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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成本管控与企业所得税策划在越南海上风电EPC项目的应用

黄德强
  
安家(建筑与工程)
2021年43期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 311122

摘要:越南有望在未来十年成为东南亚海上风电发展最快的国家。本文从成本管控的角度出发,探索成本管控在越南海上风电EPC项目上的应用。并根据项目成本中的企业所得税在当地的征收特点,从工程成本最优化的角度研究降低企业所得税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方式,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在越南承包国际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越南;成本管控;海上风电;企业所得税

对海上风电EPC项目而言,成本管控贯穿于全过程。目前最常见的越南海上风电包含项目EPC招标、履约两个阶段。良好的全过程的成本管控有利用实现项目成本控制,保证项目利润。企业所得税作为项目成本的重要一部分,对项目成本管控有着很大的作用。本文先简要介绍成本管控包含的内容以及越南的企业所得税的特点,结合具体的税收策划来分析企业所得税不同的缴纳方式对越南EPC项目中的成本影响。

1成本管控

1.1 EPC招标阶段

EPC招标阶段的成本管控,主要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设计方案、分包资源的询价等支撑性材料,编制投标报价表的过程。投标报价是项目投标的关键环节。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准确,直接决定了项目是否能中标以及中标是否能正常履约。海上风电费用组成中,风电机组、海底电缆等设施的设备采购及施工费用占总投资的70%以上。由于越南的大型设备制造能力、海上工程施工能力、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外部协作环境等相对落后,其主要设备供货、主体工程施工分包等采购主要在中国完成。因此在招投标阶段需与主要设备厂家、主要施工单位达成初步沟通,才利于获得可靠的分项报价。

1.2 EPC履约阶段

项目中标后,就进入了EPC履约阶段。履约阶段首要任务就是进行分包采购。中国采购(Offshore)部分,当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合作商可选择。分包采购时要注意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应比投标报价对应的分项更小,这样才能更好地控制投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针对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等设备标采购,风机基础及安装施工标采购、海缆敷设施工标采购,目前常规的做法是邀请三家以上厂家或施工单位,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通过供应商的相互比质、比价,最终得到最优的价格。同样的招标项目,如果有数量更多的投标方参与,我们就可以用更低的采购成本得到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而当地采购(onshore)部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分包商,保证项目质量和工期。

履约阶段还应注意合同风险的转移。EPC总承包方承包还应关注与EPC合同条款的风险点,在与分包商签定合同时应适当转移风险,减轻EPC总承包方的压力。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以下简称“CIT”)是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指越南境内的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法对常设机构作了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经营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越南的经营所得纳税。

2.1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方式

根据越南第103号法令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越南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其应纳税额采用核定纳税方式计取,即根据在越南境内取得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得及相应比例核定纳税。非居民企业在越南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所得税,按照以下方式缴纳[1]:

(1)离岸设备采购:从中国进口到越南的设备按照国际贸易条例在越南境内提供和调拨商品,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0%;

(2)建筑安装工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0%;

(3)服务,包括设计、项目管理、技术培训、调试、质保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00%;

(4)如果合同未明确划分,则需按照合同总额征收2.00%的企业所得税。

2.2 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方式

按照越南税法,外商在越南投资必须得到有关当局批准且取得营业执照,而取得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身份是获得批准的手续之一。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国内企业、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不受《投资法》管辖的外国承包商适用基准的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为20%(2018年1月1日起执行);BOT企业的基准税率为10%;国内外石油、天然气、贵重资源(白金、黄金、白银、锡、钨、锑、宝石、稀土)勘探开采企业的基准税率为50%(贫困地区为40%),优惠税率最低为32%。

境外工程承包企业在越南承包工程,若注册分支机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可以按照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按照利润的20.00%缴纳企业所得税。

2.3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的研究与建议

我国企业在越南承包国际工程,假定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为固定值C(不含增值税),项目的利润率为R,则两企业所得税按两种方式的计算如下:

a、非居民企业计税方式:CIT=C×2.00%;

b、居民企业计税方式:CIT=C×R×20.00%;

综上(a~b),我国企业在越南承包国际工程,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平衡点参考值为:利润率R=10.00%,即:

(1)利润率R>10.00%,则选择非居民企业计税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利;

(2)利润率R<10.00%,则选择居民企业计税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利;

综上所述,利润率是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在越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选择计税方式的关键因素之一。按照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方式,税费计算方式相对简单,但需要注意工程不同类别对应的税率有所不同。在项目实操过程中要注意规避风险,避免合同未明确划分,按照合同总额2.00%多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计算方式相对复杂,可操作性强,需要专业的税务人员或者专业的会计事务所为企业做税收筹划,统筹整个项目甚至是企业的整体情况,一般会产生一定的管理费用或咨询费用,但是能在最大程度上合理降低工程税负。在项目具体税收实操过程中,企业通过税收策划统筹整个项目进行综合筹划,采用成本调整法等[2],降低企业的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工程税负。

3结语

成本管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工作。控制成本,增加利润是所有企业的一致追求。国内承包企业应充分了解越南税制以及税务的实践情况,加强国际工程项目税收策划工作。本文通过研究越南海上风电的成本管控以及越南企业所得税的现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1)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应重视越南海上风电成本管控的工作。只有通过各个阶段的成本管控工作,才能将海上风电的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增加企业的利润。成本管控是财务管理中的一项内容,财务管理是约束成本控制的一种手段。

(2)按照越南国家的政策规定,越南承包EPC项目可以按居民企业所得税或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工程项目的利润率是选择居民企业所得税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计税方式的关键因素之一。中方企业在境外从事工程项目,在具体的税收实操过程中,可以通过税收策划,实现工程税负的降低及税务风险的规避,为企业创造效益。

主要参考文献

[1]唐昌宇.工程承包企业东南亚税务筹划指南[J].中国外汇,2020(08):26-28.

[2] 卢洪波.国际工程项目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方法[J].财会学习,2018(24):15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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