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藏
- 加入书签
新时期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问题浅析
摘要:随着当下我国建设工程市场逐渐向规范化、标准化转变,基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的重要性,本文从不同角度对新时期下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面临问题进行阐明,将招投标监管机制、人才培养及流程完善的方法途径给予阐述,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些许帮助与参考建议。
关键词:建设施工;招投标;标后监管
前言:基于新时期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标后监管及全程优化尤为关键,现阶段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问题等相关研究较少,基于该问题现状,要求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如构建规范标准的招投标监管体系、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及队伍建设、巩固标后监管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等,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概述
现阶段我国已进入新经济发展时期,建设项目工程作为重要民生保障及繁荣社会经济主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设项目工程不是单一片面的简单流程,而是更为科学系统的设计布局,其中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作为预防施工风险发生重要手段,对优化施工过程、提升工程质量及强化管理效率尤为关键。工程招投标是指招标方以建设项目为招标主体,依照相关规定及项目需求,通过招投标流程完成项目的委托施工,并对招标价格、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事宜等进行规划操作、合同签订等,招标工作特点及要求为“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充分反映施工企业及招标方综合层面及专业程度。招投标主要包括:资格预审、整理与编制招标文件、发标答疑、投标开标及评标等,整个环节及流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具体项目施工要求及承建方资质要求开展,需对逐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管控制,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标后监管是指在完成招投标工作后对相关事宜、流程问题等进行快速处理,审核及评价中标企业,并指明下一步工作方向。同时,施工方、业主方及监管机构要对相关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互动沟通、问题研究,且对后期建设项目施工顺利开展及质量保障至关重要。
二、新时期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面临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相关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经分析后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流程过于松散性,缺乏整体监督管控力度及体系建设,导致建设项目前期招投标环节多为形式化、应付性,且实效功能缺失,影响其后招标工作开展及投标规范管理,易造成后期建设项目施工风险发生,首先相关机构缺乏全程监管意识,单一以阶段性或步骤性监管无法起到规范招投标过程目的,对发生的各种漏洞及风险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如对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资料审查程序缺乏,无法结合实际情况及具体项目进行分析,监管力度无法快速提升等。其次缺乏严格监管及保密原则,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监管、保密,需对其招投标流程的合理性、公正性进行监管,对相关资料及报价等进行保密,但部分招投标过程中依然会出现泄密等情况,影响相关工作开展进行。最后动态监管机制缺乏,以往多为静态监督、固化管理,对招投标及标后工作的动态监督认知不够,无法实现相关信息数据动态跟踪及分析管理,也会导致相关风险隐患发生[1]。
(二)招投标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需加强
招投标工作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人的作用影响,工作人员作为整个招投标及标后监管重要主体,需强化自身素质及专业技能,不然无法适应当下较为复杂且多变的现场环境,经分析后发现,相关机构监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专业技能依需提升,首先监管意识及工作态度萎靡,对监管的重要性、作用性认识不清、了解不够,工作中存在应付心理、对付思想;工作态度上存在应付性;对付性,其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及专业知识应用不足,招投标业务开展中不能体现专业性、效果性,对相关法律知识与流程把控不够,无法实现优化招投标环节及提升招标质量,如审核专业度不强、监管专业性缺乏、招标书设计编制不完善等。最后岗位职责及职业素养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岗位意识淡薄,对自身岗位重要性及归属性认识不清,造成工作中漏洞问题频出。同时缺乏岗位考核机制、绩效及激励机制,对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调度不够。
(大概)标后监管制度及模式有待创新
标后监管是体现巩固招投标结果的主要手段,标后监管受多种因素及环境条件影响,存在人为主观性、客观限制性,并对后期施工质量及企业施工标准划定标准十分关键,经分析后发现,首先在对评标专家选定及方式采用中监管效应较弱,在相关工作执行中无法根据有关法规进行,执行及开展存在一定限制。其次监管模式及方法较为传统,以往以浮动标底形式为主,长期以该方式作为评标依据,但其弊端在于易造成评标工作的公正、科学、公平等层面偏离、缺失等。相关工作开展主要基于评标专家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一旦专业能力无法适应其工作需求,则会造成问题发生。最后部分监管机构存在严重的人为控制及人为介入,在定标、评标中不依照评标委员会规范标准流程,而是以某人或某组织的判定裁决为主,易造成暗箱操作及违规行径发生[2]。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部门的执法存在选择性,比如对于存在第一中标人因业绩造假等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但并未作出相应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事前事中向事中事后转移。随着“放管服”和营商环境的需要,行政监管行为受到一定的影响。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人作为国资代表未能很好的履行职责。
三、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主要途径及措施
(一)构建规范标准的招投标监管体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从不同角度及层面开展的竞标流程,从招投标属性到招投标功能都需对各种方式、工具及模式进行完善。需对招投标监管体系进行构建完善,提升监管体系规范标准,进而保障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如下:第一、完善招投标前期事宜监管及控制,以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需求为标准,提升前期招标流程及招标方案编制,对其流程细节、关键内容进行监督审核。第二、构建专门独立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强化监管方法及手段的法规性、制度化,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督为原则,构建全程招投标监管体系,对标后监管及工作开展进行同步强化,将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化监督、控制,包括前期项目招标、中期活动组织、后期开标评标等。第三、构建动态招投标监管机制,将招投标工作及流程进行数据化分析、信息化跟踪,将竞标、开标及评标进行综合一体化信息设计,提升监管效能及执行能力,以客观数据、真实信息为依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安全隐患给予快速处理。在动态监管过程中主要以多方协调、统一调度为主,包括评标文员会、评标专家、监管机构组织及中标商等,以细节分析、量化控制为主,全面开展相关相关工作及政策引导,最终起到优化招投标效率质量作用。第四、加强流程管控及人员监督,规避人为介入与主观控制,对违规操作及暗箱操作进行严格处理、重点打击,如预先对招投标流程进行社会公开公示;全程透明公开招投标流程;加强结果反馈与监督投诉;构建责任倒查及追责机制等,在该过程中要深化政策引导、思想教育及法律效应,将重点打击与重点教育进行合并应用[3]。
(二)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及队伍建设
人才在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作用发挥巨大,任何对相关人才进行培养及队伍锻造一直备受诸多学者关注,因此从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需求及未来战略发展层面分析,需对相关人才及队伍进行锻造培养,具体如下:第一、强化监管人员专业技能,招投标专业 知识为重点,对监管人员进行引导教育,让其掌握必要基础知识与工作技巧,包括招投标基础流程、注意事项、风险问题分析与应对处理方法等,强化思想意识及公正意识,让其充分明白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意义性,这样便于其日后工作开展及方法应用。第二、强化岗位素养及岗位职责,在该过程中要以岗位职责及素养为主,对监管人员工作态度、思想意识等进行教育引导,以案例分析、风险规避、警钟长鸣为手段,强化监管意识及监管力度,让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到监管工作中去,如开展岗位考核、岗位测试、岗位绩效等,将人才培养工作进行量化、细化,最终达成其目的。第三、,以警示案例、风险案例为主,开展职业道德、岗位素养教育,将招投标风险的波及性与影响性作为教育载体,提升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安全意识,提升工作效率与规范工作态度。最后,完善单位奖惩机制,严肃处理财务工作违规行径,奖励财务工作实际贡献。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与进取心,快速凝聚单位企业核心力,全面预防及控制招投标管理风险发生[4]。
(三)巩固标后监管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
标后监管在于对结果的二次审核及综合评估,将中标商真实信息数据及资质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科学鉴定及合理评估,首先需对评标专家及方法选择进行明确,并对提升对其重视程度,对评标专家能力、资质证书及专业层面进行考核、审定,明确该专家的评标能力;在评标方法选择上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施工方案、中标商资质等,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系统评估。其次对评标委员会进行组织完善,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效应进行巩固,合理采纳评标委员会建议,对各种问题进行优化处理。同时,构建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通过信技术应用及网络平台建设,让监管机构与招投标工作人员可进行信息共享、数据传输,对全面掌握招投标信息及标后情况作用颇大,标后监管跟踪机制是对后期项目设计、组织施工及现场调查的综合体现,全面掌握竞标结果与施工情况。最后,构建标后反馈及投诉渠道,待完成招投标工作后续开设结果反馈及投诉渠道,以实名举报、匿名举报、网上举报为主,提升社会参与群众监督,提升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5]。
(四)强化纪委监委再监督职责。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置,纪委对其履职不到位实施再监督,派驻、派出、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定期抽查、跟踪督办。
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对新时期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构建规范标准的招投标监管体系、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及队伍建设、巩固标后监管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等。在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体系建设理论内容进行补充,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体系建设方法进行阐明。
参考文献
[1]王雪青,王丹,赵敏,等.天津市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监管研究[J].城市,2019,000(007):52-62.
[2]车田超,朱必勇,朱平安.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促进江苏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9,039(006):81-83.
[3]李汉林.吉林省公路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D].吉林大学,2020.
[4]李松.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J].中国房地产业,2019,000(020):233.
[5]宋建峰.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管体系构建[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9,000(004):P.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