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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赋能下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变革
摘要:我国是煤炭生产大国,也是煤炭消费大国,尽管我国一直在推进低碳清洁能源发展,但煤炭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依然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仍不可掉以轻心。随着监管监察模式的完善,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向好,然而所暴露出的监管重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仍亟待解决。为解决这些问题,有些学者从机构设置、法制体系、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改善来寻找煤炭安全生产的途径。
关键词:区块链;煤矿安全;监管监察
1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中存在的问题
1.1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各主体存在的问题
1.1.1监管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执法重复、职责不清。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实施的是“垂直管理+属地管理”原则。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在此监管模式下,双方都可以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这就导致煤矿企业需要同时面对多个部门的监督管理,在造成行政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煤矿企业的经营负担。
1.1.2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矿井中各种机器设备、传感器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处理;井下环境数据异常不能及时报警做出有效应对措施;煤矿工人的违章行为不能做到有效管控;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不能及时完善等都是引起煤矿事故的导火索。此外,大部分煤矿工人学历程度比较低,缺乏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从而使煤矿企业降低了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对安全问题产生轻视。
1.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1.2.1信息孤岛。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在进行信息系统设计时缺少统筹规划,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各种信息系统的建设厂家、建设时间、使用的技术与方法等都有很大差异,导致不同系统间的功能不能关联互助、应用不兼容、数据无法有效集成。使得有关监测信息无法传送到各级监督管理人员手中,数据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1.2.2联网信息较少。很多煤矿企业没有将井下重大设备运行信息、环境数据、人员信息以及重点区域的监控视频信息连接到监管信息平台,导致无法对井下的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与评估。
2区块链技术下多元协同煤矿安全监管模式
2.1多元协同煤矿安全监管模式参与主体
2.1.1监管监察机构。各监管监察机构应进行必要的数据共享,如:机构职能、管辖范围、职责分工、办事程序、煤矿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政策等数据信息,避免重复检查、推卸责任。分层次、分步骤对煤矿企业进行检查,并根据不同的检查目标、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安排相应的检查人员。监管监察机构拥有对所管辖煤矿企业特定信息的查阅权限,能够对煤矿进行远程实时安全监管,并且通过智能合约将监管条例写入区块链代码,对煤矿企业的信息进行动态监管。
2.1.2煤矿企业。煤矿企业本身也有推动安全生产的需求,只不过在缺乏外部机制的制约下,容易将安全成本外部化,转而投向对自己更有利的生产效率。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煤矿企业这一需求,通过与其签订安全目标、对煤矿工人及管理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促使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主要从煤矿工人、机器设备、矿井环境三方面来考虑。
2.1.3煤矿工人。通过数字化工作票增强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利用身份认证、生物识别、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将工人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等作业信息与他们的个人信息匹配起来,整个作业过程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从源头上提升安全工作的治理能力。
2.1.4机器设备。大多数煤矿企业缺乏相关的故障预警机制,对一些较为复杂的大型设备进行维护时,忽略了设备生产商及专家各方的意见,从而使得设备维护不当,产生诸多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对大型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全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管,建立设备工控可信鉴别机制,并将核心参数共享到设备生产商、企业相关部门、监管监察机构,对其进行故障预警和综合评价,测算设备的使用寿命。
2.1.5矿井环境。通过对矿井中瓦斯浓度、其他有害气体、粉尘、温度、压力、水分等影响工人安全健康以及安全生产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当数据超过事先规定的值时,就会触发智能合约发出警告通知。由于数据都是保存在区块链上的,管理人员不能篡改相关数据,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
2.2基于区块链的多元协同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构建
2.2.1区块链类型选择。区块链可分为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三种类型。公有链是完全开放的区块链,不受任何人控制,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进入,成为节点并参与记账,获取链上信息,但其速度较慢,效率低,需要有激励机制才能确保节点正常运行。联盟链也叫做许可链,就是具有准入许可的区块链,意味着如果想要成为新的节点,需要已在网络中的节点的认可,节点数量有限,一般为多个组织或企业共同管理。私有链与公有链相反,所有数据的写入与访问掌握在某个人或某个组织中,只有内部群体才能够进行交易。
2.2.2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概念模型。目前,很多地方部门建立了自己的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但由于各种信息系统的建设时间、采用的技术与方法等都有很大差异,导致监管信息系统无法实现有效集成,加上监管监察机构、企业管理层、企业基层工作人员几个层次信息不畅、片面信息决策等,形成信息孤岛。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的多元协同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采用数据分布式存储,信息公开透明且无法篡改,对煤矿监管监察机构、煤矿企业、煤矿工人以及社会组织开通不同权限,使之能动态地获取各自应掌握的信息,实现监管监察机构安全监管、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煤矿工人及社会组织安全监督为一体的智能化监管决策。
结语
随着煤矿智能化的不断推进,对各监管主体以及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监管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将区块链技术引用到煤矿安全监管,监管监察机构、煤矿企业、煤矿工人及社会组织通过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协同共治,形成监管监察机构安全监管、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煤矿工人及社会组织安全监督为一体的监管体系,构建多元协同煤矿安全监管模式,这将极大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吴增彤,姜福川,卢国斌,周师,张书豪,张雪芳.区块链技术在煤矿安全投入中的应用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21,17(05):187-192.
[2]周华平,张晴,姚尚军,丁金虎,孙克雷.区块链技术在煤矿隐患管理中的应用[J].无线电通信技术,2021,47(03):30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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