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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煤炭企业社保中保险制度的工伤预防机制

杨凌飞
  
安家(建筑与工程)
2021年1期

摘要:本文简要说明了社保制度中伤预防机制的意义,具体阐述了社保制度中工伤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保制度中建立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具体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煤炭企业;社保制度;工伤预防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1)-01-418

引言

建立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完善工商保险制度成为了减少职业性伤害发生几率、保障员工与企业双方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唯一途径。因此,工伤保险制度以及工伤预防机制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形式,必须得到全面完善和建立健全,能够在工伤事故发生时将工人及其家庭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最小值,维护企业和社会的正常发展。

1 社保制度中伤预防机制的意义

1.1安全和健康权益方面。为了保障生产力水平和工业化的顺利进行,逐渐建立了抵御职业伤害、保障经济效益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也成为了工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经济补偿的工具和手段,工伤保险从初期主要用于补偿的作用方式,逐步走向以控制事故源头、预防为先、经济补偿为主的工伤保险,并根据时代的变迁、信息化产业的发展,出现了针对工作压力、职业伤害补偿的保险制度。而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三大任务之一已经成为了现代保险制度的一项基本特征,工伤预防机制是指利用经济、管理和技术等手段,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预防工伤的知识,创造和改善有利于安全生产、健康生产的劳动环境,减少发生意外伤害、职业病的几率,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的一种机制。工伤预防机制相对于事故发生后再补偿而言,能够防患于未然,有效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比起事故发生后再补偿而言,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健康问题,减小因职业性伤害发生而引起的劳动者及家属生活困难、生活压力大等问题。

1.2有效的促进企业发展。想要从根本上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降低企业单位的用工风险,规避因职业性伤害带来的经济补贴支出和岗位缺少而引起的生产效率下降,有利于劳动者放宽心态、努力工作,保持企业的良好运营和正常发展,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和用人负担,促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抓住市场需求壮大企业规模、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职业性伤害减少,企业用于受伤职工的康复、治疗以及经济补偿的资金支出就会减少,从而可以缩减工伤保险基金开支,增强工伤保险基金储备,有利于企业资金正常周转和合理利用,加大工伤保险抗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生产,减少企业内部不安全的管理和技术因素,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 社保制度中工伤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经办机构存在的问题

我们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与其他工伤保险基金的归属角度,对其进行严格的区分。如此一来,医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区分,所以操作相对困难。其次,在工伤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其功能相对简单,很难实现与基本医疗信息系统的完全整合,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制度通常比其他工伤保险制度更为落后。虽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非常重视系统的建设,从而使系统具有了相对强大的设备和功能,但由于医院端系统相对单一,很难满足信息需求。最后,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在工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中,还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没有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标准。一般来说,我国工伤医疗保险都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模式,但其中,医用耗材的收费和报销过于随意,个别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比较笼统,导致其缺乏可操作性。

2.2医院工伤管理问题

在我国工伤医疗保险管理的过程中,从医院工伤的角度分析来看,其并没有对工伤医保与基本医保进行严格的区分,并且,没有充分重视工伤医保的诊疗要求,对于工伤医保当中所存在的一些基础医护共性问题缺乏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期进行实际的工作时,通常会出现原本应当依据医保处理的费用工伤医保存在垫付的问题,导致医疗费用出现混乱的现象。

2.3法律效力相关问题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的实施仍以《工伤保险条例》为依据。工伤保险虽然被界定为强制保险,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对不缴保险金、违反规定的行为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缺乏强制性保障。而且,地方政府往往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伤保险,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不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配套办法,这就导致了工伤保险业务范围和业务内容模糊,业务标准化不足。

3 社保制度中建立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具体措施

3.1完善工伤预防法律法规。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出台有关于工伤保险制度中工伤预防机制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各级单位建立工伤预防机制的规模、体系,保障工伤预防的基金来源和补贴力度,地方、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具体可行的工伤预防规划并有序进行,另外国家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伤保险覆盖群体,规范工伤预防体系、分类补贴工伤预防经费开支,健全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设专门科目、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社保部门可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定期召开全市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表彰大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对工伤预防机制完善且当年未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或者是在工伤预防发挥作用下控制住职业性伤害影响程度的企业,予以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未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工伤预防体系的企业和责任人要依法给予严惩。通过这些措施来促进安全生产、强化工伤预防工作,增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使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3.2企业注重宣传教育

工伤预防机制的建立健全不仅是制度设施方面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发挥劳动者的主观意识作用,深入工伤预防意识,从根本上杜绝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首先企业可以定期向劳动者进行工伤预防知识的培训,向他们普及工伤保险、工伤预防机制、工伤补偿与工商康复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劳动者自觉主动参与基本工伤保险,并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其他工伤商业保险,双机制共同维护自身身心健康、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最后一道屏障;开展工伤预防培训教育,模拟演练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场景,向劳动者教授自我保护、自我救治的本领和技巧,提高职业危险的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增强自救意识和安全事故重视程度。其次企业、用人单位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坚决按照岗位要求员工,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安全帽、工作过程中保持高度集中,或者是对于一些重型设备的生产或者是智能电子机器疲惫的使用上,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才可以安排上岗,培训过程中将机器的使用方法、禁忌、事故发生时的处理等一五一十的告诫劳动者,并且定期对相关操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伤预防技能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能够零失误、零出错的进行安全生产。由于法律规定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的教育培训责任是用人单位,为了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可以参与用人单位的培训活动。一是经费上给予支持。如补贴一部分学费或补贴交通费、伙食费,增加企业和职工举办和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二是提供师资。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相关课程的讲解。对于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工伤预防相关知识、法律、权益的人员可以颁发相关证明,或者是指派相关人员定期到当地企业、事业单位中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教育。

4 结语

工伤预防机制的建立健全还需要充分利用好奖励惩罚、创新改革,推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工伤预防机制能够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及时对相关配套措施进行调整,并且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职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引导劳动者自觉关注生命安全、工伤预防,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不断提高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把“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理念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罗遐,夏淑梅.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

[2]孙树菡,朱丽敏.中国工伤保险制度30年:制度变迁与绩效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9(03).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 焦作市 4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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