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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农业用地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工作在科学使用农业用地、合理规划非农业用地,满足日益发展的城镇化需求。但是,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导致我国土地整理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土地资源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文对土地整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此来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促进我国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土地整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
1.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1.1污染预防和治理困难
当前社会发展中,很多地区环保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范围有限,人们的法律观念比较薄弱,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积极性,环境污染问题预防不到位,整治缺乏力度,对于污染的监管、预防和治理缺乏制度保障,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越治理越严重,越治理污染范围越大,后续的土地整理工作难以开展。在土地整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倘若任何一个主体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会非常难落实,环境保护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和有效的预防,后期的土地整理工作中环境保护的问题就会被忽略,再要想治理,难度和投入就会成倍增加,不仅影响我国土地使用的质量和效率,还会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重大缺口,影响我国土地整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1.2环保设施缺乏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的过程中,环保设施也是非常基础而且重要的工具,是解决区域生态环境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硬性条件,但是,越是生态环境问题恶劣的地区,需要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性能就要更高,效率也要更高,这样才能保证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很多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因为缺乏足够数量和性能的环境保护设施,就导致自然灾害对当地环境的损伤和耗损过大,区域生态环境衍生了更多的问题,导致环境的自然修复力被破坏,让土地整理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上加难。
1.3未将生态保护作为刚性指标,缺乏完善的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在土地整理工作中,需要有明确的生态环境规划与评价。很多神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就没有根据其区域的生态环境特点、当地的地形地势、水文地貌、气候土壤等条件以及当地的生物种类和生存要求,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整治难易程度和重点工作进行分类,也没有对土地整理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进行研究和分析,分类标准过于简单。生态环境保护预期设计规划中缺乏明确的目标,对生态环境整治的效益和后果只有定性分析,没有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措施实施以后对整体环境的定量评价指标,无法衡量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是否符合预期标准。
2.土地整理中存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制定完善的污染防控方案
国家对土地整理的总体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已经明确出台,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就可以针对本区域梯度整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污染预防控制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把污染防控工作中的重点目标明确出来,全面规划落实工作中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第一,很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中的水污染是最普遍的一个内容,相关负责人要把本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按国家总体的要求规划进行明确和详细划分,把水污染防控工作中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进行细化和明确的责任划分。针对水污染问题,相关负责人可以进行实地的勘察和调研工作,建立合适的污水处理站,完善区域内的水资源规范化建设,保障水环境的安全。
第二,对于区域内的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项目有关人员可以先从往年的土地整理信息资源入手,结合当下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环境污染问题的统一分析,来监督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及时评审环境治理中土壤、空气、有害物质等方面的污染问题,定期对区域内所有的生态环境项目进行复查,监督区域环境内各项指标的变化。
在环境治理的工作中预防比治理更重要,对于区域内已经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治理,也要及时预防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前防止可能出现生态环境问题的区域。对于生态环境破坏非常严重的地区,只能是依靠环境的自然修复力来让环境慢慢稳定下来,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在考虑区域内动植物生存空间的基础上给环境自然修复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生态环境问题慢慢修复。
2.2健全土地整理评价体系
每个区域的土地情况是有各自特点的,所以,每个地区的土地评价标准应该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土地整理的评价体系建立就非常难。现在的土地整理评价体系标准过低,只单一的关注土地使用的数量,没有关注土地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现阶段对于土地评价的系统还不完善,评价维度过于单一,不能客观的反应土地的真实情况。所以,让解决土地整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就需要完善评价系统中的评价维度,把开发中和未开发土地的经济价值和生态环境做一个全面的评估。在对土地进行开发时,要深入分析土地开发后可能对水资源、土壤情况、气候和环境、动植物生存等方面的影响。让土地整理方案在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中合理开发,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导致生态环境受损。在土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建立提前弥补措施,在生态环境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土地的整理开发和利用,满足农业发展和城镇化用地的需求。为了保证土地资源评价体系的准确性,在土地评价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人才深入实地了解土地的真实情况,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土地资源评价,评价人员不仅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在土地评价工作中要实事求是,牢记自身的工作使命。另外,要对土地整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使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和专业技能符合当前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土地治理人员的主观能能动性,制定更加全面、客观的土地评价系统。
2.3逐步加强生态环保设施建设
在土地整理工作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要加强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土地整理负责人要能够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中环保设施的重要性,并且投入足够的资金配备相关的生态环保设施。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要能根据土地防治计划来避免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土壤污染问题,各部门要对土壤环境做定期的巡查和检测,针对区域内存在的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等各种为题,设置独立的污染防治小组,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实际问题积极配备预防设施,对于老旧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要及时的维修和更换,把土壤整理工作按彼岸准话要求落实到位,也加强各区域之间的防治工作意见交流,促进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结语:对土地实施科学的整理能够把土地的利用效率大大提高,但是一旦土地整理的方法应用不当,对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也是非常大的,所以,一定要对土地整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认知,能够针对性的解决土地整理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让土壤环境达到正常的标准,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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