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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对策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其中,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环境整治中的难点。2008年国家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来,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建设了一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提升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农村水环境质量有了一定改善,但农村污水处理依然存在处理技术、排放标准、资金保障、机制保障等诸方面的不足与问题。严重影响了处理设施的长效稳定运行。笔者所在区域于2016年利用中央环保资金支持建设了一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建设及运行维护保障工作,针对当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现状,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旨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问题剖析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农民日常生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水,一是农民生活用水,包括餐饮洗刷、洗衣、个人卫生、厕所冲洗及其他生活杂用水。二是家庭生产活动产生的废水,如家庭畜禽养殖冲刷排泄等。三是雨水冲刷地表及垃圾形成的径流。
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量及排放量与农村供水条件、卫生条件、污水管网建设及普及水平、生活水平、生产活动的活跃度、降雨量等有直接关系,不同区域的农村污水产生量、排放量差异较大,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农村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用水量及污水排放量有日趋增加趋势。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我国目前仅有22%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农村污水处理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到2020年,要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日益增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和严重欠缺的污水处理能力,成为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主要问题,农村水环境亟需改善。目前,全国6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22%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近60%。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笔者所在区域在2015年-2018年期间利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共建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21座,覆盖38个村庄,污水处理量达到 5500 吨/天。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面积大、人口多、村庄多,目前仍有近80%的村庄尚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持续增加,农村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生态文明理念亟需加强。部分地方政府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不够,重经济、轻生态的思想尚未根本转变,农村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受经济条件制约,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健全,随意排放生活污水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农村水生态环境失衡,自净能力下降甚至丧失。
(二)农村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仍有40%的建制村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8%的建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0%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部分地区地下水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堪忧,导致这种局面的因素众多,但推进机制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涉及地方政府、环保、水利、住建、财政、农业等部门,监管缺失、责权不清的问题突出。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国内农村污水处理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亟待建立,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一些依靠中央资金支持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确、后续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不落实、运行管护人员不足、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一些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农村环境整治成效。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缺乏统一规划
农村地域广阔,不同村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目前大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均以村庄为单位,未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特别是管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布局,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分散,管网混乱,管网设计与区域污水排放量不匹配,入户支管建设不到位。
(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体系不健全。目前,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的处理工艺及模式繁杂,人工湿地技术、土地处理技术、稳定塘技术、生物接触氧化法、膜生物反应器技术、活性污泥法、一体化处理设施等均有应用。在国家层面,尚未制定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导致不能科学合理确定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后续监管中缺乏统一的监测评价体系,无法及时掌握农村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情况。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
综合考虑各地的地形、气候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开发组合式、小型化处理设备,满足设施占地面积小、处理效果好、运行管理方便的需求。
(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技术标准体系
出台国家层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同地区可根据生活污水排放特征、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水质管理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技术及污染物排放要求,避免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过于复杂,增加设施的运行和管理难度。
(三)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网维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运行经费,建立资金划拨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挂钩的资金拨付机制。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各级地方政府可通过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村镇自筹等方式,筹集设施运维资金。
(四)统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加强与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的充分衔接,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模式,按照区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由地方政府对辖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新建管道要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根据区域人口、实际排水量和排水去向合理确定管网、设施建设规模、排放标准和处理工艺。
(五)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动优势,共同解决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
小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中,推进机制、管理机制、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及标准缺失等问题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农村水环境亟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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