信用,客户可以在线上完成所有的交易支付的环节,更有效地保证资金的安全。每次将运费支付给平台之后,平台会将货物交予实际承运人承运,当运输任务成功完成,平台与承运人结算运输款项。通过这样的流程,可以减少骗货、司机临时跑路或者运输款项丢失的问题。
3 发展趋势
3.1行业规范需加力,业务合规、税务合规是必然要求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延期,刚好给各个企业留足了时间进行合规划变革。针对网络货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系列问题,如超载、车辆轨迹异常、事后补单等现象,国家已经开始在着手整顿,如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规范与引导,与此同时,对平台建立考核机制,严格把控平台质量,建立高准入机制,这一系列举措旨在推动整个网络货运行业的良性发展,朝着合规化方向迈进。这几年网络货运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绝大多数企业流于形式,对于网络货运平台的实际使用甚至都存在问题,实际运营能力极弱。同时行业的不合规开票、白条做账等乱象丛生,被曝光的企业不在少数,税务合规作为一直以来遗留的重大难题,将是接下来两年需要攻克的重点。伴随着整个网络货运市场的正规化与规模化,业务合规将是最基本的要求,网络货运平台业务的开展必将建立在财务合规的基础上,否则将无法在行业立足。
3.2票源回归须备案,本地经营、本地纳税是最终出路
目前很多网络货运平台既没有实体投资在当地下沉,也没有对解决当地就业发挥一定作用,随时可以切换税源洼地开展业务。表面上通过产业聚集解决了资源配置低效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在用税源洼地在给经济总量发达区域做嫁衣。在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77号(财税金融类01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已有明确表达:增值税采取环环征收、道道抵扣的征收方式,纳税人外购货物、服务而支付的增值税可在计算其应纳税额时抵扣。如果对企业出台增值税返还政策,该企业在自身少交税的情况下,还可按适用税率为下游企业提供可抵扣的进项税,存在制度性漏洞,虚开发票、偷漏税的风险很大。近年来,主管部门在逐步清理规范此类政策,不宜再出台增值税返还政策。基于此,经营地和税源地的合二为一有助于区域经济向好发展和共同富裕。
3.3信息共享更集约,交叉验证、数据治理是众望所归
网络货运平台数量快速膨胀的同时,新的信息孤岛一个接一个的诞生了。对于网络货运平台而言,核心科技在于算法所产生的服务粘性,而不在于司机注册数量的庞大。数据挖掘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交叉验证能够准确的呈献物流交易的全场景,端到端的服务本质需要有找到规律提高效率的指导。信息的数字化、运营的数智化以及规范的数治化,需要打破层层壁垒来达到共建共享的高质量发展。将黑名单、白名单的数据共享互通是当下网络货运平台提质增效的初级阶段,随着物流市场的不断成熟以及资源高度聚集,网络货运平台业届的龙头企业也将横空出世。链接数据的目的是要打通共享,这也解决了一个货主要上几个平台发布信息的困扰,更重要的是让司机们能脱离APP的困扰更专注的驾驶货运车辆。信息流的连接和共享,能够显著提升总体资源配置的效率。
4 发展对策及建议
4.1强化经营规范考核,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规范行业监管,建设苏州市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通过网络货运大数据分析比对,加强多维度闭环监测,杜绝信息乱填错填、单据缺失、上传虚假单据等行为,有效提高网络货运监测数据质量。推进政企数据共享和实时联动机制,促进执法过程中的透明化和监管标准的统一。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及时上传企业运输单据,提高信息化监测覆盖率。根据交互系统反馈的监测结果,对存在故意逃避监管、运输安全监管不到位、虚构交易结算信息的,依法依规督促网络货运企业进行整改;对长期监测异常率较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要求,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4.2加强新兴技术应用,推进物流行业整合创新
丰富网络货运平台功能。集成TMS系统与ERP系统,打造三方完整业务链条,除基本的信息发布、线上交易、金融支付、咨询投诉、查询统计等功能外,为货主企业提供运单分发、在途监控、异常警告、管理考核等功能;为物流企业提供交易管理、运费结算、信用考核等功能;为个体车辆提供义务咨询、在线社区及车后服务等功能。以网络货运平台为载体,在三方物流、园区、货代、车队、金融、冷链、干线、城配、多式联运等各个维度展开创新升级,研究全新商业模式。进一步扩大行业覆盖面,在车货匹配、GPS导航定位、SaaS平台、加油平台等方面的产品加快推陈出新,业务开展方式包括针对企业或者司机推广App的、推广小程序的或者Web端操作等,让开展形式更加多样化。
4.3深化产业协同发展,拓展服务广度深度
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和业态融合,推进物流行业整合创新。以网络货运平台为载体,在三方物流、园区、货代、车队、金融、冷链、干线、城配、多式联运等各个维度展开创新升级,研究全新商业模式。推动运输智能化、服务化和协同化。鼓励网络货运企业依靠大数据和技术手段,不断在发展中投入应用各种智能硬件,并规范服务流程使其标准化,实现平台从业务到产业的数字化和线上化。以苏州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为契机,依托苏州未来建设十大千亿级产业集群,鼓励网络货运企业拓展供应链全链条业务,加快网络货运平台与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融合建设,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
4.4筑牢安全责任意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共建行业安全管理体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网络货运经营企业应通力协作,构建安全高效的政企数据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标准,加强上下游激励互助,合力推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严格管理数据应用,有效保证信息安全,网络货运经营者必须从系统层面保证数据安全可靠,要求取得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建立涵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流程的数据风险管理制度。
5 结语
网络货运在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实现货运运输高效协同集约化发展、降本增效,对建设更加规范专业有序的行业新秩序有显著作用。在行业加速整合、数据赋能治理的趋势下,苏州市行业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促进网络货运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郑竞恒(1987.07-),男,江苏扬州人,工学博士,毕业于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工程师,现研究方向:城市货运物流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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